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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書

有關合夥協議書模板錦集10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夥協議書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夥協議書 篇1

  合夥人姓名___,性別__,住址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電話: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分別約定密碼後存入-----銀行。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夥人---(從事什麼工作)

  (二)合夥人---(從事質量檢測)

  (三)(其他合夥人工作同上列出)

  (四)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後存取。

  )第七條共負盈虧,共擔風險。

  (一)盈餘分配:以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一合夥人對外償還債務後,其他合夥人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清償債務的合夥人償還自己應負擔的債務。)

  (三)合夥期間的意外風險由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八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供銷合同。但合同標的超過----元,只能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

  2、對合夥企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十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選擇向簽約地點所在基層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其他相關入夥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不鏽鋼酸洗專案,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專案

  第一條:1、三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專案為位於甲方內,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酸洗資質,同時依託……公司及甲方做不鏽鋼酸洗的配套經營;

  2、合作本專案內容為:

  甲、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甲方的部分土地,並建造廠房,同時按照三方確定的不鏽鋼酸洗裝置標準及規模進行投資構建(具體裝置的數量、型號等見附件一);

  3、本合作專案分三期完成,其中第一期投資總額約為1500萬元,建設一條加工1250mm不鏽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於20xx年8月之前完成,月產量達到1.2-1.8萬噸;

  第二期投資建設二條加工680mm不鏽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

  第三期投資建設一條加工1500mm不鏽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

  4、本合作專案期限為15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專案的第一期投資為1500萬元,其中甲方出資600萬元,佔總投資的40%,乙方出資450萬元,佔總投資的30%,丙方出資450萬元,佔總投資的30%。

  第三條:第一期投資分二期完成,其中第一期為600萬元,第二期為900萬元,甲、乙、丙三方的投資可按照每一期的總投資的比例進行投資,具體出資額及出資期限如下:

  1、 第一期出資:甲、乙、丙三方的第一期出資分別為240萬元、

  180萬元和180萬元,於20xx年4月____日之前出資完畢;

  2、 第二期出資:甲、乙、丙三方的第二期出資分別為360萬元、

  270萬元和270萬元,於20xx年____月____日之前出資完畢;

  以上所有出資須匯入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的銀行賬戶。

  如第二期的出資期限晚於因購買裝置及建設廠房而支付相應款項期限之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支付相應款項的期限繳納相應出資。

  第四條:如協議一方或多方未能按時出資或出資不足的,另一方可以以借款形式替其繳足出資,借款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利息,月利息為___%,如另一方不願意借款的,也可以增資形式繳納一方未能繳足的部分,出資比例按三方實際繳納的出資計算。

  第五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每年12底之前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專案的後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資比例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專案經營管理

  第六條:專案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是專案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三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專案的經理由___方推薦擔任,經理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___方推薦擔任,出納由___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三方指定的帳戶,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七條:專案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生產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全體合作人共同制訂,全體合作人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八條:全體合作人每一個月召開一次全體會議,通報專案經營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兩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全體會議。

  第九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專案經營的活動,專案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確定裝置數量、型號及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專案經營的財產;

  4、專案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專案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6、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作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合作人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三分之二以上透過。

  第十一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二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三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五條 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六條 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 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 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七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八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本專案向軋鋼廠所購買的土地約為___畝(具體面積以土地證為準),每畝購買價格為____萬元,如所購買的土地能完成過戶登記手續,土地轉讓款於辦完土地過戶手續後支付,土地的受讓方由合作三方協商後確定。

  第二十條 如土地不能過戶的,土地轉讓款不再支付,土地使用的費用由合作三方確認,任何一方在未經三方一致同意下對廠房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方須積極協調好酸洗廠的報建、環評、稅務等工作,確保專案經營的合法。

