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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動合同

有關公司勞動合同四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勞動合同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項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項、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旅遊公司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導遊資格證號碼:

  導遊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時開始生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二、工作內容、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擔任導遊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甲方要求乙方將《導遊資格證》掛靠甲方公司。

  三、工作待遇

  1、甲方負責購買三險(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

  2、工資採取與經濟效益掛鉤考核的辦法,多勞多得。

  3、乙方組團出遊,乙方獲利潤的10%酬金。

  4、帶遊客到河源大賓館住宿提5%酬金。

  5、由旅行社委託的接:150元/次。

  6、外出帶團300元/次。

  7、公司提供勞動保護,公司根據規定配發工作服,帶團外出含個人旅遊保險,利用淡季免費對導遊進行各地景點考察學習。

  8、一個月有四天休假,休假時間由公司安排,員工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提出安排休假時間。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可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五、經濟補償與賠償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執行勞部發[1994]481號檔案關於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規定。乙方依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第(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勞部發[1994]481號檔案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六、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蓋章日期: 簽名日期: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中國 北京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文化程度:

  甲方地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本合同有限期限為年,即自月 日起,至日止。

  3.其中試用期自年日起,至日止。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4.甲方聘用乙方,任公司規範、規程、流程等),督促乙方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並進行考核。

  5.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及發放形式,對乙方實施獎勵、處分。

  6.根據工作需要,變動乙方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

  7.對乙方進行人事管理,乙方須遵守甲方各項人事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

  8.甲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義務

  9.甲方聘用乙方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的檔案關係存放。社會保險金繳納等事項。

  1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勞保和福利。

  1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12.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保用品。

  13.為乙方提高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創造條件。

  14.甲方依法履行的其他義務。

  (三)乙方權利

  15.享有按時領取報酬和享受勞保福利的權利。

  16.享有休息、休假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17.享有參加技術培訓、參加工會活動、參與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等權利。

  18.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時,乙方有權向有關部門申訴。

  19.乙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四)乙方義務

  20.遵守職業道德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管理,恪守職責,積極敬業,做好本職工作。

  21.誠實守信,維護公司利益,愛護公司財產,損壞或丟失公司財產要賠償。

  22.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職權謀取私利。

  23.在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均負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24.乙方依法履行的其他義務。

  三、智慧財產權和商業秘密

  25.凡乙方執行甲方的任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創意文案,申請專利和著作版權的權利屬於甲方。

  26.凡參與甲方封閉性團隊開發專案的人員,須在所參與的專案確定提案、客戶簽單或有結論後,方可調離。

  27.乙方退職、退休、調動工作後三年之內做出的,與其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任務相關的策劃方案,由甲方享有版權。

  28.乙方在離開甲方後一年之內不得從事與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涉及相關的專案,否則應按反不正當競爭法承擔相應法律責徵。

  29.乙窮離開甲方後,乙方應保守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內部的各種秘密,維護甲方商譽。

  30.乙方從事策劃、銷售、市場或管理等關鍵崗位工作時,須根據甲方規定,簽訂《保密合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31.甲方執行標準工作制(特殊崗位例外)。乙方作為甲方職工每天工作作 小時。遇有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時,甲方與乙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但甲方應提供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二)休假

  32.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休息及休假。具體內容參照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

  (三)勞動條件

  3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條件和必備的勞動保護用品。

  34.甲方應建立安全專案操作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傷亡事故處理制度。

  35. 甲方定期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6.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37.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結合本企業《薪酬管理制度》向乙方提供勞動報酬。在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時,甲方應於每月 日以前,以現金形式根據對向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資 元。如甲方統一調整發薪時間,則相應按照新規定執行。

  38.甲方可以根據其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9.乙方取得勞動報酬後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中個人繳納部分。

  40.員工每月薪酬的異議期為發放日起30日內。過期視為無異議。

  六、保險福利待遇

  41.甲方按國家規定按時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基金,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各類社會保險手續按有關規定轉移。

  4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相關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和保險福利按照國家和北京市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43.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遺屬津貼按國家和北京市及甲方標準執行。

  44.乙方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北京市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45.乙方在聘任期內,應服從甲方勞動紀律規定及工作崗位要求,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質、保量完成當月(年)工作任務;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46.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如本合同條款與甲方新規章制度相牴觸,乙方同意服從國家新規定和甲方新規章制度。

  47.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經濟制裁等處罰,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 變更

  48.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應內容。

  49.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二) 解除

  50.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以下錄用條件中任何一項的:

  ① 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離職材料、教育學歷、個人簡歷、婚姻狀況及生育狀況、體檢證明等)中有虛假的。

  ② 乙方出現任何影響工作的病症(精神病、傳染病等),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③ 乙方如有吸毒、鬥毆等各種劣跡的。

  ④ 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內容、工作指標、工作任務的。

  ⑤ 乙方未能達到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崗位標準的。

  ⑥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及崗位考核專案中所涉及的嚴重違紀項的。

  (2) 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即出現甲方規章制度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或有違法亂紀行為;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洩露甲方的商業機密或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資訊的。

  (5) 損害甲方企業形象和名譽的,即由於個人原因果計被客戶投訴達三次的。

  (6) 偷竊甲方或他人財務的。

  5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2)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4) 乙方所在部門虧損,無法繼續經營或已經解體,而甲方無其他合適崗位可以安排乙方工作。

  53.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在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時,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 在試用期內的需提前第三天通知;

  (2)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3)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 甲方未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3)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北京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4) 乙方享受法定探親假期間;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55.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必需遵守以下約定方可離職:

  (1) 凡掌握甲方長期、固定、較大客戶的人員(乙方),須在客戶完全交接給繼任者後,方可離職:

  (2) 對甲方利益有較大影響的其他人員(乙方),須在甲方的利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後,方可離職。

  (三)終止

  56.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簽協議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5)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四)續訂

  57.合同到期時,經協商同意雙方可以繼續勞動關係,屆時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或者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合同屆滿時,甲方應當將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滿為止。續訂合同不再約定試用期。

  (五)解除、終止的注意事項

  58.乙方從甲方離職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甲方發放的證件(如工作證、出入證等),歸還甲方交其使用的生活物品、工作裝置、物品(包括住房、汽車、手機、計算機、電話、資料、鑰匙、裝置等)及其他物品。

  九、違約責任

  59.甲方依據本合同第52條、第53條2、3、4款規定解除合同的,應當依據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月基本工資計算:離職前12個月的月度工資的平均值)。

  60.甲方根據本合同第50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的,甲方應當依據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61.乙方因公派出國工作或研修,應遵守有關規定(出國工作協議),否則應按規定向甲方交納違約金。

  62.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如果乙方立即停止洩密,積極阻止洩密範圍擴大,甲方將酌情減少乙方損害賠償數額:如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則應賠償甲方全部的經濟損失,且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行政處分、經濟制裁和其他懲罰。

  十、勞動爭議處理

  63.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6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65.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違背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66.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分別儲存,由甲方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監督執行。本合同的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6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宣告:

  (1) 甲、乙雙方在簽約前均己仔細閱讀過上述檔案。

  (2) 作為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無任何未完結之受法律保護的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

  甲方: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友好協商,就合同未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乙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乙方完成本工程乙方工種的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專案名稱)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本工程施工範圍內。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 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許可決定。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必須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儲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乙方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裝置安裝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九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 元或按 執行。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十二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並出具工資支付憑證。

  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乙方因工負傷或死亡的,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向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甲方沒有提出申請的,乙方或者乙方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內,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及其他

  第十七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合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