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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經營協議書

有關合作經營協議書錦集6篇

  現如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作經營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XXX旅遊有限公司

  乙方:XXX旅遊公司XXX分公司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合作經營XXX旅遊專線,特訂立本協議。

  一、合作經營企業名稱:

  1、甲方:XXX旅遊有限公司

  地址:

  2、乙方:XXX旅遊公司XXX分公司

  地址:

  二、合作經營專案:

  組織XXX遊客到XXX旅遊。

  三、結算方式:

  1、團隊:團到乙方前,經雙方確認後,甲方需預付地接費的80%,團隊行程結束後,若無問題,甲方在一週內付清餘款。

  2、散客:半月一次結算。

  3、乙方每月28號前將該團所收團款的發票交甲方,以便甲方財務結帳。

  四、甲乙雙方經商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 甲方負責按雙方商定的旅遊線路,在XXX組織遊客交乙方接待。

  (2) 甲方組織的旅遊團隊,在未取得乙方同意,不得交其他旅行社接待。

  (3) 甲方負責廣告宣傳和促銷。

  (4) 甲方安排專人負責以乙方的名義進行同行銷售。

  (5)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遊客介紹、講解清楚行程內容,以便乙方在接待時,客人按事先約定的行程旅行。

  2、乙方:

  (1) 乙方負責制定旅遊線路和地接所需的最低成本價交甲方銷售和核算報價,以便甲方進行市場的有力競爭。

  (2) 乙方必需按計劃要求保質保量的做好甲方團隊的地接工作,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拒絕接團或甩團。

  (3) 乙方應根據市場變化隨時向甲方提供地接價格的變化情況和線路的更新。

  (4) 乙方應安排專人協助甲方進行宣傳和促銷。

  (5) 乙方有義務就地解決因各種不確定因素造成的客人投訴,不得將問題遺留給甲方。特殊情況,雙方即時協商解決。

  五、利潤分配:

  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地接成本價核算後銷售所得利潤歸甲方,乙方接待甲方團隊所產生的各類回佣歸乙方。

  六、辦事機構:

  (1) 甲方派人設立“XXX旅遊專線”負責該項業務工作。

  (2) “XXX旅遊專線”辦公地址設在甲方。

  (3) 甲方“XXX旅遊專線”由YYY 全權辦理,並執行各項業務、團隊操作。

  (4) “XXX旅遊專線”所需費用由甲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

  1、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雙方應竭力減少不可抗力因素帶來的損失,在無法避免時按雙方各50%承擔損失。

  2、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貴陽市旅遊局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途退出,退出方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另付1萬元作為違約金給另一方。

  4、雙方在本合作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本線路的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八、 雙方協商確定經營的旅遊線路及服務標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九、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執行。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十、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 二 份。

  甲方:XXXX旅遊有限公司 乙方: XXXX旅遊公司XXX分公司

  負責人:負責人:

  二00**年四月二十月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2

  專案合作經營協議由:專案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身份證號:

  乙: ,身份證號:

  丙: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為了規範合夥專案的行為,保護合夥專案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商超巴瑤香豬專案。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5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 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40%;

  2、乙方:出資額為 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30%;

  3、丙方:出資額為 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30%。

  第七條 債務承擔

  1、合夥專案債務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專案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專案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專案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專案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 執行人的職責

  專案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專案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專案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專案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方案;

  5、制定合夥專案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專案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專案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專案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夥專案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透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專案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專案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條 專案事務的決定

  專案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專案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專案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專案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專案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專案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專案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專案,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專案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專案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四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專案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五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條 退夥程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專案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專案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專案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專案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專案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專案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xxx

  乙方:xxx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專案,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專案

  第一條: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專案為位於xx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專案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xx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裝置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3、本合作專案期限為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專案的第一期投資為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專案的後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專案經營管理

  第四條:專案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專案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

  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

  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專案經營的財產

  4、專案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透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甲方:xxx 乙方:xxx

xxx年xx月xx日 xxx年xx月xx日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4

  第一條合同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決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裝置,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專案投入。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所使用的技術,以確保合營公司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以_________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定義

  2.1“產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專利”係指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方公開的技術資料、配方、生產程式、圖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資訊等。

  2.4“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2.5“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_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具體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水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合營公司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_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應對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點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合營公司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資訊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協定時間提供的技術資訊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或國內)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技術和商標。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地區)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製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_________(地區)銷售。

  第四條第三方偽造及侵權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雖然,僅乙方獨家擁有對第三方偽造的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的行為採取追究甚至是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而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充分考慮。為此,乙方可以合營公司名義作原告或雙方聯合作原告,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五條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後_________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銷售額_____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_________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__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_______%。

  5.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的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項數額。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財務主管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應付款項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專案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人員進行無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合營公司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_________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裝置、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_________製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_________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秘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九條合營期限

  9.1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_______年。

  9.2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為期_________年的延長,但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技術和商標。

  第十條仲裁

  10.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立即用電話或傳真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60天時,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為準。

  12.2合營公司的重要檔案,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其他

  13.1本合同中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合同的中、英文字各一式份,每種文字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13.3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按本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所列的上述地址寄出後_________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就合作經營煤礦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經營專案:

  甲乙雙方合作經營開採寧夏XX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位於XX採區第X段三層至四層煤礦,長300米,寬150米。

  二、合作分工:

  1、由甲方負責聯絡並承包XX公司的上述煤礦,以甲方的名義與XX公司簽訂承包合同。

  2、由乙方投入資金進行開採,雙方合作經營。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以自己的名義與XX公司進行協調並簽訂承包合同。

  2、甲方負責與XX公司協調關係,保證能夠順利簽訂並如期履行與XX公司簽訂的承包合同,不承擔資金的投入。

  3、甲方負責委派三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協助監管火工產品的領用並提供技術指導,該三人的工資由乙方支付。

  4、甲方保證與XX公司簽訂的承包合同能夠如期開採並能夠履行至承包合同和本協議的最後期限。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直接向XX公司支付相應的費用,乙方支付的費用由林利公司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

  2、經營開採的煤炭由乙方進行銷售,收益由乙方進行分配。

  3、乙方有向有關機關交納相應費用的義務。

  4、合作經營期間發生的事故及相應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利潤分配:

  合作經營期間產生的利潤歸乙方所有,乙方支付甲方合作經營全程期間的固定利潤為 元。如因甲方與XX公司協調不妥的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至期限屆滿,甲方應當將未經營期間的費用退還乙方並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作經營期限:

  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為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日。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對方支付甲方固定利潤30%的違約金並應當賠償非違約方受到的損失,二者可以並用。

  八、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時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6

  甲方:

  聯絡方式:

  地址:

  乙方:

  聯絡方式:

  地址: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苗圃合作經營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_____畝_________分土地作為_________苗圃,地點在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_______元,第二年撥給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___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