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抵押合同> 精選抵押合同範文錦集九篇

抵押合同

精選抵押合同範文錦集九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抵押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抵押合同 篇1

  質 權 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電 話:

  出 質 人: (以下簡稱乙方) 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 電 話:

  甲、乙雙方於 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在甲方所在地簽訂了本合同。乙方願以其合法擁有且未作其他任何債務抵押的___________ 車質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並支付合同所約定的利息和綜合費用。根據平等自願、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 質物的基本狀況

  第三條 質物估價與當金確定 質物的估價,由典當行評估定價為準。 根據該車輛的出場日期、新舊程度、現狀及行駛里程,商定該車的現行價為:__________ 元。

  第四條 借款數額(當金)及借款期限

  4.1 當金數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 整。 4.2 月利率 ___________ %。

  4.3 借款期限:自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至 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4.3.1 借款期限在10日以內的,按10日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超過10天的按半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4.3.2 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當,屆時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續當憑證》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

  4.3.3 鑑於機動車為特殊商品,價格波動頻繁且不易長期存放,故該車輛的最長典當期限不能超過 個月。

  4.3.4 質押當物在典當期內或者續當期內發生遺失或損毀的,典當行應當按照估價金額進行賠償,如由於不可抗力造成質押物損毀的,典當行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乙方承諾

  5.1 本車作為此筆典當借款的質押擔保,在此之前未向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做過債務抵押。

  5.2 超過典當期限五日,乙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該當物即為絕當,其質押的車輛歸典當行所有,典當行有權自行處理,無爭議,不訴訟。

  第六條 本合同《當票》、《續當憑證》是質押典當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份數

  7.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劃押,質物入庫封存,開具當票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特別宣告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質 權 人:XXXXXXXXXXXXXX 出 質 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日 期: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日 期: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抵押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並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許可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經登記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抵押財產清單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帳面原值:_________

  抵押現值:_________

  折扣率:_________

  抵押價值:_________

  存放地點:_________

  保險單: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

  淨值:_________

  保險號碼:_________

  起止時間: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3

  甲方(抵押權人):×擔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元,評估值為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專案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險;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抵押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5

  甲方:新鄉博世泰爾齒輪有限公司

  乙方:新鄉市發展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20xx年5月 日甲方向乙方申請貸款擔保,貸款額度1000萬元,期限1年。雙方經平等協商,將甲方所有的價值1800萬元的機器裝置向乙方做抵押反擔保,並已經在獲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現甲方再次向乙方申請貸款擔保,貸款額度為500萬元,期限1年。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依法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反擔保抵押合同中的擔保額為1000萬元,現將其增至1500萬元,抵押財產價值不變。

  2、原擔保期限自20xx年5月日——20xx年5月 日,現延長至20xx年8月 日。

  20xx年5月 日的擔保到期後,甲方不得將抵押財產再次抵押給他人,以保障20xx年8月 日的貸款按時償還。

  3、20xx年5月 日的貸款到期後,乙方要求變更機器裝置抵押登記,甲方應予以協助,不得推諉。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提供等值擔保。

  4、本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5、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補充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 號:

  電話: 郵政編碼: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合同 篇7

  為切實保護土地抵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土地抵押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登記辦法》等土地管理有關規定,抵押當事人必須依法訂立土地抵押登記合同,共同遵守。

  抵押人(單位名稱或姓名): 債務人(單位名稱或姓名): 抵押權人(單位名稱或姓名):

  一、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地塊土地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該抵押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土地證號 。該抵押土地評估價值為 元,協議價值為 元。

  二、抵押權人經現場勘驗和認真調查,已經查明該抵押土地權屬清楚,座落、位置明確,四至界限分明,無限制該抵押土地權利情況,自願接受上述土地為抵押物。抵押後,如果發生權屬爭議和限制權利等情況,抵押人、抵押權人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登記機關對已辦理抵押登記的土地在登記的抵押期限內負保全義務。

  三、根據__ _ _年_ _月 _日簽定的 主合同,上述土地抵押率為 %,債務金額為 幣,小寫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元。抵押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抵押人將土地抵押給抵押權人期間,其土地使用權證由 保管,抵押土地仍由抵押人佔管、使用。

  五、抵押人將已出租的土地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抵押人在抵押期未滿前如需要轉讓或以其它形式處置已抵押土地時,應事先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凡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轉讓或處置行為無效,如因抵押人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抵押土地價值減少,不能或不足以擔保債務時,抵押人有義務重新提供或追加擔保。

  依合同規定需要保險的,由抵押人向中國保險機構投保。 如遇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時:

  (一)追加擔保;

  (二)重新簽訂抵押合同;

  六、債務人應按合同規定。按期償還債務,到期不能還清債務的,抵押人可向抵押權

  人申請抵押延期,經抵押權人同意後方可辦理抵押變更登記手續。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抵押人也未向抵押權人申請抵押延期的,抵押權人可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土地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土地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透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申請寧波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抵押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有限期限至 ,抵押登記期滿90日內既不辦理變更登記,又不辦理登出登記手續的,抵押登記機關將自行辦理抵押登記登出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也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由雙方簽章並經土地抵押登記機關稽核同意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由當事人簽章並從土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當事人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和抵押登記機關各一份。

  抵 押 人(簽章): 債 務 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抵押權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 地址: 聯絡電話:

  年月日:

抵押合同 篇8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經營或個人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元,大寫。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天。月利息。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見證人:

  合同簽訂地點:

  年月日

抵押合同 篇9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於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並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迴圈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願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於登記後如有貼上標籤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宣告: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並與任何

  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

  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願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簽字):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