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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實用的承包合同彙總十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承包合同 篇1

  發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合法自願基礎上,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遞增包乾。

  第二條 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三條 上交利潤數額

  1.承包方上交利潤包乾基數為________元。

  2.承包方按____遞增____%比例上交利潤。

  3.承包方上交利潤時間按____計算,即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

  第四條 企業留利分配

  第五條 國家指令性產品供應計劃和生產計劃

  第六條 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萬元,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

  2.國家資產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裝置完好率__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____%。

  3.新產品開發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____元;____年為____元;____年為____元;____年為____元。

  5.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資能源消耗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產值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上交利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貸款歸還,承包前的債權債務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商、服務工作。

  2.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_%,或嚴重違法經營,或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門核查後,可依法定程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換經營者。

  3.按合同規定兌現獎罰條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經營者____是企業在承包期內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面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45條規定行使職權。

  2.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範圍內,承包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

  3.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和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係。

  4.承包方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利潤或延長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潤指標,除由經營者和其他負責人按合同規定賠償外,不足部分以企業資金補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由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

  發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專案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範圍及內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

  三、工期: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總工期為 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採用下列:

  1、工程質量達到省優至魯班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採用下列 種方式:

  1、採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 ,如今後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並按下列約定執行:

  (1) 工程預算價: (工程結束後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 (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江蘇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稽核後,由會計事務所或 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稽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專案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籤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專案負責人簽字,並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複核簽字,並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5%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5%,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說明: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說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稽核報批,並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後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體為: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稽核確認後,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

  (4)

  (5)總工程款的 %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 後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裝置供應: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並按現行國家驗收規範執行。質量保證期 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專案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專案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於 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3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範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閱,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後 小時內驗收完畢並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後 天內提供符合規範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並應一式 份。

  8、其他約定 : 按圖紙說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稽核批准,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後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後於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並撤出所有人員及裝置,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 ‰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專案經理 :現場代表(乙方):

  監理: 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範。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後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裝置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裝置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並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採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兌現,應與乙方協商,並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採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 日內進場維修, 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專案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7、

  十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 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 1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10%承擔違約金。

  十四、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 後生效。

  2、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_____畝_________分土地作為______苗圃,地點在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樹苗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的出 苗率應達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_______元,第二年撥 給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樹苗高 不低於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 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 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___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

  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更好地對生產模具車間開料組管理,提高生產效率,提高板材利用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將開料組由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

  甲方將權屬於甲方的生產模具車間開料組承包給乙方為甲方代加工。承包期內,甲方提供場地,裝置及生產線;一切開支包括原材料、裝置、耗材、輔材、水費、電費、裝置維修費等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支付,乙方只承擔人工工資。

  二、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為一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產品價格

  每月裁板_____,保底______元,超出平方數,按每平方____元支付。

  四、甲方許可權: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各種行政管理,如衛生、安全等。禁止在模具車間內吸菸,避免火災的發生,如因此造成事故,由乙方包賠一切損失。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環境、勞動保護進行監督,甲方發現乙方有違規行為,有權終止合同或給予經濟制裁。

  3、甲方每天給乙方下達生產任務,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生產任務,甲方有權對乙方因延誤交貨進行經濟處罰,影響生產進度的每延誤一次扣乙方_____元,造成甲方延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責任:

  1、乙方在生產經營中,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及時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任務,按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進行生產。

  2、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裝置、設施進行定期保養、維護,對裝置出現異常應儘早彙報,由於乙方操作失誤造成裝置損壞,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將每天的生產報表資料提供給甲方,由甲方核算部根據乙方的產量進行核算加工費。乙方不得私自承接外單位的貨源,一經發現,每次扣罰_____元。

  4、乙方開料組所有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如發生意外,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在承包期間不得將模具車間轉包他人。

  六、結算及發放方式

  1、結算方式:當月乙方將生產報表交給甲方核算部,由甲方核算部核算好交給甲方財務。

  2、發放時間:當月加工費在第三個月的10號發放到乙方卡上(如3月份加工費,在5月10日發放),若遇到週末,延期到上班時間發放

  3、合作保證金:加工費發放時,扣除當月加工費的10%作為合作保證金,合作保證金每半年發一次,

  七、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簽字後,此合同不受市場行情等任何因素影響,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包括乙方中途退場等),則按違約處理。

  2、承包期滿是否續約或終止合同的,甲乙雙方均應提前2個月通知對方

  3、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須在甲方工廠所在地即***提出訴訟。

  4、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並執行。

  甲方(蓋章):**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簽約日期

承包合同 篇3

  epc總承包合同協議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 專案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範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後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發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 工商註冊住所:

  企業程式碼: 企業程式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1條 一般規定

  1.1 定義與解釋

  1.1.1 通用條款,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過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條款,由本檔案第1條至第20條組成。

