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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協議書

關於安全施工協議書模板彙編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施工協議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承租乙方的 裝置,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僱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裝置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無事故的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建設部《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承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1承租方的安全責任

  1.1未能提供符合施工裝置安拆、使用的場地(如附近有高壓線、障礙物等)所造成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2未能提供合格的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基礎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3在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安拆過程中,未能提供安全防護措施(如拉警戒線、警示標語等)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負責。

  1.4裝置操作人員(是承租方聘用的)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5裝置操作人員(是承租方聘用的)需持證上崗而未持證上崗或已過期失效操作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6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安裝後未經有資質單位檢驗並出具安全檢測合格證的而承租方強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7承租方在工作時間外安排使用或變更裝置操作人員、指揮人員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2出租方的安全責任

  2.1出租方未能提供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施工裝置而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出租方負責。

  2.2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安裝後未經有資質單位檢驗並出具安全檢測合格證而使用的,或未經過承租方進行聯合驗收的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3由於施工裝置本身質量問題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4提供的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安拆方案、安拆應急預案未經承租方稽核及專案監理單位同意而進行安拆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5未能提供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的生產許可證、製造監督證明、產品合格證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6未提供有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的安拆資質單位進行安拆的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7出租方對其出租的施工裝置在安拆過程中由於安拆人員的失誤所造成的事故由事故責任人及出租方負責。

  2.8出租方對其出租的施工裝置在安拆過程中未執行安拆方案、操作規程、工藝要求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9使用施工裝置過程中未按規定進行檢查、緊固、保養、維修等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0施工裝置的安全裝置未齊全、靈敏、可靠的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1施工裝置操作人員(是出租方配置的)違章操作、不服從指揮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員負責。

  2.12施工裝置操作人員(是出租方配置的)不嚴格執行施工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員負責。

  2.13配置的安拆人員、操作人員未持證上崗或已過期失效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4配置的指揮人員違章指揮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揮人員負責。

  2.15施工裝置安拆單位或出租方未對安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16出租方未對其所配置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訓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17出租方派來的裝置維護人員在對裝置進行維護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8出租方對施工裝置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操作人員狀態以及操作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出租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規定所列所屬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出租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3違約責任

  3.1凡遇上級或業主罰款,承租方將按上級或業主罰款額的雙倍給予罰款。

  3.2在安全檢查中的罰款概由出租方及責任者全部承擔。

  3.3凡在施工區域外發生的治安案件責任及費用,概由出租方及責任者承擔,承租方不付任何責任。

  3.4凡違反有關規定的,按本協議書規定執行。

  4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至施工裝置退場結束時有效。

  5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出租、承租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書作為施工裝置租賃合同的附件,一同生效。

  承租方:(章) 出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2

  甲方:青島 公司

  乙方:

  專案:

  乙方在甲方廠內施工及租賃,為確保安全,甲、乙雙方本著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雙方應嚴格遵守以下協議:

  1. 消化池、沼氣櫃記憶體有沼氣。沼氣為易燃易爆氣體,當甲烷在空氣中含量達到5%-16%時,遇明火即可爆炸。施工人員進入泥區時應穿絕緣膠鞋,嚴禁抽菸;應避免在操作時碰濺出火星;當發現周圍有漏氣現象或有沼氣味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並通知甲方。

  2. 消化池車間區域屬重點防爆、防毒、防火區域。消化池、沼氣櫃周邊規定區域嚴禁明火。在日常工作期間,非工作人員,一般不得進入消化池車間區域,如特殊情況需人員及車輛進入消化池區域內,應經過值班人員的允許,禁止攜帶火種進入(打火機、bp機、手機等,),車輛應安裝防火罩。

  3.上池、登高作業時,應配戴安全防護用品,大風、雨雪天氣時,戴好安全繩帶方可上池、登高作業,並注意防滑。

  4.廠內所有裝置、儀表、通風、報警及管道閥門等非甲方許可嚴禁觸動。

  6.作業之前及作業過程中,隨時用儀器檢查空氣中的沼氣、硫化氫含量,如超標必須立即停止施工 。

  7.各車間有外包作業時,各車間應對本車間的安全事項另行交代。

  8.車間應配備專門監護人員,採取跟蹤監護方式監護施工單位的安全作業,無甲方監護人員乙方不得施工。

  9.乙方應將滅火器、消防水帶等在現場就位,且消防用具應完好且經測試合格。

  10.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安全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規定等,並遵守甲方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規定。

