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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是一種言語活動,具有高度的綜合性和創造性。那麼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該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

  自長大以來,我讀過許多書,但我最喜歡的一本還是當《紅樓夢》莫屬。它是由曹雪芹編寫的四大名著之一。

  我認為,一本書,久傳於世,盛而不衰,且在我國文學上佔有一席之地,這無疑肯定了《紅樓夢》這本書。這本書講了一個大家族由盛到衰的演變歷程,但最令我著迷的,卻不是這點。而是賈寶玉與林黛玉的愛情。賈寶玉和林黛玉兩人情投意合,最後卻礙於種種原因沒有在一起,以悲劇的方式收尾。

  當時的封建社會,有這樣一句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中的長輩並不支援賈寶玉娶體弱多病的林黛玉,而更傾向於條件更好的薛寶釵。賈母雖對賈寶玉的婚姻有絕對的話語權,但她對林黛玉的喜愛只是對外孫女的喜愛,而不是對待孫媳婦的喜愛。於是他們的愛情就如埋在巨石下的嫩芽,見不得光。

  賈府是要靠男子維持富貴的,所以賈寶玉一定會進京趕考,入仕為官,而這都需要她的妻子來操勞大大小小的事務。而林黛玉在後面連自己都照顧不好,更何談去操勞整個賈府了。而薛寶釵卻不一樣,她非常健康,也有精力去打理。

  林黛玉是性情中人,直來直去,敢愛敢恨,敢作敢當,透著一股人人平等的信念。而薛寶釵就像那個時代的大家閨秀的典型,她為人圓滑,更懂人情世故,她似乎更適合當那個時代封建大家族的媳婦。

  種種原因,導致二人相愛不能相守。這邊鑼鼓喧天,熱鬧非凡,另一邊卻是肝腸寸斷,苟延殘喘。可憐的是,林黛玉到死也以為是賈寶玉負了她。賈寶玉在成親的時候,一直以為將與他廝守一生的是他最愛的黛玉,不敢在拜堂的時候掀蓋頭,怕黛玉會生氣,眼裡滿滿的期待,卻都在掀起蓋頭的一剎那支離破碎。如果他早些掀開蓋頭,結局會不會不一樣?答案是,世上沒有如果。

  林黛玉和賈寶玉是我最喜歡的書《紅樓夢》的主線人物,亦是我心中的意難平。

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2

  月色伴著我的檯燈,鄰居家的大門早已深鎖,燈也熄了,此時,已經是深夜十二點,萬籟聚寂,我熬著夜,閱讀著追風箏的孩子,早已遺忘明日還要上學,我忘我的看著,看著可怕政權剝奪了人民的一切。

  女人裹著黑布,大步的從市場離去,塔班正四周巡察,我和哈山一同躲在晦暗的小房間裡,戰火,可能隨時影響到家園,喀布林的足球場,總是上演著一場場血腥的囚犯表演,不是用石頭把人活活砸死,就是用卡車把囚犯分屍。這裡,充滿了人性的汙穢及不合理的政權,女人沒有自由,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但,還是有著人情的溫暖。一年一度的追風箏大賽,除了可以看見爭奪風箏的場面外,亦可遇見男主角和小童僕的一段友情,讓此書不單單隻有人性險惡的一面,也有著男孩們之間巧妙的關係。

  翻閱完追風箏的孩子之後,我的心,就像與書中人物一起度過重重難關,久久無法平復,從沒想過,還有人生活在干戈的摧殘;從沒思考過,還有國家未建立兩性平權的價值觀。此書,不僅僅帶給我緊張的氣氛,也使我產生想一讀再讀的衝動,讓我再次向塔班政權挑戰;讓我再次為友情而流淚;讓我再次看見人性惡毒的一面;讓我再次與不平等下的女人一同逃亡。

  躺在柔軟的床鋪上,雙眼,注視著天花板,默想:“不知現在哈山是否在打掃?不曉得喀布林的足球場是否正圍著人群看秀?不知女人們是否蒙著黑紗,蹲在小溪旁浣衣?”,手裡,緊握著追風箏的孩子,想讓在遙遠國度的朋友,感受來自臺灣的祝福。闔上雙眼,我靜靜地享受物質充足的幸福,沒有戰火的幸福,兩性平等的幸福,以及能有追風箏的孩子此書的幸福……。

