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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

  按照《明光市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精神,結合我校《教師工作考評辦法》,從學校和教師實際出發,現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該方案已經xx年10月13日我校全體教師討論、表決透過(試行稿)現予執行。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根據檔案精神和本校實際,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

  二、實施物件

  我校在編在崗教師。

  三、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實際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但不宜過大),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

  2、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大會討論通過後實施,確保教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發放形式

  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每年分學期三次(2—6月、7—8月、9—元月)考核造冊,學校依照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評方案,每項獨立核算,提出考評結果報教育局稽核後,由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劃入個人工資銀行帳戶。

  五、實施細則

  (一)考勤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胡宏忠、伏德州負責)

  1、教師在校時間不少於8小時,全體教師應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實行簽到坐班制,出滿勤、幹滿點,每月公佈考勤一次,月滿勤者學校發給月滿勤獎(考勤津貼的均值)。

  2、教師因事因病需履行請假手續,中心校教導處和村校長可審批本校教師半天假。中心校及村校教師請假一天以上的(含一天)由中心校校長審批。七天以上由學校簽署意見報教育局審批,較長時間的病假需有醫院診斷證明。教師因病請假,半天扣5元;因事請假,半天扣10元。

  3、未請假者無故不上班的,均視為曠課曠工,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半天扣50元,曠工超過三天的取消當月工作量津貼。

  4、遲到、早退(各處室安排工作時無故不在崗一節課內即視為早退,遲到早退超過一節課的視為半天事假)每月3次折算半天事假,扣10元。

  5、教師違規代簽到,每次扣代簽、被籤者各50元。

  6、值日(含中午)不到崗,不履行職責(含人在校而不在崗)一次扣10元,並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公假除外)。

  7、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活動、臨時性通知及其他集體活動)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以會議記錄為準)。

  8、教師簽到由教導處負責監督,學校主要領導以及值班領導抽查,當天教導處人員監督不到位的扣20元。

  9、上課遲到、中途離堂、提前離堂一次扣5元。

  10、教師調課需要經教導處批准,私自調課視為曠課,曠課一節20元。

  11、嚴禁在上班時間做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情,否則,一次扣5元。

  12、公假代課每節3元,病事假代課每節2元。

  13、對婚、喪、產等相關法律規定的假期,按照檔案規定的執行。特殊的病、事假經校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二)班主任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分處室負責)

  班主任津貼主要體現在對班主任工作的傾斜,班集體建設與管理(詳見《明光市高王小學班主任工作考核細則》),享受不同程度的津貼補助。具體考核內容:

  1、計劃與總結(胡宏忠負責)

  (1)能及時制訂本學期班主任工作計劃,要求具體、重點突出、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創新性,並按時上交者得3分,遲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學期結束前,能及時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並按時上交者計3分,遲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班主任手冊》(伏德州負責)

  班主任手冊記載細緻並且齊全的上限6分計分,學生寫的為0分。

  3、紀律情況

  (1)堅持做好學生安全教育,並及時做好記錄,每週至少一次(滿分10分),少開一次扣1分(以班主任手冊記載為準)。一學期班中無安全責任事故和意外傷害事故計10分,發生一起安全責任事故的不計分(以實際發生為準)。發生傷害、影響較大的安全事故,倒扣分,甚至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董如春負責)

  (2)加強早讀、午間、課間管理,做到文明活動,秩序井然,早讀和午間能按規定時間組織學生在班學習的上限10分計分(以值日教師值班記錄、少先隊檢查和隨機檢查為準)。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胡宏忠負責)

  4、衛生情況(董如春、鄭培貌負責)

  每天及時打掃教室及清潔區衛生(衛生大掃除每週一次),並保持全天清潔的計20分,如發現地上有紙屑或雜物的有一次扣0.5分(隨時檢查)。如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亂扔廢紙、果皮、食品袋等現象的,有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以少先隊檢查和一日常規檢查記載為準)。

  5、環境與佈置(李劍亮、劉建康負責)

  (1)教室佈置:室內環境情況,要求做到地面保持整潔,牆上無蜘蛛網,課桌凳排列整齊,學生文具擺放有條理,衛生潔具放置有序,上限10分計分。(每週檢查一次,學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2)專欄和板報:按規定出好每期專欄、班級板報的,上限10分計分。(每月評比一次,學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6、班隊主題活動(伏德州負責)

  能認真組織好每週一次的班隊活動課,每學期不得少於10次,班隊活動課時間不得少於40分鐘,要求班隊活動課有主題(在學校教導處、少先隊安排的教育主題下進行,無安排則各班依據各班實際情況定主題),有內容,有記錄。滿分5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以班隊活動記錄為依據)

  7、家校聯絡(夏茂河負責)

  提倡經常和學生家長取得聯絡,每學期對50%學生進行書面、電話、家訪等方式進行聯絡。並能適時組織召開學生家長會,效果好的加3分。

  8、好人好事或公益活動(劉建康、李劍亮負責)

  (1)能積極參加學校舉行的各項集體活動計3分,缺一次扣1分。

  (2)班級有班務日誌或好人好事記載本,記載完整的計2分,一般計1分,沒有記載的為0分。

  9、集會或升旗儀式(鄭培貌負責)

  升國旗儀式或集會,學生著裝統一,紅領巾佩戴整齊,紀律嚴明、秩序井然,做到“快、靜、齊”上限10分計分。

  10、德育工作或班主任會議(胡宏忠負責)

  堅持參加學校組織的德育工作或班主任會議,參加一次且認真記錄並及時傳達安排班級工作的得1分。(以會議記錄為準)

  11、班級校產管理(董如春負責)

  (1)愛護學校花草樹木10分,要求學生不得攀折、踩踏花草樹木,有一人次扣1分(隨時檢查);

  (2)及時關閉門窗10分,平時要及時關閉電燈,不得晴天開長明燈,有一次扣1分。放學後,不能按要求及時鎖門、關好窗戶、關閉電燈的,有一次扣1分。(隨時檢查)

  (3)愛護課桌板凳、門窗及教室內的財物等公共財產,完好無人為損壞的,全學期計10分,有人為損壞的,維修費在班補中扣除,同時,一次扣1分。(以總務處檢查記錄為準)

  12、圖書和二次用書管理(鄭培貌、夏茂河負責)

  圖書借閱和二次用書維護工作,圖書每月以班級為單位借閱一次得2分,丟失一本,按價賠償且扣0.5分;二次用書班主任要精心管理,丟失一本扣1分。

  13、臨時性工作(胡宏忠負責)

  學校及各處室要求上報的材料或限期完成的工作,班主任及班級學生能積極支援配合學校各項工作的開展,積極主動按時上報、完成的,每次得2分。如有妨礙、沒有完成的或沒有支援配合工作開展者一次扣1分(以各部門反映為準)。

  14、各項比賽活動成績(伏德州、劉建康責)

  平時各項活動成績按照比例摺合上限10分。

  計算公式:

  ①班主任最後考核分=班主任各項考核分×

  ②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最後考核分

  (三)學校常規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5%)(楊軍負責)

  學校的常規管理工作是教師工作的重要內容,教師精神文明建設、學校安全、文明教育,公物管理與環境愛護等各方面,如對違規補課、有償家教、體罰等行為,予以處理,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各項管理細則,責任到人,評比到位。

  詳見《高王小學教師常規管理考核細則》,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本項不得分或酌情得分。

  1、升旗儀式、集會和“兩操”經常不到位者或者到位不負責任者(升旗和課間操要求全體教師參加,眼保操由課任教師負責);

  2、不承擔組織分配的任務,不服從工作調動和學校安排以及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者;

  3、體罰、侮辱學生,經舉報查證屬實者;

  4、由於失職或不認真完成教學工作,給學校或師生造成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5、課堂上、值班期間出現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嚴重損失和後果的;

  6、違規補課、有償家教和亂訂資料向學生推銷者;

  7、所管理的公物人為受到嚴重損壞者;

  8、違反明光市教育局《教師隊伍管理若干規定》上必須遵守的;

  9、違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有失教師形象者。

  (四)教育教學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胡宏忠、伏德州、李劍亮、劉建康負責)

  教育教學管理主要分兩部分考評教師:

  一是教學常規管理(教師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檢查、教研組織參與等方面常規性工作):

  1、教師備課:備課的教案,要求書寫認真、規範,不得塗改、貼上。備課的優劣要從備課的數量(符合授課的總課時數)、質量上評判。照抄照搬名家教案、舊教案翻新和備課內容環節不全的應扣分。根據教學檢查評定,最高分值為9分。

  2、教師上課:結合一人兩節課教研活動進行,按照上課的要求,由教研組長組織本組教師參與評價,最高分值為5分。

  3、教師聽課:《明光市高王小學教師聽課記錄簿》中應有聽課時的詳細記錄和評價意見,並及時經教導處或者教研組長簽章有效。原則上每學期學校領導20節,一般教師15節。根據檢查評定,最高分值為6分。

  4、教師的作業批改與檢查:作業批改要求做到精批細改,錯誤處應及時糾正,數量飽滿。教導處要有檢查,有記錄,一般每學期不少於2次。根據教學檢查評定,最高分值為12分。

  5、輔導與檢測:利用輔導課、課餘時間,組織興趣小組,開展研究性學習,拓寬學生視野,激發學習興趣,促進學生學業成績提高。每單元結束後及時進行質量檢測且認真批閱,經教導處確認最高分值為5分。

  6、計劃與總結:開學初有計劃、學期末有總結,且符合質量要求的,最高分別加2分。

  二是教學質量檢驗(是指學期末或市教育局學期中的質量抽測,所任班級語文、數學、英語考試即統考統批的質量評定):

  1、平均分成績:以中心校為單位排名分值分別為第1名30分,第2名20分,第3名10分,第4名5分。分會排名分值分別為60分、50分、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15分、10分、5分。明光市排名第一至十名分值分別為120分、110分、100分、90分、85分、80分、75分、70分、65分、60分)。

  注:代平行雙班課的取兩個班的平均成績,按1.5倍計算分值。跨學科的分別按任教學科成績計算分值。

  2、上臺階成績:和上次(已作為評定的成績)相比,平均分每提高1分,考核分計3分(每次均和第一名相比較),原第一名現保持分為3分。

  計算公式:

  教育教學管理津貼= ×教師個人考核分

  (五)教科研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胡宏忠、伏德州負責)