  1.1.2 專用條款,指根據工程總承包專案的實際,對通用條款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並同意共同遵守的條款。

  1.1.3 工程總承包,指承包人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專案的設計、採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執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設計與其他階段的工程承包。

  1.1.4 發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稱為發包人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的,並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7 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監理人,指發包人委託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

  1.1.9 工程總監,指由監理人授權、負責履行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

  1.1.10 專案經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或)試執行考核並交付發包人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單項工程,指專用條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項獨立功能的工程單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組成部分。

  1.1.13 臨時性工程,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工程。

  1.1.14 現場或場地,指合同約定的用於承包人現場辦公、居住、裝置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機具、設施存放和工程實施的任何地點。

  1.1.15 專案基礎資料,指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經有關部門對專案批准或核准的檔案、報告(選廠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資料(氣象、水文、地質)、協議(燃料、水、電、氣、運輸)和有關資料等,設計所須的基礎資料。

  1.1.16 現場障礙資料,指發包人為承包人完成設計、進行現場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築物、構築物、須受保護的古建築、古樹木等座標方位、資料和其他情況的資料。

  1.1.17 設計階段,指規劃設計、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

  1.1.18 工程物資,設計檔案規定的並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裝置、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後試驗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設計檔案轉化為工程的過程,包括土建、安裝和竣工試驗等作業。

  1.1.20 竣工試驗,指工程的土建、安裝完工後,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被業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負責進行的試驗。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土建、安裝,並透過竣工試驗。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單項工程透過竣工試驗後,為使發包人的操作人員、使用人員進入崗位進行竣工後試驗、試執行準備,由承包人與發包人進行工程交接,並由發包人頒發接收證書的過程。

  1.1.23 竣工後試驗,指工程被髮包人接收後,按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自行組織的試驗、或在發包人組織領導下並由承包人指導進行工程的功能試驗。

  1.1.24 試執行考核,指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試驗後,由發包人自行或在發包人的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下進行的包括合同目標考核驗收在內的全部試驗。

  1.1.25 考核驗收證書,指試執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完成並被驗收後,由發包人簽發的驗收證書。

  1.1.26 工程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驗收證書、完成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並按合同約定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結算資料,由發包人組織的工程結算與驗收。

  1.1.27 專案進度計劃,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實施階段(包括: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工程接收、竣工後試驗至試執行考核各階段的)或合同約定的若干實施階段的時間計劃安排。

  1.1.28 施工開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現場施工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試驗)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包括按合同約定的任何延長日期。

  1.1.30 變更,指發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准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價格,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進行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服務等工作的價款。

  1.1.32 合同價格調整,指依據合同約定需要增減的費用而對合同價格進行的相應調整。

  1.1.33 合同總價,指根據合同約定,經調整後的合同價格。

  1.1.34 預付款,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由發包人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

  1.1.35 工程進度款,指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內容、支付條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設計、採購和施工的進度款,及竣工後試驗的服務費等款項。

  1.1.36 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書,指依據有關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質量保修責任書。

  1.1.3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資料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

  1.1.3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責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40 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補充約定的其他定義。

  1.1.41 條款標題不能作為合同解釋的依據。

  1.2 合同檔案

  1.2.1 合同檔案的組成。合同檔案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設計檔案、資料和圖紙

  (8)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檔案。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通知、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檔案、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檔案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2 當合同文件的條款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並且不能依據合同約定的解釋順序闡述清楚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採納監理人的解釋。當事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不接受監理人的解釋的,根據16.3款關於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2.3 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1.2.4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間的起點均指相應事件發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時間的

  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其他公曆日。

  1.3 語言文字

  合同檔案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在少數民族地區,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編寫、解釋和說明本合同檔案。

  1.4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體適用法律的名稱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 標準、規範

  1.5.1 適用於本工程的國家標準規範、或(和)行業標準規範、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標準規範、或(和)企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或編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2 發包人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並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供的標準、規範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 沒有相應成文規定的標準、規範時,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列明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實施方法,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承包人需要對實施方法進行研發試驗的,或須對施工人員進行特殊培訓的,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5.4 遵守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進行設計、採購、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範的規定。

  1.5.5 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和適用法律規定的標準規範,對承包人的設計、實施提出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方面的建議、修改和變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間,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發包人辦理並取得立項、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批文、土地使用許可、開工批准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他許可、執照、證件、批件等,發包人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關係。因此造成承包人的開工延誤、暫停、費用增加、進度延誤時,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間遵守適用法律、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進行設

  計、採購、加工、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承包人須辦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辦理的各種許可、執照、批文和手續等,保證發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損失。並因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按發包人的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1.6.3 承包人按時向所僱傭人員發放工資,為其辦理人身保險,並繳納相關稅費。

  1.7 保密事項

  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洩露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洩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資訊,另一方須予以提供。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2條 發包人

  2.1 發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2.1.1 負責辦理專案的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取得專案用地的使用權,完成拆遷補償工作,使專案具備法律規定的開工條件。

