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模板8篇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模板8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雙人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或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 市 縣(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內實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以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週期(周、月、季或年)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綜合計算後超出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延長工作時間的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當事先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甲方對乙方可實行相對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方式。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企業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雙方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 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支付制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於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並不得剋扣或拖欠。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備查。

  甲方應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適當調整乙方工資標準。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九條 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產)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四川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十三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應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第二十條 甲方違法解除和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兩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八、其 他

  第二十一條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 雙方協商簽訂的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

  2、保密協議。

  3、崗位協議。

  4、其他協議。

  第二十三條 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編號:

  職工姓名:

  單位:某某市印刷廠

  根據吉林省《國有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某某市印刷廠法人代表與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週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並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製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並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透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釋出的《國有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裝置、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級月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月元。

  第二年月元。

  第三年月元。

  3.轉正後工資:元。

  4.定級後工資:元。

  5.調資晉級:

  6.保險福利待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並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後,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准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准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裡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七、其他事項

  1.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爭議,首先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2.進行調解,對調解不服的,由縣以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同意在甲方指定地點從事清潔工作,遵守指定地點的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以認真負責的態度作好清潔工作。

  2、甲方不可無故拖欠、苛扣乙方工資,按時支付乙方的勞動相應所得工資、報酬。

  3、如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其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如單方面解除合同,需提前15天在本合同截止日期前通知對方。

  5、如指定地點主管不滿意乙方的工作或得到指定地點主管的投訴,甲方有權調換乙方的工作地點和終止本合同。

  6、甲方在指定地的清潔工具及清潔藥劑,乙方應妥善使用保管,如有人為損壞須照價賠償。

  7、如乙方在指定地點須新增清潔藥劑和更換工具須提前35天通知甲方。

  8、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9、試用期內,如乙方被甲方認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0、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本合同有效期通常為一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

  本合同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4

  中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暫行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教師勞動合同。

  一、甲方根據自願報名,公開競爭,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自簽約之日起,聘用乙方為甲方的教師。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時間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 月)。期滿後,根據雙方意願,可續簽長期合同。

  聘用專職教師合同書範本

  經學校稽核,同意聘用 同志為 學院專職教師,具體合同如下:

  1、聘用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範本《教師勞動合同》。

  2、工作內容:

  3、聘用酬金:每學期末考核合格後,按 元/計劃學時一次性支付聘用酬金。

  4、聘用期間不享受在職人員待遇。

  聘用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聘用單位簽字: 年 月 日

  (蓋章)

  外聘教師聘用合同書範本

  為明確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協商,甲、乙雙方就有關聘任教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任乙方講授 課程,聘期為 ,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報酬標準為: 元人民幣/摺合課時,每月支付時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扣稅。

  三、乙方任課質量考核由其任課系(部)參照我院教師教學質量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分平時考核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時間分期中(第10周)、期末(第18周)兩個階段進行,聘任單位及時將考核結果反饋外聘教師,提出改進意見,外聘教師要虛心接受改進意見,及時加以改進。

  四、乙方應認真履行《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教師教學工作規範》中規定的教師工作職責,遵守學院的相關規章制度,參加聘任單位的有關教學研究活動,接受教務處組織的教學工作檢查,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教學考核和總結工作。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 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 (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 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秘密 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

  D、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並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準為: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透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乙方簽名: 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 篇6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高階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使用)

  用 人 單 位

  勞 動 者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籤 約 須 知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本勞動合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需要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寫明。

  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表述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各執一份,用人單位不得為勞動者代保管合同。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現居住地址: 郵編:

  戶口所在地: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選擇下列其中一項)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定於年 月 日生效,於 工作完成時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服務期限相沖突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續至《培訓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屆滿為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的具體職責和要求如下:

  (1)

  (2)

  (3)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鑑於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及乙方身份的特殊性,經甲方報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乙方的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合理安排休息;但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遵守甲方的作息、考勤制度。

  2.乙方在保證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並可額外享受每年 天的帶薪探親假。乙方帶薪年休假的天數,執行國家規定;具體時間應與甲方事前商定。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在正常情況下,甲方每月實際支付乙方的貨幣收入不低於人民幣 元;乙方上述貨幣收入由基本工資、績效獎及其它福利組成。

  2.績效獎是甲方根據其經營業績和乙方的工作能力、技術水平、工作表現、工作業績等情況,由甲方自主確定的支付給乙方的獎金,其數額沒有明確規定。

  3.甲方於每月 日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遲延支付,但應及時向乙方說明。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

  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制定並落實職業病防範措施。

  3.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公司規章制度,並透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甲方有權根據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有權依照法律、法規或本合同的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

  4.乙方實際工作單位(地點)和勞動關係所在單位(地點)不一致時,乙方同時適用實際單位(地點)和勞動關係所在地的規章制度和決定,兩者有衝突的,優先適用前者。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時不得解除本合同,須待相關情形消除後辦理本合同的解除手續。

  ⑴ 經濟問題正在審查的;

  ⑵ 向甲方借款、借物未歸還的;

  ⑶ 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正在進行中,既不能中斷又無合適人員替代的;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性別: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有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定期三年。

  第二條、工作崗位、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為:和公司的相關工作。

  4、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工作制,每天工作9小時。

  2、乙方的所有假期必須由部門主管領導批准。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2、支付時間為每月 15 日,工資報酬的標準為日工資制。

  3、乙方第一年工資待遇元/月,第二年工資待遇元/月,第三年工資待遇元/月,合同期滿後工資待遇雙方協商。

  4、甲方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5、甲方應當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6、其它提成或績效工資按公司規定執行。

  第六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2、本合同中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即終止執行。約定的條件應在本合同約定事項中寫明。

  第八條、勞動合同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方轉產、調整生產(工作)任務的;

  (2)、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所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的;

  ②、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③、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見附件《勞動合同補充協議》、《保密協議》、《安全衛生責任狀》)

  第十一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一款、第三歉、第四款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照國家規定給子乙方經濟補償的;

  (5)、違反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造成

  (6)、甲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造成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舍中約定,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處理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條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種待遇如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附件《勞動合同補充協議》、《保密協議》、《安全衛生責任狀》已經雙方確認,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附件一、《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確保甲方的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如下補充協議:

  1、乙方所應聘的工作為甲方之特殊崗位,乙方必須有長期在甲方工作的思想觀念,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不得單方擅自提出辭職,或以任何名義長期請假;

  2、甲方為提高特殊崗位員工的業務水平,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的需要,為其提供帶薪專業學習、培訓之機會,學習、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

  3、乙方入職以後享受與甲方其他員工同等的社會保險等福利待遇,為其解決後顧之憂;

  4、凡甲方給乙方相應業務培訓,享受公司社會保險等福利待遇的,乙方必須根據本人所在的崗位,在甲方工作不得低於叄年,在此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辭職;

  5、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在甲方工作叄年的,須向甲方支付經濟賠償金即:乙方在職期間甲方支付的工資,學習、培訓費,住宿費,交通費以及甲方為其繳納的各種保險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

  6、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經過雙方共同協商,經甲方同意認可。否則作為單方違約處理。

  7、本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有同等效力。

勞動合同 篇8

  第一條

  為了規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第三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條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六條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七條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八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九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

  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依據本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第十二條

  經濟補償金在企業成本中列支,不得佔用企業按規定比例應提取的福利費用。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