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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維修合同

有關房屋維修合同模板合集6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維修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維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責任共擔的原則,經認真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維修的專案: xxx。

  二、工程總金額: (以實際發生決算為準)。

  三、付款程式:

  A種—合同生效後,甲方預付給乙方工程進度超半後,第二次預付 ,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餘款結清(預留工程總價款的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半年後付清)。

  B種—一般工程先施工後付款,本次工程按款。

  四、甲、乙雙方協商施工時間: 20xx年x月x日。

  五、為維修工程安全順利的進行,甲方應協助乙方:

  1、提供必要的水、電等設施及其他方便。

  2、提供安全場所存放工具和施工材料。

  六、乙方為甲方的經營和利益出發,施工中做到:

  1、按甲方安全制度出入施工區。

  2、作業時間安排不影響甲方正常營業。

  七、驗收標準和方法:參照建築施工的驗收規範予以確定。

  八、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應無條件全部付清維修工程價款。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意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2、處罰規定:任意一方因為違約而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必須給予賠償。

  十、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再作補充。

  十一、該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存檔備查。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房屋維修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房屋維修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範圍:

  4、合同工期:開工日 年月日,竣工日 年月日,該工期包括法定節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時間。,因天氣或其它因素影響施工,經甲方確認同意後乙方可以適當延長工期。

  二、工程服務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

  三、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及監理人員就需要維修部位及工程量,進行技術聯絡單形式會籤,工程量以甲、乙雙方及監理人員簽字確認後的技術聯絡單內容為基準,確定工程總造價。

  甲、乙雙方將雙方簽字蓋章的結算書和甲、乙雙方及監理人員共同簽字的工程量技術聯絡單,作為合同附件附後。

  四、工程總價

  暫定為人民幣 萬元(最終以甲、乙雙方確認的結算值為準)。

  五、工程質量監督與檢查驗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嚴格按照國家、行業標準和企業規範及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對甲方提出的問題,乙方應及時進行整改,維修工程結束後,由甲、乙雙方及被維修房屋的業主共同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以三方簽字確認的《施工記錄單》為準。在竣工驗收時,對於甲方或業

  主確認的尚未修復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按甲方的要求繼續維修,並承擔逾期責任。

  六、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付工程款總額的97%,剩下3%作為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後無質量問題全額支付乙方。

  七、保修

  1、自乙方維修工程完工後,乙方須對全部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為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交付甲方之日起計算。

  2、工程保脩金為工程款的 %,保修期滿後十日內,甲方將保脩金的剩餘部分無息返還。

  3、保修期內,如維修工程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保證接到甲方通知後2小時內派人進行檢查及維修,並應在甲方確定的合理期限內修復完畢,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復或二次維修後仍出現問題的,甲方有權另行委託他人維修,所需費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施工工藝要求操作,維修後的工程如果再出現發黴、滲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兩天內修復完畢,並承擔由於再次出現發黴、滲漏問題而引發的一切影響和經濟賠償的後果。如住戶裝修、物品遭受損失的賠償等。

  5、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定期對施工工程進行巡訪,做好回訪記錄,並對存在隱患的質量問題,予以及時解決。乙方現預留保修負責人的書面通訊地址和電話,以便通知乙方進行維修。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開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義務的,每逾期一日,均應當向甲方承擔暫定工程總造價 ‰的違約金,任何一項逾期達七日或累計出現三次以上(含三次)遲延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損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金、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停工達兩日(含兩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並應當無條件於兩日內退場,雙方於乙方退場後結算。

  3、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項義務,經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後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損失。

  4、對乙方故意或疏忽導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藝不符合技術規範及環保要求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不符的,無論工程是否已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過保修期,均自甲方或業主知道之日起兩年內享有對乙方的索賠追償權利。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乙方維修過的部位所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在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

  7、凡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應承擔合同暫定價款10%的違約賠償金,如該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到的損失的(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金、違約金),乙方還應賠償甲方所受到的損失。

