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擔保合同> 【精華】抵押擔保合同4篇

抵押擔保合同

【精華】抵押擔保合同4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抵押擔保合同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抵押擔保合同 篇1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人(乙方):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與______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市___路___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第三條、抵押物擔保範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抵押擔保合同 篇2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於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並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迴圈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願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於登記後如有貼上標籤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宣告: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於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佔有人對於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於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於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並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並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佔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二)未經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貼上的標籤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定佔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佔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佔有後所生孳息,乙方佔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乙方佔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行之。

  十一、甲方應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並願以本合同為證,宣告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願接受乙方對於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於甲方業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並無監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願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期

  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簽字):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合同範本

抵押擔保合同 篇3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 篇4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專案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險;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郵編:_____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傳真或傳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______年____月___日,抵押物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