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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合同

【精品】委託代理合同範文錦集五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追索 人民法院( 字第 號 判決(以下簡稱 號判決)項下 公司債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作為 號判決執行階段代理人,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同意接受委託,並指派 律師具體承辦甲方委託事宜。

  二、乙方代理許可權及工作範圍:全權代理甲方參與執行工作,包括蒐集被執行人相關財產情況、與執行法院或有關部門溝通、督促執行法院及時委託相關機構對已查封財產進行評估及拍賣變現、處理與執行有關的其他事宜。

  具體代理許可權見授權委託書。

  三、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執行代理工作,及時向乙方提供與執行相關的檔案資料。

  四、乙方承辦律師在代理許可權內,應當勤勉盡責,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權益的活動。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不得接受對方委託,為其提供法律服務。未經甲方特別授權,乙方不得擅自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本次委託代理方式為有條件的風險代理,具體如下:

  1、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10日內,甲方按申請執行標的額的 向乙方支付前期代理費。

  2、後期代理費用與乙方代理執行結果掛鉤,甲方向乙方支付後期代理費標準為執行回款(非現金財產形式按當時評估價值計算)的%,支付時間為甲方收到執行回款後的10日內,分期回款則分期支付。

  3、甲方除代理費之外,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乙方為承辦本合同項下工作所支出的交通費、通訊費、列印費、差旅費、招待費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特別約定事項:

  乙方代理申請執行、處置查封房產、土地或其他財產需支付的執行受理費用及評估、拍賣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如執行過程中需要提供擔保,則擔保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號判決執行終結止。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雙方如有未盡事宜需另行協商。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現就代理註冊公司事務達成一下條款: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註冊 的 公司擬註冊公司的備選名稱為:

  經營範圍:

  公司名稱及經營範圍以工商局營業執照為準。該公司註冊資金為 萬元,實收資本 萬元

  法人:1. 身份證號碼: 佔 %的股份 股東:2. 身份證號碼: 佔 %的股份

  身份證號碼:的股份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提供代辦註冊公司,辦理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

  1.營業執照正副本,電子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副本,程式碼IC卡。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三、註冊及代理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四、乙方應按期為甲方辦完註冊公司業務,如因非政策性原因不能完成委託事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相應費用。

  五、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註冊後不得無故變更或撤銷委託,如變更或撤銷,所收相關費用不予退還,未繳納的費用還需繳納。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必須確認真實無誤,保證申請註冊是用於合法的商業運作,並承擔該公司的債權債務和法律責任。

  七、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辦理時間的延誤,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八.如在辦理過程中因註冊公司相關法規改變按相關新法規執行。

  九、本委託代理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戶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託內容:委託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託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准檔案。

  2、稽核進口合同並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稽核義務,並在進口合同文字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預設。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稅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稅(包括增值稅)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於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透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後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後,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受託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並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並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

  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稽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稽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稅事宜。

  五、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稅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15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餘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並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託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託,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並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於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其他約定:

  1、在客戶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影印件、電話、聯絡人傳真至乙方稽核備案,並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後,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後,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夥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許可權: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許可權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許可權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xx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檔案,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影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許可權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委託人(全稱):

  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委託代理人代理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______年___月___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以下工程專案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1、專案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招標範圍:

  5、招標方式:

  二、委託範圍

  1、提供招標前期諮詢,擬定工程建設專案招標方案;

  2、辦理招標申請;

  3、起草招標公告;

  4、組織或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

  5、編制招投標情況報告;

  6、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7、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三、委託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的權利

  (1)對委託專案的招標程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檔案有審閱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託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託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

  (2)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檔案,應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守秘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6)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用委託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託人;

  (9)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招標代理報酬及支付方式

  1、本次招標費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包括以下內容:

  (1)招標代理人員的工資及福利;

  (2)專家評標費;

  (3)代理本專案的差旅費、汽車費用、開標室租賃費;標書製作費;

  (4)代理本專案應支付放入稅金;

  (5)代理本專案所需的一切其他辦公費用;

  (6)代理本專案所需的其他相關費用。

  2、招標代理費支付主體委託人與代理人共同約定:招標代理費由中標人支付,並在招標檔案中確定。

  3、招標代理費支付方法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由中標人直接支付給代理人。

  六、公告費、專家評審費的約定公告費、專家評審費由代理人支付並承擔,委託人不承擔公告費、專家評審費。

  七、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檔案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託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返還委託方;委託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專案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八、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後,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____份,委託人____份,代理人____份,監督人____份。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