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3

  這本書在文學史裡叱吒風雲,一說出來眾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滸傳》。

  《水滸傳》以洪太尉請張天師時放出了一百零八個妖魔為一個完美的開頭。接下來,講的是一百零八個好漢聚集在一起,盡忠報國的事。當時皇帝只聽一些奸詐小人的話,卻不去聽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個無惡不作、下流無恥的人,就因為蹴鞠踢得好當上了大官。談到高俅,大家第一反應就是覺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麼個善良法兒呢?原來,梁山好漢把高俅抓上了山,認為把高俅放了會得到朝庭招安。看到這裡,我不禁長嘆一聲,宋江應該把目光放長遠。高俅這個人奸詐的很!他恩將仇報。當宋江等人南征方臘後回梁山,人數所剩無幾,傷亡慘重。武松雖活了下來,卻成了一位“獨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徵方臘回來之後賜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裡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兩人雙雙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盧俊義回京,把水銀放在御膳裡,盧俊義坐船回廬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盧俊義這種有勇有謀的“美男子”就如此與世界說Beybey了!

  《水滸傳》裡有兩個人物被描繪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場的梁山泊頭兒晁蓋和神機妙算的軍師——吳用啦!晁蓋是一個為人正直,一心為別人著想的人。東村鬧鬼,他把石塔搬到了東村。東村不鬧鬼了,南村鬧鬼,他又把寶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稱。吳用在大多數故事情節裡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崗、鉤鐮槍破連環馬和三打祝家莊。

  《水滸傳》引人入勝、特點突出。《水滸傳》就講到這兒,要反覆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讀這本叱吒風雲的文學寶庫,讀懂了就等於得到一大筆財富!

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4

  在我的小書架上,擺滿了各類許許多多、琳琅滿目的書籍,有《紅樓夢》、《西遊記》等四大名著,有《封神演義》、《聊齋》等神話故事,有《小桔燈》、《青銅葵花》等近代佳作,有《簡愛》、《魯賓遜漂流記》等世界名著。這些好書,是我形影不離的好朋友、好夥伴,假如我連續幾天不看書,生活就像沒有陽光一樣缺少色彩。

  在形形色色的書籍中,最讓我愛不釋手的是中國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三國演義》,這本書是作者羅貫中根據《三國志》改編而成的一部史著。全書主要描寫了從東漢末年到西晉王朝近一百年的歷史風雲,概括了三國時期的政治軍事鬥爭和這一時期的歷史鉅變。書中細緻生動的展現了魏蜀吳之間錯綜複雜的軍事,以絕妙的文筆把魏、蜀、吳爭奪天下的場面寫得轟轟烈烈,塑造了一個個栩栩如生叱吒風雲的英雄人物。如,神機妙算的諸葛亮,義氣深重的關羽,脾氣暴躁的張飛,心胸狹隘的周瑜……讓我百看不厭。

  這本書不僅讓我們體會到作者絕妙的文筆,而且還讓我們明白了許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諸葛亮三氣周瑜,周瑜為什麼會絕望地對天長嘆:“既生瑜,何生亮!”?就是因為周瑜心胸狹窄,妒忌勝於他的人。周瑜死的時候才36歲呀!真的是很可惜,枉費了自己的滿腹才華。這件事使我明白做人不能過於小氣,要胸懷寬廣。關羽智勇雙全,為什麼會大意失荊州?那是因為關羽連勝之後過驕傲,才被吳國一擊而潰。這就讓我明白無論對待什麼事,都不能驕傲自大,否則就會面臨失敗。當我讀到諸葛亮草船借箭,智退司馬懿,奇造木牛流馬等奇招的時候,孔明的那種迎難而進、善於思考的精神令我大加讚歎……

  合上書,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三國風雲中一個個衝鋒陷陣的英雄人物,一個個優秀的軍事家、政治家與思想家,一段段精彩片段,在我的腦海中徘徊,我情不自禁融入了這群英雄人物之中……

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

  雖然我讀過很多書,但是我最喜愛的是一本使我受益匪淺的書——《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是出自英國著名的大作家——笛福。這本書是男孩子必讀的書,女孩子更要讀,主人公魯濱遜,是讓我們知道要學會生存,克服困難,自力更生的重要性。

