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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協議書

實用的投資協議書範文集合七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投資協議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投資協議書 篇1

  投資入股協議書 A及擬購買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 、 、共 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共同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註冊為準),特訂立本合投資入股協議書

  A及擬購買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 、 、共 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共同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註冊為準),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的投資各方為:

  1.1.A 身份證號 。

  1.2. 身份證號

  1.3.

  第三章 **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 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各方同意在北京市朝陽區建立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 **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通訊地址 ;

  第四條 **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新和通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雙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新和通公司的利潤按雙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雙方分享。

  第四章 註冊資本

  第五條 註冊資本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人民幣。在註冊資金總額中:貨幣 300 萬元,佔註冊資本總數的100 %;

  第六條 新 的註冊資本全部由A先生從出讓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和通) %股份所獲得的購股款中墊付。

  A先生以投資各方購買其轉讓的原和通的股份比例為依據認可投資各方在新和通中持有的股份比例。

  第五章 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七條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第六章、新和通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

  第八條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新和通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新和通章程。

  第七章 合資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投資各方共同約定:其他投資各方購買A先生持有的原和通股份的購股款 元現金,A先生拿出300萬現金作為新公司的註冊資金,其餘購股款由A用於處理原和通債務。該債務包括:

  1、支付已公佈的會員獎金;

  2、支付前期所欠供應商的貨款;

  3、支付前期所欠未報積分並未提貨部分款項;

  4、 返還公司經營所需對外借款。

  第十條 A先生同意將原和通的現有債權轉讓給新公司,投資各方同意對原和通欠款積分撥付獎金時按50%的比例逐步扣回返還原和通。返還原和通金額新和通刻扣取10%的管理費。具體事項由原和通與新和通簽定債權轉讓協議書確定。

  第十一條 A同意協助新公司確保竹鹽產品供應,具體事項由新公司與竹鹽生產廠簽定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甲乙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第十三條 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投資各方如不履行與A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購股款義務,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合同,其他守約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條 本合同投資各方各一份,共 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投資各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投資協議書 篇2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上二方單稱時為“本協議一方”,合稱時為“本協議各方”。

  鑑於:

  甲方擬對 專案進行專案投資,乙方意願與甲方共同投資,以上各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各方投資份額、事務執行及利潤分成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投資專案具體情況 專案,位於 ;專案甲方預計投資人民幣萬元,具體投資額以最終結算的投資額為準。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在專案預計總投資額中,甲方出資人民幣 萬元,佔出資總額的;乙方出資人民幣 萬元,佔出資總額的 ;總投資超過預計萬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資比例同時追加出資。

  第三條 各方應按照專案開展進度要求,依據甲方指令按出資比例同時履行出資義務,各方出資應在 年 月 日或專案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資。

  一方的出資應經另一方確認,並將資金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出資後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資。

  第四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各方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投資專案債務先以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出資額度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利潤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專案最終清算後,被投資專案將投資利潤分配給甲方後30天內,乙方可要求甲方按雙方出資份額分享投資利潤。

  第六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管理執行投資日常事務,對外全權與第三方簽訂投資協議等法律文書。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資人有權瞭解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但不得干涉甲方對共同投資事宜的處理;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以下共同投資事務須由共同投資人同意即為有效。

  (1)投資人轉讓共同投資專案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第七條 投資的轉讓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

  2、各方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投資人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投資專案處理。

  2、投資人私自以其在約定共同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投資專案處理,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按退出投資專案處理是指,將其已投入的出資額予以返還(具體內容各方協商)

  第九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各執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書 篇3

  甲 方: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

  住 址: 江蘇省蘇州市普福寺路27-2號 聯絡電話:

  乙 方: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絡電話:

  丙 方: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絡電話:

  甲、乙、丙三方為共同開拓市場銷售業務和尋求穩定客戶資源,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及公正公平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入股 有限責任公司和 有限責任公司,為體現三方公平公正、精誠團結和一致對外,避免日後三方因風險投資產生糾紛,特訂立本協議。

  一、各方投資專案和投資總額

  1.甲乙丙三方於XX年 月 日共同投資入股有限責任公司 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乙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丙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

  2.甲乙丙三方於XX 年 月 日共同投資入股有限責任公司 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乙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丙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

  二、各方入股作價與出資方式、出資額

  詳見各方分別簽定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具體事項。

  三、投資各方風險共擔明示條款

  1.投資各方已充分了解並明確各方的入股投資專案、入股投資公司和投資金額內容,並認同分別共同投資專案的市場前景。

  2. 投資各方已充分理解並一致同意和認可投資各方所分別簽定的投資入股協議書的全部內容。

  3.投資各方已充分理解並分別行使各方在兩個入股投資公司中的股東的權利義務(詳見各方所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具體事項)。