  第二十二條 甲方不得再自己單獨或與他人合作建設其他的不鏽鋼加工酸洗專案,甲方應將其所加工的不鏽鋼優先供給本合作專案加工。

  第二十三條 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過程中,一方或一方以上決定終止合作經營,其他一方或一方以上願意繼續經營該專案,甲方須將土地按照市場價格租賃給繼續經營的一方,經營的資質必須無償提供給繼續經營的一方,經營期限屆滿仍以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為準。

  第二十四條 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過程中,三方決定終止本合作經營,並有其他人願意購買該合作專案包括廠房、裝置等,甲方須將土地按照市場價格租賃給購買經營的一方,經營的資質必須無償提供給購買經營的一方,經營期限屆滿仍以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為準。

  第二十五條 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書的附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書》共一式三份,全體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合夥協議書 篇3

  甲方: 姓 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 _

  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 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互相尊重的原則,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________ ________ 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 元,大寫 _____ ,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

  乙方出資人民幣 _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

  (二)甲方以 方式出資,於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 _元,大寫 __ 。

  合作期間甲方已有貨品以當時進價計入甲方出資之中。甲方已有固定資產(資產清單另附),合作人僅有使用權,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故不計入甲方出資。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年度盈餘分配,以當年度具體營業狀況,甲乙雙方協商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和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經營管理,店面銷售及售後服務。甲方負責財務會計及渠道商務,乙方負責財務出納及庫房管理。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白銀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六)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4

  合夥人(甲方):

  姓 名 :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

  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xxxx ”專案,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餐飲的經營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夥期限。自20xx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合夥人 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 元。

  合夥人 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 元。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雙方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共 2 / 7頁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 為合夥負責人。以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夥人選舉 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夥人選舉 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覺得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共 3 / 7頁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與 公司《管理諮詢協議》,委託該公司提供的管理諮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並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

  姓 名 :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

  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見證人:

  簽署時間:

合夥協議書 篇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相關,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新合夥人和原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地

  1、合夥企業的名稱:

  2、合夥企業經營場地:

  第二條 合夥人情況

  1、合夥企業原合夥人情況

  (1)合夥人名稱: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2)合夥人名稱: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出資金額:

  2、入夥人情況及出資金額、方式

  (1)入夥人名稱: ; 身份證號碼

  (2)出資方式: ;

  (3)出資金額:

  第三條 合夥企業權利義務分配

  1、入夥人完成出資後,成為本合夥企業的正式合夥人;

  2、合夥企業債務分擔:

  3、入夥人完成出資後,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變更為 ;出資比例為 ;

  4、入夥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即表明已經完全履行完畢入夥出資義務;

  6、合夥人應當在入夥人履行出資義務後 日內辦理完畢合夥企業合夥人變更事宜。

  第四條 合夥事務的執行

  1、合夥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合夥企業的日常事務進行管理;

  (2)負責對外簽訂合同;

  2、合夥企業的重要經營決策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

  第五條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1、利潤分配:

  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按照合夥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或者其他比例);

  2、利潤分配方式:合夥企業從正式投入生產經營之日起,每 個月結算一次,結算後按照本協議約定進行利潤分配。利潤分配以銀行轉賬、匯款方式方式(或者現金支付方式)進行;

  4、債務承擔:合夥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產生的合夥債務,先由合夥企業財產進行償還,合夥企業財產不足償還時,再由 償還;

  第六條 入夥、退夥及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要承認本合夥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的同意

  ③執行合夥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不利合夥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 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需要經過全體合夥人的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

  ⑤在不利合夥時退夥或者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而退夥,而給合夥造成損失的,由退貨人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合夥人轉讓出資的,需要經過其他合夥人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七條 爭議解決辦法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的,應當現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或者協商後又不履行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而提起民事訴訟的,

  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當事人各方簽字時起發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 附件

  第十條 當事人各方均應當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未約定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由 各執一份。

  入夥人簽章:

  原合夥人簽章:

  簽章時間:

  簽章時間:

  本協議簽訂地點:

合夥協議書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甲乙丙三方為了規範合夥專案的行為,保護合夥專案及合夥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夥目的與經營範圍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專案(以下簡稱“專案”),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經營場所以店面租賃地址為準。

  合夥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系列等。

  第二條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萬___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3、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合夥專案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專案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專案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各合夥人的首期出資比例為約定出資額的______%,於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___工作日內繳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合夥專案組達成以下一致

  1、叄方合夥註冊公司、經營部或專案組,共同出資經營叄方共同商定經營的其他品牌系列,為商超、終端渠道、門店、企事業單位等渠道提供產品供應與經營協作服務,公司經營費用包括產品進貨費用、門店租金、物業管理費、商超費、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涉及公務經營的開銷,從合夥專案實報實銷。

  2、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專案的利益分配、虧損,如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決策程式遵循協商一致及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第七條 債務承擔

  1、合夥專案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進貨款等)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專案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專案的債務承擔,如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合夥專案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 合夥人的職責

  1、擬定合夥人之間分工任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約定合夥專案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專案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專案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5、提出聘任合夥專案的經營管理人員。

  6、制定增加合夥專案出資的方案。

  7、每月指定具體經營負責人理出合夥專案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合夥各方有權互相查閱賬簿。

  8、對合夥專案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透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

  9、合夥人互相監督執行不同分工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專案事務的情況。

  10、被委託執行某項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全體合夥人可撤消該委託。

  11、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九條 專案事務的決定專案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專案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專案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專案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專案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條 禁止行為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專案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專案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專案,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 入夥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專案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專案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1、合夥協議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2、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三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專案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四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五條 退夥程式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專案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專案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專案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公司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專案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 出資的轉讓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專案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專案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在經營活動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或以合夥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後,該合夥人對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約定為:承擔100%賠償責任;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丙---------------

  三方經協商一致,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雙方達成養殖生產合作協議,自願簽訂本協議書。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作為養殖資金;甲方聘請養殖工人、獸醫及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負責養殖生產、銷售。

  二、三方協商確定,甲方先期投資人民幣¥710,000(柒拾壹萬元),乙方、丙方各出資人民幣¥300,000(叄拾萬元)。用作啟動資金,甲方進行實際操作並把資金詳細用處報知乙、丙雙方。

  三、運營後,乙方每月把養殖場內情況及資金出處報知乙丙雙方。

  四、任意一方退出,其出資由另外雙方支付本金,如果任意雙方退出,拍賣養殖場,所得按實際出資分配。

  五、具體養殖操作由甲方執行或由乙丙雙方方派人來場協助甲方執行。年底扣除實際的開銷,剩餘的利潤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60%、20%、20%分成。

  六、養殖經費、利潤支付方式:三方協商支付。

  七、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二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6份,甲乙丙三人各兩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8

  合夥人:甲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合夥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餐廳總投資為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元為原餐廳轉讓總額,________元作為甲乙丙三方開始經營餐廳的預備資金,計入餐廳專門設定的銀行賬戶)。

  第二條:暫定三方出資比例:甲方________元,佔總投資比例____%,乙方________元,佔總投資比例____%,丙方________元,佔總投資比例____%(注:投資比例應以實際到賬金額來計算,所出資金須在簽署合同生效開始起計___日之內匯入餐廳設定的銀行賬戶裡)。

  第三條:三方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按照實際出資比例分配盈虧)。如經營虧損,需要再次注入資金的由三方商議,按照出資比例按時到賬,如有盈利自合同生效開始第一期分紅時間為半年(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盈利),第二期開始以一季度為標準定為分紅時間。

  第四條:合同期內各方不得退股,轉讓。如果有實際需要變更的,需由三方共同協商同意方可退股、轉讓,但是優先甲乙丙三方。

  第五條:三方共同勞動。乙方負責財務,包括每天的營業資料的統計,報表,現金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做賬。丙方負責餐廳吧檯的出品和管理,協助樓面人員的服務,處理客戶的意見和建議,餐廳的營銷推廣以及其他餐廳內部的事務。其它餐廳行政,維修,採購,接送客人,外賣等事務由甲方全面安排領導。甲乙丙三方工資暫定為甲方:_______元/月,乙方:_______元/月,丙方:_______元/月,另住宿補貼_______元,如果住公司集體宿舍則無補貼。