  教科研津貼主要用於教師參與教研活動,撰寫教學論文,參加各學科教研或競賽成果的獎勵。

  1、校本教研:教研組開展的“一人兩節課”活動,認真準備,能自己製作課件或教具在多功能教室上課的,憑記錄和材料加10—5分(李劍亮、劉建康、胡潤青負責);利用農遠資源在接收室或者光碟播放室上課的憑記錄和材料每次加0.5分(上限5分)(李劍亮負責);在實驗室能利用實驗器材上好實驗課的憑記錄和材料每次加0.5分(上限5分)(蔣克棟負責)【注:利用或自己製作實驗器材在接收室或光碟播放室上課的視為實驗課】。在個人教育部落格上釋出文章(教學反思、經驗、體會、教學設計、說課稿、評課意見等),每篇字數在200字以上的計0.5分(上限5分)(楊軍負責)。

  2、論文發表與交流:論文發表與交流指在省級以上教育部門主管、主辦的學術期刊(cn或issn刊號,不含增刊)上發表的有關教育教學研究的文章,或者在各級教育教學研究部門內部刊物(含學校教研等)刊登和研討會上發言的有關教育教學研究的文章,或者各級教研部門組織的論文評選。分國家、省、市、縣、分會、學校六級,每級設一、二、三等獎。分值分別為國家級15、13、12分;省級12、10、8分;市級8、7、6分;縣6、5、4分;分會4、3、2分;學校2、1、0.5分。發表(刊登)但未評獎,則按相應級別的平均值加分。

  3、教學評優:凡經層層評選推薦參加的各級課堂教學(說課)等優質課評選活動,獲獎以通報或證書為準,分省、市、縣、分會、校五級。每一級分一、二、三等獎。以校級為標準,分值分別為3、2、1。分會級按校級分值的2倍評分,縣級按校級分值的3倍評分,市級按校級分值的4倍評分,省級按校級分值的5倍評分。每學年同一學科同一評優內容以最高級別和等次計分。

  凡經各級層層評選推薦的“教學能手”和“骨幹教師”(以通報或證書為準),分省、市、縣、分會、學校五級,分值分別為10、8、6、4、2;“教壇新星”和“學科帶頭人”以同級別分值的1.5倍評分。同一次評選只計一次最高分,不重複計分。

  4、教育教學指導:指由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經學校、分會、縣等層層選拔推薦參加的各級各類競賽活動中,所任學科、班級團體或學生個人獲獎,其任課教師可獲得教育教學指導獎(以證書或通報為準)。設省、市、縣、分會、學校五級,每級分一、二、三等獎,分值分別為省級8、6、4分;市級6、4、2分;縣市級4、3、2分;分會2、1.5、1分;學校1、0.5分(一二等獎)。

  5、教學示範觀摩課:指由各級教育主管部門主辦或學校舉辦的示範課、觀摩課教學、校際聯誼活動(含送教)和“手拉手”活動交流課教學。按省級8分、市級6分、縣4分、分會級3分、中心校級2分予以計分,可累計加分。

  6、教師基本素質:指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舉辦的演講、朗誦、書畫、攝影、“三字兩畫(話)”、教學設計、教學案例、班隊會活動案例、錄影課、教具或學具設計、課件等教師基本功競賽活動。分省、市、縣、分會、學校五級,每級設一、二、三等獎,分值分別為省級10、9、8分;市級8、7、6分;縣6、5、4分;分會4、3、2分;學校2、1分(一二等獎)。

  7、科研專題:指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者學校確定的教科研課題或專題研究專案。對已立項並實施研究的憑材料給予計分。分省、市、縣、學校四級,分值為12、8、6、4分。課題組負責人(含子課題負責人)計滿分,成員按0.5倍計分。現已結題且獲科研成果獎的,一等獎按2倍,二等獎按1.5倍,三等獎按1.2倍,給予獎勵計分。

  計算公式:教師教科研津貼= ×教師個人考核分

  (六)工作量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楊軍、胡宏忠、伏德州負責)

  工作量津貼分兩個部分考核,一部分是全員教師基木工作量考核佔津貼的60%(各年級各學科根據教學特點合理分配好課時,保持均衡的工作量);

  1、教師周工作量標準:根據明光市教育局《教師隊伍管理若干規定》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分配我校教師周工作量標準(詳見學期教師任課分工表中的周工作量),津貼的發放以實際上課的工作量記載為依據(教導處記錄)。2、早讀課教師進班指導早讀摺合0.5課時,中午轉差培優課教師上課的摺合1.5課時(值班組長負責)。3、教師男滿55週歲、女滿50週歲的每週補貼3課時,教師任教班額在65人以上的每週補貼2課時。4、管理崗位周課時補貼:副校長7課時,教導、總務正副主任5課時,工會主席、少先大隊輔導員3課時,報賬員、資料統計員4課時,語數英教研組長3課時(需履行職責,否則為0),村校長3課時。(兼職不累計計算)5、因公或安排參加各類活動未能進堂上課的,教導處根據工作情況摺合工作量。計算公式: 基本工作量津貼= ×個人月基本工作量總課時數另一部分是教師超工作量考核佔津貼的40%(學校活動的加班加點,學校教育科研的課題研究超課時等)。

  1、法定節假日的值班,寒、暑假加班,國家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的各種加班或未統一安排的各種教學活動,如收集整理資料、監考、閱卷、輔導、運動會等其他集體活動,根據其工作量和實績摺合成課時計算(村校加班須先報中心校備批)。

  2、中午值班:按時到崗且安全安靜無事故,值班組長計2課時、值班教師計1.5課時,工作沒有做到位,依據情況扣分(值班組長記錄)。

  3、各室管理摺合成課時計算:多功能教室每週摺合2課時;圖書閱覽室(含校園廣播室)、實驗室、體育器材室、二樓教師辦公室(語陣列)每週摺合1課時。

  4、校園網站管理:

  ①自己撰寫編輯釋出學校資訊每條折1課時,相同內容同時在其他網站上釋出每站每條計0.2課時;

  ②整理釋出學校其他教師或者學生撰寫的資訊每條計0.3課時;

  ③轉載其他教育網站的資訊在學校網站上釋出每條計0.2課時。

  5、報刊通訊資訊管理:在《明光報》、《明光教育通訊》、《滁州電視報》、《滁州日報》、《安徽青年報》、《安徽日報》等報刊雜誌上釋出學校資訊,每篇按照縣級、市級、省級分別計2課時、4課時、6課時(校長室負責統計)。

  6、、臨時突擊性加班根據任務輕重緩急由校長室臨時決定。計算公式:教師超工作量津貼= ×個人月超工作量總課時數

  (七)其他

  1、暑假(7、8月份)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扣除當月的節假日值班、加班費用後,餘下金額按比例分配。

  2、校長津貼由教育局根據校長的績效考核確定。

  六、組織領導與相關要求

  1、學校成立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軍

  副組長:胡宏忠 董如春組 員:夏茂和 鄭培貌 伏德州 龐夕珍 伏再林 蔣克棟 王明東 李克兵 劉建康 李劍亮

  1、領導小組指導協調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負責績效工資管理與考核方案的具體實施。同時協調解決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中教師有關疑義及爭議,負責學校各種加班、超工作量補貼的標準稽核、數量統計工作。

  2、管理考核方案執行要公開透明,對教師的績效考核量化結果要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3天,對有不同意見的教師,領導小組成員及時給予核實反饋。

  3、管理考核工作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規範程式,客觀公正。考核、統計中,對不按規定程式和規定內容實施考核的,如:管理工作不到位、弄虛作假、執行不公、馬虎從事、做人情者造成考核不公平的,均視為不作為,發現一次即從每週崗位課時中扣除2課時;對違反紀律,藉機徇私舞弊的,嚴肅查處、追究責任,重者就地免職(局管幹部先免後報)。

  4、未盡事宜由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評定。

  5、本考核方案由校領導班子會議集體提出,教師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稽核,全體教師表決透過並報明光市教育局批准後執行。上級有新的規定出臺時,以新規定為準。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2

  1、課時 按要求完成學校的課時數10分。

  2、跨雙科 單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語+英語)10分,主科+英語(或主科+學前班)15分,主科+常識課8分。

  3、班級人數20人----30人6分,31---40人7分;41人以上人8分。跨雙科以主科班級人數為準,帶雙科主科以班級人數多的為準。

  (三)職稱職務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師補貼: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師每人3分。(按職責完成工作加滿分)

  2、校長加12分,教導主任、少先大隊輔導員、會計10分。

  3、語、數、英教研組長、農遠工程資訊員(包括圖書管理)、通訊員加4分,資料員、安全資訊員、後勤人員加2分。

  4、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補貼可累加。

  5、職稱津貼: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2、小學一級(已聘)得10分;3、小學二級(已聘)或未評職稱的教職工得8分。

  (四)、業績獎勵津貼(64分)

  1、個人綜合榮譽(10分)

  一學年來教師獲得的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教學科研成果獎和綜合性榮譽稱號的教師給予獎勵,一年獲多個榮譽的按最高的一個計算。⑴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⑵市級得7分;⑶區級得5分;⑷鎮級得3分(5)校級1分。

  2、教育教學業務水平(17分)

  ⑴、個人學術水平(10分):a、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教學優質課比賽或公開課,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3分。b、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公開發表論文或論文獲獎,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2分。

  ⑵、輔導學生水平(10分):指教師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學科競賽獲獎。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一等獎得2分、二等獎得1.5分、三等獎得1分(按人數累計)。

  (3)、宣傳報道水平(2分):指教師向各級各類報刊、雜誌、電臺、電視臺投稿,被採用的,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2分;②市級得1.5分;③區級得1分。

  以上榮譽得分的認定:各級各類獲獎都以榮譽證書或檔案為準;各級各類獲獎證書或檔案都必須是各級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3、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質量(37分)

  1、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每學期期末中心校語數英質量檢測成績獎勵前13名(按校排),分別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學前班按第六名獎勵。(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加獎5分,一年級以第六名為底線)

  2、教育教學常規: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各種記錄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佔35%、二等獎佔35%、三等獎佔30%(55週歲以上為二等,分別獎7分、6分、5分。(具體要求按教導處計劃執行)

  3、班級管理獎

  每週評出本週的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的50%)根據結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此項得分個人不超10分,每月公示

  (1)抽人幹活、加班補貼、舉行活動:因公抽人幹活加班人員半天1分。

  (2)因公代課補貼:因公外出半天可調課,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補貼加0.5分,由教導處或值日組安排。

  (3)、師德師風考核(5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項考核不得分。⑴因教師師德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上級有關部門上訪的;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⑶進行有償家教或校外兼課,向學生家長收受禮品或賄賂的;⑷向學生推銷各種物品,未經學校授權向學生擅自收取費用的(5)違反上課要求的。(6)出現一類重大安全事故,對學校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考核辦法:透過民主測評、學生測評、部分家長測評,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稽核教師得分。