  11.乙方在實施甲方委託的工程中,應根據具體工程的實際需要,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建築工程管理條例》等及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採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12.乙方應加強現場管理,確保甲方的裝置、設施不被損壞。

  13.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及安全協議要求,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及事故對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4.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施工區域內活動,若有超出施工區域,須經甲方同意。

  15.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並按照有關特殊工種操作資格證要求按時複審;

  16.汙水處理行業汙水、汙泥中含有劇毒硫化氫,下井、下池前,應報下井作業票;到達現場後應首先進行通風,並用行動式有毒氣體檢測儀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後,應佩戴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帶後方可下井,並有專人在井上看護,照明應用防爆手電;

  17.危險作業、下井、下池作業時必須至少有一個人觀察安全情況,若超過規定時間不見作業者返回或未發出安全訊號,應立即報警並用安全繩索拉出作業者,決不可盲目到危險場所搶救。

  18.在危險場所和在易燃易爆場所動明火作業必須上報動火作業票並經有關領導同意,並在車間人員的監護下方可工作,同時做好消防準備。

  19.外租單位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等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及要求。

  20.甲方人員有權制止乙方違章和違規行為,甲方有權處以罰款或停工;初次可處以罰款50-100元,再次發現處以罰款500元,情況嚴重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部門(車間)各保留一份。

  甲方:青島 乙方:

  有限公司(公章) (公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手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週記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3

  甲方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工程內容:SC200/200施工電梯安裝、使用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第一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 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 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二章 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 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 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三、 在乙方工作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全技術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四、 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按名單負責專案級安全教育,乙方負責隊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五、 對乙方自帶機具、裝置、安全防護用品等機型技術指標、安全效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並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拆除。

  六、 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 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第三章 乙方的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功能工作負直接責任,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二、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三、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內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四、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登記註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如有人員調整時,立即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人員和未滿16歲的童工,不得安排50歲以上的施工人員從事強體力勞動。

  五、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的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六、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及工器機具、裝置,經驗收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

  七、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而發生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此協議作為分包合格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協議簽訂時間:

  協議簽訂地點:

  (甲方):(章) 甲方專案負責人:

  (乙方):(章) 乙方專案負責人: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4

  甲方:武漢**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關心、愛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著想,使“安全第一,生產必須安全”真正有效地落實到實處,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乙方進場施工前,必須對施工現場進行細緻的安全檢查,檢視外牆腳手架搭設是否安全、完備,檢視腳手架扣件是否牢固、有無鬆動,若達不到安全施工要求,必須上報甲方及土建方,經整改達到安全施工條件後方可進場。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腳手架以及竹排,但竹排的質量檢查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在本工程使用質量不合格、老化、腐爛的竹排,並承擔竹排檢查不力造成的安全責任及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三、乙方施工作業時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帽、安全帶由乙方自備),承擔因不戴安全帽、不繫安全帶造成的安全責任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現場業主、甲方、監理公司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並認真聽取各方對乙方安全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及時補救和更正不符安全要求的操作,乙方承擔不服從現場安全管理、不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所造成的安全責任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乙方負責甄別僱請的施工人員身份,不得僱傭童工、刑事犯罪人員以及不適合外牆施工作業的人員,負責監督僱請的施工人員不得帶家屬和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人員作業前禁止飲酒,施工現場及作業時禁止嬉戲打鬧,禁止使用、移動與施工無關的機械裝置及標誌牌。乙方承擔上述甄別不力監督不到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與之有關的一切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六、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因觸犯法律法規或違反《武漢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以及在施工現場以外發生的事故(事件),其責任自負,與甲方無關。

  七、本安全施工責任書,甲、乙雙方一經簽字則具有法律效律。

  八、本安全施工責任書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增設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武漢**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甲方代表(簽字):聯絡方式:

  乙方(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聯絡方式:

  簽訂時間:20xx年月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在畢業典禮舞臺搭建和彙報演出能安全順利進行,施工單位 與 幼兒園簽訂本協議。

  1、乙方應遵守國家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相關的法律、法規。

  2、按照“誰搭建、誰負責”的原則,乙方應對舞臺搭建的安全消防工作負責,應對臺上彙報演出幼兒安全負責。

  3、因天氣或舞臺質量造成舞臺設施損壞,責任由乙方 負責。

  4、乙方負責施工現場及其施工人員的安全,由於乙方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及其他責任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引起訴訟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行使管轄權。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