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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經營協議書

有關合夥經營協議書模板彙總十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夥經營協議書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丁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丁四方自願合作經營 專案,總投資為人民幣貳萬元,甲乙丙丁四方各以人民幣出資伍仟元。

  第二條 本合作專案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共同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 各合夥人的散夥分配按所佔比例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作專案經營期限為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經營,本合作專案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相關責任由

  全體合夥人所佔比例承擔。

  第五條 本合作專案取得的銷售淨利潤於每年的7月份和1月份按照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全體合夥人所佔比例負擔。

  第七條 每年合作專案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

  第八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全體合夥人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到期後,全體合夥人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協議有效期間,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後方可退出。

  第十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夥人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丙方負責 ,丁方負責 。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丁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__ 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 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為更好的發展上列合夥人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夥購車協議如下:

  一、 合夥購買的車輛概況

  1、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個人擁有的車牌號__________;發動機號 ;車架號: 汽車(以下簡稱合夥車輛)分一半產權給乙方。整車計價人民 幣 萬元整(¥ ),車輛歸甲乙兩方共同所有。

  2、甲乙雙方以“聯營”方式合夥經營合夥車輛。

  3、本協議在合夥車輛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 車輛產權份額如下:

  1、乙方出資 萬元,佔購買合夥車輛總額的二分之一產權份額(即50%),雙方按上述產權分割比例分配合夥經營所得收益;

  2、雙方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車輛購置手續,並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產權登記;

  3、雙方約定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產權登記,但合夥車輛始終屬於甲乙雙方按份額共有,即各佔50%所有權;

  4、雙方依照各自的產權份額分配合夥車輛的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的各種稅費、經營風險、事故風險及其它應由產權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合夥車輛在合夥前產生的任何費用由甲方自己承擔。

  5、合夥車輛由雙方共同經營,日常維護保養運營費用在經營收益內優先支付;

  6、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出示每月經營收入和費用支出詳細賬目,於每月 日進行結算,盈餘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配;若當月雙方合夥經營出現虧損時,則由雙方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承擔虧損。經營當中產生的債務按各百分之五十承擔。

  三、 以下事項必須由雙方協商決定

  1、合夥車輛的再次轉讓;

  2、合夥車輛的經營事項;

  3、合夥車輛的抵押事項;

  4、合夥車輛的交通事故處理事宜;

  5、其它有關合夥車輛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任何一方單獨對合夥車輛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無效,因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全額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四、 本合夥協議為甲、乙兩方入夥,若有第三人申請入夥,必須要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對於第三方的入夥條件、入夥資金以及入夥後的債權債務比例等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

  五、 在合夥經營期內,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夥關係,解除後的車輛處置,債權債務處理等問題由協商解決,對於主動退夥乙方而言,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經營車輛的權利。

  六、 合夥專案的經營需要本協議雙方的一直同意後,方能運營;對未經另一方同意而私自開展運營而由此造成後果的由私自決定營運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另一方一切損失。

  七、 營運車輛的日常運營費用及運營收入由甲方負責收付管理並詳細記賬,所有票據先由甲方進行管理,每月與乙方核對賬務後交由乙方儲存管理;乙方可在任意時間對甲方的賬務進行核實,稽核監督賬務的真實性,對發現出具虛假賬務的,經乙方核實後,乙方可立即中止合夥事宜,並要。

  求甲方對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每月經營收入的盈虧由甲方於每月月底之前進行統計並形成報表,由乙方核實後簽字。

  八、 合夥運營車輛由雙方聘請專業司機人員駕駛,聘請事宜需經雙方同意,聘請合同由雙方共同簽字確認;以明確聘金給付及其他權利義務。

  九、 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有權按以下約定行使其權利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後車輛的產權歸屬問題由守約方決定,無論產權歸何方所有,應付清另一方所享有產權份額的應付價款後散夥。

  十、 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所享有的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十一、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雙方各一份。車輛掛靠 公司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_____(簽章)

  年 月 日

  合夥人乙方:_____(簽章)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經營理念差恂,難以繼續合夥,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散夥協議:

  第一條:甲乙合夥經營的“金磊混凝土攪拌站”,雙方同意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甲方退夥。

