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安全綜治辦年終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安全發展為主題,進一步深化“平安校園”建設,完善學校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全面提升學校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師生平安和校園穩定,為全市教育事業持續穩定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工作目標
1.進一步完善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制度,推動教育管理規範化、科學化,增強實效性,提高師生自我保護能力。
2.繼續保持本系統安全和綜治工作在全市領先地位,實現全市學校安全工作無責任事故。
3.推進“江蘇省平安校園”和“XX市長安學校建立先進校”建設。
4.加大安全經費投入,完善全市學校影片監控和緊急報警系統建設。
5.建立學校周邊緩堵保暢的長效機制,確保上、放學期間學校周邊道路通暢。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責任意識,完善安全責任機制
1.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明確學校的安全主體責任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管責任,構建“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校園安全工作機制,認真落實校(園)長、書記是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制度,嚴格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把各項制度落實到崗,落實到人。
2.切實強化安全目標管理考核機制。繼續落實安全工作專項考核機制,積極發揮教育集團的作用,對學校(幼兒園)工作實行過程和結果雙重考核。嚴格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度,對因學校內部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導致發生重大事故的,對校(園)長和責任人實行問責制。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夯實工作基礎。
3.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以《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政策法規為指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制度,特別要建立健全保安人員考核、隱患排查、消防、交通、食品衛生、疾病防控、安全教育、預案演練等各項制度。要把各項制度落實到崗、落實到位,落實到教育教學各個環節中,要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建設和落實情況的檢查;定期分析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發現管理上、制度上的漏洞,透過嚴格的管理制度來保證校園安全,努力探索和建立安全工作的長效機制。進一步規範安全臺帳管理,推行學校安全痕跡“三專”管理,即指定專人負責、實施專櫃(盒)管理、實行專本記錄,確保安全工作更新及時、資料齊全、痕跡清晰。
4.加強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集團安全乾部聯絡員會議制,堅持一季度一次例會,各校(園)應完善校舍、交通、消防、飲食、飲用水、寄宿生、安全保衛、安全資訊、衛生保健、網路、實驗、自然災害等專項安全管理員工作職責,要認真組織安全管理員學習上級安全工作相關檔案精神和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工作制度,明確自己所承擔的教育與管理任務。
5.進一步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機制。各校要全面細化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網格,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機制,形成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報告、整改、驗收分工協作、職責明確、責任到人的工作體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強化安全教育,提高師生防範能力
1.推進安全教育制度化、常規化建設。進一步落實安全教育進課堂工作,各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切實做好安全教育進課堂工作。要配足配齊安全教育教材,配備專兼職安全教育教師。要把安全教育納入正常的教育教學內容之中,保證每兩週有1課時的安全教育課,根據安全教育課程體系開展系統性安全教育,保證在校學生受教育率達100%。學校要利用課堂教學、國旗下講話、廣播電視、班會課等各種教育媒介對師生進行以提高學生自護、自救、防災、逃生能力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活動。要把活動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食品衛生、疾病防疫、心理健康、火災防範等教育內容作為學校安全教育的重點,同時要開展遇到危險時的報警、求助能力訓練,提高師生的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繼續推行全系統的食堂從業人員培訓、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和校車駕駛員培訓。
2.加強演練,提高應急自救自護能力。繼續完善學校各類安全應急預案,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時效性,每學期至少開展2次有針對性的應急疏散演練。要有演練預案、總結和影像資料存檔,透過演練熟悉校園應急避險的處置流程,切實提高師生在突發事件時自救自護能力,確保師生臨危不亂,處危不驚。
3.全方位開展家長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運用家校通、家長會、上門家訪、致家長公開信、發放安全教育資料等形式,進一步明確家長的安全監管職責,喚起家長的安全意識,提高家長防範安全事故的能力,增強家長的安全教育水平。透過家長委員會例會、校長信箱、家校互動活動等平臺,加強資訊溝通,提高安全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促進安全全員管理措施的落實。
(三)強化常規管理,確保安全工作實效
1.全面加強學生在校安全管理。健全外來人員准入登記制度,嚴格落實學生請銷假制度,保安人員加強夜間巡邏,嚴把校門關。各校要落實班主任、課任老師安全監管職責,嚴格落實請假制度,切實做好學生考勤和課堂安全管理,及時報告並做好缺課學生的追蹤工作,做好課堂上學生意外傷害、疾病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要落實值日、值周老師等人員的工作職責,做好學生課間活動安全管理,及時處置校園突發事件。落實膳宿管理人員責任,做好學生就餐管理和住宿學生就寢查鋪及夜間安全管理,做好夜間學生突發疾病等事件的應急處置。定期開展對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和危險物品的檢查和收繳工作,防止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