  (六)、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停發工資的;

  八、有關要求

  (一)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佔1/3,由全體教師民主推選,任期為一年;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

  (二)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3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作用,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根據《英德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英人字43號)和《石灰鋪中心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製度改革的原則

  1、多勞多得,按勞取酬的原則。

  2、優質優酬,注重績效的原則。

  3、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幹傾斜的原則。

  4、不區分職稱差異,不體現學科差異的原則。

  三、學校統一考核的專案及標準

  1、行政崗位津貼:校長是學校班主任津貼的200%。在期末由中心小學辦公室統一進行考核發放。

  2、班主任津貼:以50元為基數,每生再加2元,計算方法50+2n=各班主任津貼。(n為班級人數)

  3、報賬員:按每月30元發放,並由學校考核發放。

  4、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中心小學提取行政崗位津貼後,按餘額人平到學校由學校進行考核發放。

  四、考核內容和量化辦法

  考核分五個月計算,一學期合計50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師出勤情況。病假(附醫院證明)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曠工1天扣10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英教100號)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錄。

  2、工作量(30分)。

  課程由學校安排代上的,加代課教師每節1分,事假每節課扣相關教師1分,病假的每天要扣相關教師1分。缺一次值日或送學扣0、5分(公假除外)。

  3、加分辦法

  (1)關於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參與教育科研課題獎、學科技能競賽獎、指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優秀課評比獎、承擔公開課等分別視級別加3—15分不等。

  (2)班級管理評比等優秀的由學校加5—20分。

  (3)學校領導按每週1、5課時加3分計算。

  4、教育教學教程(30分)。

  (1)備課。每缺1次備課扣10分,直至扣完30分為止。

  (2)上課。不按時上課、遲到(上課鈴響後5分鐘未進教室)扣1分,擅自離開課堂(超5分鐘)扣1分/次,直至扣完30分為止。

  (3)認真批改作業。採用百分制,提倡批改作用時教師予以書寫鼓勵性的評語,作業不及時批改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另有規定和考核),直至扣完30分為止。

  (4)認真輔導。對“培優扶差”物件生採取個別輔導或談話每月一次,並作好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

  (5)認真考查學生。落實“週週清”及單元測試工作,沒少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30分為止。

  (6)教師聽課。要求教師每學期聽課10節以上,按要求寫好聽課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學期進行統計考核。

  (7)不服從分工的每一次扣5分。

  學校組織的集體性教育教學活動,除公差或婚喪嫁娶產假外,()缺1次或1節扣1分,缺1天扣6分;曠課1次或1節扣3分,曠課1天扣10分。

  (8)工作效率。未按時按質完成學校佈置工作的,每一次扣1分,催一次加扣1分。

  5、教育教學業績(30×5)。

  教學成績,由學校制訂制度分三個等次按學期進行考核。一等獎100分;二等獎98分;三等獎95分;未達到三等獎85分。具體如下:(按百分制計算,擔任雙科的取平均值計算)。

  學前班、一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分以上一等獎;平均分70—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9分三等獎。

  二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8—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73分三等獎。

  四年級語文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四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語文科:平均分66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0—65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5—59分三等獎。

  五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英語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注:凡抽考科目獲鎮前五名分別加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報帳員津貼)×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要求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不享受學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或病假累計超過3外月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產假除外)。

  (2)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考查測試任一項得分為零的教師;

  (3)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當事人;

  (4)脫產學習的;

  (5)停發工資的;

  (6)學期中途解除聘用合同或辭職、自動離職的;

  2、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相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實際計算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根據工作職能,相關工作由學校領導小組於當月28日負責統計,個人月得分公示3個工作日。

  七、成立“石灰鋪大田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

  組長:丘仕恆

  組員:張大漢;許志強;劉桂芬。

  八、本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透過並報石灰鋪中心小學批准後實施。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4

  2、扣分標準:

  ①教師有違法違紀行為,違規補課、有償家教、在校外兼課、兼職,違反其中一項規定,本項考核不得分。

  ②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如有違反要求不得分。教師無正當理由不接收學生,故意為難家長,擅自趕走學生一次扣5分。

  ③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不享受獎勵性津貼。私自亂收費、搭車收費、截留費用一次扣10分,並按規定退還錢款。

  ④違反計劃生育要求超生不得分,沒按計劃生育要求採取措施而懷孕扣10分。所請假按事假處理。

  ⑤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學校安排、不按時完成任務一次扣10分,經協調仍然不服從安排不享受獎勵性津貼,並建議在教職工評聘時不予聘用。

  (二)教師出勤(10分)

  1、規範要求:

  ①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參加考勤,嚴格履行請假、銷假手續。教師有事情需提前向校長室請假,並履行相關手續,電話請假需要補齊相關手續,特殊原因請假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教師小假為一個學期一次累計。累計超過8小時按事假處理。離校時必須打卡。

  ②學校鼓勵教師出滿勤、幹滿點,出成效。教職工在上班期間外出或參加有關會議,一律實行外出登記,寫明因公因私外出原因,以落實去向。凡不履行登記手續者按擅離崗位處理。病假必須出示三級以上醫院病假條。

  2、得分扣分標準

  ①一個學期出滿勤、幹滿點得10分。以學校考勤統計資料為準。學期內遲到、早退、無故不參加例會、升旗儀式、值班等一次扣除5元。一個學期遲到早退累計10次本項不得分,累計15次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教師請病假一天,課務完成扣10元,課務未完成扣20元;教師請事假一天,課務已完成扣20元,課務未完成扣30元;每學期累計請病假達45天,事假達20天以上者不享受績效獎勵。上班時間幹私活、玩電腦遊戲、打撲克等,發現一次扣30元。

  ②教師公休假:晚婚標準:男25週歲,女23週歲;婚假10天;晚育標準:女24週歲,產假90天,晚育獎勵30天,剖腹產外加15天,提前請產假的產假時間從實際產前一週起算。喪假(直系)3天。

  (三)工作總量(1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周工作量多少,周工作量包括實際上課節數和兼職工作折算。學校按實際確定平均工作量,滿課時數分值為10分。超課時附加1分/課時,不足課時減1分/課時。附加分值不超過原分值的50%。

  ①標準工作量,根據人事部門下發的要求核定學校教師的工作量,學校的平均工作量為12節。一二年級為13節,三四年級為12節,五年級為11節,六年級為10節。

  ②對工作量實行量化標準制度。凡是列入課表的科目,1課時作1個工作量,(包括:備課上課;作業批改)。兼職折算方法:教研組長2個,備課組長1個,大隊輔導員4個,團支部書記1個,心理諮詢2個,報帳員4個,體藝衛組長2個,圖書管理員3個,音體美器材管理1個,儀管員2個,微機管理員2個,衛生員1個,檔案管理1個,婦女主任1個,印刷3個。專職保安工作量為8個。未列入部分按實際量計入其它類別中。如享受津貼則不計算工作量。

  ③學科工作量測算:兼帶二個班數學為滿工作量。音樂、美術、科學、資訊等滿課時數為14節,兼實驗指導、興趣小組輔導等;體育學科滿課時數為14課時,兼興趣小組輔導、大課間活動等。滿工作量的得滿分,工作量超出的,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由校長室核定計入加分。不足工作量部分扣分。學校規定的跟班人員應及時跟班。

  (四)職業能力(40分)

  教師“職業能力”的考核專案包括崗位知識(指學識水平、專業知識、業務進修)、教育教學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和做學生思想工作等情況;教學能力主要考核教師鑽研課標和教材、組織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情況;

  具體要求:嚴格遵守各項工作制度,認真及時,高效優質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按市區局“教學六認真”要求進行教學操作,全面貫徹“三案六環節”要求,大面積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1、備課三案:(10分)

  ①具體要求:備課環節齊全,書寫工整,教案設計新穎,教學程式清晰,體現教改理念。體現備教材,備學生活動,體現學科特點,環節齊全,教後反思具體充實,體現教學情況(詳見學校備課要求)。男教師年滿55週歲、女教師年滿50週歲備簡單教案,所備內容必須符合市、區局相關要求。

  ②評分方法:採取教研組評議、教導處考評、校長室總評方式,三者比例權重為3:4:3。多次考評按平均分計算。優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較差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每缺一篇教案扣2分,每缺少一篇學案、鞏固案分別扣1分。

  2、課堂教學(10分)

  ①具體要求:教學目標明確,重難點突出,教學環節完備,教法恰當,符合課改要求;教師語言規範,精神飽滿,衣著整潔,教態自然,因材施教;(詳見學校課堂教學要求)

  ②評分辦法:採取教研組評議、教導處考評、校長室總評方式,三者比例權重為3:4:3。優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較差的4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評按平均分計算。

  3、作業批改(10分)

  ①相關要求:實行一課一作,作業佈置體現課標要求,精選適量;體現教法,面向全體學生;作業批改及時,批語簡練具體,富有指導性,作業整潔,書寫規範,強調正確率。(詳見作業批改要求)

  ②評分辦法:採取教研組評議、教導處考評、校長室總評方式,三者比例權重為3:4:3。優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較差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評按平均分計算。藝體、科學等教師應積極組織並輔導興趣小組、大課間、科學實驗(實驗內容要上傳)等活動。

  4、教師其它業務要求:(10分)

  ①教師需保質保量地完成學校或相關部門交給的各項任務,按時完成得滿分,沒按時完成後補完成得一半分值。沒有完成不得分。

  ②教師不得私自調課,發現一次扣雙方各2分,調課由教導處安排,憑單上課;上課遲到15分鐘視為曠課;

  ③教師應團結協作,樂於助人,替別人代課以臨時性津貼給付。每課時5元,保質保量上好課。

  ④教師按要求參加各種競賽與評比,無故不參加每次扣2分。

  ⑤小學教師以專科學歷為合格學歷,取得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加4分,本科學歷加2分。

  5、總務後勤、專用室人員:無法用量化考核方式的專業教師(10分)

  ①相關要求:服務教學,服務師生,管理好財產,使用好校產,定期檢查校舍校產,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固定資產、圖書閱覽、儀器實驗、藝術體育、微機網路等室必須有總帳、分類帳、使用記錄等臺帳(標準參照相關要求),其它業務情況考核按要求執行。音樂、體育、美術、電腦等考核學科,成績評定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併計算,兼代多個班級由考核人員臨時抽取班級。