  第二條:甲方退夥後,“金磊混凝土攪拌站”由乙方經營,產權、所有權歸乙方,與甲方無關。

  第三條:合夥截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止的所有收入、支出雙方已結算完畢,互不相欠。

  第四條:合夥經營時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整體轉由乙方承繼,散夥後與甲方無關,所有涉及合同履行的事宜均由乙方處理。

  第五條:因合夥時的上述合同以甲方名義簽訂,為避免散夥後甲方因上述合同而承擔風險,乙方自願對上述合同另行提供乙方名下的兩套房產作為抵押擔保。

  第六條:散夥後,如因乙方不履行合夥期間的合同導致甲方承擔合夥經營期間的債務時,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乙方自願提供土地使用權以及現有的廠房、裝置作為對該風險的擔保。

  第七條:關於土地,在土地租賃期間,鎮、村如果在收稅費,必須按所使用面積承擔。否則,乙方有權按原價收回土地,地上附著物自行拆走,不做賠償。

  第八條:分家時分給甲方應還帳務未還的,後又到乙方來討帳的,給乙方造成損失,應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附分家清單表4張。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五份,退夥人各執一份,交歷山東村村委備案一份,公證一份。本協議自簽字後生效。

  退夥人甲方:

  退夥人乙方: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4

  依據《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著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合夥期限

  企業名稱:御廚稀飯莊。

  經營場所及地理位置:

  餐館經營面積約200平方米,位於_沿口鎮金雁街林業局斜對面__; 合夥期限為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餐飲業

  三、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甲方: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

  乙方: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

  丙方: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出資期限

  1、餐館總價值壹拾伍萬元(¥150000.00元),目前由甲乙擁有,丙方以現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元)作為入夥資金,入夥後甲乙丙各佔總價值的三分之一。

  2、合夥期限。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合夥後盈餘按甲乙丙各佔三分之一比例分配及承擔。所有資產均由甲乙丙各佔三分之一。

  2、債務承擔:合夥以前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負責,合夥後的債權債務由甲乙丙三方負責。

  六、合夥人權利與義務

  1、本協議所載明的全體合夥人均可對外代表合夥餐館,執行合夥事務;

  2、合夥後日常管理,由全體合夥人根據自身時間安排或合夥人相互約定執行,包括對外接洽業務、招攬客戶;日常事務管理;支付合夥企業債務;日常物資採購及費用支出;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3、合夥人有權對其他合夥人所執行事務行使詢問及監督權利,並有權提 出異議,在提出異議後,被執行事務應當立即暫停,並經全體合夥人表決後決定是否執行該事務;

  4、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對合夥餐館進行轉讓、變賣、變更、抵押、為他人提供擔保、擅自停業等行為:

  5、合夥期間,丙方本人必須作為主廚為合夥餐館工作,工資單獨給付。

  6、為便於管理及經營,甲乙丙都可以作為聘用人員在餐館上班,工資單獨給付,根據不同崗位給付相應工資。

  7、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餐館相競爭的業務。

  8、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餐館利益的活動。

  9、單方面轉讓退夥時、必須徵得另外兩方同意,在同等價格條件下另外兩方有優先承讓權。

  10、本協議合同期滿後自動終止,財產共同處理、共同分配。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夥人可透過協商一致的方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七、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簽章: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互惠互利原則下共同合作經營xx省xx市xx區xx養殖合作社砂石料廠,特定以下條款供雙方只執行遵守:

  1、合作地點和期限:作期限:以年月日簽字之日起生效。

  2、出資方式:甲方以xx省xx市xx區xx養殖原有的砂石場、剷車、房子等場所的所有東西、經營權作出資,其餘的由乙方出資,乙方以新投資的機器裝置出資,共同開採經營玉輝養殖料砂場。

  3、甲方對其與村委會的承包協議負責,並確保砂場經營不受外部干擾,如由於上述原因造成砂場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出資的生產裝置協議到期後歸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5、利潤分配:甲方按總營業額的40%分紅,乙方按總營業餘額的60%分紅,如有欠賬的收回欠款後馬上結清,賬目分紅十天結一次,如有黃金也按以上比例分配,稅收雙方