  2.1.2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格調整、付款、竣工結算義務。

  2.1.3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及國家法律對安全、質量、標準、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等強制性規定,對承包人的設計、採購、施工等實施工作提出建議、修改和變更。

  2.1.4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對因承包人原因給發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和損害,提出賠償。

  2.1.5 發包人認為必要時,有權發出書面形式的暫停通知。該類暫停給承包人造成的費用增加時,由發包人承擔。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2.1.6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發包人委託的權利,履行發包人義務。發包人代表依據本合同並在其授權範圍內履行其職責。發包人代表根據合同約定的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其本人簽字後送交專案經理。

  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和職責在專用條款約定。發包人決定替換其代表時,將新任代表的姓名、職務、職權和任命時間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

  2.3 監理人

  2.3.1 發包人對工程實行監理的,監理人的名稱、工程總監、監理範圍、內容、職權和許可權在專用條款中寫明。

  監理人按發包人委託監理的範圍、內容、職權和許可權,代表發包人對承包人實施監督。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工程總監簽字後送交專案經理。

  2.3.2 工程總監的職權與發包人代表的職權相重疊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協調並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 除專用條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工程總監無權改變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2.3.4 發包人更換工程總監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並將替換者的姓名、職務、職權、許可權和任命時間通知承包人。

  2.4 安全保證

  2.4.1 發包人負責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地上已有設施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文物及墳墓等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周圍的正常秩序,並承擔相關費用。承包人接受發包人對前述某事項的委託時,另行簽訂委託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2.4.2 發包人負責工程現場臨近正在使用、生產或執行的建築物、構築物、生產裝置、設施、裝置等,要設定隔離設施,豎立禁止入內、禁止動火的明顯標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須遵守的安全規定和位置範圍。因發包人的原因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發包人負責。

  2.4.3 本合同未作約定,而在工程主體結構或工程主要裝置完成後,發包人要求進行涉及建築主體及承重結構變動、或涉及重大工藝變化的裝修工程時,雙方另行簽訂委託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設計方案,方能施工。

  發包人自行決定此類裝修或發包人與第三方簽訂委託合同,由發包人或發包人另行委託的第三方提出設計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害由發包人負責。

  2.4.4 發包人對其代表、僱員、監理人及其委託的其他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因上述人員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發包人負責。

  2.4.5 發包人、發包人代表、僱員、監理人及其委託的其他人員,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相關約定。

  2.5 保安責任

  2.5.1 發包人負責與工程當地有關治安部門的聯絡、溝通和協調,並承擔相關費用。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實行歸口領導。

  2.5.2 發包人與承包人商定工程實施階段及區域的保安責任劃分,並編制各自的相關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作為合同附件。

  2.5.3 發包人按合同約定佔用的區域、接收的單項工程和工程,由發包人承擔相關保安工作,及因此產生的費用、損害和責任。

  第3條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3.1.1 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來完成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是承包人的義務。

  3.1.2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自費修復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設計、檔案、裝置、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存在的缺陷。

  3.1.3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提交相關報表。報表的類別、內容、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1.4 發包人通知暫停的,承包人有權根據2.1.5款的約定提出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長。

  3.1.5 對因發包人原因給承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損害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賠償或(和)延長竣工日期。

  3.2 專案經理

  3.2.1 專案經理經授權並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本合同。專案經理的姓名、職責和許可權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專案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他專案的專案經理。專案經理需離開專案現場須事先取得發包人同意,並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職責。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按照本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2 專案經理按合同約定的專案進度計劃,並按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專案實施。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取得聯絡時,專案經理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後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送交書面報告。

  3.2.3 承包人需更換專案經理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的同意。繼任的專案經理須繼續履行第3.2.1款約定的職責和許可權。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換專案經理的,按3.2.1款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4 發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專案經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換通知後的15日內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的改進報告。此後,發包人仍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時,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後的30日內更換,並將新任命的專案經理的姓名、簡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新任的專案經理繼續履行第

  3.2.1款約定的許可權。

  3.3 工程質量保證

  3.3.1 質量保證體系。承包人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保持持續有效,並建立本合同項下的質量保證體系。

  3.3.2 實施過程的質量保證。承包人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規範,確保設計、採購、加工製造、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考核驗收的質量。並遵照國家有關質量保修責任的規定,對工程進行保修。

  3.4 安全保證

  3.4.1 工程安全效能。承包人按合同約定,並遵照建設工程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規定,進行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保證工程的安全效能。

  3.4.2 現場安全施工和環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5 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保證

  3.5.1 工程設計。承包人按合同約定,並遵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的環境保護設計及職業健康保護設計,保證工程符合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的法律規定。

  3.5.2 現場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6 進度保證

  承包人按4.1款約定的專案進度計劃,合理有序地組織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需要的各類資源,採用有效的實施方法和組織方法,保證專案進度計劃的實現。