  4.投資各方已充分理解並分別明確三方在所入股投資公司中作為股東權利的許可權、範圍和期限(詳見投資各方所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的相應規定事項)。

  5.投資各方不得在分別投資入股公司後進行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內部之間在分別入股投資公司內部股權範圍內進行內部購買、轉讓、合併,購買、轉讓、合併的股價以原投資入股股價為準和雙方進行轉讓約定。

  6.投資各方因分別入股投資的公司發生債務糾紛、破產清算情形時,由投資各方按照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約定的內部出資比例和出資數額承擔債務和破產清算費用以及其他合理必須的開支費用。

  7.投資各方因分別投資的專案公司發生虧損產生分攤虧損費用時,由投資各方按照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約定的內部出資比例和出資數額共同分攤承擔虧損費用。投資各方在其入股投資的公司發生虧損時,取消分取紅利。

  8.當投資各方分別入股投資的公司發生虧損和出現嚴重債務、破產清算情形時,不得以非入股投資公司股東為由拒絕按照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約定的內部出資比例和出資數額承擔入股投資公司的虧損費用、對外債務和破產清算費用。

  9.除甲方外,投資各方就分別共同投資入股兩家公司,並分別共同授權甲方以甲方個人名義行使投資各方在兩家公司的股東的權利和義務,表明投資各方已充分信任、一致同意並尊重甲方代表投資各方行使在三家閥門公司所作出的任何為合法合理行為,投資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資公司股東為由而拒絕認同甲方在兩 公司所作的一切合法合理的行為。

  10.除甲方外,其他投資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資公司股東為由而要求甲方個人歸還投資各方投資款,以免損害投資各方共同投資利益(投資各方進行內部股權轉讓、購買、合併除外)。

  11.未經投資各方書面一致同意,投資各方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用在各入股投資公司中所享有的內部股權進行質押、抵押和為任何第三者提供擔保(經投資各方一致同意,甲方代表其他投資各方就分別投資入股的公司需要或投資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義共同需要除外)。

  四、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不得擅自洩露本協議內容和各方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如有違反,則守約方視違約方洩露情形嚴重與否,有權書面共同決定是否取消違約方的內部股東資格,是否要求違約洩露者承擔全部違約或部分違約責任(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作為違約賠償金);

  2.投資各方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投資各方有權書面共同決定取消違約方的內部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投資各方依法授權從事與投資事項有關內容除外)

  五、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透過訴訟途徑解決。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投資各方所分別共同簽定的兩份投資入股協議書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簽定之前,甲、乙、丙三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 每方各執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簽章同意之日起生效,每份內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丙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投資協議書 篇4

  投資合同

  合同編號: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201 年 月 日於北京市簽訂。

  甲 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 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丁 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戊 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上丙、丁、戊方統稱為“原股東方”。

  鑑於:

  1. 甲方為於( )年( )月()日在 市( 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註冊設立,並有效存續至今的有限責任公司。截至()年( )月( )日,甲方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

  2. 丙方、丁方、戊方為甲方現有股東,其中,丙方出資 萬元,持有甲方 %股權,丁方出資萬元,持有甲方 %股權,戊方出資 萬元,持有甲方 %股權。 3.

  有鑑於此,甲、乙、丙、丁、戊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公平、自願的原則,經過多次友好協商,就本次投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投資事項

  1、 乙方以其募集資金 萬元人民幣,以增資方式對目標公司進行投資。

  2、 各方確認,目標公司經資產評估後淨資產為 萬元人民幣,乙方以 萬元人民幣投資,持有目標公司 %股權。因此,該 萬元投資中, 萬元作為增資款項,其餘萬元記入目標公司資本公積金,在乙方增資手續辦理完畢後()工作日內,轉增為目標公司註冊資本。

  3、 增資完成後,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為萬元,股東為丙、乙、丁、戊四方,各方對目標公司的出資額及持股比例為:

  丙方出資 萬元,持股 %;

  乙方出資 萬元,持股%;

  丁方出資 萬元,持股 %;

  戊方出資 萬元,持股 %。

  4、 乙方投資期限為兩年,自本協議約定的投資資金匯入目標公司賬戶之日起算。如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此投資期限可延長一年,各方應就投資期限延長事宜在原期限屆滿前簽署書面協議。

  5、 本協議涉及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應由甲方在乙方實際增資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其他各方配合。

