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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申請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寫作層面上,申請書下級向上級的行文方式。為了讓您不再為寫申請書頭疼,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1

  申請人:XXX,聯絡電話:XXXX

  案號:XXX

  案由:XXXX

  申請事項:

  貴會受理申訴人XXXX訴被訴人XXXX仲裁案件。為查清本案事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證人XXX、XXX出庭作證,證明如下事實:

  1、XXXX;2、XXXX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證人身份證影印件X份。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用)

  二、勞動仲裁活動中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注意事項

  勞動仲裁活動中,當事人為了履行舉證責任,在缺乏書證、物證和錄音錄影證據的情況下,可以提供證人證言支援自己的主張。但實踐中,當事人不能僅僅提供證人證言,而是需要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接受當事人雙方的質詢。如果當事人僅僅是提供證人證言的,對方當事人可以以證人未出庭作證為由懇請勞動仲裁機構對該證人證言不予採信。究其原因,主要是證人所提供的證人證言肯定是對提供該證言的一方有利,這種情況下如果證人不出庭,不接受對方當事人和勞動仲裁的提問,該證言就太具有偏頗性,所以法律規定對於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勞動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可以不予採信。

  當事人需要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應當在勞動仲裁機構《舉證責任通知書》給定的舉證期限內提出書面申請。開庭時,證人應當攜帶身份證原件在仲裁庭外等候,待進入質證階段時,由仲裁員安排證人進入仲裁庭出庭作證。出庭作證的程式包括:

  1、核對證人的身份;

  2、詢問證人出庭作證的目的;

  3、告知證人出庭作證的注意事項和法定權利;

  4、告知證人作偽證的法律後果。

  5、由對方當事人對證人進行詢問;

  6、由申請證人出庭的當事人詢問證人;

  7、仲裁員詢問證人;

  8、證人退庭;

  9、由證人簽署筆錄。

  哪些公民不能作為證人出庭呢?依據法律規定,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作為證人出庭作證。但如果待證事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勞動爭議調節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綜上所述,關於勞動仲裁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我們要注意,首先證人的證言必須是符合客觀事實的,不能是隨意捏造的。另外,如果出庭是需要遞交出庭作證申請書的,在申請書中,我們要交代好案卷號以及申請事項等內容,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律圖律師。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2

  申請人:江蘇xxxxx有限公司,地址江蘇省xxx縣xxxx工業園區8號。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長。

  申請事項:申請證人高xxx出庭作證。

  證明物件:證明被告上海xxxxx有限公司向申請人交付的齒輪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被告上海xxxx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與被告在xx年11月13日簽訂《工業品買賣合同》一份,約定被告出售的齒輪按上海中船第xx設計研究院設計的圖紙規定的質量標準制造。根據圖紙的要求,齒輪的硬度需經調質處理並達到220~250的質量標準。然而使用者在實際使用齒輪後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就發現齒輪磨損嚴重,遂會同被告單位技術員張xx、上海中船第x設計研究院工程師高xxx一起到現場對齒輪進行硬度測試,測得被告向原告交付的齒輪平均硬度只有165,遠遠低於約定的220~250的硬度標準。上述現場測試有全體在場人員的籤認可,高xxx作為圖紙的繪圖人及現場測試人,對被告交付的齒輪因不符合約定的硬度標準導致嚴重磨損的事實一清二楚。為查明案情事實,申請人依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證人高xxx到庭作證,證明被告違約向申請人交付不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齒輪。

  證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聯絡方式

此致

  上海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3

  證人證言是民事訴訟中最普遍採用的證據之一,同時也是查明案件事實、正確處理案件的重要依據。在民訴的司法實踐中,筆者發現當事人總是在開庭後,法庭調查中口頭提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並說明

  證人已在外等候。一般情況下,法官為了查清事實都會予以許可,但實際上這樣的做法並不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