  3.7 現場保安

  承包人承擔其進入現場、施工開工至發包人接收單項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現場保安責任(含承包人的預製加工場地、辦公及生活營區)。並負責編制相關的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提交給發包人。

  3.8 分包

  3.8.1 分包約定。承包人只能對專用條款約定列出的分包事項(含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等)及其分包人的長名單中,進行分包招標。

  本專用條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項和分包人的長名單,承包人可在工程實施階段分期提交,發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項和分包人長名單後的15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見。發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見的,承包人有權在提交該工作事項和分包名單後的第16日開始,將提出的擬分包事項對外分包。

  3.8.2 分包人資質。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企業資質等級的分包人,方能選擇為分包人。

  3.8.3 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將承包的全部工程對外分包,也不得將承包的工程全部轉包。

  3.8.4 分包人不得將其分包的設計、施工和貨物採購對外轉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採購分包中的整裝單元裝置,電氣儀表的成套裝置除外)。

  3.8.5 對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分包人進度款。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項。

  3.8.6 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因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過錯導致工程質量出現缺陷,給發包人造成損失或導致竣工日期延誤的,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4條 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4.1 專案進度計劃

  4.1.1 專案進度計劃。承包人編制的專案進度計劃,其中施工期限須符合合同協議書的約定。經發包人批准後實施。發包人的批准並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承包人提交專案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約定。

  4.1.2 自費趕上專案進度計劃。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實際進度明顯落後於專案進度計劃時,承包人有義務、發包人也有權利要求承包人自費採取措施,趕上專案進度計劃。

  4.1.3 專案進度計劃的調整。出現下列情況,竣工日期相應順延,並對專案進度計劃進行調整:

  (1)發包人根據5.2.1款提供的專案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或未能按14.3.1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14.3.2款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導致4.3.2款約定的設計開工日期延誤,或4.4.2款約定的採購開始日期延誤,或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

  (2)根據4.2.4款第2項的約定,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某個設計階段稽核會

  議時間的延誤。

  (3)根據4.2.4款第3項的約定,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准時間較合同約定的時間延長的。

  (4)根據合同約定的其他延長竣工日期的情況。

  4.1.4 發包人的趕工要求。合同實施過程中發包人書面提出加快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的趕工要求,並被承包人接受時,承包人提交趕工方案。因趕工引起的費用增加,按13.2.5款的變更約定執行。

  4.2 設計進度計劃

  4.2.1 設計進度計劃。承包人根據批准的專案進度計劃和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發包人組織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編制設計進度計劃。設計進度計劃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的認可並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2.2 設計開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按5.2.1款提供的專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及14.3.2款的預付款後的第1天,作為設計開工日期。

  4.2.3 設計開工日期延誤。因發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約定提供設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等相關資料,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設計開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4.2.4 設計階段審查日期的延誤

  (1)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其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提交相關階段的設計檔案、或提交的相關設計檔案不符合相關稽核階段的設計深度時,造成設計審查會議延誤的,依據4.1.2款的約定,承包人自費採取措施並趕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誤,並給發包人造成稽核會議準備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2) 因發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約定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造成某個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承包人帶來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3) 政府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准時間較合同約定時間延長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各方帶來的費用增加,由各自承擔。

  4.3 採購進度計劃

  4.3.1 採購進度計劃。承包人的採購進度計劃符合專案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並與設計、施工、和(或)竣工試驗及竣工後試驗的進度計劃相銜接。

  4.3.2 採購開始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4.3.3 採購進度延誤。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採購延誤,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採購延誤,給承包人造成

  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 施工進度計劃

  4.4.1 施工進度計劃。承包人在現場施工開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進度計劃在內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符合專案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並與設計、採購、竣工試驗進度計劃相銜接。發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關鍵單項工程或(和)關鍵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4.2 施工開工日期延誤。根據下列約定,確定竣工日期的延長:

  (1)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的,需說明正當理由,自費採取措施及早開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3 竣工日期

  1、承包範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單項工程中最後一項竣工試驗透過的日期,為該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透過竣工試驗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2、承包範圍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單項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業,並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全部施工作業,且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為竣工試驗、或竣工後試驗預留的施工部位、或發包人要求的施工預留部位、不影響發包人實質操作使用的零星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不影響竣工日期的確定。

  4.5 誤期賠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承擔誤期賠償。每日延

  誤的賠償金額,及按日累計的最高賠償金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有權從工程進度款、或竣工結算款、或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中扣除賠償金額。

