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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合同

有關委託書合同錦集六篇

  只要在委託人的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託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託人承擔。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越來越多的事務會去使用委託書,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範文,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書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委託書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天津派客時代廣告傳媒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合同內容及要求:

  “和順”伍款外包裝設計,“胡氏宴酒”網站設計製作。

  二、設計與製作費用:

  設計與製作費用總計為:人民幣¥ 130000 元,(大寫:拾叄萬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委託設計與製作總費用的50%即人民幣 ¥ 65000元, (大寫:陸萬伍仟元整)。

  3、乙方將設計製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即人民幣¥65000 元整(大寫: 陸萬伍仟元整 )。

  四、設計與製作作品的時間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五、智慧財產權約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製作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2、甲方將委託設計製作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與製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製作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委託書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將其擁有的房屋委託受託方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居間中介代理出租,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再自行出售出租或委託其他第三者從事與受託人同樣的居間中介行為,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的房屋(下列記載事項如δ詳盡,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資料為準)

  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年限:□永久□至_____年止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型別:□別墅□外銷□內銷□其它用途□住宅□辦公□商住□其它

  結構:____房____廳____衛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總層數: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裝置(不另計租金)裝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出租條件

  委託租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rmb□usd)□現金□支票□匯款□其它(請註明):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運用適當方法尋找合適的承租方,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所委託出租房屋的處理情況。

  2.協助甲方與承租方商議合理租價和協助辦理租房合約手續。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中介代理業務,為了有效地履行義務所實施的市場調查、廣告企劃、租賃交涉、諮詢服務、差旅出勤等活動與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甲方補貼。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其為上述出租的房屋及合法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簽訂之後,若發生任何有關產權歸屬的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其後果。

  2.為促進出租房屋,甲方需配合辦理。

  3.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戶達成交易,甲方仍應按照委託合同內訂明之服務報酬金額支付於乙方。

  第五條 服務報酬

  1.中介費為上述標的物的成交價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於甲方在收到租金的同時承租方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若承租方支付定金後,因承租方的原因而不能達成交易,承租方支付的定金將不予退還,由甲乙雙方平分。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章後即時生效。

  第七條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宜,可約定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書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方所購用材林良好生長,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其所購的林木委託乙方管護,直至成材。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託管標的

  1.甲方所購林木位於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年生,品種為_________、_________的速生林木,共_________畝,每畝_________棵,共計_________棵,委託乙方代為管護;

  2.甲方委託乙方管護的林木生長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管護要求及達標標準

  1.乙方應盡職盡責履行《用材林管護合同》所規定的管護義務。乙方保證受託林木正常生長到第7-8年間,90%林木平均胸徑達到24cm以上,雙方約定胸徑的測量標準為:從地表樹根上量至120cm處為樹幹胸徑的測量基準點(管護及技術操作要求見附件三);

  2.乙方對委託林木的養護必須認真落實科學施肥、鋤草、剪枝、澆水、林防等管護措施並確保每畝_____成活(養護流程見附件四);

  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約定使90%的受託林平均胸徑達到24cm,則差額部分由______木業有限責任公司從自有林地中予以補償,以確保甲方林的出材量;(______木業有限責任公司自有林地林權證見附件五及______木業公司林木育成質量擔保書見附件六);

  4.乙方所託管的林木在管護期満7年時方可採伐。

  三、甲方、乙方的權力及義務

  1.甲方同意將所購林木交由乙方管護;

  2.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木業有限責任公司將代收取的甲方支付的管護費交由銀行監管,並按監管協議規定撥付給乙方(林業管護費委託銀行監管協議書見附件七);

  3.在林木採伐期內,甲方可自行選擇採伐時間,但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管護期截止前將林木採伐完畢。否則,甲方被視為自動委託乙方代為採伐並處置所伐林木,所產生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在採伐期內,甲方可自行採伐、銷售所育成林木,甲方同時也可委託乙方代為採伐、銷售;

  5.如甲方轉移林木所有權時,乙方仍應負管護責任,繼續履行管護合同所規定的各項義務,但甲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甲方根據《用材林轉讓合同》第三款2條6項解除“轉讓合同”後,有權要求乙方解除“用材林管護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解除函之日起一個月內,將已收取的管護費全額退還甲方;