  ②評分辦法:採取教導處、總務處會評、校長室總評相結合按3:3:4比例得出個人得分。

  (五)教學成績及教育科研:(30分)

  教學成績及教育科研能力為教師成長及發展的主要指標,也是全面貫徹素質教育的根本保證,本專案可以超出定額附加得分。

  1、教學獎勵部分:

  ①教學獎勵:每學期學校統一測試、閱卷的學科,教學成績計算方法:優秀率X30%+合格率X30%+平均分X40%=考核成績。與所教班級原始測試考核成績相比較,考核成績提升量乘以10得考核分,考核成績降低量乘以5扣除。連續保持年級第一名的任課教師獎勵10分。

  ②有考核任務的科目,教學成績按筆試40%與面試60%合計得分,個人成績按優秀率X30%+良好率X30%+合格率X20%—不合格率X20%累計得分。基準分值為90分。超出分值X3為個人得分,多班級抽二個班取平均分合計。

  2、教育科研部分:

  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育教學研究、總結教育教學經驗、撰寫教育教學和科研論文等情況。本校的全體教師都應該積極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

  ①短期課題在市級教科所立項,結題分別加5、10分。綜合課題在市、省級立項課題負責人加(10—15分);按期透過中期評估加(10—15分)完成結題加(15—20分);課題組其它人員由課題負責人酌情加分。

  ②論文獎勵:教育教學論文或經驗總結在市級公開發表的,依據文章的稿酬(以郵局正規的稿費單為準)學校給予同額的獎勵,省級1.5倍獎勵;國家級2倍獎勵(費用從臨時性津貼發放)。沒有稿費的按市、省、國家級按(5、10、15)分獎勵。單項協會類刊物發表視同交流;教育教學論文或經驗總結獲區級(8、6、4);市級(12、10、8);省級(18、15、12);國家級(25、20、18)同類獲雙獎或雙交流取最高獎次。出資參賽獲獎不得分。(教海探航、五四杯、師陶杯上獲獎上浮50%)。

  (六)附加獎勵部分:

  ①教師受到主管部門或人民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黨員、優秀教師、優秀輔導員、優秀班主任等)按國家、省、市、區分別加30、25、20、15分。

  ②教師個人參加學校各種評比競賽活動獲獎的,根據不同名次加5、4、3分,獲區基本功比賽分別加(15、10、5);市級基本功比賽(30、20、15);省級基本功比賽(40、30、24);優質課評比為基本功類減半。兼任學校興趣小組責任人每學期按考核標準加10、8、6分。

  ③教師承擔省、市、區、校公開課,所任教師分別加15、10、7、5分。受學校選派外出交流上課區內5分,市內10分,省內15分。

  ④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學校舉辦的競賽活動獲團體前三名(含一、二、三等獎)的,依次加7、5、3分。學生個人參加比賽獲一、二、三等獎的輔導教師加3、2、1分;學校運動會按年級取團體成績前二名依次給班主任加5、3分。學校組隊參加區運動會獲團體前六名給輔導教師加40、30、25、20、15、10分。市級比賽獲前三名加30、20、15分。區田徑運動會團體成績上升一個名次給輔導教師獎勵30分。下滑一個名次扣20分。依次類推;語、數、英、科技、藝術、資訊科技等科目組隊參加區級團體(5人以上)比賽獲一、二、三等獎給予輔導教師20、16、12分,市級比賽加30、20、15分。無團體名次按學生獲獎情況以(5、3|、2)累加,但總分不超過10分。市級不超過20分;輔導學生參加區級競賽或在市級以上發表(教師獲輔導獎次的)分別給輔導教師加8、6、4分;市級為10、8、6;花錢參賽不加分。協會類獲獎或交流不加分。

  ⑤學校在區驗收、評比、競賽中獲集體一、二、三等獎或優秀的,給分管領導及責任人合計區級30分獎勵。市級為50分;省級為80分;學校按團結協作、成績差距、執行紀律、貢獻大小等方面評選優秀級部,獎勵200元。

  ⑥分管後勤工作及為學校創收按學期計算,純利潤達每10萬元相關人員共加20分,依次類推。為學校作出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員由校長室核定獎勵。教師承擔學校其它工作的獎勵辦法由校長室考核獎勵。

  教師績效單項獎勵考核。主要設立管理崗位津貼、臨時性獎勵津貼、突出貢獻獎勵津貼。學校管理、教輔崗位等人員的績效獎勵考核。根據實際聘任的崗位,主要考核其服務態度、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

  (七)考核辦法與程式

  1、教師績效考核實行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定量統計;教研組評、職能部門考核、校長室綜合評議相結合。其中,教研組評分佔10%,職能部門評分40%,校長室綜合評分佔20%;考核小組打分佔30%。

  2、教師平時考核由學校職能科室依據學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定期考核分為學年度或學期年度考核,由學校績效考核小組依據學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

  3、考核以積分方式統計等級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優秀比例不超過15%—20%。考核小組依據教師績效考核最終得分高低自然評出優秀等級的人選。

  4、教師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式:①教師填寫《績效考核評價表》,進行個人總結和述職;②組織民主測評;③學校績效考核小組對教師進行考核,並根據考核情況,參考民主測評和平時考核的結果得出考核得分;④學校績效考核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教師考核等次;⑤在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公示期為5天),受理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教師的複核申請;⑥學校將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5、績效考核爭議的處理。教師如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必須要以“書面形式”向學校績效考核小組提出複核申請。學校績效考核小組受理後,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再次確認,最後確定考核結果。

  6、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合理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等次,堅持向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傾斜,適當拉開分配差距。每學年考核兩次,即每個學期一次。

  (八)結果確定和運用

  1、設定單項獎勵性績效津貼:管理崗位津貼(指副校級、中層幹部、班主任、年級組長)、臨時性工作津貼、突出貢獻獎勵津貼。分配辦法:

  ①獲績效考核優秀、合格的班主任獎勵津貼按1的考核權重計算

  ②臨時性工作津貼(指多代課、學校分配加班、突擊性事務等)、按實際完成的質量確定獎勵數目。

  ③教職工為學校爭得特殊榮譽取得突出成績的,由校長室集體研究確定獎勵標準。

  2、計算辦法:由學校根據本年度全校獎勵性績效總額減去“管理崗位津貼”、“臨時性工作津貼”和“突出貢獻獎勵津貼”,然後依據考核分值核算到每位教職工。

  3、支教人員獎勵性績效津貼發放,按上級有關部門檔案執行。

  獲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師,原則上不享受該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並在考核結果稽核後,從此月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的基礎性崗位津貼。

  (九)相關說明

  1、班主任工作按《大慶路小學班主任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考核,特殊人群按局相關要求執行。

  2、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本年度績效考核等次不得評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並及時予以糾正:

  ①在師德方面存在問題或發生教學事故及其它違反學校教育教學要求的,在學校或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②歧視、侮辱、體罰、變相體罰學生並造成不良影響的;

  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的;

  ④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並造成嚴重影響者;

  ⑤以非法方法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有損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⑥從事有償家教,經查證屬實的;年度考核不合格、請長假、長期曠工等人員,學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⑦由於本人失誤或疏忽給學校工作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

  本方案的解釋權歸學校考核小組。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5

  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檔案精神,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檔案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槓桿作用,真正體現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認真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持續穩步地推進我校教育事業不斷地向前發展。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優績優酬,兼顧公平。

  2、適當拉開分配距離,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

  3、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後)。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黨政工聯席會議成員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作的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物件:

  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佔60%,管理崗位(責任)補貼佔20%,業績獎勵佔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務)補貼

  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於教育部門辦的全日制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執行辦法》(閩教[87]104號)檔案規定,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為:16.3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語、數、英批改作業工作量周各加節數:一至三單數和英語為1節;一、二語和四至六單數及跨年級英語為2節;三、四語和一至三雙班數為3節;五、六語和四至六雙班的為4節。學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16節/周,體育科15節/周,各種興趣小組輔導可計課時。中層及其以上幹部達到規定的周授課時數算為滿工作量:校級領導4節;四處室主任(職稱學科)6節;四處室副主任(職稱學科)8節。

  1、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量為滿工作量,月補200元,每人另有40元用於臨時性中心工作加班補貼、超工作量補貼等。

  2、遲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事假自找代課代職,病假2天內自找代課代職,學校付代課金,每天均扣25元;曠工每天扣100元;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和教師例會、教研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按半天計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200元扣完為止)

  3、節假日等加班補貼:經校級領導集體批准的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晚上加班原則上計半天。

  4、公代和超工作量補貼:由教導處安排或核算公代和超工作量每節補貼7元,

  5、分娩教師在法定假內月發200元。

  (二)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班主任(輔導員):80元/月;配班老師:30元/月。

  2、語、數、英教研(備課)組長、綜合組、藝體等學科教研組長、臺長、安全專幹、計生專幹:40元/月。

  3、年段長:60元/月生管:80元/月

  4、處副主任(含團支部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80元/月

  5、處主任、工會副主席、女工主任:80元/月

  6、副校長、副書記、工會主席:80元/月

  7、校長、書記: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學並已滿工作量的崗位:會計:60元/月;

  出納:30元/月;副臺長: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兼任多種管理崗位的人員補貼可累加,但補貼總額每月不得超過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崗位每學期按六個月計發。

  (三)業績獎勵

  1、集體(大合唱、田徑總團體、籃球和學校認定的文娛節目、聲器樂)輔導獎。國家級一、二、三等(名)獎,分別獎:4000元、3000元、20xx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0元、20xx元、1000元;地市級一、二等獎,分別獎20xx元、1000元;縣級一等獎,獎1000元。同一專案只得一次最高獎。成績特顯著的,學校要開總結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

  (在訓練補助專案中支付)

  2、學生個體輔導獎。“迎春杯”數學競賽與“快樂杯”等作文比賽(含徵文)和學校認定的乒乓球、羽毛球、圍棋、象棋、電腦、科技、演講、朗誦、英語等比賽,學生個人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600元、300元、200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給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元、150元、100元;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給獎120元、80元、50元。同一人只得一次最高獎。作文賽,集訓指導教師與科任各一半獎金。“迎春杯”、“華杯”賽,指導教師與科任分別獎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獎金。參加各級臨時組隊的學生比賽活動,不設個別輔導獎,僅設組織獎,組織者每人每項獎不超過100元。學生個體輔導工作成績特顯著的,學校可以開總結表彰會。單科單項封頂5000元。

