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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在現在社會,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入股合夥人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入股合夥人協議書1

  一、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二、企業名稱:東來順火鍋店,普通合夥企業

  三、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江蘇省無錫市崇安寺中山路店

  四、合夥的目的和經營範圍:合法經營,共同盈利,創造火鍋新時代!

  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餐飲業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五、合夥人的姓名和住所:甲:______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乙:______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丙:______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丁:______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

  六、出資和繳付期限

  七、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式

  1、為了維持企業的正常運轉,按純利潤的10%,提取盈餘公積。

  2、純利潤的90%,按出資比例分配。

  3、虧損時,如果繼續運營,則按出資比例承擔虧損,如果解散,擇清算合夥企業共有財產,仍沒有還清債務,則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連帶責任。

  4、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稽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八、合夥事務的執行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丁委託甲乙丙管理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丁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透過。

  3、甲負責制定火鍋店的營銷策略;乙負責大堂事務,包括採購和解決糾紛等日常事務;丙負責研發迎合廣大消費者口味的火鍋底料;四人可共同討論火鍋店的一切事務。

  4、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九、入夥與退夥

  1、入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2)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宣告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2)合夥經營連續在15月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4)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5)或者用下列規定:合夥人可以宣告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協議進行清算

  十、爭議解決辦法

  1、全體合夥人內部協商裁定,擁有一票否決權。

  2、協商不一致時,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退夥。

  十一、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當出現如下情況時解散: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清算:

  (1)按出資比例清償合夥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盈餘。

  十二、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否則造成企業的損失由該合夥人自行承擔;

  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本協議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股合夥人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

  就上海______建築規劃設計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或“ ______建築”)現全體股東擬吸納乙方作為______建築的合夥人事宜,經協議各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章宣告和保證

  第一條甲宣告和保證

  甲方是按照中國法律合法組建併合法存續的法人,公司註冊資本金為200萬元人民幣,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

  甲方保證乙方已具備甲方“乙方”准入條件,一旦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將按照法律規定和內部管理程式辦理相關手續事宜,使得本協議能夠有效履行。

  第二條乙方宣告和保證

  乙方具有中國國籍,且依據中國法律規定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一旦本協議生效後,乙方須在甲方從事全職工作,必要時與甲方建立全職的勞動關係,並承諾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活動。

  第三條違反宣告與保證的賠償

  甲、乙方如違反上述宣告和保證,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將賠償其他方損失。

  第二章分紅

  第四條分紅數額

  甲方股東會根據年度經營情況,在年度可分配利潤中提取___%作為現金獎勵。即獎勵基金計提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

  乙方以其年度個人產值為依據參與分紅,其分紅數額為____元(人民幣)。

  第五條兌現安排

  乙方所獲當年分紅須分別以60%、40%的比例分兩年兌現。

  第三章特殊福利

  第六條福利專案及金額

  除法定節假日外,乙方該經營年度享有7天時間可用於參加公司組織的休假、旅遊、培訓等活動。

  活動相關費用由公司列支,人均福利開支上限為20000元(人民幣)。

  第七條權利保留

  休假及進修活動的時間、次數及具體安排結合公司的經營狀況進行確定。由於公司經營情況及業務需要等因素,導致乙方該經營年度實際享受福利時間及福利開支數額未達到規定上限的,可累計至下一經營年度進行兌現;實際福利開支與規定上限的差額部分禁止以現金形式進行結算。

  第四章權利及義務

  第八條乙方將享受的權利

  (一)享有甲方的分紅權;在瞭解公司年度分紅的總量情況後,獲得相應的年度分紅;

  (二)定期參與甲方組織的帶薪休假、考察性旅遊及進修培訓等活動;

  (三)受公司股東會或經營班子委託,擔任公司中層或以上管理職務,參與公司管理;

  (四)在開展業務或其他需要場合,顯示其“合夥人”身份(包括名片、個人簡歷等);在公司宣傳資料如網站上等公佈。

  第九條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本協議第八條約定的轉讓,只在以下所有條件成就時生效:

  (一)自簽訂本起,乙方在甲方從事專職工作,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職,且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活動;

  (二)乙方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直接或間接或變相損害或可能;失甲方利益的活動。

  如果乙方違反前款約定,則本協議第八條約定的相關權利將不予生效。

  第十條相關變動及調整

  (一)在以下情況下,乙方在本年度可繼續享有其合夥人範圍內的分紅及福利性激勵:

  1、乙方因職位變動到股東單位任職而退出;

  2、乙方因退休而離職;

  3、經全體股東認定,乙方由於公司安排或工作需要造成暫時離職;

  4、經全體股東認定,激勵物件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而離職。

  (二)在以下情況下,乙方在本年度的分紅及福利性激勵暫停發放:

  1、乙方因不能勝任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觸犯法律、違反執業道德、洩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而導致的職務變更,或因前列原因導致公司解除與激勵物件勞動關係;

  2、乙方因辭職、公司裁員而離職;

  3、乙方由於個人原因造成暫時離職;

  4、乙方非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而離職;

  5、激勵物件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三)其它未說明的情況由公司股東會認定,並確定其處理方式。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一條保密

  本協議各方有義務保守因本協議而獲得的協議其他方以及甲方的商業秘密,且不得利用這些商業秘密直接或間接或變相從事經營活動。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十三條補充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應當向本協議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生效和其他

  本協議由各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於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於上海市長寧區淮海西路______號B區室。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入股合夥人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甲乙丙三方決定成立普通合夥企業,本著自願結合,共享利潤,共擔風險,遵循自、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同心協力辦好企業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夥人願意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合夥企業名稱:_______。

  第六條企業經營場所:_______。

  第七條合夥經營範圍:_______。

  (注:_______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夥經營範圍用語不規範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範、核准登記的為準。合夥經營範固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八條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注:_______合夥協議的定合夥期限的,增加本條)