  按收入比例承擔。

  6、職責分配:甲方負責xx養殖料砂場的承包費用、開採證和營業執照的相關費用,國家的正常稅收由甲乙雙方按分紅比列分配。

  7、甲方負責聯絡借用村裡現有的變壓器,費用由砂場承擔,如果以後需擴大生產,再增加安裝變壓器,甲、乙雙方按利潤分配的比例出資,合同期滿後歸甲方所有。

  8、財務管理,甲方負責收票,乙方負責出納、開票、收款,賬目當天結清,石料出售價格按市場價格定價。

  9、工作分管:甲方負責銷售,乙方也可以幫甲方搞銷售,要求每月銷售砂石料不得低於10000m3,以現金銷售為主,若有欠賬,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同意後方可銷售,欠賬不得超過一個月,彼此雙方有權在分紅款中扣回,誰欠賬誰負責,未追回的欠款如果是甲方欠銷由甲方負責,如果是乙方欠銷由乙方負責,乙方有權在甲方的分紅款中扣回屬於乙方的款項。

  10、乙方負責生產,月產量不得低於10000m3,根據市場行情,乙方還可追加投資提高生產能力,儘量滿足市場的需求。

  11、如果銷售發生滯銷,產生長期堆貨或為遠期銷量目標需要存貨時,甲乙雙方應墊付電費、柴油、修理、生產工資等費用。

  12、違約賠償:在乙方全部裝置進場生產後,因甲方未處理好相關政策和人員造成停工、停產超過3天,甲方賠償乙方每天計人民幣壹仟元的損失,如果以上因素造成停產一個月以上的,甲方賠償給乙方裝置拆裝費400000.00元(大寫:肆拾萬元)裝置由乙方自行處理(由於自然原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3、由於乙方違約造成停工、停產超過3天,每天同樣給甲方賠償損失人民幣壹千元,停產一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全部裝置(機器故障或庫存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1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糾紛,協商未果,上訴法院。

  15、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簽字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6

  賓館合作協議書

  合夥人:甲 (簽字)

  合夥人:乙 (簽字)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位於 總投資為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 %。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位於 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賓館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賓館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

  合夥人:乙

  月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7

  綿陽雙星翻譯社長期合作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雙星(Double-star)翻譯社

  訂立本協議旨在乙方為顧客提供及時、準確、規範的翻譯或本地化服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目的:雙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二、合作期限:雙方的合作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作期滿雙方另行續約。

  三、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甲方自動成為綿陽雙星翻譯社的會員;依照相關協議和規定,享受綿陽雙星翻譯社提供的服務,並擁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資料。(有效的稿件或資料是指甲方對所提供的稿件或資料不再修

  改)

  2. 在每筆業務發生時,甲方應詳細說明翻譯或本地化的要求。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應的服務。

  4. 在涉及口譯服務時,甲方應說明時間和涉及到的專業領域。

  5. 在涉及本地化服務時,甲方有義務提供詳細的目標群體資料。

  6. 甲方在確認乙方完成翻譯或本地化服務後,應在三個工作日內付清餘款。

  五、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為甲方分配相應的翻譯或本地化資源,必要時建立針對甲方業務的翻譯或本地化工作小組。

  2.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時、準確、規範的服務。

  3. 乙方對已經翻譯完成的譯稿,在一個月內仍有修改的義務。

  4. 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所有翻譯稿件或資料有保密責任,因乙方的洩密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

  負賠償責任。

  5. 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業務時,乙方必須保證符合本地化和企業全球化的相關要求,因乙方工作

  失誤,達不到相應的要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本協議有效期內基於業務運作需要,雙方協商共同定製的其他相關制度和書面檔案,其效力等同於本協議。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協議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協議的解除與終止:任何一方如遇對方當事人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均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告之對方確認。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綿陽雙星翻譯社

  法人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地 址:

  地 址: E-mail:

  E-mail: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8

  合夥人(甲方):

  姓 名 :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

  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xxxx ”專案,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餐飲的經營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夥期限。自20xx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合夥人 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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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夥人 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 元。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雙方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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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 為合夥負責人。以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夥人選舉 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夥人選舉 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覺得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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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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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共 5 / 7頁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9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址:__市(縣)__街道(鄉、村)__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萬元,甲出資__萬元,乙出資__萬元,丙出資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三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商議);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三人合作餐廳,除各人費用外,餐廳正常費用三人共同負擔(正常費用包括房租、辦公裝置、稅務等),業務運作互不干涉