2.認真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加強學生路途安全管理。重點抓好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文明出行,嚴禁搭乘非營運車輛,在校園周邊交通擁擠區域和治安狀況複雜地段要安排教師護送學生,嚴防交通和治安事件的發生。二是加強學生接送車輛的管理。學校必須按照學生接送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學生上車登記制度、交接登記制度和行車安全登記制度,定期召開學生接送車週末工作例會,及時“會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相關檔案,教育學生不乘坐“黑車”。三是採取有效措施,嚴格制止12週歲以下學生騎腳踏車、16週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車的行為。四是加強學校內部車輛管理,規範車輛進出線路和停放,教育教師在校園內行車要安全避讓。
3.全面加強防溺水管理。一是注重教育預警,有針對性地強化教育和管理。二是強化與家長、社會的聯絡,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共同教育防範網路。三是強化重點時間、重點部位管理,要主動聯合水利部門、街道、鄉鎮、社群、村,對重點水域安裝警示告示牌,在重點時期用各村的廣播、黑板報、公告欄等平臺開展防溺水教育。四是突出學生上下學路上及節假日防溺水教育,建立重點月份的週末和節假日戲水學生的排查彙總制度。
4.紮實做好飲食衛生管理和傳染病預防工作。一是嚴格食品採購進貨渠道,嚴格索證、索票登記和驗收制度,嚴格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嚴肅規範食品加工流程管理。二是重視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嚴防各種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三是加強從業人員的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確保飲食衛生安全。四是等級食堂必須實施規範化管理,寄宿制學校要加強超市的監督與管理。五是重視傳染病防控工作。認真做好晨檢及因病缺課學生情況的追查工作,嚴格落實隔離、隨訪制度,及時上報各類傳染病資訊,預防群體性的事件的發生。要重視保健教師和衛生保健室的建設。
5.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各校要結合季節特點,及時教育預警,積極開展中小學“消防安全教育示範學校”建立活動,全面提升師生消防安全的“四個能力”。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確保校內各種滅火設施器具正常有效,樓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規範、應急照明完好。加強校內電氣安全檢查,對壓力容器、鍋爐、電梯(升降機)等要按規定定期檢測,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規範操作,特種裝置運營記錄及時清晰。要及時清洗食堂油煙機及其管道,防止油汙長期沉積,以免烹飪明火引發火災事故。
(四)強化合作意識,確保綜治工作成效性
1.進一步加強師生法制教育。各校要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的重要作用,加強師生學法、懂法、用法宣傳教育活動,定期開展法制教育講座,利用安全日、禁毒日、法制宣傳日等紀念日開展大型活動,宣傳法律知識,最佳化學生成長環境,尤其要廣泛開展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學校把心理健康教育作為生命教育的重點內容,堅守嚴防學生離校出走、輕生、校園惡性傷害、重特大群體性的事件發生等安全工作底線,梳理“生命教育”理念,幫助學生增強“珍愛生命,學會生存”的意識。充分發揮心理諮詢室功能和持證教師的作用,對特殊學生要密切關注,建立檔案,提前疏導,積極預防突發性事件的發生。
2.在全市中小學中開展禁毒教育,將禁毒教育與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學校法制教育與培養青少年學生良好的思想道德觀念相結合,築牢防毒拒毒的思想防線。
3.進一步加大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力度,加強與公安、文化、交通、市場管理等相關部門的聯絡,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作用,透過聯席會議、聯合執法、集中整治、掛牌督辦等方式,有針對性地適時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切實抓好學校周邊交通秩序、網咖、飲食服務場所的摸排、整頓、規範和管理工作。
4.加大涉穩事件、涉穩人員、師生矛盾糾紛和敏感網路輿情的監察調處力度,完善涉穩人員資訊,嚴密防範敵對勢力滲透和邪教勢力破壞,及時報送涉穩資訊,努力減少各類矛盾糾紛,嚴厲打擊各種侵害師生的違法犯罪活動。
5.加強校園值班及資訊報送制度。各學校、幼兒園要繼續落實每日校級人員值班和帶班制度,進一步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與要求。值班人員要切實負起責任,嚴禁脫崗漏崗。節假日值班期間,要保持通訊渠道暢通,各學校、幼兒園要進一步加強資訊報送制度,對上級安排部署的各項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落實、有總結,尤其是本單位的突發安全事故和可能引發不穩定的事件,要及時逐級上報,對重大資訊隱瞞或不及時報送的單位和責任人,將嚴格追究責任。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為引領,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中央、省、市、縣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打造“四個舒城”,建設教育強縣的發展大局,以建立平安校園為載體,以加強學校安全穩定為重點,堅持“教防結合、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推進依法治教程序,加強法制教育,預防違法犯罪,嚴防邪教組織對學校的滲透,著力解決各種矛盾糾紛,維護學校和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周邊治安秩序,確保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
二、工作目標