  九、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及後果,乙方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為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及與工程施工有關的一切保險。凡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十、施工責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為乙方提供水、電等便利,並負責同住戶及下屬有關部門協調。乙方按施工工藝要求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要保護好小區內的方磚步道、花草樹木,不能損壞。在住戶家維修要嚴格遵守物業規定的制度,如有住戶投訴或乙方損害物品,甲方有權在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指派 為本工程駐工地代表,按本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之內容。並負責與甲方進行溝通、聯絡,該負責人向甲方所作出的針對本工程任何承諾、保證、函件、簽字、確認等均視為乙方的行為,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做法以及質量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確保工程達到合同約定及甲方要求。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進行保護並承擔費用。

  6、乙方維修時必須每天將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點,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並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清除,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否則,甲方有權委託他人清理,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在應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在施工中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質量檢查、檢驗及監督,為檢查、檢驗、監督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8、維修施工所需辦理的一切審批手續(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需報批的專案)由乙方負責辦理並承擔費用,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9、本合同約定的維修工程必須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工程擅自分包、轉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0、乙方在維修過程中應注意與維修業主保持良好的溝通,避免產生糾紛,如因乙方原因與維修業主產生糾紛而使甲方受到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有權在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11、乙方在維修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愛護甲方及業主的財產、物品,不得破壞小區內的建築物及相關設施、裝置。在維修工程中,凡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甲方有權在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業主或有關權利人有權向乙方追償。

  十一、其它

  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價款的確認,相關的確認需經甲方代表、甲方預算部門確認並加蓋甲方公章後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確認、或非加蓋甲方公章(例如簽證章等),甲方均不予認可。

  2、如涉及工程量的確認,必須經甲方代表、工程部經理共同會籤且加蓋甲方簽證專用章後方為有效,缺一不可。

  3、甲、乙雙方確定的結算書和甲、乙雙方及監理人員共同簽字的工程量技術聯絡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未盡事宜或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由該維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字)

  經辦人:經辦人:

  (簽字) (簽字)

  延伸閱讀:合同協議書注意事項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點選檢視:自然人、法人區別):

  核實並影印、儲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註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合同簽約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核實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並簽字、蓋騎縫章。

  二、合同條款

  1、“首頁貴如油”

  當簽訂了大量的合同時,這句“首頁貴如油”就顯得恰如其分了。當你想在眾多的合同中尋找一份想要的合同時,如果從第一張紙上無法看到足夠資訊而需要翻閱第二頁,在繁忙(尤其是未得到詳細目錄供查閱)的情況下,這種工作量有時是難以想象的。

  無論合同是否裝訂、裝潢,合同第一頁至少應當寫明合同名稱、簽約主體、簽約時間三項基本內容。

  2、“簡稱”前後要統一

  合同當事人一般在合同中簡稱為甲方、乙方,在正文中,直接引述“甲方”、“乙方”即可。這聽起來似乎再明白不過,但很多合同“簡稱”前後不一,比如有的買賣合同中,前款規定雙方當事人簡稱“甲方、乙方”,後款正文中又出現“買方、賣方”,前後不一。

  3、權利、義務條款

  第一,權利、義務等不要出現在一個大標題下,而應分開表述,避免對某項條款是權利還是義務有不同認識,從而產生爭議。

  第二,弄清概念,正確使用。從法律角度來講:

  (1)可以,指“有權選擇”,可為,亦可不為;

  (2)應當,指“必須做”,無權進行其他選擇;

  (3)有權,指“權利歸屬”,選擇為與不為均可;

  (4)有義務,指“義務歸屬”,必須履行;

  (5)責任,根據合同內容的不同,可能指“工作內容”、“相關義務”、“承擔的法律後果”等。

  第三,大部分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已經在我國民法中進行規定,如買方要付錢、賣方要付貨,出租方要提供貨物、承租方要支付費用等,但是對於特殊要求,一定要予以明確。

  4、重視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般在合同中,我們約定為“出現爭議後,雙方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超過30天未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可向XXXX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起訴訟(或仲裁)解決”。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供當事人選擇的管轄法院包括原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當事人可以根據需要選擇其一。

