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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用地問題的協調會議總結

關於解決用地問題的協調會議總結

  篇一:

  9月1日下午,市國土資源局、鳳凰園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在開發區三樓黨委會議室召開會議,會議由開發區黨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鄭儀主持。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黃海淞、副局長黃虎雄、黨組成員、執法支隊長朱宗炳,地產科長鬍戰友,地籍科副科長呂文、儲備中心副主任唐純、用地科副科長全洪平、辦公室副主任陶然海、業務主管王玉英,開發區黨委書記周友元、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岑生榮、副調研員李明光、文建秋以及開發區辦公室主任陽零、招商部部長呂波、財務部部長楊躍、專案部支部書記楊季傑,長豐工業園徵地部部長何金元參加會議。會議主要研究了園區企業閒置土地、園區建設用地以及個別企業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問題,現將會議形成的意見紀要如下:

  一、 關於土地閒置問題

  會議認為,九九藥業(50畝)、新旺建材(60畝)、志誠齒科(20畝)、紅太陽製衣(55畝)和雙園建材專案(22畝)共200多畝的五宗閒置土地,逾期不開發建設,土地閒置均滿一年以上,長期得不到處置,導致部分國有出讓土地回報率極低,給開發區“二次招商”帶來不利影響。

  會議要求:採取“四定”方法:即定專門班子、定目標、定措施、定時間,儘快處理園區企業閒置土地,取得實效。

  會議決定: 1、由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執法支隊長朱宗炳牽頭,成立土地閒置清理小組,按照相關檔案規定,在2個月內對5宗閒置土地依法依規處理到位。2、市國土資源局對閒置土地“二次招商”辦理轉讓手續時,給予優惠政策,簡化手續,減免費用,費用能減的減,能免的免。3、對抓而不動的專案,堅決依法收回土地。

  二、關於土地遺留問題

  1、嘉新泵業改變用地性質問題,在程式上,改變用途需規劃先改。為妥善處理這一問題,先由開發區拿出初步方案,國土部門作專題研究,再由國土、開發區兩家共同向市政府作出專題報告。

  2、大自然製藥有限公司少供土地2.11畝的問題,待鳳凰工業園擴建徵地時一併解決。

  三、關於徵地問題

  1、鳳凰工業園支路A、B、C 建設用地,由開發區做好規劃,規劃出臺後,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匹配土地。

  2、建材工業城、福森木業兩家企業徵地矛盾,由副局長黃虎雄牽頭,安排徵地所經辦人員解決,並將結果報市局和開發區。

  四、關於長豐工業園用地問題

  1、對長豐工業園用地,市國土資源局一定會全力支援,多想辦法,用地科及時跟進,參照藍寧道走廊用地做法,將一些可調整的地類,調整為荒山荒地,保證工業園發展用地。老鴨窩村200多畝的徵地問題,市國土資源局向市政府寫出專題報告,由市國土部門、長豐工業園與市法制辦銜接,搞好徵地公告。關於減免土地報批費問題,市局積極向省廳報告,爭取省裡關照,報批費只交足中央和農民兩部分,省、市部分掛賬,加快園區取得土地速度。

  2、長豐工業園徵地所工作人員相對固定,選派一些工作能力強、品質好、能辦事的工作人員長駐鳳凰園開發區,此項工作由黃虎雄副局長負責落實。

  3、市國土資源局同意土地測繪費按市人民政府檔案對長豐工業園優惠辦法執行。徵地管理費,按省裡檔案執行,按程式辦理。

  4、長豐工業園南區土地遺留問題,先由開發區摸清情況,形成文字資料後,再由國土部門專題研究解決。

  五、關於湖南恆惠投資實業集團反映的問題

  1、土地抵押融資問題去年已經答覆,按以前規定辦理。

  2、市國土資源局同意抵押貸款到期辦理延期手續時不

  再重新評估。其他專案比照執行。

  六、關於園區部分用地比較混亂問題

  會議認為,園區部分專案改變土地用途,其行為是違法的,要給予嚴肅處理。

  會議決定,請開發區向市國土局提供基本情況,查清事實,鑑定證件真偽後,由市國土資源局依法處理。

  會議還明確,為加強領導,由黃虎雄副局長負責聯絡鳳凰園經濟開發區的國土工作。同時,市國土部門各科室要明確責任,積極主動為園區搞好服務,只能服好務,不能添麻煩。嚴格要求,辦事不拖拉,更不能索拿卡要,一經發現,一律從重從嚴處理。鳳凰園經濟開發區要加強與國土部門經常性聯絡和溝通,涉及園區開發建設中的'土地問題及時向國土部門反映,爭取國土部門對開發區的重視和支援,促進園區建設,促進園區發展。

  篇二:

  20xx年10月26日,市重點辦(市協調辦)主任鄧八斤在北湖區政府327會議室主持召開關於郴賀高速公路管理分局建設用地有關問題協調會議。市徵地拆遷事務中心、郴寧高速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北湖區政府、北湖區廈蓉協調辦、萬華巖鎮等單位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就郴賀高速公路管理分局建設用地有關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並形成一致意見。

  一、關於徵地後導致的不可利用土地處理問題。郴賀高速公路管理分局徵地後導致萬華巖鎮雷大橋村2組、7組位於郴寧高速公路管理處與郴州西互通連線線之間約11.25畝土地成為不可利用地,村民強烈要求郴寧高速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一併徵用該地塊。根據實際情況和慣例,由郴寧高速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按郴賀高速公路管理分局建設用地徵地補償標準將該地塊一併補償,郴寧高速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與萬華巖鎮雷大橋村2組、7組簽訂用地協議,並由市廈蓉協調辦、北湖區廈蓉協調辦、萬華巖鎮政府鑑證蓋章,協議明確該地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歸郴寧高速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或郴賀高速公路管理分局)。

  二、關於萬華巖鎮雷大橋村2組、7組生產發展用地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徵用農村集體土地按徵地總面積的8%預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生產發展用地。為了便於操作,生產發展用地各項手續由萬華巖鎮雷大橋村2組、7組自行辦理,手續費用由郴寧高速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一次性補償給萬華巖鎮雷大橋村2組、7組。

  三、關於郴賀高速公路管理分局建設用地地類問題。村民提出徵地協議中的地類與實際不符,北湖區廈蓉協調辦負責協調市國土資源局測繪隊現場重新核定,以實際複核為準。

  四、關於郴賀高速公路管理分局建設用地果園、經濟林地補償標準與郴州萬華汽車城專案用地果園、經濟林地補償標準差異問題。根據20xx年8月20日協調會會議精神,應比照萬華汽車城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實行同一地類、同一補償標準。

  五、萬華巖鎮政府、北湖區廈蓉協調辦積極做好協調工作,確保在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郴賀高速公路管理分局建設用地徵地協議。郴寧高速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將對北湖區廈蓉協調辦徵地工作人員進行適當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