  首先,對於普通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要在舉證期屆滿十日前提出。最高院《民訴證據規定》第54條規定:“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提出,並經人民法院許可。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申請予以准許的,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通知證人出庭作證,並告知其應當如何作證及作偽證的法律後果。”可見,申請證人出庭作證不僅要由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提出,而且應由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這樣證人出庭作證才能規範化。

  其次,對於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也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最高院《簡易程式若干規定》第22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和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請的期限不受最高法院《民訴證據規定》第19條第1款、第54條第1款的限制。”最高院《民訴證據規定》中的舉證期限只適用於普通程式,簡易程式的舉證期限不受該規定中30日的限制。

  簡易程式的舉證期限要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和案件的難易程度來確定,一般根據以下幾種不同情況來確定案件的舉證期限。

  情形一是被告在應訴時明確表示需要15天答辯期,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3條之規定,答辯期為15天,因而舉證期限不少於15天。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確定舉證期限,並須要得到法院的認可,法院應當製作協商舉證期限筆錄,但協商的舉證期限不宜過長,主審法官應當考慮3個月的辦案期限,最好限制在30日內;如果雙方當事人對舉證期限協商不成,那麼,由法院指定舉證期限,時間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內。

  情形二是被告在應訴時明確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辯期的,其舉證期限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確定的期限必須在15日之內;如果協商不成,或達不成協議,可由法院指定舉證期限。法院指定舉證期限應徵求被告的意見來確定舉證期限,一般限定在15日之內。

XXX

20xx年XX月XX日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4

  申請人:xxx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xx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傳喚證人XXX(身份證 號: )出庭作證。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XXX糾紛案件,貴院已經以(XXX)XXX法民X初字第XX號案件予以立案。證人XXX系參與涉案XXX人員,瞭解涉案XXX情況,為查明案件事實,申請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申請XXX出庭作證,證明涉案XXX情況,請予以准許。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時間: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5

  申請人:個人基本情況介紹

  申請事項:

  申請證人李某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李某訴張某、趙某某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為了辦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貸款,將申請人與涉案房屋產權人張某的委託代理人趙某某簽訂的申請人手中僅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辦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料交給建設銀行支行個貸部某經理處審查,支行本應把申請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退還給申請人,但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卻被趙某某從支行個貸部經理處強行取走,致使申請人無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為查明案情事實,申請人依據《最高院關於民事訴證據的若干規定》54條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證人某到庭作證,證明申請人僅有的提供給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被趙某某強行取走。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某

  申請日期: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6

章丘市人民法院:

  xx申請追加我作為韓某某等四原告訴其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的共同被告,我業已收悉貴院的《參加訴訟通知書》及20xx年12月6日9:00的開庭傳票。為了查明案情,還原事實真相,我申請韓某某、韓某二人屆時出庭作證,以證明事故發生經過及搶救情況,敬請准許。

XXX

20xx年XX月XX日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7

  申請人:個人基本情況介紹

  申請事項:申請證人xxx某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李某訴張某、趙某某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為了辦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貸款,將申請人與涉案房屋產權人張某的委託代理人趙某某簽訂的申請人手中僅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辦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料交給建設銀行xxx支行個貸部xxx某經理處審查,xxx支行本應把申請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退還給申請人,但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卻被趙某某從支行個貸部xxx經理處強行取走,致使申請人無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為查明案情事實,申請人依據《最高院關於民事訴證據的若干規定》54條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證人xxx某到庭作證,證明申請人僅有的提供給xxx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被趙某某強行取走。

  此致

敬禮!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某

  申請日期:xx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8

  申請人:xxx性別:xx年齡:xxx職業:xxx住址:xxx 聯絡電話:xxx

  申請事項:xxx

  申請證人XX單位XX出庭作證。

  證明物件:

  事實和理由:

  該證人有關基本情況:

  姓名 :xx 性別:xxx 年齡:xxx民族:xx 工作單位:xxxx 住址:xxx 聯絡電話:xxx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x年x月x日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9