  小說的主人公魯濱遜,是一個充滿堅強毅力的人,他很聰明機智,還有一顆勇敢的心。在一次航海中,魯濱遜跟著十幾個人一起去,他們遇到了巨大的波浪,船翻了後,只有一個人活了下來,那就是魯濱遜。他來到一個荒島上,在荒島上歷經了28年的艱苦生活,他把船上的東西撈上來,留在荒島上吃,島上荒蕪人煙,他開始自食其力,自己種植麥子,然後做成粗糙的麵包,還養了很多動物。他很孤獨,養了一隻鸚鵡陪他做伴,就這樣他不在孤獨。在荒島上救到了一位俘虜,併為他起名“星期五”,因為那天剛好是星期五。他們經常在荒島上打獵,他會打一些小動物。他們發現了一艘英國船,就這樣他和“星期五”乘船回家了。魯濱遜用自己的一雙靈巧勤勞的手,自力更生,令我終身難忘,我心裡起了佩服之情。

  歌德曾經說過:“讀一本好就是在跟高尚的人談話。”這本書使我受益匪淺,讓我們知道每次遇到困難,都要面對克服,不要灰心。記得在我上中學時,我覺得自己在生活中,沒有媽媽真不行,我也漸漸學會自己管理自己了,自己學會在沒有媽媽陪伴的情況下自力自強。因為我在遇到挫折時總會想想魯濱遜,這種不屈不撓的精神,我已經把他當成無聲的老師。心裡想自己怎麼能低頭呢?我要學會自力更生,每次想到這裡我更加佩服魯濱遜了。

  我想成為像魯濱遜一樣學會生活,克服困難,成為生活中的強者,一個探索者,一個發明家,一個勞動性創造人……

  笛福曾說過:“害怕危險的心裡比危險本身還要可怕一萬倍。”讓我懂得在人生的道路上難免會有坎坷,只要我們耐心克服,沒有走不過去的坎。每當在我難過的時候我會翻開它,這本書將陪伴著我的一生,它會幫助我克服困難。

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

  我愛讀書,因為書就像一束鬱金香,沁人心脾;書就像一輪紅日,撥開我心中的雲霧;書就像一支蠟筆,為我的生活錦上添花。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楊紅櫻老師寫的《非常女生》,因為我也是一位活潑可愛的小女生。這本書描寫的八位女生:有魅力女生-冉冬陽、雙面女生-莫欣兒、兩個小魔女-劉楊惠子和秦天月、俠義女生-戴安、堅強女生-梅小雅、八卦女生-羅莉娜、膽小女生-歐亞菲,每一位都個性鮮明,活靈活現,發生在她們身上的故事都深深的吸引著我。

  其中我最喜歡的是魅力女生-冉冬陽,她是一位溫柔、善良、正直又樂於助人的小女生,她做過許多事情都讓我非常敬佩。比如:小小年紀,她就能給爸爸媽媽做一桌特別的飯菜,尤其是那道“翡翠龍眼”充滿著智慧和創意,讓我驚歎不已。她還熱心的幫助同學一起勤工儉學,值得我學習。讓我最感動也最難忘的是,她在自己生日的當天,用爸爸給她的一百元生日禮金給媽媽買了十二朵粉紅色的康乃馨,因為她想到了“自己的生日就是媽媽的受難日”,以此來表達對媽媽的愛意和感激。

  讀著她的故事,我的心裡久久不能平靜,我感覺冉冬陽就像一面鏡子對映著我,從她的身上我發現了自己很多的不足。我的媽媽也十分疼愛我,給予了我無微不至的關懷,可是我卻像個長不大的小女生,每天只顧著享受著她的愛而很少想著去為她做點事情、分擔些憂愁,太慚愧了。現在好了,透過讀這本書,冉冬陽的所作所為啟迪了我,我感覺自己突然長大了,決定立刻馬上效仿她,從現在起做一個細心體貼又懂事的乖女兒,今後多關注媽媽的工作和生活,替媽媽多擔當一些事情,等今年我過生日的那一天,我也一定會給媽媽一個大大的驚喜。

  好書如摯友,情意永不渝。《非常女生》就是這樣一本好書,它教會了我做人的道理,讓我學會了感恩。也感謝楊紅櫻老師給我們撰寫了這麼優秀的書籍,希望大家都去欣賞一下這本好書吧。