  在我國現有司法體制下,由於存在著案件承辦人員辦案水準差異、地方保護主義、異地解決爭議成本較高等客觀因素,造成管轄法院(仲裁機構)的選擇對訴訟(仲裁)結果會產生影響。

  對此,我們建議在簽訂合同約定管轄法院時,儘量選擇對我們最為有利的“我們公司所在地法院”。

  5、細節上顯功夫

  1)數字

  製作合同時,涉及合同金額的數字,宜同時採用漢字大寫和阿拉伯數字小寫,注意二者是否等值,並強調當二者不一致時,以大寫的漢字為準。

  2)貨幣單位

  我們公司以國際工程為主,所有的涉外合同在簽訂時要明確貨幣的單位,尤其是幾經修改後的合同文字。

  3)公司標識與名稱的使用

  在製作合同時,首先要表述清楚雙方當事人的全稱,然後再加以簡稱,如中鐵十二局集團國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4)權利、義務約定中,主體的準確性

  如:有的單位在製作合同權利、義務條款時,在標題“甲方的權利”中出現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XXXX”,將本應屬於甲方的權利歸於乙方,這種問題或者由於筆誤出現,或者是條款放錯位置,導致該權利的歸屬出現爭議。

  5)明確“書面”

  在合同製作時,時常用到“本合同的修改需以書面方式作出方為有效”,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應明確“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郵件、簡訊等電子資料交換)等”。

  6)頁碼

  在沒有騎縫章的情況下,沒有合同頁碼可能導致對方抽頁、換頁等,這看似是小問題,但大多數員工並未養成這一習慣。

  7)蓋章用印

  我們應爭取先由對方蓋章、簽字,我方後簽字、蓋章。

  三、承辦單位應該注意

  1)重視合同談判工作。法務人員無法全程參與合同簽訂、履行全過程,承辦單位在合同談判階段應該就合同內容進行全面談判,爭取對我方最大的利益,同時可以適當取捨予以讓步。

  2)及時溝通。在合同履行階段,出現對方違約時,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一旦涉訴,“一紙告知”將為我們勝訴立下汗馬功勞。

  3)授權代理人的一致性。有些單位對方合同簽訂人與結算簽字人不符,即使我們與其是“老熟人”、“不怕其不認賬”,也要避免合同簽訂人與結算簽字人不符的情況,否則一旦出現訴訟,授權代理人不承認結算簽字人的行為,我們將直接敗訴。

  4)注重儲存合同履行時產生的書面材料。合同原件要儲存,授權委託書要儲存,通訊記錄要儲存,變更違約要儲存,聯絡人、聯絡電話變更要儲存。  

房屋維修合同 篇3

  【合同案例】:大學畢業生小貝承租一房,房內有天花板脫落危險,小貝多次要求房東老陳修理未果,只好向虹口法院起訴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虹口法院依法審理,認為該房屋確實存在安全隱患,並已危及到小貝的安全,支援訴請。

  小貝去年從上海某高校畢業,透過中介租了老陳的房子。看房時,小貝發現屋頂天花板有脫落跡象,但考慮到租金相對便宜,仍願意承租,只要求房東修理天花板。房東對修理一事口頭表示同意。等到簽訂租房合同入住後,小貝才發現房東只是用透明膠帶將有裂痕的地方貼上了一下。

  某天下班回家,小貝發現天花板的水泥掉落下來砸了一地,他立即通知老陳要求重新維修天花板。老陳同意修理,人卻遲遲不來。其後,小貝及其同學趁著酒勁找老陳理論,打傷了老陳,為此,小貝還賠償了老陳醫藥費8000元。對於傷人一事,老陳耿耿於懷,百般拖延對房屋的維修。小貝最終起訴至虹口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虹口法院經審理認為,出租房屋已經危及到小貝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即使小貝在訂立租房合同時明知該房屋存在質量問題,但他仍然有權利隨時解除合同。所以,對小貝的訴請,法院予以支援。