  4.6 暫停

  4.6.1 發包人的暫停。發包人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暫停工程實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暫停日期及預計暫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執行此項暫停而遭受的費用增加,或因復工而增加的合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6.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暫停。根據17.1款不可抗力發生的義務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後果的條款約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 暫停時承包人的工作。當4.6.1款發包人的暫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暫停發生時,承包人立即停止現場的實施工作。並在暫停期間,根據合同約定,由承包人負責照料、保護、監管的人員、工程、物資及承包人的檔案等。因承包人未能盡到照料、保護和監管責任,造成損壞、變質等,使發包人的費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4 承包人的復工要求。根據4.6.1款發包人通知的暫停,承包人有權在暫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復工。不能復工時,承包人有權根據13.2.5款調減部分工程的約定,以變更方式調減受暫停影響的部分工程。

  發包人的暫停超過45天且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或發包人的暫停超過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包人有權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約定,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 發包人的復工。發包人發出復工通知後,發包人有權組織承包人對受暫停影響的工程、裝置、材料、部件進行檢查,承包人將檢查結果及需要恢復、修復的內容和估算通知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後,所發生的恢復、修復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因恢復、修復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4.6.6 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暫停,所發生的損失、損害及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7 工程暫停時的付款。發生發包人的暫停時,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約定付款外,發包人須賠償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經濟損失,並按下述約定進行永久性工程裝置、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1)承包人負責採購並構成工程實體的,但尚未能按採購進度款付款的裝置、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將該款項單獨列入14.6款按月工程進度申請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計劃表申請付款的報表中,發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時間安排支付;

  (2)承包人負責採購並運抵現場的永久性工程裝置、材料和部件,尚未驗收付款的部分,雙方需進行驗收交接。對其中有缺陷的裝置、材料和部件,承包

  人自費修復。修復合格並經發包人驗收後,根據14.4.1款工程進度款的約定,支付其中的採購進度款。

  (3)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永久性工程訂購的、尚未運抵現場的裝置、材料和部件的相應款項。

  (4)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對已訂貨的永久性工程裝置、材料和部件進行退貨時,其供應商、製造廠要求的補償、賠償等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5條 技術與設計

  5.1 生產工藝技術、建築藝術造型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

  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含建築設計)時,承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資料、工藝條件、軟體、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裝置製造指導書和其他資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及其結構設計負責。

  承包人對本專用條款約定的試執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負責。該試執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作為10.3.3款試執行考核的評價依據。根據工程特點,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的試執行考核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

  5.1.2 發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

  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含建築設計)時,發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資料、工藝條件、軟體、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裝置製造指導書和其他承包人的檔案資料、發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築藝術造型的要求負責。

  發包人有義務指導、審查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的生產工藝設計或(和)建築設計檔案,並予以確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試執行考核的各項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說明中各自承擔的責任,作為10.3.3款試執行考核和考核責任的評價依據。

  5.2 設計

  5.2.1 發包人的義務

  (1) 提供專案基礎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向承包人提供設計需要的專案基礎資料,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提供的專案基礎資料有不真實、不準確或不齊全時,有義務按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進一步補充資料。提供專案基礎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提供的專案基礎資料中有專利商提供的技術或工藝包,或是獨立建築師提供的建築藝術造型等,發包人有義務組織專利商或獨立建築師與承包人進行資料、條件和資料的交換、協調和交接。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供專案基礎資料及其補充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或發包人的計劃變更,造成承包人的設計停工、返工或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提供現場障礙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規定,在設計開始前,提供與設計、施工有關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築物、構築物等現場障礙資料,並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因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造成的設計停工、返工和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提供專案障礙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 承包人無法核實發包人所提供的專案基礎資料中的資料、條件和資料的,發包人有義務給予進一步確認。

  5.2.2 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與發包人(及其專利商)以書面形式交接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提供的設計專案基礎資料、第2項提供的與設計有關的現場障礙資料。對這些資料中的短缺、遺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後15日內有義務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的補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提出補充要求而發生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2)承包人有義務按照發包人提供的專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和行政法規規定的設計深度開展設計。並對其設計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的標準,裝置材料的質量、工程質量和完成時間負責。因承包人設計的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5.2.3 遵守標準、規範

  (1)1.5款約定的標準、規範,適用於發包人按單項工程接收或(和)整個工程接收。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國家頒佈了新的標準或規範時,承包人有義務向發包人提交有關新標準、新規範的建議書。對其中的強制性標準、規範,皆須遵守,並作為變更處理;對於非強制性及推薦性的標準、規範,發包人可決定採用或不採用,決定採用時,作為變更處理。

  (3)依據適用法規和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所完成的設計圖紙、設計檔案中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條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裝置、材料、部件採購質量、施工質

  量及竣工試驗質量的依據。

  5.2.4 操作維修手冊。由承包人指導竣工後試驗和試執行考核試驗,並編制操作維修手冊的,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第二段的約定,責令其專利商或發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冊,並對其資料的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發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冊,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維修手冊的份數、提交期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2.5 設計檔案的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資料和圖紙提交的份數和時間。

  5.3.6 設計缺陷的自費修復,自費趕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檔案中的遺漏、錯誤、缺陷和不足,自費修復。使設計進度延誤時,自費採取措施趕上。