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

  “書籍是造就靈魂的工具。”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美國學者海倫·凱勒的自傳《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主要講述了:年僅一歲九個月的海倫·凱勒被一場大病無情的奪取了聽力和勢力,使本來健康活潑的她永遠與孤獨和黑暗相伴。她用消極的思想去面對生活,情緒非常激動,暴躁,常常發脾氣,她感覺現實生活沒有了希望。她是多麼期待能重新得到光明啊!直到莎莉又老師的來到改變了這個可伶小女孩的命運。這位老師成為了海倫新生活的引導者,使海倫對生活重新有了希望,有了嚮往。從此,小海倫在老師的指導下,在親人的關懷下,在自己的不屈不撓的精神下,學會了說話,寫作。雖然這過程遇到了一些不開心的事情,但她並沒有放棄,終於,她的努力得到了回報,用自己的汗水實現了大學夢想,進入了哈佛大學。

  讀了海倫·凱勒的《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我感受到了作為一個視力正常的人是多麼幸福,海倫·凱勒所希望的不過是三天光明,而對於她來說這種希望不過是一種奢侈。而我們從生下來那天就一直擁有這份非常寶貴的禮物。可我們卻從來沒有感受到它對我們的重要性。從今以後我們要保護自己的眼睛,每天都做眼保健操,不熬夜,不長時間看電視玩電腦;不在燈光暗淡的地方看書,永遠不把各種矯正眼睛的東西戴到臉上,讓它們如出生之日一樣健康明亮!

  馬克·吐溫曾經說過:”19世紀出了兩個奇人,一個是拿破崙,一個是海倫凱勒。”我們要向海倫·凱勒學習,學習她那堅強樂觀,不屈不撓的精神。而我們在學習的同時,也要關心身邊的殘疾人。只要溫暖與愛永駐,那麼每個人都會變的絢麗多彩奪目。

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8

  莎士比亞說:“書籍是全世界的營養品。”我雖然看過很多書,但我最喜歡的還是《淘氣包馬小跳》,《淘氣包馬小跳》系列講的是廢話大王毛超、貪吃鬼唐飛、快步力大的張達和淘氣包馬小跳四個調皮蛋在一起發生的所有的事

  他們懷有一顆好奇、善良一群調皮可愛的小學生在課堂內外發生的故事,書裡的故事幽默生動、十分逗人。比如說:被同學們稱為河馬大叔的張達吧!因為他嘴長得大,舌頭也大,所以說話含糊不清,把“馬小跳”喊成“馬到”,“是不是”說成“氣不氣”,鬧了不少笑話。再說廢話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媽媽生氣不理他的時候,他竟然對著一盆花說:“給你點陽光,你就燦爛;給你點水你就氾濫。”氣得媽媽朝他乾瞪眼。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這麼調皮好玩,還因為有一個和他一樣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業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時間都沒有,於是忍不住幫兒子做,可糟糕的是還寫了個錯別字,把“真”字少寫了一橫,結果被老師查出來罰他老爸抄100遍認真的“真”字,你說逗不逗?

  書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氣包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兒,瘋丫頭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濤……每次讀到他們的故事都感到快樂無比,對生活充滿自信,有時還把自己當成故事中的一員,寫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歡這本書了!

  後面還有許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書吧!書能告訴你天涯海角每個地方發生的事。《淘氣包馬小跳》真是一本好書,它讓我認識了一個調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馬小跳成了我在書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給我的課外生活帶來很多的歡樂,讓我從此更加喜歡讀書,並從書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學到更多知識吧!

  高爾基說:“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句話說得真沒錯!

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9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如果這個世界沒有書,那就會變得灰暗無比。在眾多書中,還是《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令我百看不厭。

  這本書講述了海倫凱勒的坎坷故事,只要你翻開這本書,一定會為海倫女士感到憐惜。這本書出自馬克.吐溫的筆下。在海倫年幼的時候就擁有不同尋常的本領,她在出生以後幾個月,就學會了站立,在一兩歲就發出“茶、茶、茶”的聲音,在她雙目失明雙耳失聰的時候,但還有一個“水”字令她記憶猶新,想想這些一定會讓你感嘆萬千。在一個萬物復甦的好日子裡,年幼的海倫女士突然高燒不退。家裡人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團團轉。最後醫生診斷後宣佈沒救了,她感到萬分沮喪,一個灰暗漫長的夜晚終於過了,一個風和日麗、鳥語花香的早晨緩緩來到我們身邊,海倫女士的高燒竟然奇蹟般的復原了,這件不知來龍去脈的離奇事件,讓海倫家人欣喜若狂,可這已經奪走了海倫的雙目、雙耳。在這以後的日子,海倫.凱勒只能坎坎坷坷過完這一生,大家想想雙目失明,雙耳失聰,整天的生活能有趣嗎?能過好嗎?這對一個人來說是非常沉痛的打擊。最後海倫女士只有一個願望,那就是能擁有三天光明,第一天,海倫女士不知道什麼是靈魂之窗,所以第一個目標是看人,從容貌看出他們善良、淳樸,看出他們的友誼,使自己的生活值得一過;第二天,她想看看祖國的美好景色,人類的飛速進步的奇觀,看那變化萬端的萬古千年;而這第三天,也是最後一天,她想做一天正常人,去正常人經常奔波的地方,所以城市的各個角落,成了海倫女士的目標。