  6、預期回報

  6.1、甲方年支付給乙方的預期收益不低於投資金額的%。

  6.2、第一年預期收益分配期限為 年 月日。

  6.3、第二年預期收益分配期限為 年月日。

  7、退出方式

  乙方以股權交易的方式,溢價出讓乙方所持有的甲方股權。溢價回購股權,回購方案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二條 投資回報與退出

  1、乙方向“ ”專案投資總計人民幣 元,共計佔總股份的 %。

  2、甲方同意,乙方投資後每個投資年度結束前五個工作日內,股東會及董事會均應決議進行收益分配,且分配額度不低於乙方投資總額的%(即 元的 %, 元人民幣)。乙方享有優先分配權,在乙方獲得的分配額達到乙方投資總額的 %(即 元的 %,元人民幣)之前,原股東或甲方的其他股東不享有分配權。

  3、乙方投資期限屆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丙方與乙方簽署購買乙方所持甲方%股權的股權轉讓協議,股權轉讓價格為乙方投資總額及投資總額的收益之和(收益率按 %減去投資期間乙方已透過甲方利潤分配方式取得的收益),即股權轉讓價格= 元+( 元× %)-乙方已取得的收益。

  4、在每個投資年度結束時,甲方淨利潤率超過預期收益率,超出部分按 %的比率分配給乙方。

  5、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由甲方、丙方辦理,其他各方配合。

  第三條 投資收益保障

  1、為保證乙方投資收益,原股東同意將其所持目標公司的股權質押給乙方,該股權質押協議應於乙方投資的正式投資協議或增資協議一同簽署,並在目標公司辦理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的同時,辦理股權質押登記。

  2、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達成以下共識:在乙方資金正常到位的情況下,甲方承諾自年起,甲方連續兩年的淨利潤年增長率不低於 %;甲方連續兩年淨資產年增長率不低於 %,如若甲方未能全部達成上述財務指標增長率,則乙方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6款第7款溢價回購全部股份。

  3、原股東同意,在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期限屆滿後,乙方與原股東丙方簽署股權轉讓協議,

  如原股東未按時向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及其他相關費用(如有),則乙方有權依據股權質押實際債權。

  4、在未達到預期收益前提下,原股東同意用個人財產承擔連帶保障責任,並辦理相關法律檔案。

  第四條 目標公司治理

  1、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標公司增資後,由乙方向目標公司委派一名董事和一名監事。

  2、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標公司增資後,享有充分的知情權,乙方有權在任何時候對目標公司經營、治理、財務等有關資料進行審查。

  3、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標公司增資後,以下事項須召開董事會進行表決後,方可實施,且就該等事項的表決,乙方委派董事享有一票否決權:

  (1) 目標公司對外支付超過( )萬元的款項;

  (2) 目標公司資本變動;

  (3) 目標公司業務計劃或財務預決算變動;

  (4) 目標公司重大規章制度的制定或修改;

  (5) 會計政策或會計師調整;

  (6) 管理層及其待遇變動;

  (7) 目標公司對借款或擔保;

  (8) 應由董事會決策的其他重大事項。

  4、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標公司增資後,乙方享有對目標公司的財務監督權。乙方有權隨時就其指定的目標公司的財務資料進行查詢並提出質疑,甲方應配合查詢並解答疑問。

  5、 上述乙方委派董事享有一票否決權的事項,如因乙方或乙方委派董事不知情的情況下實施,即為侵害了乙方知情權且違反了公司章程規定,在此情形下,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投資期限,按本協議約定退出投資,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受讓股權的義務。

  6、 在辦理目標公司增資手續修改公司章程時,以上各方約定的委派董事監事、知情權、一票否決權、財務監督權等事項,應作為修改後的目標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之內容。

  7、 乙方對目標公司增資款由甲方和乙方設立專管賬戶共同進行資金監管保證資金用於本專案的.

  開發開發。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目標公司)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獲得增資款項。

  (2) 甲方有權詢問乙方在募集資金上的工作進展,乙方須在三日內做出相應答覆。

  (3) 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修改公司章程,辦理或配合辦理所有關於增資、股權質押、股權轉讓等工商登記的相關手續。

  (4) 甲方應在乙方提出要求時,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需一切資料,並保證該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實現乙方知情權、公司治理權及財務監督權,並就乙方質疑做出合理答覆。

  (5) 甲方需保證提供給乙方的目標公司專案資料與實地情況一致。

  (6) 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規定的工作程式進行配合。

  (7) 除本協議約定外,甲方其他重大變動,如法人代表、地址等變更,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 乙方(投資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有在投資前查詢、核實、評估甲方企業資產、信用、賬目的權利。