  5.3 設計階段審查

  5.3.1 設計審查階段及審查會議時間。本工程的設計階段、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約定。審查會議和發包人上級單位及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審查會議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3.2 承包人根據5.3.1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設計檔案,並符合行政法規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圖紙和資料的深度規定。承包人有義務自費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會議、向審查者介紹、解答、解釋,並自費提供審查過程中需提供的補充資料。

  5.3.3 發包人有義務向承包人提供根據5.3.2款設計審查會議的批准檔案和紀要。承包人有義務按相關審查階段批准的檔案和紀要,並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設計法規的規定,對相關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3.4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完整設計檔案、圖紙和資料,致使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會議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窩工損失,或發包人組織會議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3.5 發包人有權在5.3.1款約定的各設計審查階段之前,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圖紙和資料提出建議、審查和確認,發包人的任何建議、審查和確認,並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和合同義務。

  5.4 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對發包人的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另行簽訂培訓委託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5 智慧財產權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雙方(含一方或雙方相關的專利商、獨立建築師)的

  技術專利、建築藝術造型、專有技術、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的,簽訂有關智慧財產權及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承包合同 篇4

  房業主(甲方):承包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就房屋承包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甲子塘社群甲子塘大道25號房屋的第2至11層(共10層80套房間)承包給乙方作人員租住使用,承包期限由20xx年9月8日起至20xx年9月7日止,共6年。首兩個月為免租期,正式交租時間為20xx年11月8日起。

  二、前3年承包金額為每月人民幣貳萬捌仟元整(小寫:¥28000.00),第4年起以每月10%遞增租金。乙方需每月5號前付清當月承包租金,水電及其它費用由乙方自己向相關部門繳納。逾期1日甲方有權按月租的2%向乙方加收滯納金,逾期超過壹個月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三、甲方收乙方押金人民幣叄拾萬元整(小寫:Y300000.00),預付房租叄拾萬元整在出租後每月扣除壹萬元整,抵完叄拾萬元為止。承包期內如乙方單方面違約或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30%押金作為違約補償(即Y90000.00元)。若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同,應付給乙方陸個月房租,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四、甲方交房時應保證房屋內的水、電、有線電視線、網線能正常使用,衛生、床具由乙方自已解決。

  五、甲方交房給乙方使用後,該樓房涉及的電梯保養、年檢、維修及保險費(電梯必須購買保險);電費、水費、有線電視費、網路費;電線、水管、第2頁共2 頁有線電視以及網路的所有裝置的維修,樓道電子監控的安裝均由乙方負責。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年檢、繳費、更換等導致裝置無法正常使用;電梯發生任何事故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使用期內,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房屋租賃條例,嚴禁利用出租屋從事違法活動,認真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對安全、消防工作負全責,並加強對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保持周邊環境衛生乾淨清潔,不準隨地及高空擲物,不準室內飼養家禽。如有以上違規行為,甲方有權進行干預矯正。

  七、乙方需加強對租住人員的資訊管理,應對每位住戶個人資訊進行登記儲存,甲方有權隨時查閱租住人員資訊,乙方必須配合。如發生違法、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不準使用無牌無證等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電器、煤氣用品。

  八、承包期內如遇自然災害或國家徵收等不可抗力因素時致令合同無法繼續的,甲、乙雙方都無賠償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押金,不作任何賠償,合同自然終止。

  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結構,否則照價賠償。

  十、乙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2、拖欠各項租金或費用超過壹個月的;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讓他人的;5、未按規定辦理房屋租賃登記的。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xxxx酒吧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同意將洗手間給乙方承包管理,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範圍:公司兩個區域男女共用洗手間

  二、承包性質:承包但不收取租金。

  三、承包期限:壹年(xxx年12月10日至xxxx年12月10日)

  四、收款方式: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繳交保證金3000元。

  五、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付三千元的保證金,用於擔保洗手間所有設施裝置和財物的保管責任和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時,乙方已盡到保管責任並交接手續完善時甲方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否則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甲方大門口、場內通道和營業區域衛生以及甲方的上級主管領導臨時安排的衛生清潔工作,乙方應提供免費清潔服務。

  七、甲方的義務:

  1、負責洗手間正常的維修與衛生監督和管理。

  2、對乙方提出的建議進行稽核、未經甲方稽核批准的不得擅自實施。

  3、提供完善的設施裝置。

  八、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衛生服務管理制度,應盡職盡責,保持洗手間的清潔與衛生。

