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贈與合同模板五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贈與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贈與合同 篇1
一、贈與合同任意撤銷權的基本規定
任意撤銷權,是指贈與人依據自己的意志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享有撤銷贈與的權利。即《合同法》第186條第1款所規定的,“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這種撤銷權是法律賦予贈與人單方享有的權利。贈與人行使撤銷權的時間是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一般為標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贈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手續,則在辦理登記手續之前。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之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贈與人不負給付義務。
二、享有撤銷權的主體
在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之中,享受有撤銷權的主體,依《合同法》的規定僅限於贈與人,而不包括受贈人。因為受贈人雖然在接受贈與財產之前,是有權拒絕接受贈與的,但是,此種拒絕接受贈與的權利並不能稱其為贈與合同的撤銷權,因為撤銷權是形成權,其基本內涵是權利人依自己的行為,使自己與他人之間形成的法律關係歸於消滅,而受贈人拒絕接受贈與財產的行為並不能產生撤銷權所引起的法律後果。
三、贈與合同任意撤銷權的行使條件
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並不是無限制的,為維護合同的嚴肅性,法律規定贈與人撤銷贈與也是有條件的、相對的。贈與人撤銷贈與應受下列限制:
1.贈與人撤銷贈與必須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
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一部分,則贈與人僅能就未轉移部分為撤銷,對已經轉移部分不得撤銷。
對於動產而言,在贈與物交付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對於不動產而言,在辦理權利轉移登記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對於財產權利而言,根據法律規定轉移權利是否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在財產權利交付或辦理權利轉移登記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2.贈與人可撤銷的贈與必須不是具有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
由於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使得贈與具有了重要的社會意義,若贈與人可以隨意撤銷這種贈與,則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是指基於道義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贈與,如果允許贈與人隨意撤銷這種贈與,不僅與道義不符,而且會給受贈人造成情感上的極大傷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不論當事人依何種形式訂立贈與合同,贈與人均不得撤銷該贈與。
“社會公益”的內容,按照《公益事業捐贈法》的規定,包括下列事項:
(1)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2)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3)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
(4)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福利事業。
3.贈與人撤銷贈與,僅限於沒有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此類合同中,贈與人作出贈與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說是經過法律上的慎重考慮,不存在一時衝動考慮欠周的問題,如果允許贈與人隨意撤銷這種贈與,既嚴重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也蔑視公證的嚴肅性。所以,若贈與合同已經過公證,則不得撤銷。
另外,贈與人撤銷贈與,須將其撤銷贈與的意思通知受贈人,如果贈與人不向受贈人為撤銷贈與的意思表示,不能發生撤銷贈與的法律效果。
贈與合同 篇2
甲方(贈與人):____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___(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
二、贈與物的交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交割,辦理什麼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____________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贈與合同 篇3
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一百八十八條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條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條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一百九十一條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第一百九十五條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贈與合同 篇4
甲方(遺贈人):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送達地址: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送達地址:
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所有的,在甲方死亡後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
第二條乙方應於每月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元,醫療補助費元。
第三條乙方應當在甲方去世後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接受遺贈。本合同所涉遺贈財產作為甲方遺產,按法定繼承程式處理。
第四條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分本合同所涉遺贈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該財產損壞或者贈與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五條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付。如果連續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贈與合同 篇5
甲方:_____(贈與方)
乙方:_____(受贈方)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贈與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將_____贈與乙方。
2.甲方將於_____(時間)在_____(地點)將贈與物交付給乙方,乙方接受贈與。
3.甲方享有以下權利:(1)在合法的情況下要求乙方履行————義務,乙方不得拒絕;(2)甲方可以提出其他合法的條件,乙方必須接受;(3)甲方贈與的財產只歸乙方所有,若乙方違反合同,甲方可撤銷贈與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4.其它規定: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簽字:_____蓋章:_____
住址:_____電話:_____
乙方:_____簽字:_____蓋章:_____
住址:_____電話:_____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