  【法官建議】:剛出校門的大學生租房時應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涉及因房屋質量問題而引發的修繕責任等內容,並明確約定違約責任。

  房屋維修責任應該是《租賃合同》中最常見的條款,合同雙方一般會根據《合同法》第220條規定,即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來約定維修責任。但現實中往往不是簡單的適用該條規定就能解決維修爭議的,因為維修責任往往隱藏在其他事項中,造成責任劃分不清晰問題。本人認為維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繕、裝修後返修及惡意添附的補償責任等多項內容之中。因此租賃合同雙方在約定維修責任時,應全盤考慮。

  1、房屋修繕責任

  房屋修繕責任是指在房屋租賃期間對房屋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的維修責任由哪一方承擔的問題。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由出租人負責修復。不及時修復,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因此出租人有對房屋及其裝置及時、認真地檢查和修繕,以保證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義務。但“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從律師角度認為,應將“承租人過錯”進行列舉,明確在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中房屋修繕責任條款中,以減少不必要的爭議。

  2、承租人裝修改變房屋構造後的返修責任

  《合同法》第223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現實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對租賃房屋改變構造(當然不涉及主體結構安全),使用中產生的返修責任爭議較多。

  我們曾代理過這樣一個案子:王某將自己私有的二層二室住房租賃給張某,合同約定租賃用途為中介服務,並同意張某的裝修方案,將原衛生間拆除移至陽臺,將衛生間通風和排水立管在二層彎曲靠在牆邊,以增加廳內有效使用面積。使用中樓上使用者發現下水不暢,樓下住戶發現衛生間通風不暢,於是與出租人聯絡,要求其維修。承租人在出租人要求下也同意並實際簡單進行了處理,但效果不是非常明顯。在樓上樓下使用者強烈要求下,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恢復原構造或是拆除裝修進行徹底返修,承租人堅持當時改造方案是經出租人同意並認可的,否則也不會同意承租。因此雙方就返修期租金及費用承擔問題產生爭 議,訴至法院。

  這是一個典型的因出租人同意情況下產生的返修爭議,由於當初對改變房屋構造的後果雙方約定不足,造成維修責任不明確。向這樣的案例還有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將陽臺窗探出,因物業或樓上住戶要求必須拆除等等,都涉及返修責任承擔問題。為避免此種爭議產生,作為出租人要慎重答應承租人的改造要求,約定好如出現返修責任承擔主體,切不可為把房先租出去 ,而回避返修責任問題。

  3、承租人惡意添附的補償責任

  實踐中,對於承租人對房屋進行改建、改裝或者增加附著物而形成的添附物,如果是徵得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屬於合理添置的,那麼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一是《房屋租賃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二是合同沒有約定而又協商不成的,拆除後並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對添附物現價值進行評估,歸出租人所有,並對承租人予以適當補償;三是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並非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添附的,且《房屋租賃合同》沒有約定而又協商不成的,拆除後並不會影響其價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

  不能拆除的,出租人對裝修物的損失一般不給予補償。上述做法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6條規定。所以在簽定租賃合同時,對添附物或改善物處理做約定是最好的。

房屋維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公司樓頂在使用期間出現滲水問題,乙方負責對甲方的房屋屋頂滲水進行維修,經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1、維修時間:20xx年3月17日起到20xx年4 月12日止。

  2、維修地點:孔雀湖康體中心

  3、維修方案須甲方確認,並且乙方應在維修之前徵得甲方同意。

  4、維修以及維修質量的監督:對於涉及到該房屋所出現的所有滲水部位都必須進行維修。在維修期間,甲方必定期須派人到現場予以質量監督和協助部分工作。在施工方施工期間,施工方有責任對施工時的人員安全負責,出現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6、房屋維修期的注意事項: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各項施工前的準備,(如垃圾材料的堆放)。

  7、維修之後的房屋質量的驗收和稽核:由雙方事先約定(以解決漏水為主)或者以相關行業標準為驗收標準。

  8、在維修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費用都由甲方負責予以負擔。

  9、根據雙方的協商,本次維修採取乙方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實施。

  10、本工程維修發生的費用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大寫10000。00元整),工程完工之日付伍仟元整(5000。00元)。待保修期滿之日付清全部尾款。