  2、衛生標準

  A地面 無水漬、菸頭、紙屑、雜物

  B牆面 乾淨無灰塵、汙漬、唾液漬,不黏手

  C檯面 洗手盆、鏡面、潔淨明亮、無水漬、無汙垢

  D天花板 燈具 排風口 無積塵

  E門 門框 乾淨無積灰、無汙垢、用手摸不黑

  F綠植 枝葉無灰塵、無雜物、用手摸不髒,盆內無煙頭、無紙屑、無果皮、無雜物

  G空間 時刻保持有香味和香薰味

  3.按合同執行管理制度及服務標準。

  九、甲方給予乙方承包但不收取租金、承包人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衛生標準提供衛生管理及服務,並負責洗手間的衛生用品(如紙巾、洗手液、空氣清新劑等)的足夠供應。

  十、乙方在承包過程中出現未執行甲方衛生服務標準或違反合同條款被扣款,每月3號前由乙方向甲方財務部門清算補繳承包保證金。(如出現資金不足保證金額,需乙方補齊,沒有出現此情況,則不補。)否則合同自動終止,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

  十一、管理制度

  1、絕不允許承包方的服務人員與客人有任何肢體上的接觸,一經發現給予罰款或終止合同執行。

  2、不可透過各種商品銷售等變相手法對顧客索要小費,導致客人投訴。

  3、不得向客人強索小費,否則一被投訴並情況屬實給予罰款處理。

  4、不可因小費溝透過分熱情、過於殷勤,讓客人尷尬、不適而投訴。

  5、承包方如有向顧客暗示性索取小費等行為引起客人反感、造成不良影響的,扣罰承包方保證金的50%,取消承包資格。承包方如果有索取小費的言語或行為,如攔客、扯衣角、拍肩頭等,經調查核實,將立刻終止合同,扣罰承包方全額保證金。

  6、保證洗手間各項設施裝置完好無損 。(設施裝置損壞,有義務上報甲方,如出現裝置損壞乙方沒有發現上報,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十二、未盡事宜或因環境、政策發生變化引致的問題,由雙方本著誠信、公平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終止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xxx酒吧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日期:xxxx年 月 日 簽約日期:xxxx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經互相協商,甲方將其公司廠房承包給乙方經營。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上,簽訂如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

  甲方將權屬公司承包給乙方自產自銷經營。承包期內,一切經營資金由乙方自籌;一切開支包括廠房租金、水、電費、稅費、衛生管理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員工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但承包期間的相關的人事成本由乙方承擔(如工資、加班費、社保、住房公積金、員工福利、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和違約金、工傷賠償等)。

  二、承包內容

  承包地點:

  場地範圍:

  承包裝置:

  其他內容:

  三、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如甲乙雙方同意,可繼續簽訂承包合同。

  四、承包費用和支付方式

  承包費用為每年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乙方於每月 日前向甲方繳交承包款 元,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應繳交第一期承包款。如乙方逾期未繳交承包款,每日按拖欠總額的 收取滯納金;超過 日未繳交承包款,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於保證金中扣除相關費用並退還餘額,不足部分乙方仍須補交。

  乙方在合同簽訂後 日內應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甲方扣除相關費用後返還。

  五、安全責任

  乙方應自承包合同簽訂日起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合同期內,安全事故及相關風險與其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合同期內雙方須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合同義務如有違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補償其損失額。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違約方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七、其它事項

  1、甲方負責提供場地和裝置供乙方使用,須保證工作環境及裝置品質。除乙方異常使用和正常磨損而造成的維修費用,其它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所有物品於甲乙雙方接交時驗收並簽訂清單,合同期滿後乙方按清單歸還物品,遺失或損壞的物品按價賠償。

  2、合同期內,如廠房非因甲方過錯無法繼續租用或存在政策調整相關事宜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甲方須負責協調或另外租廠房供乙方使用,乙方每月仍然按 標準支付廠房租金;因搬廠房造成停工期間按 元/日扣減承包費。如甲方在 日內仍無法提供工作場所並保證乙方正常生產,乙方可終止合同。如廠房因甲方過錯無法正常使用,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且甲方應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並根據租期剩餘時間以每日 元計算違約金。 3、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雙方同意由崑山市人民法院管轄。 4、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書面檔案。 5、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確認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

  出租方單位:(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包廚房者(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至,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力與職責

  1、甲方將座落於市(縣、區)地段的廚房燒烤承包給乙方管理、運作,並聘請乙方工作人員為該廚房燒烤的廚師,聘期為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滿如需繼續聘用,必須另行簽訂協議。

  2、甲方免費提供乙方廚房水電.