  5.合夥企業應當於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計算該年度企業利潤,所獲利潤優先用於各合夥人回收出資成本

  第四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購進常用貨物;人員工資發放.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五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禁止合夥人消費後以合夥人的名義經行賒賬,嚴重打折等行為

  6.禁止合夥人經行任何有損餐廳利益的活動或行為

  7(補充)

  8.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六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無法經營,餐廳虧本;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目的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簽訂合同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利共贏的原則,就合夥經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專案名稱及地址:

  經營地址: 。

  第二條:合作經營範圍:。

  第三條:合夥經營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人民幣45萬(大寫:肆拾伍萬元整),乙方出資人民幣40萬(大寫:肆拾萬元整)。

  2、以上出資應於 年 月 日全部繳納到位。

  3、本協議生效期間,合夥經營專案涉及全部財產為雙方共同共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抽走、挪用或請求分割。如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合夥終止(包括合法解散)後,應當對合夥專案的資產進行評估,扣除合夥債務後仍有剩餘財產的,按各方實際投資比例予以分配;合夥專案財產不足以清償合夥債務的,按第五條的相關約定辦理。

  第五條: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本著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

  1、盈餘結算:經營進銷存賬目應當每月結算一次,在結算中如出現的賬面應有現金、貨物等資產與實有資產不符的,應當查明原因、釐清責任。如賬目或貨物的損失屬於人為原因造成的,應由該責任人負責賠償。

  2、盈餘分配:每月結算後,盈餘部分按50%的比例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以償還時,甲、乙雙方各按50%的比例承擔。

  第六條:合夥事務執行

  1、本合夥屬於隱名合夥,仍以方個體經營者的名義對外經營,不另行辦理合夥組織工商登記,如個體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及期限存在法律上的衝突,應

  當依法變更營業執照的相關專案或對本合夥專案進行調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以後如有增加業務的必要,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由雙方協商同意即可。

  2、不直接參與經營管理的一方,有權委派一人在合夥經營場所參與經營管理,其工資由合夥專案(財產)共同承擔,如因經營需要招聘名員工,員工的工資和生活福利都合夥專案(財產)承擔。

  3、內部管理,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調整員工的工資、待遇、制定規章制度等會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須經雙方一致同意方可執行。

  4、賬務管理:合夥專案應建立專門臺賬及專用銀行賬戶。屬於合夥專案的任何支出均應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列支入賬。

  5、乙方負責店內經營和貨物管理的一方,必須把當天營業額全額登記入賬,並結算當天的營業利潤一併交予雙方確認後入賬。

  6、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取走合夥經營專案的現金和貨物。

  7、經營中,對於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最長不超過三個月)負責全額收回,逾期應由經手人承擔應收賬款損失。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本店在不特別擴大經營的情況下,不增加合夥人;

  2、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增加合夥人,並與原合夥人簽訂合夥協議,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商店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在不給合夥商店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原則上合夥人可自由退夥;

  2、一方可提出退夥,但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生效。合夥人一致同意的,由各方對財務分割及債務承擔等事宜達成一致後,應當簽訂退夥協議方為有效。

  3、合夥人擅自退夥不產生退夥的效力,如果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三)、出資的轉讓:

  如一方欲轉讓自己合夥財產份額,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為有效。在同等條件下,原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協商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合夥人享有同等的表決權;

  2、合夥人對合夥利益享有約定的分配權;

  3、合夥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夥人共同所有;

  4、合夥人有按約定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本協議約定,不得隨意侵害合夥財產權;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由此造成合夥經營專案損失的,則由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的一方承擔;私自以合夥人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獲得的利益劃歸合夥收益。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經營專案利益的行為。

  第十條:合作經營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合夥專案的名稱繼續經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新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以依另一方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夥終止及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不能繼續經營;

  4、依法撤銷、吊銷;

  5、出現法律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3、清償合夥債務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盈餘分配約定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虧損,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承擔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嘗。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支付其它合夥人元/人的違約金;

  2、合夥人未經另一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合夥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同時應當支付其它合夥人元/人的違約金;

  3、合夥人私自以其合夥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應當支付其它合夥人元/人的違約金;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支付其它合夥人元/人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夥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如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議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指印之日成立,於20xx年 月 日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年 月日 簽訂時間: 年月 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