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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應簡潔精煉

個人簡歷應簡潔精煉

    求職信的後面,一般應附上求職者的個人簡歷。個人簡歷可以用表格的形式,也可以用文字形式。個人簡歷一般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個人資料: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政治面貌、婚姻狀況、身體狀況、興趣、愛好、性格等等;
2、學業內容:就讀學校、所學專業、外語語種、計算機掌握程度等等;
3、本人經歷:入學以來的簡單經歷,主要是指擔任社會工作等方面;
4、所獲榮譽: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幹部、專項獎學金等;
5、本人特長:如計算機、外語及各種資格證書等方面。
    個人簡歷應該濃縮學習生活的精華部分,要寫得簡潔精煉切忌拖泥帶水。
    個人簡歷後面,可以附上個人獲獎證明。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證書的影印件,外語級別考試證書的影印件以及駕駛執照等的影印件,這些影印件能夠給用人單位留下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