  3、田徑單項賽(指沒獲集體獎)獲福清市第一、第二,分別獎給指導師60元、40元,封頂500元。代表福清市參加福州市比賽獲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別獎給原指導老師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25元,參加省級比賽的分別加50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在訓練補助專案中支付)

  4、教育教學論文獲校一等獎的每篇獎50元(按參評篇數10%評選),二等獎的獎30元(按參評篇數15%評選)。獲市、地市、省、國家級論文一等獎的分別獎60元、80元、100元、120元,得二、三等獎的各遞減10元。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民間組織的不給獎)。但是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含普教室)組織評選的可以重獎一次(高、次高)。

  5、擔任教育、教學講座或對外公開觀摩教學(含校年會,不含家長開放日)的,每場或每節獎100元。獲國家級教學比武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1000元、700元、500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800元、500元、300元;獲地市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500元、300元、200元;獲縣級第一名獎400元,第二名獎200元;獲片第一名200元。輔導小組也得同一份獎金。

  6、凡在地市級以上(指有註冊的)報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稿費的兩倍(封頂200元)。《福清僑鄉報》發表校署名文章,按稿費金額獎(但不超過80元)。《福建教育》(不含增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300元。同一稿只得一個最高獎。

  7、校文藝會演按參賽節目50%評選:一等獎每個節目獎200元,二等獎100元,參演的節目另加100元。校田徑運動會,年段團體總分冠軍的班級獎100元,亞軍獎70元,第三50元。

  8、教師個人德育工作獎。德育工作每學期考評一次。考評物件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分德育常規、德育科研。其中德育常規包括“班主任手冊、升旗儀式、晨會、課間操、眼操、‘了不起’評比、家訪工作、導輔工作”;德育科研包括“班級建設、心健教育、科研活動”。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佔1/2,每人獎70元;其餘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9、了不起班級獎。每學期評一次。評比物件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為環境衛生、路隊、眼操、儀容儀表、清校等。每個年級評出半數班級(四捨五入法),第一名獎100元,第二名獎80元,第三名獎70元,第四名獎60元,第五名獎50元。

  10、先進班級獎。每學年評一次。評比物件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分了不起班級評比成績、學業成績、學科競賽、藝體活動等。每個年級評出前二名,第一名獎200元,第二名獎150元。

  11、教科研獎。

  12、教師工作考評獎。每學期總評一次,評比物件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涵教育教學教研和師德等內容。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佔1/2,每人獎70元,其餘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13、年度考核獎。“教師職務年度考評”合格者及分娩女教師(法定假內),平均享受績效工資的餘額款。

  14、突出貢獻獎。教育、教學及中心工作需要,可設特別獎。獎給教育教學工作業績特大或向學校建言獻策等所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特別大的個人或集體。評獎時應廣泛徵求意見,由黨政工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七、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物件,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後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物件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20xx]58號關於“扣發當月考勤獎的物件”,即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八、本解釋權屬校長室。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6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實教職工崗位目標責任制,激發教職工奮發進取、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客觀、公正、合理地評價教職工的德才表現、教育教學能力和工作實績,推進學校科學、規範管理的程序,根據《嵐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日照市嵐山區教育局關於學校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等上級檔案,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政策,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以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鍥機,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教師的潛能,促進教師思想素質、業務水平、工作能力不斷提高,真正體現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孬一個樣的問題,使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創造優良的工作業績。

  二、實施物件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分配原則

  1、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

  2、堅持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4、堅持向一線教師、優秀教師傾斜的原則。

  5、堅持向班主任、農村偏遠地區教師傾斜的原則。

  6、堅持統籌兼顧、科學合理的原則。

  7、堅持學校獎勵性績效總額包乾的原則。

  四、基本內容

  (—)績效工資的核定

  績效工資按基礎性工資和獎勵性工資兩部分分配。基礎性績效工資只按月發放的津貼補貼工資,獎勵性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地貢獻等因素,根據考核結果按學期或學年發放。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內容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學工作過程個工作業績等因素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進行分配。學校設立老師獎勵性工資每學年人均1000元。

  五、績效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

  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具體包括職業道德、職業能力(工作能力與水平)、工作表現和工作成效等四個方面。

  各項考核的賦分:職業道德(10分)、職業能力(25分)、工作表現(15分)、工作成效(50分)。

  (一)職業道德(考核總分為100分,此項成績按10%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1、考核內容和標準:主要考評教師遵紀守法(遵守教育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和教學行為規範),愛崗敬業(對職業的認同感、敬業精神和事業心,教師的榮辱觀、職業操守和以身作則情況),關愛學生(對學生的態度、方式和責任心),團結協作(大局意識和團隊精神)等方面內容。要求教師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嵐山區教育局關於對教師管理的相關規定,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為。

  2、考核辦法:

  (1)日常考核佔30分。實行扣分制,扣分依據學校日常檢查到的、家長或學生舉報反映問題查實的。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有關規定者,每次扣3分,扣完為止。情節嚴重的,將依據上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期末評議70分。組織評議佔30分;教師民主評議佔40分。評議標準為新頒《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求進行。

  一是組織評議30分。

  1、團結同事、待人禮貌,從不說髒話、粗話。

  2、遵守學校紀律、制度,早到晚歸,不遲到或早退,很少請假。

  3、積極參與學校管理,獻計獻策,言行積極向上,不亂髮牢騷。

  4、語言文明,行為得體,注重從一點一滴為學生做榜樣和表率,個人習慣及修養好。

  5、課堂上不抽菸、開手機、遲到或早退。

  6、做學生工作注重“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體罰挖苦學生。

  7、管理孩子方面:培養文明、守紀的良好習慣,保證自己的孩子不到教學區影響教育教學秩序。

  8、關心公共衛生,保護公共環境。積極主動地參與公共衛生的打掃工作,自覺保持教學區清潔衛生。

  注:評議時,總分100分,最後按30%折算。

  二是民主評議40分。(民主評議內容同組織評議,最後折算為40分.)

  (二)職業能力(考核總分250分,此項成績按10%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1、考核內容和標準:落實教學常規,勝任所承擔的教育教學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學會應用現代化教學手段,並使之不斷提高,積極從事教科研活動,及時總結經驗。

  2、考核辦法:

  一是常規教學(150分),以鎮中心小學常規檢查成績(可結合學校常規檢查成績)計分,折算得分。

  二是課堂教學(50分)

  學期末,教導處組織分管業務領導,教導主任,年級主任,教研組長、骨幹教師等,根據日常聽課,各種大型聽課活動,教師日常課堂教學情況,對各教師進行評議打分。

  三是常規教研(50分)

  第一,聽課與評課(40分)

  Ⅰ、聽課(20分):教師每學期聽課節數不少於15節。每少一節扣2分,扣完為止。

  Ⅱ、評課(20分):每學期評課不少於15次,評課要填寫評課表,內容要與聽課表相符;要結合教師授課的情況,根據新課標的要求,實事求是地進行客觀評價,提出自己的建議或反思。不符合要求,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為止。

  考核小組適時進行過程檢查,公佈檢查結果,沒有教導處簽字的聽課記錄或評課不在統計範圍。

  第二,按時參加各級教研活動(10分)。曠工一次扣3分,按照態度認真程度、端正與否,酌情扣0.5—3分。

  (三)工作表現。(15分)

  1、考核內容:主要考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和教師的考勤情況。

  2、考核辦法:

  一是工作量(5分,此項成績按實分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基礎工作量:根據教學計劃、教師編制和學校實際,依據嵐教法(20xx)59號文《日照市嵐山區教育局關於規範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指導意見》計分,折算後計入績效成績。

  二是考勤(100分,此項成績按10%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按照《教師考勤細則》計分,折算後計入績效成績。

  (四)工作成效(此項成績按50分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1、考核標準:堅持以人為本,德育為首的原則進行教書育人,育人效果良好。完成教學工作計劃,所任學科學生成績的合格率、優秀率達到預定目標。重視學生素質的全面發展,積極開展有益於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努力工作,積極進取,綜合成績突出。

  2、考核辦法:

  (1)教學成效(50分)。

  Ⅰ.基礎分(45分):任教統一測試科目教師,教學成績評價以每學期的期末質量檢測為準。計算方式是:全鎮同年級同學科為一個考核單位,教兩門測試科目的,取平均分,若是語文兼英語或數學兼英語,則語文或數學佔60%,英語佔40%。每門科目成績的計算公式是:平均分最高者計30分,設為A,其他教師平均分設為B,其他教師教學成績設為X,則:X=30XB/A。

  Ⅱ.提高分(5分):分年級分學科相較上學期期末成績,平均分每提高1分,計1分,計算方法是:設提高分為Y,則Y=(本學期平均分-本學期鎮均)-(上學期平均分-上學期鎮均)。該項計滿為止。

  教學效果成績=X+Y。

  音、體、美、勞、資訊、綜合實踐、地方和校本課程等專職教師的“教學成效”考核(50分)。

  第一種情況:每科只有1位教師。由全體教師測評(40%)和任教班級正副班主任民主評議測評(60%),綜合折算,與其他教師拉平後,計入個人績效成績。

  第二種情況:每科有2位及以上教師。一是理論和技能抽測(40%),二是課堂教學測評(30%),三是學科興趣活動(20%),四是參加各級比賽獲獎情況(10%)。綜合折算,與其他教師拉平後,計入個人績效成績。

  六、獎勵分

  1、教幹、教師迎接督導評估,按負責工作為單位所取得成績分值折算計分,最高不超過3分。

  2、擔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根據考核情況為0-2分。完成學校教學工作量的兼職圖書管理員、實驗室管理員、食堂採購員等各特室負責人,若工作認真無誤得0-1.5分;其他工作人員能完成學校安排的值班監護等工作任務且無重大過失,即得0-1分,否則不得分;負責學校的新教育、校本課程、少年宮等工作認真完成工作任務,無失誤誤工記1-2分。

  可重複計分,但最高不超過3分。

  3、學校安排的事務分(2分)。

  協助學校完成突發性任務,每次計0.1分,最多不超過2分。

  七、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其他非統一測試科目教學人員缺項部分的考核

  非統一測試科目教學人員的其他缺項部分(職業能力,育人效果,教學效果)可由考核小組考核和透過民主評議的辦法,對其履行崗位職責情況、服務質量、服務態度和工作實績進行打分,具體考核辦法為:由被評議人述職後進行評價。非同一測試科目教師的優秀數,不得超過非統一測試科目教師總人數的30%。

  (二)下列情況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作如下規定。

  1、經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借調到教育系統以外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借調單位考核意見,由原單位發放,原則上不高於良好等次。