  第六條:公司資金使用範圍,只允許使用在餐廳經營支出,不允許任何一方因私人因素挪用公司資金。

  第七條:餐廳涉及到房屋租賃,經營證照資料和其它所有收支憑證由乙方(出納方)保管。

  第八條:出現糾紛事項的解決辦法:三方共同協商處理。必要時可以起訴到法院。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9

  一、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成立有限合夥企業,享有法律、法規、規章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二、合夥企業相關資訊

  1、合夥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夥企業;

  2、企業經營場所: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

  三、合夥目的、經營範圍與期限

  1、合夥目的:本合夥企業為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夥企業。各合夥人共同出資,在經營範圍內公司進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2、合夥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營業執照為準)。

  3、合夥期限:本企業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計算,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夥企業經營期限屆滿,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延長。

  四、合夥人的姓名及住所

  1、合夥人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共________個,分別是:

  (1)普通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限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有限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有限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普通合夥人同意,可新增有限合夥人。

  五、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普通合夥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資;出資__________萬元, 佔總出資總額的_____%。

  (2)有限合夥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資;出資__________萬元, 佔總出資總額的_____%。

  (3)有限合夥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資;出資__________萬元, 佔總出資總額的_____%。

  (4)有限合夥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資;出資__________萬元, 佔總出資總額的_____%。

  2、各合夥人應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繳納出資款,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並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

  1、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原則:各方同意按各自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利潤。

  2、本企業的投資收益回到本企業銀行賬戶,首先繳納或者代扣代繳應付稅費;扣除稅費及費用後的餘額部分,按出資比例向所有合夥人派發。

  3、本企業因向合夥人分配收益而預先繳納的有關稅項和所得稅,被視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實際向合夥人支付收益時扣除。

  4、虧損的分擔:有限合夥人在認繳出資額內承擔有限責任,普通合夥人承擔無限責任。

  5、未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本企業不得對外舉債。

  七、合夥事務的執行

  1、本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普通合夥人________執行合夥事務,對外代表企業辦理一切事務。

  2、執行事務合夥人更替,由現任執行人指定。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3、本企業因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決策,應經普通合夥人和2名有限合夥人同意視為透過,重大決策,需經過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透過,每年至少開一次全體會議。

  4、全體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________________本合夥企業有競爭性的業務。違者除名並承擔賠償責任。

  八、入夥與退夥

  1、新合夥人入夥,需經普通合夥人(合夥事務執行人)同意並通告全體合夥人,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新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2、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但是對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4)作為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5)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6)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7)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8)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普通合夥人同意,可以將其除名。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或關聯企業造成損失。

  (3)發生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4、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5、經普通合夥執行人同意,普通合夥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夥人。

  6、合夥人退夥,其持有的財產份額應轉讓給普通合夥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不能隨意轉讓他人;退夥人對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

  7、合夥人退夥,其財產份額只能在當年年底企業結賬時結算,轉讓價格不大於其在本協議中認繳的原貨幣值。

  8、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除普通合夥人同意或全體合夥人同意,不能出質和轉讓。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4)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2、清算本合夥企業約定普通合夥人作為清算人,清算人指定數個有限合夥人組成清算組協助清算人依法進行清算工作。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十、爭議解決辦法

  1、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合同履行地的____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10

  一、共同投資人資料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戊方:

  身份證號:

  一、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五方共同出資籌辦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行使及履行作為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 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五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為一季度一次);

  3.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小數服從多數)。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司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 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多數人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運營責任

  為保證公司高效運營, 方有權對公司的各個崗位人員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組建正規化的財務人員及財務系統,並委任 方為公司運營的全職副總經理,協助 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