  (2) 乙方有權對目標公司專案進行實地考察,指定專業機構進行企業評級或資產評估。

  (3) 乙方有權制訂和修改投資方案。

  (4) 乙方有權制定目標公司專案的投資建議與投資實施計劃。

  (5) 乙方有權組織重點資金方到專案方實地考察。

  (6)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主體登記資料應為真實、合法。

  (7) 乙方在向目標公司增資後,有權按本協議約定獲得目標公司知情權、公司治理權及財務監督等權利。

  (8) 乙方在向目標公司增資後,有權按本協議約定獲得投資回報。

  (9) 乙方在向目標公司增資後,有權在投資期限屆滿後按本協議約定退出目標公司。

  3、 丙方(目標公司控股股東)權利義務

  (1) 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辦理或配合辦理目標公司增資、丙方股權質押、丙方受讓乙方所持目標公司股權的工商登記手續。

  (2) 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配合修改目標公司章程。

  (3) 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4) 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丙方應履行的義務。

投資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一致認同,乙方作為新的投資人與甲方共同經營濰坊東旭建築機械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成為該公司股東。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訂立本協議。各方按如下條款,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一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出資金額為人民幣60萬元(陸拾萬元),佔公司股份總數的30%。

  乙方根據公司建設廠房、採購裝置的進度以及正常的流動資金需求情況適時的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資。

  乙方在成為公司股東之後,依上述兩項約定履行出資義務。

  第二條 入股及股份的轉讓

  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式後,方視為乙方業已入股,成為公司股東。乙方轉讓股份,須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且履行相應的法律程式。

  第三條 股東(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依公司章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 、依據30%的出資比例享有公司利潤,承擔公司虧損; 3 、對成為公司股東之前的公司經營利潤不享有任何權益、對營業損失及債務亦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成為公司股東之後,若由於公

  司清償乙方成為股東之前的債務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 、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和業務工作。

  5 、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及時支付相應款項。

  第四條 承諾

  甲方承諾,濰坊東旭建築機械租賃有限公司系合法註冊,現依法經營的合法公司,否則,向乙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如還有其他損失,應據實賠償。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若遲延支付款項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給予相應的賠償;若甲方因重大過錯,致使公司遭受資金損失的,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共同協商,並且須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書共兩份,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簽字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簽名:簽字日期:年 月 日

投資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誠信、互助、互惠的原則,簽定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

  二、入股金額: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元,計股。

  三、入股金資產計算:按人民幣元為總資產(以簽約當日核算計),共計100股(此為原始股)。甲方佔股,乙方佔股。

  四、分紅:

  ①每月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②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1、合同到1/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1/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3計算。

  2、合同到2/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2/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2/3計算。

  3、合同到期時;按退股當時(日)之前12個月之平均純利潤乘以18個月,作為總資產計算標準,再按股數退還。

  六、純利潤: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七、其他:

  1、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不得與任何人在區域內做任何營利性投資。

  2、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若未續約,則在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在當地開設美髮、美容店。

  3、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決定權,若乙方決定繼續合作,甲方不得拒絕。

  4、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5、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施工協議書範本裝置轉讓協議書範本三方合作協議書範本

投資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 餐廳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等 人同意投資設立餐廳。

  各方出資分別為:甲方出資 ,佔出資總額的%;乙方出資,佔出資總額的%;丙方出資 ,佔出資總額的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年 月 日前將上述出資額匯入指定的 銀行。

  第二條:餐廳的運營方式

  全體投資人共同委託 辦理工商相關登記,註冊型別為個體工

  商戶,同意登記為戶主。餐廳內部設立股東會、董事會與監事會,各投資人依據出資比例,投資協議和章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

  2.因投資事務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

  3.在投資人因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戶主而承擔的超過其應承擔的責任部分,有權向其餘的投資人進行追償。其餘的投資人有義務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對此超出部分承擔責任。

  此外,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為乾股贈送給 ;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

  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為乾股贈送給 ,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餐館設立階段的事務,包括全是不限於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以個體工商戶戶主的名

  義向工商部門履行登記備案等手續;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 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 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第五條 投資入股與投資的轉讓

  1.在餐廳存續期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希望投資入股餐廳的,需經共同投資人全體透過。

  2.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4.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

  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5.做為在工商登記的唯一投資人,向其他未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投資人作出承諾:未經其他投資人的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全部或部分資產或權利;否則, 除需向其他投資人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需承擔侵佔其他投資人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應遵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同時向守約方承擔元/日的經營損失。

  3.任何一方延期出資超過3個月導致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或者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行為表示不履行出資義務的,違約方除了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外,還應向每位守約方承擔延期出資額的20%的違約金。

  第六條 其他

  1.餐廳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

  議。不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餐館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 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