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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

實用的抵押合同模板錦集8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抵押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抵押合同 篇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於————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或不適當履行,乙方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篇2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抵押合同 篇3

  甲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抵押物業地址:

  因借款抵押一事,為明確權利義務關係,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以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經濟週轉急需大額現金,現自願以其已於xx年5 月 日交付房款簽訂房產買賣合同的,位於天地人和嘉園小區內B區28棟 688號的面積 88平方米的房產一套(包括地下室與車庫)抵押於甲方,並同意該抵押房產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後,立即會同甲方辦理房產抵押手續,賦予甲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保證嚴格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

  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所涉房產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貸款抵押物。

  三、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一次性將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元)匯入乙方名下賬戶,借款利率雙方約定按月息二分計算於借款期滿時付息。

  四、借款期限為壹年,自xx年9月 6日起至xx年9月 5日止。期滿時乙方應將貸款本息全部還清。

  五、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資金週轉順利可提前還款,但應多付甲方全部借款三個月利息作為補償。

  六、本合同簽訂後,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 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款證明書等須交由甲方保管。

  七、本合同簽訂後,在依法辦理抵押登記前的建築期內,乙方據購房合同所擁有的權益,以及房產交付後乙方對房產的裝修資產,同樣一併抵押與甲方,以擔保清償所有欠款。在接到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後,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任何方式擅自處理;如乙方有違約行為嚴重影響甲方如期收回借款的,甲方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歸還借款或行使擔保權。

  九、乙方依約清償借款本息後,甲方須退還乙方用於抵押的《房產買賣合同》及《房產權證書》。並共同向房產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登出手續,解除乙方抵押。

  十、如乙方因經營風險在甲方寬限期內仍不能及時清償借款本息的,房產價值由雙方共同委託鑑定,雙方確定價格後,甲方可折價受償或變賣、拍賣受償。

  十一、本合同所涉律師見證費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乙方如未依約清償借款本息,致使甲方催收的,則一切因此引起的各種費用,包括收回借款和實現抵押權涉及的訴訟費及律師代理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律師見證後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時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抵押合同 篇4

  一、《擔保法》第37條規定,以下列財產設定抵押的,抵押合同無效: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但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和其它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二、《擔保法》規定必須進行登記的抵押合同未登記的,如以航空器、車輛、船舶、林木、企業裝置等動產,以城市房屋、土地使用權等不動產抵押的合同,必須到主管部門進行登記,未到主管部門登記的為無效合同。

  三、破產企業在法院受理企業破產案件前6個月至破產宣告期間,對原沒有設立抵押的債務設立抵押的合同無效。

  四、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的情況下,債務人將其全部或大部分財產抵押給一個債權人,侵犯了其他債權人的利益,從而喪失履行其他債務能力的,抵押合同無效。

  五、國有企業的已確認為關鍵裝置、成套裝置或重要建築物設立抵押未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的抵押合同無效。

  【延伸閱讀】擔保債務的主要履行方式

  根據法律的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履行擔保債務:

  1、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擔保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3、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抵作價款或者返回。給付定金後,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反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反還定金。

  4、按照合同的約定,一方佔有對方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的約定給付應付款項超過一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按照法律的規定,以該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合同 篇5

  編號: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註冊號(或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信用卡提供抵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係指牡丹信用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範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牡丹信用卡領用》合約項下因牡丹信用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的本息、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抵押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為限,甲方對被擔保人應付款項的償還順序依次為利息、費用和本金。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約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確認已知悉並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字,並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願為其進行擔保;

  (二)甲方確認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行為真實、合法,並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四)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鑑定、登記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不得將已設立抵押的抵押物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六、甲方將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七、甲方發生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該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轉讓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的同意,並另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擔保,否則不得轉讓抵押物。

  轉讓抵押物的價值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依法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十、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有的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十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

  十二、被擔保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戶後,本合約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約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四、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牡丹信用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專案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五、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牡丹信用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依法需要登記的,則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如下

  抵押物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

  評估價值所有權權屬使用權權屬

  甲方(抵押人):乙方(髮卡機構):

  簽章: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合同 篇6

  私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怎麼寫?

  私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是很多房產抵押人都需要簽訂的書面協議。那麼,私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怎麼寫?私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的必備條款有哪些?在私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中,雙方需要約定哪些內容?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為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為。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證號:***)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身份證號碼:

  訂立時間:年月日

抵押合同 篇7

  貸款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借款方自願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_______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______元,其他_______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值共計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70%的規定,同意以借款方提供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_______萬元。在這個額度內,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後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 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使用、保管抵押物,並負責保養、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由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間,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並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

  第三條 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 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並償還貸款。

  第五條 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格下降,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 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保,並將續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保管,如發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 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款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助。

  第九條 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協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 借款方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借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並經公證和辦理抵押合同登記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本契約一式四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抵押合同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與借款合同一起儲存。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附件

  抵押物清單

  抵押契約編號:___________

  ___________單位:

  以上所列財產已在保險公司投保,到期後由借方負責續保。保險單據由貸方保管。經雙方協商,本單所列抵押財產在_______方保管(使用)或封存,按合同要求負責管理。

  借方(公章):_____________ 貸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 單位: ______________ 數量: ________________

  賬面價值:_____________ 抵押現值:_____________ 折扣率:_____________

  抵押價值:_____________ 存放地點:_____________ 保險單:_____________ 保險號碼:_____________

  起止時間:____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________ 淨值: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與_________就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證書一案發生糾紛,甲方擬向_________提起訴訟和/或仲裁(下稱“該案件”),並需聘請律師代理,為此甲乙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代理訴訟和/或仲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在此就甲方與_________的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證書糾紛一案,委託乙方指派其律師擔任該案件訴訟和/或仲裁及執行的代理人,但有關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和/或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等事項,必須經甲方對乙方另外出具書面的特別授權。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條中所作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和/或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有關該案件的訴訟和/或仲裁代理人。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就乙方代理該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四條規定金額的律師費,此外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另由甲方據實支付。上述實際開銷包括乙方發生的與該案相關的電話費、傳真費、影印費、中國國內的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雜費,但乙方律師往返新加坡與甲方討論案情收集證據的差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根據上述第三條之規定所應支付的律師費及實際開銷應按以下規定向乙方支付:

  4.1首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支付給乙方。

  4.2第二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該訴訟的第一審訴訟審結(包括由第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調解書)後,或者在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後立即支付給乙方。

  4.3第三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請執行該案件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並得到法院立案後立即支付給乙方。

  4.4第四期律師費為甲方在該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請人償還之貸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該案件的判決書、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被履行或被執行完畢後,或者在甲方以債轉股、債務抵銷、抵押物或其他財產折價受讓、用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完成了該案件請求金額的債務重組或全部或部分受償後,甲方應立即將該第四期律師費支付給乙方。

  4.5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由甲方隨時憑乙方的要求補償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根據上述第四條規定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應由甲方付至乙方書面通知的銀行帳戶。

  第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時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