  海倫女士只想擁有三天光明,而我們呢?每天都成長在陽光下,她的身體雖然不自由,但她活得那麼堅強。純粹是身殘志堅。而我們呢?每天衣來伸手,飯來張口,虛度每一寸光陰,不覺得慚愧嗎?我們只要花到海倫女士十分之一的時間,你就能成為棟樑之才,大家千萬不要虛度時光,做一些有意義的事,讓自己的生活更加絢麗多彩。

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0

  “讀一本好書,就像和許多高尚的人談話”。今天,我要給大家介紹一本書——《陶奇的暑期日記》。

  這本書的作者是中國現代女作家冰心,原名謝婉瑩。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個叫陶奇的小姑娘,用老師給的日記本,記錄了她兩個月暑假所發生的事情。日日多姿多彩,篇篇有滋有味。她從此養成了愛寫日記的好習慣,作文水平也在提升……

  讓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陶奇。陶奇有個妹妹叫小秋,她比陶奇小很多,才五六歲。有一次,小秋到陶奇家住幾天,陶奇十分喜歡她,總是把最好的東西都留給站秋。小秋生日那天,陶奇的媽媽拉著小秋的媽媽去看電影,可是小秋的媽媽不放心小秋,陶奇的媽媽就把小秋安排給陶奇,拉著拽著小秋的媽媽走了。陶奇想讓小秋過個快樂的生日,帶了一些錢,拉著小秋去街上買吃的。陶奇帶著表妹來到北京的小吃街買了烤串,煎餅等一些東西。她們姐妹倆吃著吃著,忽然天空中砸下幾滴豆大的雨點。接著,那些雨越來越密集,下起傾盆大雨來。陶奇擔心小秋淋壞了,就脫下外衣,給小秋罩在頭上,急急忙忙跑回了家。到了家中,小秋的媽媽見小秋林成了這樣,急壞了,馬上給小秋洗了一個熱水澡,陶奇在門外等著,凍得直打哆嗦。不久,陶奇就發燒感冒了。但陶奇在那幾天依然堅持寫日記,只是簡短了一些。我欽佩她的毅力。

  陶奇為了讓小秋過個快樂的生日,不顧自己被淋溼,毅然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了小秋的身上,這個舉動令我十分感動!

  聽了我的簡述,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這本書?趕快找來看一看,一定會讓你受益匪淺!

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1

  天空的內涵與深沉,一方面在於它的浩瀚廣大,另一方面在於它的變幻莫測。當旭日為她洗盡了灰暗,天色漸漸由蒼白而濃郁,彷佛一片深不見底的湛藍海洋,任白雲恣意地在那藍色畫布上揮灑,倘若強風驟至,雲朵便以鋪天蓋地之姿掀起彌天浪濤;而當晚霞為它塗抹上第一縷金邊剎那間把天空暈染得金碧輝煌;而人生的瞬息萬變、渺不可測,不正是它的寫照?

  收藏天空的記憶藉由年僅十歲的小女孩遭遇,緩緩訴說著一段令人揪心的故事。艾美莉在一個偶然的際遇下和媽媽收藏了第一個天空記憶,但在兩人甜蜜的度過這天后的隔日,艾美莉的媽媽卻得知自己罹癌。一開始,愛美莉還不以為意,但後來慢慢發現事情並不順利,直到她發現媽媽無法康復即將離開人世而害怕不已,而當她與媽媽天人永隔時,她悲痛萬分,甚至天天都很疲倦的樣子,但在維琪阿姨以及好友蘿拉的幫助下,她試著慢慢地走出了傷痛。愛美莉終於瞭解,原來時間也是走出傷痛最好的良藥。