  第九條合夥人共人,分別是:_______

  1、住所(址):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2、住所(址):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3、住所(址):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以上合夥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_______

  第十一條合夥人的利潤分配,各方本著自願原則,達成以下分配利潤模式,甲分得利潤的_______%,乙分得利潤的_______%,丙分得利潤的_______%。

  第十二條合夥人的債務分配,若經營不利,各方合夥人對外承擔連帶責任,對內則按照股權比例承擔各自的責任。

  第十三條中途若有新的合夥人入夥,必須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合夥協議,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退夥

  (一)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二)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三)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陰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十五條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十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八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九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年仍未做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入股合夥人協議書4

  合夥人1:______

  合夥人2:______

  合夥人3:______

  第一條協議目的

  根據《個人合夥協議》的規定,合夥人經過協商,對分配年

  月日至年月日個人合夥利潤達成一致意見,特簽署本協議。

  第二條合夥人資訊

  合夥人1:______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合夥人2: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合夥人3: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

  第三條個人合夥的基本情況

  本合夥是由合夥人、和共同出資,以____為目的而結成的。合夥的期限為自簽約之日起。合夥已經在工商部門完成登記,個體工商字號為,經營場所為,由作為合夥負責人按照授權處理日常合夥事務。

  第四條個人合夥盈利情況

  第五條個人合夥分配的基本原則

  所有合夥人一致同意,按照各合夥人在合夥中所佔份額為標準進行利潤的分配,各合夥人應分配利潤數額如下:

  合夥人姓名

  所佔份額

  應分配利潤數額

  第六條爭議解決

  各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都應由各方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它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人:______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人:______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入股合夥人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經貿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

  甲方是一從事研發、生產、經銷______保健系列產品為主的高新技術企業。 ______牌蕎麥殼保健褥是我公司獨立開發、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型產品,______年10月獲國家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專利號:____________)。該產品既有保健功能,又有實用價值,經濟效益可觀。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共同在_______市、區縣生產經營________保健系列產品。特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經過長時間的研究開發出________保健系列產品,對此,乙方表示完全認同,無任何異議。

  二、甲乙雙方議定,乙方為進入該產品市場的初級階段,對生產、市場運作缺乏經驗,由甲方協助完成。

  三、雙方為了共同珍惜保護好該項智慧財產權和品牌形象,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人民幣3萬元整;包頭市外的合作者,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人民幣5萬元整。待協議期滿後順延六個月,確認對該品牌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及損失,風險抵押金退還乙方。

  四、本著“有錢大家賺,有利大家享,風險大家擔,保證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則,乙方在當地註冊名稱應定為“ ______(地名)分公司”,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成立或參股生產此類產品的公司。

  五、雙方議定合作經營期內,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共同經營好蕎麥殼保健系列產品,合作期限十年。

  六、乙方的利潤分成:

  1、由甲方銷售,在成本價的基礎上,再給乙方供貨價20%的提成。

  2、如乙方自行銷售,甲方收取供貨價30%的提成。

  3、結算時間按(月、季)實行。

  4、結算方式,須雙方同意,現金和貨物都可。

  七、合作經營期滿,如雙方均表示願意繼續合作經營,本合同可再延續五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雙方合同終止,終止後,雙方應按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八、未盡事宜,協商補充協議,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訂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入股合夥人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的店名為: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丙方以技術入股方式出資。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丙方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丙方技術入股,除去分紅每月固定工資______元。

  2、丙方餘分配:_______________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丙方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甲、乙雙方各按40%,丙方20%分配。

  3、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當然退夥與除名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強制退夥,以下情形算作強制退夥。

  ①未經其他合夥人全體同意擅自退夥。

  ②在合夥企業經營低X虧損時提出退夥。

  合夥人出現強制退夥時,即為視作放棄所有出資與分紅、工資。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否則按強制退夥。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員工工資、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聘用解聘員工;

  6.其他合夥人授予的權利

  7.在經營期間,合夥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賬戶上流轉,由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每(雙月或一季度)_______月底結算,並製作結算單。(其他合夥人有監督權)

  第九條其他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甲方決定,其他合夥人均只有監督權,重大經營事件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二)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三)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合夥人的義務:

  1.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積極協助店內落實各項措施。

  3.全力保障店內正常運營。

  4.完全配合甲方執行工作。

  5.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共同財產、挪用共同財產以作他用等一切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行為。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入股合夥人協議書7

  合夥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男,______歲,現住址:______ 。

  合夥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男,______歲,現住址:______ 。

  合夥人:______(以下簡稱丙方)男,______歲,現住址:______ 。

  上述合夥人為了共同利益,經過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地點:______。

  第二條、合夥期限:本協議所列專案完成協議終止。

  第三條、本合夥出資比例為40%:30%:30%;合夥人共出資伍拾萬元整。其中甲方出資現金與裝置,另以技術和經驗摺合人民幣共計叄拾萬元入股。乙方出資現金壹拾萬元整;丙方出資現金壹拾萬元整。合夥人於以前將資金與裝置交齊。

  第四條、本合夥以出資比例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合夥雙方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盈餘分配

  1、因“專案方”(非本協議合夥人)以工程進度做為付款依據。甲方做為裝置出資方,故前期盈餘十萬先付給甲方,做為裝置成本收入。

  2、甲方收回裝置成本費用,其它盈餘按比例1:1:1分成。

  第六條、合夥人分配事項

  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事務,同時做如下分工:

  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負責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並負責工程的實施和財務及後勤工作。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經營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維護合夥財產不受損害的義務。

  第八條、未經合夥人同意不得超出許可權活動。

  第九條、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訴。

  第十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持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