以建設和諧平安校園為目標,以維護安全穩定為主線,堅持依法辦學。實現減少、消除、扼制特大、重大責任事故,做到“四到位,七個無”的工作目標,即:宣傳教育到位、硬體設施到位、各項制度到位、責任落實到位;校園內無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無嚴重影響或造成嚴重後果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及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政治穩定的重大事件、無重大傷亡及傷害事故、無重大火災隱患及火災事故、無責任交通事故、無集體食物中毒事故及無傳染性疾病流行事故,無因“五亂兩有一過”行為而引起群眾強烈反感的現象。進一步加強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積極探索學校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實做好學校的綜治工作,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教育環境。
三、工作任務
1、增強綜治責任意識。綜合治理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因而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牢固確立“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觀念。要切實做好對校園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落實學校安全綜治工作領導責任制、逐級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認真履行職責,努力形成教職工全員參與學校安全綜治工作的良好局面。
2、注重安全教育實效。根據《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的要求,結合不同季節、時段,針對不同年齡段學生的特點,採取師生喜聞樂見的形式和方法,加大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嚴格管控管制刀具,突出教育實效。重點關注有心理疾患的學生,透過教育和管理的過程、環節,早發現、早介入、早疏導,防範其走極端。精心組織好每月一次(幼兒園每季度至少開展以一次)的全員性應對突發事件疏散逃生演練,重點強化住宿生的逃生演練,強化學生在面對危險時的自救自護知識和逃生能力,增強廣大師生的'公共安全意識和防災避險的能力。
3、加強校園安全管理。繼續加大“三防”投入力度,配齊專(兼)職保安,完善電子監控系統,逐步推進與公安聯網,充分發揮防範作用;健全落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提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貫徹落實好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實落實好學校維穩安保工作的各項防範措施,建立安全預警機制,完善預案,強化演練,規範資訊報送,加強督查力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寄宿生的安全管理,重點要加強學校消防、防踩踏、食品衛生、交通安全、電力、校園網路的管理力度,特別是要採取強有力的措施防範學生間由於心理疏導不到位、矛盾化解不及時造成的極端事件發生,確保學校及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
4、強化安全業務培訓。按照普及培訓、重點培訓和專項培訓相結合的原則,繼續加強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保衛幹部和全體教師的安全培訓工作,不斷增強他們的安全意識、管理能力、防範技能和應急處置水平。繼續重點組織好學校的保安人員、體育教師、食堂工作人員、宿管人員、醫務人員等重點崗位人員的專題培訓,強化急救技能等應對突發事件的專業能力。同時,結合高中段學生軍訓工作,紮實深入開展學生急救技能培訓,提升培訓的效果。
5、深化“平安校園”建立活動。各校要緊密結合實際,加強領導,統籌規劃,建立並完善建立活動的長效機制,將建立活動納入校園文化建設,不斷推向深入。開展經常性的法制教育,組織實施好“法治進校園”活動,繼續完善法制副校長制度,廣泛開展法制安全教育活動,建立健全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組織網路,形成學校、家庭、社會齊抓共管良好局面。
6、完善矛盾排查調處機制。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協調穩定工作機制和制度,堅持經常性排查與定期排查相結合,細緻梳理情況,全面掌握師生反映,瞭解師生訴求,定期進行細緻研判,建立臺賬。重要的糾紛和矛盾,要及時上報,並積極協同解決,不得把本單位應該解決的問題推給上級、推向社會;要進一步完善各類調處機制,充分發揮學校教代會的作用,切實關心群眾生活,著力解決重點物件的實際困難,妥善安排好他們的生活,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要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學校不發生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最大限度地確保社會穩定。
7、合力推進校園周邊整治。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問題摸排、資訊研判,對學校發現的苗頭性問題、突出問題和易反彈問題,透過各種方式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並積極配合開展好集中整治和常態化管理。在當地綜治等部門的協調領導下,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集中整治和專項整治行動,著力解決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食品衛生和交通安全以及流動攤點、黑網咖等重點問題,使學校周邊治安環境得到明顯改觀。
8、嚴格執行資訊報送制度。嚴格按照各級綜治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的工作要求,落實部門職責,按照規定的時間、內容和方式要求,及時報送涉及學校安全穩定的重大資訊,包括重大突發性事件、重要社會動態、緊急災情疫情、造成師生人身傷害和財產重大損失的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傷亡、學生在校期間出走失蹤等重要情況,避免因遲報、漏報和瞞報導致處置困難所造成的工作上的被動。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效防範和遏制校園暴力和嚴重危害學校安全事件的發生,確保學校的和諧穩定,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制定學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依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工作方針,從辦好讓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維護教育安全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做到全員動員、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為學校發展營造良好的內部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全面掌握我校內部各類矛盾糾紛的狀況和可能引發重大矛盾糾紛的基本因素,找出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和潛在的矛盾糾紛,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化解矛盾糾紛,切實消除容易引發矛盾糾紛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
