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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管給廳官大人的一封公開信

小城管給廳官大人的一封公開信

  廳官大人,您好!我是扣了你腳踏車的小城管。今天看到微信裡轉發您說“三亞城管也太欺負外地人”。您的投訴文章被微信平臺改成了《一廳級幹部在三亞被城管弄得沒了尊嚴》。隨著這篇文章的擴散,我的壓力也非常大。我整天都處在驚慌之中,領導已經對我停職檢查了,我很怕丟了這份工作。我擔心我以後是否還能不能養家餬口。

  因為你那篇文章,現在好像整個社會都在聲討我。我想我作為當事人,也要出來解釋一下。

  4日16:30左右,我和同事5人在三亞灣海月廣場停車場旁(福朋喜來登酒店對面)巡查時,發現有4輛電動車和1輛腳踏車違規停放,而在這幾輛亂停放車輛不到3米遠的地方就是規劃好的兩輪車停車位。按照三亞灣二十五條管理規定,我和同事當場引導4輛亂停放的電動車停到規定車位上。但那輛腳踏車卻鎖在市政設施的休閒涼棚柱子上,我和同事在現場喊話尋找車主,並等候了約10分鐘左右還是無人認領。我們便將這輛違規停放的腳踏車進行暫扣並送到我局暫扣物品保管倉庫進行存放。在17:40分左右,我們把入庫單據和暫扣清單送到辦公室登記存檔。

  當時,那輛腳踏車前框內有一個紅色塑膠袋子。我們沒敢開啟,一併和腳踏車都交倉庫存放。

  就在我們把物品暫扣清單和入庫單送到辦公室時,辦公室值班人員剛好接到區投訴中心轉來電反映有遊客投訴此事,辦公室交代我儘快返回原地尋找當事人及時處理。

  18:00左右,我和同事一起回到崗位。一直在現場的隊員告訴我,在17:40分左右派出所民警到現場瞭解稱有人報警說腳踏車不見,經核實確認是由於違規停放被城管局暫扣後並離開。

  這個時候,有一個人稱是您這位廳官的朋友,上前來問我們,是不是我們城管扣的。我和同事告知此人,這輛腳踏車是因為違規停放被暫扣,已經送到局裡的暫扣物品倉庫進行儲存,物品暫扣清單和入庫清單都已經交辦公室保管。按照程式需要當事人攜帶身份證到城管大隊辦公室進行處理。

  這個人在聽我們解釋的時候情緒很激動,語氣也很強硬,還責備我們不該把他朋友的腳踏車扣了。他說完後就離開了。

  19:06分,我們大隊接到區政府投訴處理中心電話,說廳長大人您已到市政府門口上訪要求城管親自送還車上物品。

  19:14分,投訴中心發來您的電話號碼,我們立即聯絡您,想把您接上一同前往我們暫扣物品存放倉庫,認領腳踏車上的物品。

  19:20分,我們跟您聯絡上了。表達了會到市政府接您去認領車上物品。當時得知到您的衣服在腳踏車上,沒有衣服穿。於是我們聯絡正在巡查的執法皮卡車,拿到皮卡車後立即往市政府趕,由於當時正是交通擁堵高峰期,等我們趕到趕到市政府的.時候,已經是20:10分。我們在市政府當場聯絡您,電話接通後,您在電話內情緒還是很激動,最後說自己已經回家並直接掛了電話。我們沒有辦法,只能以簡訊形式告知您腳踏車被暫扣一事並告知處理地址。

  第二天,也就是5日上午9:00左右,我繼續和您聯絡,您依然要求城管親自歸海物品和腳踏車。按照我們的辦事程式,應該是當事人到暫扣物品存放倉庫認領被扣物品。考慮到您年齡原因,出行不便。我請示領導後,前往倉庫和管理人員說明了原因辦理手續後,把您腳踏車前框內紅色塑膠袋子取出,送往您的住處。

  後來我趕到到小區,把東西交給您手中後,您態度依然很激動、語氣還是很強硬。您還叫來小區的居民一起阻攔我們車輛開出小區,還說有物品丟失,要求我們必須歸還丟失物品和腳踏車,還要我們當面道歉。

  我耐心勸說並告知暫扣腳踏車已經入庫並開出入庫清單,需要當事人按照處理程式到辦公室進行處理,最後才得以離開。

  雖然這是我一次正常的執法,但因我在執法過程中不夠妥當,沒有過多考慮到您的處境,導致您後來出現那麼尷尬的情況,我表示歉意。

  現在,我已經被停職檢查了。我不知道怎麼辦好。我也不知道怎麼面對家裡人。您知道嗎,我一個小城管一個月也就一兩千塊錢的工資,在三亞這個城市,我一年不吃不喝都買不起一平米的房子。我還要養家餬口,我丟了這份工作,就是丟了全家的生活保障。我只是希望透過自己兢兢業業的工作,換來生活的安定。但現在這一切都被打亂了。

  說實話,您說您穿著褲衩走了四五公里,是一種羞辱。我覺得現在的我比您還慘。城管的名聲本來就不好,這次更是像過街老鼠一樣。

  我一個小城管肯定惹不起您這樣的大官。我現在就祈事情能不能早一點過去,也希望您能過上平安享樂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