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公開信> 2016年致全市農民朋友的支農政策公開信

致全市農民朋友的支農政策公開信

2016年致全市農民朋友的支農政策公開信

  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進一步加大了強農惠農政策力度,現將2016年執行的有關支農政策內容如下:

  各位農民朋友:

  2010年以來,市農委已連續發出《致全市農民朋友的支農政策公開信》,受到廣泛歡迎。2016年,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進一步加大了強農惠農政策力度,為提高全市農民朋友對現行政策的知曉度,充分發揮政策的引導和激勵作用,現將2016年執行的有關支農政策內容告知如下:

  一、實行糧棉油生產補貼。補貼物件為在本市範圍內從事糧棉油(水稻、麥子、油菜、玉米、棉花)生產的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油菜為大田種植“雙低油菜”的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玉米、棉花為年度大田種植3畝(次)以上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糧棉油生產補貼方式為現金補貼或物化補貼。市級補貼標準(含中央財政)為種植水稻每畝補貼260元、種植麥子每畝補貼40元、油菜良種補貼標準為每畝10元、棉花良種補貼標準為每畝15元、玉米良種補貼標準為每畝次10元。水稻、麥子、油菜繼續實行定量免費統一供種,具體供種標準在不低於原標準基礎上由區縣自行確定。水稻重大病蟲害防治藥劑補貼方式由區縣自行確定。

  符合條件的補貼物件應在種植後向所在地村委會書面提出補貼申請,並簽字確認。

  二、實行蔬菜生產補貼。補貼物件為在本市範圍內從事蔬菜生產的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蔬菜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補貼和蔬菜農資綜合補貼物件為常年種植10畝以上的農戶和農業經營組織;“夏淡”期間(6月1日至8月31日)綠葉菜種植補貼物件為列入21萬畝“夏淡”期間種植綠葉菜任務的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蔬菜生產補貼方式為現金補貼或物化補貼,市級財政補貼標準為每畝130元(包括原蔬菜農資綜合補貼、蔬菜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補貼),其中,蔬菜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補貼為物化補貼,即補貼物件在補貼額度內按照年度上海市蔬菜重大病蟲防治藥劑推廣名單目錄選擇購置農藥。農藥補貼資金額度由區縣自行確定,但不得低於每畝40元的標準。

  “夏淡”期間綠葉菜種植補貼為現金補貼,市級財政補貼標準為每畝80元。

  三、繼續實行漁業油價補貼。對在一個補助年度內依法從事國內海洋捕撈、遠洋漁業、內陸捕撈及水產養殖並使用機動漁船,按規定實行漁業成品油價格補貼。

  四、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在本市範圍內符合條件的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補貼範圍內的農機具,中央、市級財政資金按照同一種類、同一檔次,實行統一的定額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市場平均價格的50%測算。本市實行自主購機方式,補貼資金將直接撥付給購機者。中央、市級財政安排年度補貼資金不少於1.7億元。享受補貼購置的`農機具,在規定期限內不得轉讓。

  五、繼續實行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補貼。對實施秸稈(指水稻、麥子及油菜秸稈)機械化還田的本市農機戶、農機服務組織,市、區縣兩級財政每畝次補貼現金50元;對收購本市秸稈,並實施秸稈綜合利用的本市單位,按實際秸稈綜合利用量,市級財政每噸補貼現金300元。

  六、繼續推行培肥地力的補貼政策。對本市範圍內計劃連片種植綠肥30畝以上的農戶給予補貼,市級財政每畝補貼150元,2016年全市補貼面積57萬畝。區縣根據實際情況配套並實行級差補貼。對使用商品有機肥的農戶,市級財政每噸補貼200元,2016年全市補貼數量為商品有機肥23萬噸。

  七、繼續實行海洋漁船標準化改造定額補貼。對列入年度計劃更新改造的標準化海洋漁船實行定額補貼,其中:近海桁杆拖網漁船(鋼質)市級財政每艘補貼60萬元、沿海定置張網漁船(鋼質)市級財政每艘補貼15萬元。

  八、實行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為提高農戶抵禦自然災害風險能力,市、區縣兩級財政對農戶參加水稻、能繁母豬、奶牛、生豬、淡季綠葉菜成本價格保險等21項險種給予保費補貼。相關險種財政補貼比例由40%至80%不等,其中水稻、能繁母豬、奶牛、生豬險種保費補貼比例為80%;油菜、蔬菜險種保費補貼比例為70%;麥子險種保費補貼比例為60%。

  為促進農業生產規模化、組織化、對蔬菜一次性投保面積在50畝以上的區縣級以上示範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給予財政補貼保額上浮10%的獎勵。

  2016年起,本市水稻、能繁母豬、奶牛、油菜、麥子等保險條款已覆蓋自然災害、病蟲害等主要風險,切實保障投保農戶的風險需求。

  九、實行農民培訓補貼。繼續實行對農民參加農業生產技術能力培訓專案免費政策。培訓涉及農業實用技術、農產品安全生產、病蟲害防治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管理等內容。

  十、實行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繼續對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四種重大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上述疫苗由政府按照疫病免疫規程向養殖農戶免費提供。

  十一、實施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經費補助。為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本市實施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經費補助。補助物件為對病死豬進行了無害化處理的本市生豬養殖場(戶)。補助標準分別為對於已完成初次免疫並佩戴動物免疫標識的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的,按每頭80元標準給予生豬養殖場(戶)補助;對於未完成初次免疫或未佩戴動物免疫標識的仔豬進行無害化處理的,按每頭40元標準給予生豬養殖場(戶)補助。

  十二、繼續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給予貼息扶持。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市、區縣財政給予一定比例貼息。

  上述政策涉及的發放補貼現金,將由市級財政撥付到區縣財政,再由區縣稽核後,透過“一折通(一卡通)”發放到農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手中。各項補貼資金髮放情況將在本市涉農補貼資金監管平臺上予以公開。

  補貼資金應專款專用,對任何單位和個人虛報冒領、擠佔挪用、倒賣物化補貼產品和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按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市農委、市財政局鼓勵舉報各項涉農補貼違法違紀行為,獎勵工作按照市農委、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涉農補貼資金髮放中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滬農委〔2009〕231號)規定執行。

  農民朋友們,上述政策措施是黨和政府重視“三農”工作的具體表現,希望大家抓住機遇,努力搞好生產,提高收入水平,為上海現代都市農業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上海市農業委員會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