  3、乙方每10天向甲方核對接一次帳如多天或者少天就最後一天接帳

  4、甲方給予乙方工作人員每月休班,在不影響正常營業情況下,由乙方合理安排,在工作繁忙時,乙方不準休假。

  5、甲方有權根據甲方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日常管理,若乙方人員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權給予處罰。

  二、乙方權力與職責

  1、乙方須保證廚房燒烤原材料的供應和人手

  2、乙方需做好廚房並達到甲方要求,並保證食物的質量美觀安全

  3、乙方應做好食品衛生工作,若因乙方食品問題造成客人食物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門處罰,此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如果因違規操作而造成負傷,不但不報銷任何費用。

  4、乙方人員需遵守酒店作息時間,需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5、甲方應為乙方製作工作服及工作證,費用有甲方承擔。合同期滿,甲方不得扣除工裝等費用。

  6、若雙方中止本協議時,乙方需在甲方找到廚師後方能離職,否則6一切後果自負。

  7、乙方須於每天上班前時人員到位;乙方每天須採購人員到市場購買新鮮原材料。

  三、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協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則,一方應加倍賠償另一方相對應的一月營業所的經濟損失,如以書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需要賠償對方7天營業所的。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本著互相諒解的精神,共同協商處理,如協商未果,按原協議執行。

  五、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協商未果,則合同到期本協議自動失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同時產生法律效力。

  七、乙方或者乙方所屬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用等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簽名蓋章)乙方:(簽名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

承包合同 篇8

  發包人:________ 住所: 身份證 承包人:_________住所:_____ _ __身份證 施工隊負責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附表1: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專案確認表。附表2: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詳見附表5: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詳見附表4: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詳見附表4: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_________元(詳見附表3: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條 發包人義務

  2.1 開工前_________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2.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2.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2.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2.5 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2.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三條 承包人義務

  3.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3.2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

  3.3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3.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四條 材料的提供

  4.1 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裝置(詳見附表4: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4.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裝置(詳見附表5: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並接受發包人檢驗。

  第五條 工期延誤

  5.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5.2 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5.3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5.4 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六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_________。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_________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七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7.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_________ (2) _________ (3) _________ (4) _________ (5) _________ (6) _________

  承包人應提前兩天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8: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7.2 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8: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詳見附表9: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

  7.3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_____月。驗收合格簽字後,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表10: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保修單)。

  第八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8.2 工程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人。發包人接到資料後_________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附表9: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發包人應在簽字時向承包人結清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合部結清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2 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9.4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9.5 由於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9.6 由於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幾項具體規定

  11.1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發包人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大寫)_______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11.2 施工期間,發包人將外屋鑰匙_________把,交給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人負責提供新鎖_________把,由承包人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11.3 施工期間,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_________點_________分至_________點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點_________分至_________點_________分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12.2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2.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部門_________份

  12.4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蓋章):_________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降低鍋爐制汽成本,保障甲方鍋爐裝置正常維修保養,使使用者無後顧之憂,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鍋爐系統總體改裝設施及生產製汽工作承包給乙方並提供輔助場地,特簽定本合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提供原成套鍋爐設施,鍋爐設施移交中,如發現鍋爐設施有隱患,甲方應負責清除隱患後移交乙方,並通告雙方驗收均為完好。

  2、鍋爐的年檢及消防,環保部門的審查工作,由甲方出面接待,乙方配合,完成達標。年檢規費由甲方承擔。因不達標造成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乙方正常生產製汽情況下,保障乙方資金正常週轉,結算方式按單價每日 元/每噸計算。

  4、結算方式:正常供汽後每月 至財務部以 結算,月底前結清。

  5、甲方停止生產或工人放假及恢復生產,應提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職責:

  1、因燃料改變,已經需對甲方鍋爐及附件裝置進行改裝,改裝後應包裝鍋爐仍能燃煤並達到正常的產汽。甲方無償提供場地,鍋爐改裝費用由乙方承擔。鍋爐改裝設施所有權歸乙方,如因乙方原因終止協議,乙方需負責把鍋爐恢復原樣,保證甲方仍能燃煤並達到正常。

  2、鍋爐運轉中,鍋爐維修由甲方負責修理,費用與乙方進行結算。

  3、鍋爐運轉過程中涉及的爐工工資由乙方考核。

  4、鍋爐每日用氣情況以甲方製造部抄表數量為準。

  5、在承包期間,乙方以鍋爐房的管理,要按國家標準進行嚴格管理,且做好周圍場地環境衛生及物料的消防安全工作並符合公司的相關規定。

  6、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司的有關管理規定。由於操作不當造成的一切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

  合同期限為壹年,合同期滿雙方互助互利的基礎上重新簽訂合同,以上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上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 (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某某市某某區某某村道工程 (總長度1.4公里)施工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承包該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實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備材料,乙方只負責施工。

  二、承包費用:8.5元/㎡

  三、支付方式:施工隊進場預付20xx元,5天后再付5000元,經驗收合格後付13000元,剩餘款項待工程款撥付後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工期:乙方應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全部施工任務。

  五、其他約定:

  1、乙方自行準備工具、聘請人員,自行負責施工安全,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質量不合格行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材料損失、人工損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工傷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2、乙方不得浪費、挪用甲方的材料,否則按500元/次予以處罰,並需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全部施工任務,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處罰。

  4、水電由甲方負責、

  5、保修期內乙方應該及時負責為甲方免費維修。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