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仲裁協議書> 仲裁協議書案例範文

仲裁協議書案例

仲裁協議書案例範文

  仲裁協議書,是指雙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表示自願將他們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依法可以仲裁解決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提交仲裁機構進行評判和裁決的法律文書。

  甲方:內蒙古××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西路××號。

  法定代表人:王××,男,45歲,系該公司總經理。

  乙方:北京××局××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北路××號。

  法定代表人:李××,男,38歲,系該公司經理。

  雙方於1994年3月1日簽訂並經××市公證處公證了鬆散型聯營汽車運輸煤炭業務的《聯營協議書》,聯營的1年期限已經屆滿,雙方未獲得利潤;又實際聯營半年多,仍未見利潤。有鑑於此,雙方一致同意選擇呼和浩特仲裁委員會確認聯營業務終止,解除聯營協議,分割聯營投資購置的固定資產,分擔債務,分享債權,徹底清算雙方的.聯營業務。雙方一致接受呼和浩特仲裁委員會依據我國《仲裁法》和國家的示範仲裁規則以及該會自己的仲裁規則,對上述糾紛所作的一次性終局裁決結果。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年10月28日簽訂於××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