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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註釋及文學賞析

《魚我所欲也》註釋及文學賞析

  導語:《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告子上》,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於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捨生取義。孟子性善,自認為“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人就應該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強平時的修養及教育,不做有悖禮儀的事。孟子對這一思想,認為是中華民族傳統道德修養的精華,影響深遠的事。

  作品原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1)我所欲(2)也。二者不可得兼(3),舍(4)魚而取(5)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6)於(7)生者,故(8)不為苟得(9)也;死亦我所惡(10),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11)有所不闢(12)也。如使(13)人之(14)所欲莫(15)甚於生,則(16)凡(17)可以得生(18)者何不用也(19)?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20)也?由是則生而(21)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是故(22)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23)賢者(24)有是(25)心(26)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27)耳。

  一簞(28)食,一豆(29)羹,得之則(30)生,弗(31)得(32)則死。呼爾(33)而與之(34),行道之人(35)弗受;蹴(36)爾而(37)與之,乞人不屑(38)也。萬鍾(39)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40)焉!為宮室(41)之美,妻妾之奉(42),所識窮乏者(43)得我(44)與(45)?鄉(46)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47)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48)乎?此之謂失其本心(49)。[1]

  魚我所欲也字詞註釋

  (1)亦:也。

  (2)欲:喜愛。

  (3)得兼:兩種東西都得到。

  (4)舍:捨棄。

  (5)取:選取。

  (6)甚:勝於。

  (7)於: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這裡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惡:厭惡。

  (11)患:禍患,災難。

  (12)闢: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於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無實意,不譯。

  (15)莫:沒有。

  (16)則:那麼。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麼手段不可用呢?用,採用。

  (20)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這是因為。

  (23)非獨:不只,不僅 非:不 獨:僅。

  (24)賢者:有才德,有賢能的人。

  (25)是:此,這樣。

  (26)心:思想

  (27)勿喪:不喪失。喪:喪失。

  (28)簞:古代盛食物的圓竹器。

  (29)豆:古代一種木製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則: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爾:呼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

  (34)呼爾而與之:呼喝著給他(吃喝)。爾,語氣助詞。《禮記·檀弓》記載,有一年齊國出現了嚴重的饑荒。黔敖在路邊施粥,有個飢餓的人用衣袖蒙著臉走來。黔敖吆喝著讓他吃粥。他說:“我正因為不吃被輕蔑所給予得來的食物,才落得這個地步!

  (35)行道之人:(飢餓的)過路的行人。

  (36)蹴:用腳踢。

  (37)而:表修飾。

  (38)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39)萬鍾:這裡指高位厚祿。鍾,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鬥為一鍾。

  (40)何加:有什麼益處。何 介詞結構,後置。

  (41)宮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窮乏者:窮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與:通“歟”,語氣助詞。

  (46)鄉,通“向”,原先,從前

  (47)鄉:通“向”,從前。

  (48)已: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