  2、經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同意,教師支教或借調到教育系統內部的,指教、借調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受援單位和借調單位提供考核意見,由原單位發放。未經區教育局統一借調到其他單位的人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扣減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納入原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4、當年退休人員及正常調動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工作月發放。

  5、經教育局批准在職短期培訓的教幹教師,獎勵性工資照發。

  6、職業道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獎勵性工資直接定為一般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度不發放績效性工資

  1、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的;

  2、體罰侮辱學生受到追究的;

  3、拒不接受組織安排和分配的工作任務,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4、無理取鬧,嚴重干擾社會秩序或學校正常工作的;

  5、年度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天的;

  6、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7、受到一票否決和黃牌警示處理學校的校長;

  8、其他按規定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人員。

  (四)、依據績效考核成績,按照3:7的比例劃定出優秀、良好兩個等次,若有工作態度、成績特差的劃定為一般。學校實施績效工資與規範單位津貼補貼結合進行。實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後,學校不的自行發放其他獎金、福利、補貼等。

  (五)對男滿55週歲、女滿50週歲的人員,或經組織人事部門、主管部門批准的因年齡原因離開原領導崗位的教育幹部,個人申請,可比照良好等次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不佔用學校良好等次比列)。但本人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較好的完成學校分配的工作任務,不服從學校安排的,考核結果視為不稱職。

  八、考核結果的最終確定和使用

  考核結果的最終確定:全鎮各小學參照本《方案》制定本校的《績效成績考核方案》。結合本校實際,計算出教師績效成績並公示一週且無異議後,於學期放假後一週內,報黃墩鎮中心小學彙總。

  九、實施

  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後實施。本考核方案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7

  一、指導思想

  根據檔案精神和本校實際,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範、合理的取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使我校教育教學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考核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規範、簡約”的原則。

  三、考核範圍

  我校目前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四、工作量的確定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教師標準周課時數為16――20節。承擔多科教學的教師,在計算工作量時,每增加一門課程,增加兩課時工作量。根據實際情況,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體育教師的訓練課、間操課、音、美教師的課外活動課均納入總工作量。管理人員、教輔和工勤人員的工作量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績效工資分配專案設定

  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教育教學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包括師德、教育教學、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案設定如下:

  (1)各類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2)班主任津貼。

  (3)課時津貼,超課時津貼。

  (4)教育教學工作考核獎勵。

  (5)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獎勵。

  (6)考勤獎勵。

  (7)其他。

  注:不在崗人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考核方法和程式

  (一)考核方法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領導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2、績效考核由學校按規定的程式和年度考核結合進行,具體要做到三個結合: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充分聽取年級組、教研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群、學生家長的評價。

  (二)考核程式

  (1)個人自評。教師個人進行總結和自評,填寫考核的相關表格。

  (2)民主測評。在全校教職工範圍和所教學生中進行民主測評,並聽取家長代表意見。

  (3)綜合評分。學校考核小組按照考核標準,結合教師自評、年級組、學科組、學生和家長評議,確定考核分數,教師考核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小組考核滿分60分,年級組、學科組測評滿分分別為10分,學生測評(1—3年級由學生家長測評,其它年級由學生測評)滿分為10分,教職工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

  (4)確定等次。學校可根據教育局對校長考核所確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經學校領導小組稽核,確定考核等次。

  (5)進行公示。對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確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6)兌現工資。對公示無異議者,按考核等次兌現績效工資,並按管理許可權上報教育局備案。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8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上級有關檔案要求

  結合本校的具體實情按學期考核,年終予以發放。

  二、考核及考核等級的界定

  學校在學期結束時對全體教職員工按教學人員、後勤人員、內退人員和中層正職以上人員分別進行考核,確定考核等級。

  1、優秀等級

  優秀等級的人員在先進教師、優秀班主任評選的基礎上,由工作實績積分(特殊貢獻人員除外)靠前的人員進入評選程式,並由學校考核小組和校務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

  2、合格等級

  除優秀等級、基本合格等級、不合格等級以外的所有被考核的`人員。

  ——合格等級的人員同時滿足五個方面的要求:①師德考核合格;②工作量達到市局規定的要求;③工作質量達標(所履職的崗位工作,不得發生有影響的安全質量事故,所承擔的學科不得造成較大的差距);④出勤率達標(全年出勤率在90%以上);⑤繼續教育學時達標。

  3、基本合格等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為基本合格等級)

  ①師德考核為基本合格的。

  ②履行工作職責的能力較弱,質量和效率不高,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③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不按學校要求履行義務的。(經常遲到、早退、中途外出,擅離工作崗位的,管理不到位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等)

  ④工作量達不到規定工作量的80%。

  ⑤出勤率不足85%的。(法定假除外)

  ⑥受到校紀校規及其以上處分的。

  4、不合格等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為不合格等級)

  ①師德考核不合格的。

  ②教師在教學實踐活動中,其工作實績連續較差的。

  ③欺騙性請假、曠職、變相曠職的。

  ④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⑤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誤,產生消極影響的。

  三、相關人員的考核等級界定

  1、離崗人員或退休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

  2、調進人員從調進之日起考核確定。

  3、外借人員考核等級由學校徵求外借單位意見,結合借用前的工作崗位的表現,由考核小組和校務委員會研究確定。

  四、獎勵性工資發放辦法及標準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考核小組提取總額的5%(後勤人員8%)之後,按教育教學人員、後勤人員、中層正職以上人員、內退人員分別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總額數,再按教職工人員的職級和有關規定計算到個人。

  (一)合格等級人員的標準

  個體職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5%(後勤人員8%)-班主任費人均承擔數-被扣取的金額得獎勵性績效工資數。

  (二)基本合格等級人員的標準

  基本合格人員在合格等級的基礎上下浮50%。

  (三)不合格等級人員的標準

  考核不合格按上級檔案規定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離崗人員的標準

  離崗人員按上級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5%的(後勤人員8%)的獎勵分配物件及分配標準

  1、優秀等級——在合格等級的基礎上+X1

  2、先進個人——在合格等級的基礎上+X2

  3、工作實績優良——在合格等級的基礎上+X3

  4、超工作量的人員——在合格等級的基礎上+X4

  以上條款中的X1、X2、X3、X4分別為不同的標準,由校務委員會和考核小組集體研究確定。

  五、扣款處理辦法

  個人因缺勤、遲到、早退、中途外出和違紀違規以及不合格、基本合格等所扣款額,由考核小組統籌,按考核分類用於受獎勵的人員。

  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解釋權屬學校考核領導小組。

  附件:相關情況說明

  1、缺勤率:在85~90%之間的人員等級,由考核小組綜合其工作實績和表現確定其合格、基本合格的等級。

  2、工作質量不達標:

  ①參加區、校級競賽、抽測、期末考查等,工作實績相比較形成較大差距的。

  ②備課草率、照搬照抄教案、無教案上課、作業批改不規範、不認真、不及時等。

  ③學校管理人員未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見分工安排表)

  ④不能按要求參加、完成相應義務性工作的。

  3、安全質量事故:

  ①管理不到位(班主任、值班教師)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

  ②食品衛生(班級飲水)造成中毒事件的。

  ③體罰和變相體罰造成學生心理和生理傷害的。

  4、變相曠職,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的。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9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努力推進我鎮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物件:

  全鎮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一)班主任津貼發放辦法。

  1、班主任津貼按實結算到學校。各校再根據學校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方案發放。

  2、班級生數超過班額基本標準10人(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110元;低於班額基本標準(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的班主任每月得100元。(班額基本標準為:全鎮學生數÷全鎮班級數)。

  (二)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百分制考核結果發放。考核分四部分:師德考核、工作表現、教師業務考核和學歷、資歷、職務。

  (1)師德考核25分。(考核辦法具體見附件1)

  (2)工作表現10分。其中在校表現6分、考勤4分,上述兩方面均實行單位總量控制。各校在考核中,要把教師的在校表現劃分成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類(至少要分成三類),優秀人數佔比,村小原則上不高於20%,中心小學原則上不高於25%;要把考勤劃分為三類。(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2)

  (3)教師業務考核50分。根據業務考核意見積分後,按總人數2:6:2的比例分為三檔,第一、二、三檔分別得50分、47分、44分。另外,前20%人數中,村小人數佔比不少於20%,英語教師人數佔比不少10%。(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3)

  (4)學歷、資歷、職務共15分。學歷:中師及以下的1分、專科1.5分、本科及以上的2分;職稱:初級及以下的1分、中級1.5分、高階2分;教齡:教齡×0.3分;職務:中心小學校級2分、中層正職1.5分、中層副職1.2分,村小校長1.7分、副校級1.3分、主任級1分;鎮教研員1分。

  2、計算辦法: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部分及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後進行測算,即:【(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班主任津貼部分和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全鎮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

  五、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六、其它說明:

  1.20xx年度退休人員:本年度仍然堅持上崗代主要學科的,在績效總分中另加3分;20xx年度退休人員:按縣批覆核定時間確定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

  2.年度內,在縣教育教學工作考核中,因教學研究方面為全鎮累計爭得1、2、3、4分及4分以上的教師分別加2、3、4、5和8分。在縣學生學業水平測試中名列同類學校學科1-3名、4-6名分別加6、3分。在鎮組織的學業水平測試中,村小與中心小學學期累計相比,語數英三科平均名次高於中心小學的,其村小所有任教人員加2分,若單科平均名次高於中心小學的執教者加1分。

  3.學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業務考核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分的90%作為基準分,後根據各自承擔工作及分管工作的實績、教科研實績及所在單位教職工及領導班子(按6:4的比例)對其進行的滿意度測評情況,計算最後得分。(滿意度達90%的得基準分,滿意度每上升3個百分點的另加2分,滿意度每下降2個百分點的另減1分,該項得分不得高於所在單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不能上崗,但按有關規定要求,有人承擔其課務的人員:其業務考核分根據不同年齡及請假原因,男56、女52週歲以下的,學期累計請假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及以上的按低於最後一檔3、6、12分的分值,計入績效總分,男56、女52週歲及以上的按低於最後一檔2、3、4分計入績效總分。

  5.患有重大疾病仍然堅持到崗的人員:總體予以適當照顧,原則上業務考核分低於上述第四條所述人員(在一定的年齡段內比較)。

  6.因病或因事請假,但逾期未到崗人員:逾期每超過一天在其績效工資中扣除總額的1%,情節嚴重的報上級主管部門,並按相關的教職工管理規定執行。

  7.抽借用人員:有一定的手續被鎮或局抽用的,其業務考核分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值的90%計算,後根據其服務發展、招商引資及吸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量分。同時結合上述情況計算其績效考核最後得分。

