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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育激勵制度幼兒園教師激勵制度

幼兒園教育激勵制度幼兒園教師激勵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教育激勵制度幼兒園教師激勵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一、獎勵

  1、對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情況的教職工頒發全勤獎每月50元。

  2、每學期對遵守園內安全制度,未發生安全事故的教職工頒發安全獎200元。

  3、對個人獲園級、鎮級、市級、省級等獎項的教職工給予獎勵;對能積極在各類刊物上發表文章或作品的`教職工給予獎勵,獎勵辦法參照《特殊貢獻獎》有關規定。

  4、對指導本班幼兒獲園級、市級、省級榮譽的教職工給予獎勵,獎勵辦法參照《特殊貢獻獎》有關規定。

  5、每月對一日常規檢查評比中獲得"好寶寶班"稱號的班級給予50元的獎勵。

  6、每月對各項工作中表現優秀的教師給予全額的月考核獎。

  7、對獲得"金點子"獎的教師獎勵50元購書款。

  8、對取得大專學歷的教師,學費每門報銷50元,工資每月增加50元;對取得本科學歷的教師,學費報銷三分之一,工資每月增加50元。

  9、對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教師,工資每月增加100元。

  二、處罰

  1、教職工應自覺遵守園內的各項規章制度,無故違反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園方可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對處罰條例中未涉及的違紀行為,須經園領導班子討論,做出相關的處罰。

  2、對遲到、病假、事假教師的處理辦法參照《教師出勤考核細則》。

  3、帶班時間內,教師私自離開幼兒,又未能安排其他人代班,給幼兒的生活造成安全隱患者,按違紀處理,酌情扣除月考核獎。

  4、帶班時間內,教師未履行職責,與他人閒聊,或獨自做與工作無關的私事視作違紀,0酌情扣除月考核獎。

  5、無故缺勤、擅自離崗的教師作曠工處理,每天扣除50元,5天以上作自動離崗處理。

  6、如出現安全事故,處理辦法參照《班主任》考核細則。

  7、如有體罰、變相體罰者,園領導將對其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如無悔改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8、教師之間搞不團結,影響幼兒園正常工作的,園領導給予調解及批評教育;一意孤行,激化矛盾者,幼兒園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9、教師發生個人生活作風問題,並且嚴重影響幼兒園聲譽,幼兒園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