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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大橋小學入學條件

無錫大橋小學入學條件

  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無錫大橋小學入學條件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報名條件

  小學招生物件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

  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各小學不得招收年齡不足的兒童入學。

  適齡兒童家庭應具有施教區正式戶籍,適齡兒童戶籍原則上應與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相同,且戶籍與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相符。

  屬下列情況之一的適齡兒童,持有相關證明,按正常入學辦理:

  1、適齡兒童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常住,父母中另一方為非施教區戶籍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出國定居、在外地工作的;

  2、父母離異,適齡兒童隨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3、適齡兒童為孤兒,隨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4、父母雙方均為非施教區戶籍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長期因公出國(境)、支援邊疆建設,適齡兒童為施教區單立戶籍,或投靠親屬在施教區常住的;

  5、適齡兒童隨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落戶,常年同住,且無戶口遷移史的。

  探索實施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施教區內一戶地址六年內只享有一次對口入學機會的辦法(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非獨生子女家庭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齡兒童,由各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1、無正當理由延緩入學的;

  2、適齡兒童與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或家庭戶籍、房屋產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有不相符的;

  3、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施教區內一戶地址六年內已有適齡兒童入學的。

  二、有關要求

  各區教育局和招生學校要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建立完善社會公眾監督機制,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不得以各種藉口推諉、拒收。

  要採取有力措施,堅持多管齊下,著力解決過度“擇校”問題,確保每所公辦學校“擇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總數的10%以內,並逐年下降。

  要合理調整施教區範圍,保證施教區生源數量與學校招生規模基本適應,特別是“擇校”熱點學校要按實際辦學能力擴大施教區範圍。

  要確保學校辦學規模與辦學條件相適應,實行標準班額辦學,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

  要全面提升區域義務教育學校整體質量水平,抓好新優質學校培育建設等專案,推動優質學校、普通學校結對共建、集團化辦學,完善校長教師交流制度,努力縮小校際之間辦學水平差距,不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覆蓋面。

  要切實強化對學校收費行為的監管,規範學校和相關單位接受社會組織、個人捐贈的行為,禁止收取任何與入學掛鉤的費用。

  要認真做好外來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工作,進一步強化入學招生統籌,切實最佳化工作服務,建立完善入學預報名制度,規範入學申請程式,保障外來人員子女平等接受良好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