  8.第十三個月工資按實發放到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一年考核兩次,根據考核結果,年終一次性發放。

  9.實行本辦法後,各學校一律不得另立任何名目自行發放津貼、福利等。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0

  充沛調動班主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促進班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併為班主任聘任、評優評先和班主任績效工資發放等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考核規範。

  一、考核方法

  班主任績效考核採取學校考評小組考核、任課學生和學生家長考評相結合。

  二、考核內容

  班主任績效考核分為班主任常規工作考核和班級工作成果考核兩區域性。

  (一)(40分)

  1、制定本學期的班主任工作計劃,學期結束前能和時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4分)

  2、能認真組織好班會課和活動課,每學期主題班會和活動課不少於6次,要求有主題,有內容,有記錄。(3分)

  3、經常與家長取得聯絡,每學期對班級所有學生不少於一次家訪,無法家訪可電訪,至少每學期召開一次家長會。學期末上交家訪登記卡或電話聯絡冊。(5分)

  4、能做好對班幹部的選拔、培養和指導工作,熟悉班級情況,注重培養良好的班風,學風。班幹部會議每學期不少於4次,要求有會議記錄。(4分)。

  5、能積極組織學生參與學校佈置和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3分)

  6、能按時參與學校組織召開的班主任會議或學習(3分)

  7、早讀跟班。(5分)

  8、課間操或學生集會班主任必需到場。(5分)

  9、認真和時填寫學生學籍管理卡和學生學業素質報告單。(3分)

  10、按時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工作。(5分)

  (二)班級工作成果考核內容(60分)

  1、班級衛生情況。關心學生身心健康,重視公共衛生平安工作,積極執行衛生防疫規定,杜絕迸發聚集性汙染病。(10分)

  2、加強常規管理,重視平安教育。在校內每發生一件平安事故處置和時。(10分)

  3、加強學生課外活動佈置與指導,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課外活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活動內容豐富多樣、平安、有效。(5分)

  4、加強班級財富管理,措施到位。(5分)

  5、注重班容班貌,安排簡潔、美觀,富有個性化,激勵用語規範化,文具擺放條理化,潔具放置隱蔽化。(5分)

  6、班級學生到校情況。學生無故遲到、早退和曠課現象班主任要和時與家長聯絡。(5分)

  7、撰寫班級管理或德育優秀論文。(2分)

  8、班級學生團體在校級以上的活動中獲獎。(3分)

  9、學校班子成員對班級工作綜合評分。(10分)

  10、班級內學生代表對班級工作綜合評議(發放表格、隨機抽取班級內學生)。(5分)

  三、班主任績效考核結果使用

  班主任津貼按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和以上)、良好(76~89分)、合格(60~75)和不合格(59以下)四個等次。優秀等次全額髮放班主任津貼,良好等次發放90%班主任津貼,合格等次發放80%班主任津貼,不合格等次不發放班主任津貼。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1

  一、指導思想

  根據《xxx市新浦區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和本校實際情況,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範、合理的教師績效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作用,實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激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高效創新,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工作。

  二、實施原則

  1、堅持“按績分配、效率優先、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則。以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實際成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為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教育科研等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

  2、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大會討論通過後實施,確保教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建立考核機構

  1、學校建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小組,由15人組成,校長擔任組長,學校黨政領導及各科室主要同志和教師代表為成員。其中,教師代表民主推薦4人。

  組長:邱健筠副組長:劉蘇敏

  成員:黃祖軍、李萍、孫述紅、江舜裕、趙雯、孫月梁、劉園、

  周海燕、馮維萍、張鳳蘭、張麗雲、張洪玲、馮家彥。

  2、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必須按照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地進行考核。

  3、完善老師學年度、每學期績效考核制度。建立建全教職工考核檔案體系。績效考核結束後,學校必須將績效考核工作總結、《績效考核統計表》等材料報主管部門備案。

  四、考核專案

  主要分成兩個部分:一是教師績效綜合性考核;二是教師單項獎勵考核。

  教師績效獎勵綜合性考核。考核物件全體教師,主要考核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內容包括職業態度、職業能力、履行職責、工作實績等四個方面方面。考核總分為100分,考核記分四捨五入,保一位小數,考核專案及分數設定要求如下:

  (一)職業態度(10分)

  1、規範要求與得分標準:

  ①擁護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積極參加政治、業務學習;遵紀守法、服從學校安排,愛崗敬業、教書育人,嚴格執行“六嚴”規定。(4分)

  ②工作態度端正,勇於創新,教育教學及教學科研成績突出。(3分)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2

  為做好我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工作,根據《樂平市人民政府轉發市人勞保障局市財政局教育局關於樂平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樂府辦發[20xx]6號)精神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促進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原則

  1、“以人為本、注重實效”的原則

  2、“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3、“科學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則

  三、實施範圍

  學校在職在編教職員工

  四、績效工資的分配

  1、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

  (1)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包括生活津貼、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生活津貼按原定的398元平均發放,崗位津貼按教職員工的所處職稱崗位(參照樂人勞字[20xx]號檔案)按月發放,班主任津貼按每班每月120元標準依據《樂平市實驗小學班主任津貼月度過程管理考核辦法》按實際工作月核發。

  (2)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教職員工的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學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等方面的表現,實行績效工資按學年度分兩個學期進行考核發放。

  2、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學校完善績效考核制度,按照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在分配中,根據考核結果和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五、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六、績效考核辦法

  1、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以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2、考核辦法

  (1)制定《樂平市實驗小學教師績效考核評估細則》,嚴格執行《樂平市實驗小學教師績效考核評估細則》,客觀公正地進行考核。

  (2)採取觀察、抽查、聽課、座談、問卷調查和查閱備課筆記、學習筆記、學生作業、考卷、會議記錄、出勤記載等有關資料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全面考核。

  (3)教師績效考核採用百分制,採取月考核、學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結合的形式。月考核,由各職能部門根據教師在工作中“師德”,“出勤”,“教學教研”,“安全管理”的表現按月進行考核,由辦公室負責統計考核得分,進行公示;學期考核,教師“教育教學獎勵”每學期末進行一次考核,與每月月考核一併,由辦公室負責統計得出每學期總分,分崗擬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結果則為兩個學期績效考核分數之和。

  (4)績效考核結果由校長審批,上報教育主管部門。

  七、績效考核結果的確定和運用

  1、考核結果的確定

  學校根據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情況,按照當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確定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無正當理由,不聽從學校工作安排者。

  (2)違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歧視欺辱學生,從事有償家教、組織或參與收費辦班,強迫獲變相強迫學生濫定教輔書獲資料等行為造成嚴重影響者;

  (3)履行職責不到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失誤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5)其他違反法紀、法規或嚴重違反校規校紀,損壞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行為者;

  (6)涉及上級規定的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管理等一票否決事項者。

  2、考核結果的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是教師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的等次上報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等次

  績效考核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績效考核的結果也是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教師薪級工資調整、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3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龍山縣教育局關於20xx年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意見(試行)》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學校再安排適量的經費(以上級有關規定為準),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的原則。對教師工作量、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進行考核,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2、統籌兼顧,合理均衡的原則。科學安排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確保學校內部和諧穩定。

  3、“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考核分配過程全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領導機構

  組長:徐德順

  副組長:戴理生、張先勤、尚立桂、張太浩

  成員:李發銀、李連鳳、殷明發、肖全民

  四、發放物件

  本校在編且在職、在崗的教職工。

  五、績效工資構成

  績效工資由月績效工資,專項津貼和期末質量獎三部分構成。

  六、資金來源及分配

  1、上級按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人數核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用於月績效工資發放。

  2、學校在可用財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標準安排資金用於期末質量獎及工會活動的開支。其中期末質量獎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師節工會活動每人安排100元,春節前工會活動每人安排200元。

  3、學校在可用財力中另安排專項資金用於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學校管理層幹部津貼等。

  七、考核及發放方式

  1、月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分月造冊、以期發放。

  2、專項津貼按月考核、按月發放。

  3、期末質量獎按學校《工作績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學期末發放。

  八、考核責任單位

  教導處、教科室

  九、績效工資分項發放辦法

  (一)月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資金: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績效工資總額的30%。

  2、考核及發放:按月考核、分月造冊、以期發放。

  3、月績效工資組成:

  月結構工資由出勤獎勵,課時獎勵,現實表現獎勵三部分組成,其中出勤部分佔30%,課時部分佔60%,現實表現佔10%。

  4、發放辦法:表格略

  出勤獎勵

  現實表現獎勵

  課時獎勵

  工作績效量化方案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4

  為進一步落實縣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階段績效工資實施方案》,更好地調動教師的教書育人積極性,充分體現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結合我鄉小學實際,特制訂《五里鄉中心小學績效工資方案》。

  方案依據:《宿松縣義務教育階段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實施原則: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勞優酬

  實施方法:各項量化計分

  實施細則:

  一、師德表現(5%)

  1、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依法履行教師職責和義務。(1分)

  2、工作認真負責,不得翫忽職守。(1分)

  3、熱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1分)

  4、教書育人,努力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學生良好品德。(1分)

  5、嚴於律己、以身作則、為人師表。(1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項不得分:

  a)受黨紀或政紀處分者;

  b)因翫忽職守造成安全責任事故者;

  c)因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者;

  d)因工作敷衍塞責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者。

  二、班主任工作(5%)

  1、每學期初能及時制定班主任工作計劃,且學期結束時,能根據所教班級情況,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得0、5分。

  2、能根據班主任工作計劃,實時組織各項活動,並有詳實記錄,得1分。

  3、班主任工作手冊記載細緻並齊全,得1分。

  4、教室及衛生責任區的衛生狀況“清潔”以上的得0、5分,其他等次不得分。學生的課間紀律、路對紀律,根據檢查情況,“好”的得0、5分,其餘等次不得分。

  5、教室內佈置有國旗、《守則》及《規範》,課表及作息時間表。同時學習園地至少每月更換一次,得0、5分。教室內課桌椅擺放有序,每學期班級財產無損失,得0、5分。

  6、能按時完成學校佈置的其他工作,得0、5分。

  三、考勤(15%)

  1、法定婚假、產假不扣分

  2、全期以下情況之一不得分:特殊性事假(比如紅白喜事)不得超過10天(10天內每天扣0、1分);一般性事假不得超過5天(5天內每天扣0、2分);病假:以醫院住院發票和住院小結為核定標準。常規性病假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個月內扣2分);特殊性病假(比如疑難雜症)則根據中小行政會議核定。曠課不得超過5節(每曠一節扣0、5分);遲到早退全期不得超過10次。