  五年級時的我,第一次閱讀了這本書,便深深地被她震攝住,當時書中的字字句句彷佛按下一張張快門下的照片,活鮮鮮地跳躍在我的眼前,而隨著劇情的急轉直下,小女孩與母親的`死別,使我的眼溼了,心也酸了。如今再次拜讀咀嚼,仍有無限感傷,失去心愛的親人,真有如錐心之痛,因為相處的快樂時光會隨時跳出來佔據我們的腦海,撕碎我們的心;但現在的我似乎有更深一層的領會:生命中充斥著許多“無常”但若一味沉浸在悲傷的情緒之中,實在於事無補,若能換個角度思考,豁達的面對生命,趕走悲傷,才能轉化成正向的力量,並積極的面對人生。而故事中的母親,要孩子收藏天空的記憶,是不是也意涵著人要時時珍惜瞬間的美好,以作為克服人生逆境的動力吧!

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2

  每個人都有自己最喜歡的一本書,當然,我也不例外,你要是想知道的話,就不妨告訴你,我最喜歡的書就是沈石溪寫的動物小說《狼王夢》!

  這本書大致內容是:一隻母狼紫嵐失去伴侶黑桑後,為了實現黑桑當狼王的夢想,訓練他的幼崽當狼王,然而,厄運不斷降臨這個家庭,它生下的狼崽無一成為狼王,三頭小公狼也都過早夭折了。到了老年,還被唯一的親人媚媚趕出了石洞,飽受孤獨之苦。

  透過這本書,我看到了紫嵐身上的偉大母愛。在為了不讓藍魂兒落在獵人的手裡,不惜一口把它咬死;在雙毛從樹洞裡把狗熊鼻子咬破,跳出來時,紫嵐第一個衝過去,直到確認雙毛渾身上下沒有受傷的情況下,才安心下來;在黑仔進洞捕食草兔時,紫嵐都確保好安全才讓他進去;在為了媚媚不和吊吊在一起,勇敢和吊吊搏鬥,等等,這些都體現出了紫嵐偉大的母愛的表現。現實生活中,我們的母親也是這麼愛我們,我們也要去珍惜母愛。

  我不僅敬佩紫嵐母愛的偉大,更敬佩它遇到困難不退縮的精神。

  紫嵐被雙毛打斷腿後,它不是放棄了,而是更加努力的培養雙毛。紫嵐的狼崽快餓死了,它不是消極等待,而是勇敢地去鹿場偷鹿。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應該向他學習。

  記得有一次,那是個美術課,老師教我們用彩墨畫魚。老師教完我們,便讓我們自己練習,我不一會就畫完了。我一看,什麼呀:扁扁的魚又細又小。於是,我不準備學了。可是我忽然想起了紫嵐,於是,我又堅持下去,終於,我成功了!我心裡像吃了蜜一樣甜。

  自從讀了《狼王夢》這本書,紫嵐的精神便時刻鞭策著我,鼓勵著我。我,也要成為一個強者。

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3

  “書猶藥也,善讀之可以醫愚。”這是一句關於書的名言。我特別喜歡讀書,而我最喜歡一本書就是《魯濱遜漂流記》了。

  《魯濱遜漂流記》是英國大作家笛福寫的,講述了貴族魯濱遜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海難,全船的人就只有他一個人活了下來,其他的人全部被淹死了,他漂到了一座孤島上。在島上的一個海灘上,發現了沉船的遺骸,他搜尋了船上的食物和武器,開始了他長達28年的“野人”生活。在島上,他種五穀,做麵包,養山羊作為肉食來源,製造各種各樣的工具和容器;十幾年後,他救下了一個俘虜,給他取名為星期五,並且使星期五成為了他忠實的僕人和朋友;在他野人生活第28年,他們乘坐一艘英國船返回了故鄉。

  讓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魯濱遜種植五穀了。因為沒有工具,所以他只好自己製造。雖然一次又一次的失敗,但是他依然不斷地嘗試,終於製造成功。他自力更生,什麼也不依靠。晚上,他一個人孤零零的睡覺,周圍可能會傳來各種各樣的聲音,但是他卻沒有害怕、沒有退縮,依然堅強的生活著。