  11、本房屋漏水維修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12、關於保修:保修期 6個月,自維修結束之日起算,保修期內發生問題時乙方應立即派工作人員前往檢視,並採取其他相關措施。

  1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屋維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金鑫小區1號樓3單元房屋維修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金鑫小區1號樓3單元屋頂防水工程

  2、工程地點:金鑫小區1號樓3單元

  3、工程範圍:本工程涵蓋金鑫小區1號樓3單元住宅樓屋頂防水、屋頂鋪設外瓦、外牆體漏雨損壞部分修復等工程。

  4、合同工期:自開工日起____日內完工,因天氣或其它因素影響施工,經甲方確認同意後乙方可以適當延長工期。

  二、工程服務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包進度等總包方式。

  三、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及監理人員就需要維修部位及工程量為基準,甲、乙雙方依據烏海市本地相應價格,確定工程總造價為____元。完工後付____元。____日後付剩餘的____元。

  四、工程質量監督與檢查驗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嚴格按照國家、行業標準和企業規範及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對甲方提出的問題,乙方應及時進行整改,維修工程結束後,由甲、乙雙方及被維修房屋的業主共同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以三方簽字確認的《施工記錄單》為準。在竣工驗收時,對於甲方或業主確認的尚未修復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按甲方的要求繼續維修,並承擔逾期責任。

  五、保修

  1、自乙方維修工程完工後,乙方須對全部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為____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交付甲方之日起計算。

  2、工程保脩金為工程款的____%,保修期滿後____日內,甲方將保脩金的剩餘部分無息返還。

  3、保修期內,如維修工程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復或二次維修後仍出現問題的,甲方有權另行委託他人維修,所需費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施工工藝要求操作,維修後的工程如果再出現發黴、滲漏等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兩天內修復完畢,並承擔由於再次出現發黴、滲漏問題而引發的一切影響和經濟賠償的後果。如住戶裝修、物品遭受損失的賠償等。

  六、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及後果,乙方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為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及與工程施工有關的一切保險。凡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七、施工責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為乙方提供水、電等便利,並負責同住戶及下屬有關部門協調。乙方按施工工藝要求施工。

  2、乙方維修時必須每天將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點,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並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清除,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否則,甲方有權委託他人清理,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在應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在維修過程中應注意與維修業主保持良好的溝通,避免產生糾紛,如因乙方原因與維修業主產生糾紛而使甲方受到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有權在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4、乙方在維修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愛護甲方及業主的財產、物品,不得破壞小區內的建築物及相關設施、裝置。在維修工程中,凡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甲方有權在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業主或有關權利人有權向乙方追償。

  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或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由該維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維修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市《公有住宅售後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出售公有住房的暫行辦法》及相關檔案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購買的住房管理維修等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於市 區(縣) 路(街) 弄(新村) 支弄 號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房屋維修委託乙方。

  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首期住房維修基金和房屋出售單位一次性提供的住房維修基金按規定合併儲存,專項用於甲方住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裝置的維修更新,合理地使用住房維修基金。甲方負有監督責任。

  三、甲方同意按照公有住宅售後管理暫行辦法和出售公有住房實施細則的規定,按照社會化管理的要求, 年按月向乙方繳付管理費 元。乙方用於管理人員經費和辦公費用。

  四、對不屬於住房維修基金使用的部位或裝置,乙方提供優質有償服務。甲方同意按規定支付維修費用,併為乙方修理提供方便(包括公用部位和相鄰戶室)。

  五、乙方對甲方住房維修負責,確保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共用裝置以及共用設施凡屬人為損壞的,由損壞人負責修復或賠償。

  六、甲方同意按住宅售後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在住房維修基金不足支付維修費用時,按面積支付住房維修基金。如甲方拖延維修基金支付,使乙方不能及時修復房屋和裝置的,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管理部門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八、其他需要補充事項: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