  3、在編不在崗人員不享受績效工資。

  四、課時津貼(40%)

  1、發放範圍:09自然年度所授課程

  2、發放標準

  (1)以全鄉授課最多的教師為標準(滿分為40分)分別計算每一位教師應得分值

  (2)幾種型別人員課時數的處理(計算時按最高靠不重複計分)

  a)未帶課的行政人員的課時數按全鄉平均課時數計算

  b)帶主課的行政人員的課時數按實際課時數另加5課時計算

  c)非教學人員(指有明確分工的)課時數按平均課時數計算

  d)畢業班教師的課時數按實際授課時數另加5課時計算

  e)只帶常識課的行政人員的課時數按平均數加2課時計算,若低於實際課時數則按實際課時數另加2課時計算

  f)超過45人的班級,每超5人,課時數另加1課時。不足5人按5人計算

  g)其他的按照課程表實有課時數計算

  五、教育教學過程(15%)

  1、發放範圍:09自然年度教學流程。

  2、發放標準與專案

  a)備課(含期初教學計劃安排)4分

  b)上課與學生輔導4分

  c)作業佈置與批改3分

  d)學生成績檢測與評定2分

  e)參與或承擔公開課2分

  3、具體要求

  a)備課上課全期有計劃有安排並能按計劃執行,全期同步完成計滿分,月查備課有滯後、缺項,每次扣0、2分。

  b)全期完成教學任務計滿分,月查每缺一節扣0、3分,建立後進生留守生檔案,有計劃、輔導有記載,計1分

  c)作業批改月查達標合格計滿分。月查每缺少或錯批改一次扣0、2分

  d)全年分兩期對學生進行成績檢測,包括制卷、改卷、統計成績冊、試卷分析、評卷五個環節全部完成計滿分,每缺少一個環節扣0、2分。

  六、教育教學成果(20%)

  1、獎勵範圍(1)09第二學期教績(14分)

  (2)教育教研成果(6分)

  2、獎勵細則

  學年教學成績獎(滿分14分)

  a)全年級單課第一名14分,以後每降一名次減1分,保底分7分

  b)在上年度的基礎上連續上升4個名次以上計14分,後每減一個名次依次減1分,保底分7分

  c)未進行全鄉評比的畢業班常識課和幼兒班教學科(限一科),按全鄉平均分值10、5分計算

  d)未帶課的行政人員同(3),帶課的行政人員按最高靠。

  e)非教學人員按平均值10、5分計算

  說明:a、b兩項取最高一項

  2、教育科研獎(滿分6分)

  (1)優質課教學能手、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個人教學技能比賽獎、課題研究等(鄉2分縣4分市5分省6分)。

  (2)發表論文論文獲獎(鄉1分縣2分市4分省5分國家6分)

  (3)輔導學生獲獎(鄉2分縣3分市4分省5分國家6分)

  注:

  1、發表論文刊物須是教育主管部門主管或主辦,且具CN或ISSN刊號。全國公開發行三項條件缺一不可

  2、論文評選須是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且由學校組織評選產生的,其它一侓無效

  3、以上同項內容取最高,不同項內容可以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5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辦學效益,按照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分配原則,根據市(連教政[20xx]80號)、縣(灌教[20xx]9號)檔案,結合我鎮小學實際,在上年度績效試行分配方案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制定本細則。

  二、考核物件:

  本鎮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三、考核原則:

  (一)尊重規律,執行政策

  (二)注重量績,優績優酬

  (三)激勵先進,最佳化管理

  (四)客觀公正,便於操作

  四、實施方法:

  教師考勤、教學常規扣款所得均攤給本校教師;教學業務獎、教學質量獎、活動競賽教研獎和班主任費等累計總額從全鎮教師的績效獎勵部分中均攤提取,獎給取得成績、作出貢獻的教師。獲獎的相關證件時間從20xx年9月1日開執行。在核算獎金時以學校為單位提供證書的原件與影印件,無證書類的要提供分管領導簽字的證明材料。

  五、考核內容分為六部分:

  教師出勤、教學常規業務、教學效果、活動競賽、班級管理、突出貢獻。

  (一)教師出勤(由各校考核,透過之日起執行):

  1、每學期遲到或早退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超過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須履行好請假手續(先經校長批准,再自行安排好課務,最後到教導處備案),病假需出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都要履行相關批假許可權手續;無論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曠工一天扣100元。

  4、重大活動、各種會議、值日等不能準時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間工作不得力,學生出現安全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決定。

  (二)教學常規業務(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時檢查、周查、月查等為主,鎮小教組織的視導及隨機抽查情況反饋至各校並納入考核):

  1、教學常規:

  (1)課堂無人上課扣50元(若課堂上因無人上課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2)私自調課不按課表上課每次扣20元(調課必須經校長或教導主任批准,持“調課”通知單上課)。

  (3)違反其他教學常規每次扣20元(無教案進教室、坐著上課、課中擅離教室、接打手機、體罰學生等,若因體罰學生或擅離教室等違規情況而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4)語、數、英要定期對學生進行單元過關檢測,並要附有相應的“學生成績分析與教師的教學反思”,無檢測成績的每單元扣20元,無分析與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時完成規定的其它業務,如組織學生書法考級、金鑰匙競賽等,每次扣50元。

  2、教學業務:(每位教師的年度底分為200分,按兩學期的量化積分情況,年底按15%比例評出教學業務獎,獲獎者每人獎200元)

  按照教學進度表的程序,做到業務一天一結。教案確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備好(提倡提前一週備課),教案少一教時扣5分。上完的課要按要求及時寫好教學反思,漏寫一次扣2分。杜絕過度超前備課現象,在提前一週的基礎上,超一週扣5分(提倡提前鑽研教材,不作復備式的書寫)。語、數、英作業按進度少做一次扣2分,並要求當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規定的教輔用書中必做必改內容),漏改一次作業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業批改的等第及符號要規範,作業中的錯誤要讓學生訂正,嚴禁套改。杜絕紅錯,儘量消除黑錯,紅錯每一處扣2分,黑錯每一處扣0.5分。各科作業的本數少於班級生數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後,有一本扣5分。

  (三)教學質量獎

  1、普通教師(由小教統一考核)

  (1)鎮舉行的學科質量調研:每年度對80%以上的班科統一組織質量調研,對教學效果較好的(班科數的前三分之一)給予不低於200元的獎勵。如9班則獎第一至第三名200、150、120元。

  教學效果較差的且和第一名平均成績落差超過10分的給予適當扣款,超過部分以每分20元給予扣款。

  鎮舉行的學科質量調研後要及時組織相關學科教師召開試卷分析會,通報成績,介紹經驗做法,分析差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2)縣局教研室組織的調研檢測,班科成績進入全縣班級數的前1/4,獎該科任課教師500元。如果片上調研檢測,獎勵第一名、第二名500、30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級且和第三名落差超過10分給予200元罰款。

  2、專職教師(由中心校負責考核)主要以參加各級各類的競賽活動的情況及結果為考核依據。

  (1)教師自身的業務培訓及競賽。凡是縣局下發的通知,無論哪一級的培訓或競賽必須參加,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的,每次扣相關教師50元;競賽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

  (2)輔導學生類。凡是縣局發出的通知,涉及到學生團體或個人的競賽活動都必須參加,無故放棄每次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參加的競賽活動都要有獎項,如果是零獎項的將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一年中未舉行活動除外)。

  (3)每位專職教師每學期末要對自已輔導的興趣小組進行一次成果展示或彙報,並得到校領導與教師的肯定與認可。

  (四)活動競賽教研獎(由小教統一考核)

  1、教師業務競賽

  在鎮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優秀教案評比、會卷比賽等業務競賽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40元、20、10元;在縣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100元、60元、40元;參加市、省此類業務競賽,分別增加60元、120元。在全縣組織的教師業務考試中,成績進入同學科前1/4的教師獎60元。

  2、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競賽

  (1)團體類:(以校、班、組為整體)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60元、40元;參加縣、市級競賽獎額分別是鎮級的3倍、4倍(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

  (2)個人類:學生個人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20元、10元;參加縣、市、省、國家級競賽獎額分別在鎮級的基礎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獎金按學生獲獎的個數統計)。

  (3)學生寫字閱讀類:省市級的此類通知(書法展示賽、經典誦讀等)由縣級組織,按縣級標準獎勵。

  3、教科研獎

  (1)課題在省、市、縣級立項後並能認真按程式開展研究,在規定時間內結題,分別獎課題主持人300、200、100元。

  (2)論文在省級以上(含本省級)正規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蘇教育》等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獎第一作者600元;在本市級刊物(<連雲港教育>)上發表,獎第一作者300元(外省刊物是本省獎金的三分之一,發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認證材料,認證權屬小教)。

  (3)論文參加省級評比:如在“教海探航”、“師陶杯”等論文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第一作者500、300、100元;在市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論文、教學案例評比中獲一、二、三獎的分別獎100、60、40元.在縣級論文、優秀教案、教學案例、會卷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分別獎40、30、20元。

  (4)教研活動:承擔鎮、網片、縣級教學研討觀摩課的執教老師,獎20、30、50元。

  4、新聞報道:灌雲教育資訊網教育報道每篇獎作者20元,連雲港市教育資訊網每篇40元。在黨報黨刊上發表的按省市縣分別獎500、300、100元。

  5、表彰獲得鎮中心小學表彰的(按簡報及獎狀),獎100元每次。

  (五)班務管理:(由各校考核)

  1、津貼透過工作量及工作實績的考核進行重新分配。

  (1)津貼的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據班主任工作量發放,工作量的考核主要以所任班級的學生數為主(學生數為期初清點核定為準,班額數的量化津貼由小教提供)。具體劃檔如下:

  A、25人以下:每月30元;B、26—39人:每月50元;

  C、40—49人:每月60元;D、50—60人:每月70元;

  E、61人以上:每月80元。

  (2)津貼的另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據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實績發放,具體的考核細則由各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可圍繞安全、常規管理、班隊活動、陽光體育活動、學額鞏固,參加縣、鎮、校各種活動及競賽等方面定出細則,與津貼直接掛鉤。

  2、在管理期間由於工作不得力,出現安全事故的扣除相應的班主任津貼;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3、教幹津貼參照執行。教幹兼任班主任的只得較高類津貼。

  (六)突出貢獻:(由小教考核)

  在各類建立及重大活動中,為集體爭得榮譽或取得較好成績的,獎勵參與建立或負責群體1000、50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