(三)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各項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長效機制,著力提升矛盾糾紛的發現能力、防範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糾紛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防止發生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的事件、個人極端事件。
三、排查範圍
學校與社會之間、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教師與學生之間、學生與學生之間的各類矛盾糾紛。
四、方法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即日起至15日)。建立相應組織機構,結合實際制定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具體工作方案,層層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和工作責任,確保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徹底、全面。
(二)全面排查階段(3月16日至4月30日)。廣泛發動,整合各方力量和資源,對各類矛盾糾紛進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蓋,確保不留盲點和死角;要重點排查各種可能引發群體性的事件的涉眾型矛盾糾紛、特殊學生群體情況以及個人極端事件的矛盾糾紛;要對每位學生進行心理篩查,提前排查有嚴重心理問題學生,及時掌握其心理變化,密切注意情緒變化,發現問題及時進行心理干預,強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導;要關注校園周邊的矛盾糾紛隱患,依靠群防群治力量,發揮各方積極性,及時、全面、動態地掌握各類矛盾糾紛資訊,全面掌握併合力解決熱點、難點問題,著力提高發展、控制、處置矛盾糾紛的能力。
(三)化解矛盾、完善機制階段(5月1日至6月30日)。學校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認真進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糾紛性質、對學校穩定的影響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門別類地逐一登記、建檔,逐件調查處理,明確專人負責,規定化解時限。
五、工作要求
學校把握好各個階段的工作重點和要求,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紮紮實實抓好排查化解活動的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把開展學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確保學校安定穩定的重要措施來抓。由學校蔡鵬圖校長親自謀劃、精心組織,分管安全工作的葉文隆副校長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確保排查化解活動順利進行。
(二)落實各項制度。一是要進一步落實情況報告制度,重大矛盾糾紛資訊要及時報告。二是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制度。對重大矛盾糾紛和可能引發群體性的事件的重大問題要實行首問負責、受理分流、掛牌督辦制度;要實行領導包案制,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要明確調處時限,防止反覆。在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過程中,要堅持邊排查、邊化解、邊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實現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經常化、常態化,充分發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在維護學校安全穩定中的作用。
(三)切實加強學生法制教育。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針對學生特點,在初一和初二年段開設《法在我心中》的法制教育課程,配有教材、專職教師,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考評,切實增強學生遵紀守法、依法律己、依法辦事的意識,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為。要充分運用學校網站、宣傳欄、學校電子螢幕、櫥窗、黑板報、校園廣播、國旗下講話、專題講座、報告會、演講會、主題班(團、隊)會、致家長(同學)一封信及組織競賽、測驗等多種形式,多層面、多渠道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學生學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增強法制觀念。
(四)堅持統籌推進。學校在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的過程中,做到兩個結合:一是要將排查化解工作與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機制結合起來,推動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機制、矛盾糾紛排查“零”報告和責任追究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二是要將排查化解工作與完善群體性的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結合起來,推動制定完善各類群體性的事件應急預案,有效構建統一指揮、協調有序、職責明晰、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
(五)完善隊伍建設。我校從這學期開始建立班級安全員,班級安全員除認真履行《安溪八中學生安全員工作職責》的相關要求。還應該做到:一是平時要多觀察、多提醒、多彙報,每週向學校安保處報送班級安全有關情況;二是如遇突發安全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應第一時間向學校老師、保衛處報告,並希望全體安全員恪盡職守,盡職盡責,做好本班資訊反饋工作,紮實做好班級安全自查及反饋工作,充分發揮自身作用,動員全體同學一起參與學校安全標準化建設活動,共同為學校的發展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