  申請人: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20000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20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10

  申請事項:

  申請證人xxx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李x訴張x、趙xx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為了辦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貸款,將申請人與涉案房屋產權人張x的委託代理人趙xx簽訂的申請人手中僅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辦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料交給建設銀行xxx支行個貸部xxx經理處審查,xxx支行本應把申請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退還給申請人,但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卻被趙xx從支行個貸部xxx經理處強行取走,致使申請人無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為查明案情事實,申請人依據《最高院關於民事訴證據的若干規定》54條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證人xxx到庭作證,證明申請人僅有的提供給xxx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被趙xx強行取走。

  申請人:

  申請日期: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11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______與________糾紛一案,為查明案件事實,現__________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申請證人出庭作證(附證人名單),請予准許。

  此致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證人名單

  注:1在舉證期間屆滿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2寫清證人的基本情況。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12

xx縣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的張xx訴李xx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為使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實,公正審判,需要證人王xx(男,漢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縣xx大街xx號,身份證號碼xxx,電話xxx。)出庭作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規定,特提出申請。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13

申請人:xxx律師

單位:xxx律師事務所

地址:xxx寫字樓xxx座xxx層

聯絡電話:

  申請人依法接受被告人xxx委託和xxx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在被告人xxx罪一案中擔任被告人xxx的辯護人。申請貴院依法通知本案的唯一關鍵證人高xx出庭作證。(姓名:xxxx,性別:xxx,身份證號碼:xxx,現住址:xxx號樓x室。電話:xxx)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後,對本案依法作了調查,會見了被告人xxx,並仔細閱讀了案件相關材料。申請人發現案卷材料的證言和辨認筆錄中只有xxx的言詞證據,申請人認為其證言和辨認筆錄是本案定罪量刑的唯一關鍵證據,是本案的孤證,其無法與其他證據佐證,證明被告人有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辯護律師……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規定:“辯護律師還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證人應當由人民法院通知並負責安排出庭作證。”據此,我們依法向貴院申請上述證人出庭作證,以查明案件事實,保障被告人免遭錯誤的刑事追訴和判決。

此致

  xx人民法院

  xx律師事務所

  律師:x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14

申請人:xxx

通訊地址:xxx

電話:xxx手機:xxx

申請事由:通知證人xxx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xxx系“xxx與xxx返還款項糾紛”一案的重要證人,本案一審訴訟期間,xxx已回雲浮,不在廣州,無法聯絡,導致上訴人xxx客觀無法申請到其出庭作證,現在其已回到廣州,因此,特申請其在二審出庭作證。

  xxx能證明上訴人xxx與xxx之間存在口頭轉讓協議,協議內容為:“xxx廠的機器設施作價xxx萬元,由xxx支付xxx萬元給xxx,xxx享有該廠其中xxx股份,xxx廠的所有裝置歸雙方共有,以後經營盈利、虧損均分。協議後,xxx支付了xxx萬元款項給xxx,該款項屬於轉讓款,而非出資款”。

  作為上訴人xxx的代理人。我們認為,經查閱證據資料,xxx是本案關鍵證人,為查清案件事實,需要他出庭作證,特提出申請,並煩請貴院通知(注:如貴院讓我們通知亦可)。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律師事務所

  律師:xxx

  20xx年xxx月xxx日

  附:

  1、證人:xxx,性別xxx,民族xxx,身份證住址xxx:xxx省xxx市xxx區xxx鎮xxx村xxx號,現住xxx,聯絡電話:xxx

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15

章丘市人民法院:

  xx申請追加我作為xxx等四原告訴其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的共同被告,我業已收悉貴院的《參加訴訟通知書》及20xx年xxx月xxx日9:00的開庭傳票。為了查明案情,還原事實真相,我申請xxx、xxx二人屆時出庭作證,以證明事故發生經過及搶救情況,敬請准許。

申請人:xx

  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