  7.甲方在辦理退款時應持有效身份證明,將本合同原件、用材林管護款收款憑據同時交還乙方登出;若甲方丟失上述檔案或票據,則應按乙方要求出具相關手續方可辦理退款;若委託他人代辦,須按乙方要求提供授權書及受託人身份證明原件,以及上述證件方可辦理退款手續;

  8.乙方負責在網上向甲方提供林木生長及其他相關資訊;

  9.乙方負責為甲方的用材林辦理保險機構的“林木基本保險”(暴風、洪水、火災、冰雹、病蟲害、盜伐)。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按管護費的20%另行給付守約方作為違約金;

  2.因國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各方依實際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3.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用材林地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當地林業局備檔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在甲方用材林採伐結束後自動終止。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書合同 篇4

  茲委託XX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願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託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託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於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託合約訂立後,貴公司應於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後正式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後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後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託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後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佈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託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並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並由貴公司事後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託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託關係,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後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託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託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鑑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後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鑑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檔案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託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託書的規定對於本人以後委託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託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後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資訊僅供本人參考之用,並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託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託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宣告已閱讀並充分了解本委託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委託書合同 篇5

  委託人:______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擬購買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為委託人,以____為受託人,由委託人特向受託人出具本《授權委託書》,授權受託人全權處置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的所有事宜。具體授權如下:

  一、受託人即全權代理委託人處置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相關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於購買、抵押、出租、出售、贈予、過戶等及與其有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簽署有關檔案、代為領取該房屋的《他項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與買方/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辦理房屋買賣合同公證、代為向派出所申請該房的戶籍關係核查情況證明、查檔、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代收

  房款及協助買方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等相關手續、辦理交房等相關事宜、到產權處或稅局交納相關稅費及手續費等)。

  二、委託人承擔在處置前述房屋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三、委託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受託人有權轉委託。

  五、受託人在代理許可權內簽署的一切相關檔案委託人均予以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委託人享有和承擔。

  委託人:xx

  受託人:xx

  xx年xx月xx日

委託書合同 篇6

  一、委託簽訂合同具備的條款:

  (1)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名稱(或姓名)及住所。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名稱(或姓名)應寫全稱,不可簡化或使用代號。

  ⑵委託標的。也稱委託事項,是指委託人和受託人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物件,這既可以是具體事物,也可以是利益。

  ⑶受託的許可權範圍:在合同中,經雙方協商一致,明確受託人的許可權範圍,受託人只能在授權範圍之內從事自己的義務,未經委託人同意擅自從事有關事務,其後果應自己負責。

  ⑷委託事項的具體要求:合同中應明確委託事項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完成時間等具體要求。

  ⑸委託期限:是指自委託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委託事項、全部清結之日止的`具體時間,如超越這一期限為逾期。

  ⑹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合同中應明確委託方與受託方的權利和義務,以便約束雙方按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

  ⑺報酬支付:如果委託方與受託方簽訂的是有償合同,則應在合同中約定支付報酬的方式、數量、期限等。

  ⑻違約責任:委託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違約責任,以便合同一方違約時守約方、仲裁機構改革、人民法院在處理時有所遵循。

  ⑼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是指委託方和受託方因合同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是透過某仲裁機構解決,還是訴請某法院解決。

  ⑽其他約定事項。

  二、委託簽訂合同當注意:

  (1)合同條款應齊全。一份完整的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基本的內容:標的,即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所指向的物件,如貨物、勞務、工程專案等;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辦法等。

  (2)合同內容要合法。簽訂合同,一定要注意合同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果違反了法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一方面合同本身無效,另一方面還要受到有關機關的查處。

  (3)簽訂合同的方式要合法。當事人之間簽訂合同,必須遵循自願、平等的原則,不允許一方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更不允許採取欺詐、脅迫的手段迫使對方與自己簽訂合同。當事人如果採取欺詐、脅迫的手段簽訂合同,該合同就是不能得到法律保護的無效合同。

  (4)委託他人代訂合同要注意明確委託許可權和事項。當事人可以委託他人代訂合同,但是應當出具寫明委託人和被委託人姓名、授權委託事項、委託期限等內容的授權委託書,如果委託事項不明確的,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委託合同履行地的確定

  合同的履行地是確定經濟合同訴訟管轄法院的要素之一,只有正確地確定了合同的履行地,才能正確地確定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1、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託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3、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4、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另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