  而我和魯濱遜比起來就差太遠了。在家中,我就像是一個“小皇帝”一樣,捧著怕掉了,含著怕化了。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我的自理能力很差,連衣服穿得都不是特別整齊。晚上,我總是疑神疑鬼的,不敢閉上眼睛,害怕突然出來個什麼,一下子把我給吃了,所以只要有一點點風吹草動,我就會緊張的睜開眼睛,往四處張望。

  看完《魯濱遜漂流記》後,我自愧不如。魯濱遜那勇敢、聰明,具有大無畏進取精神使我敬佩不已,我要學習他,做一個勇敢而獨立的人。

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4

  世界上的書何其多,或讓人催淚而下,或讓人捧腹大笑,或是讓人回味無窮。不同的書,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所得亦不同。我讀過的書數以百計,多不勝數。其中的一本書讓我無法淡忘,這本書是《七天》。

  《七天》是一本關乎“團結、信任、善良”的教育書籍。講述了一群年齡不同的孩子,因意外車禍掉到洞穴裡,七天之後全部順利救出的故事。在那空無一人的洞穴裡,四個孩子經歷過絕望、悲傷、痛苦和希望,也有過紛爭。從開始的懼怕再到後來的勇敢嘗試,他們的成長讓我驚訝不已。

  在這本書中,作者從性格特徵、生長環境、家庭背景,以及老一輩的恩恩怨怨等方面描述這四個孩子。在作者的筆下,我看到了善良、正義、勇敢和堅強,但也看到了人性的弱點——自私自利、嫉妒、懷疑他人。作者以七天中四個孩子的成長經歷為背景,向我們展示了一副以信任、善良、正義為主的圖畫。

  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三個孩子誤入一個水晶洞穴,洞中的水晶石價值連城,可他們卻抵住金錢的誘惑,決定對這個秘密守口如瓶。因為一旦有人發現水晶的存在,這個美麗的水晶花園就會遭到破壞。我驚訝於他們的做法,同時也敬佩他們有一顆善良純淨的心。他們以行動向我們證明了自身的正義。

  “人之初,性本善。”古往今來有多少人權慾薰心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他們已然忘記善良,忘記了正義,忘記了人活於世的意義,也忘記了自己肩上擔負的責任。但是,正義永遠都會戰勝邪惡!

  在這本書中,我認識到團結的強大,感受到信任他人的重要性,見證了四個孩子成長的過程,讓我再一次明白善良是人必不可少的品質。

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

  “世上無難事,只要肯攀登”。爸爸從小教育我要滿懷希望,不怕困難,要有不服輸的精神,如今這句話成了我的座右銘。我看了《根鳥》這本書,更加把這種精神深入到了我的靈魂裡。

  《根鳥》講述了一個住在菊坡裡的孩子,他叫根鳥。他們家非常窮,經常到深山裡打獵。連續幾天,他做了同一個夢,夢見了一個大峽谷,裡面有一個女孩,十分孤獨,她名叫紫煙,她請求根鳥救她出去。根鳥把夢告訴了父親和家鄉里的人,但他們都告訴他,這只是夢,不是真的。最終他還是決定,他要去尋找那個長滿百合花,有白鷹在上面飛的大峽谷。經過了幾年之後他終於到達了那個久違的大峽谷。

  我簡直對這本書愛不釋手,因為裡面的故事非常精彩、感人,而且書中語句優美,讀完這本書,我收穫了不少。我知道,根鳥是一個堅韌不拔的孩子,在探險的道路上,他經歷了種種磨難,父親的去世也讓他有沉重的打擊,不過這都沒能阻擋他前進的動力……回頭想一下,假如我們就是根鳥的話,在經歷幾次困難之後,很有可能就打退堂鼓了,對於我們孩子來說,從小鍛鍊自己持之以恆的精神是非常重要的。而我們現在生活條件變好了,天天過著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生活,卻還是不滿足。想想根鳥,在這麼困難的情況下,依然堅持自己的夢想,去拼,去追,我們現在有幾個能做到呢?他做到了持之以恆,那麼我們也可以做到有一顆毅力的恆心,在學習的時候,不懂的一定要當天弄懂,不要總是靠老師靠父母去給我們解決問題。在家裡,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多幫媽媽幹家務活,像根鳥一樣有恆心,就不怕做不好了。

  我覺得根鳥最後到達了大峽谷不是偶然,因為,“世上無難事,只要肯登攀。”只有有足夠的信心和恆心,才能完成自己想要的事情。我要把書推薦給更多的同學看,讓我們像根鳥一樣,經過自己的努力,獲得成功的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