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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普通高中志願填報指南

東莞普通高中志願填報指南

  中國的高中階段教育包括:普通高階中學、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高中、職業高中、中級技工學校、職業中等專業學校、中等師範學校等。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東莞普通高中志願填報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填報志願

  (一)填報志願時間

  填報志願及確認志願資料時間為6月5日至6月11日。

  (二)填報志願說明

  1.各類學校的志願批次分為四批,考生應按批次順序填報志願。

  (1)提前批:

  普通高中特長生;

  (2)第一批:

  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及中高職三二分段班、中職出國留學班;

  (3)第二批:

  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及公辦技工學校;

  (4)第三批: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高職班,部屬和省屬中等職業學校、跨市中等職業學校,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和民辦技工學校。

  2.提前批

  最多可以填報兩個志願,第一批:錄取學校最多可以填報六個志願,第二批:錄取學校最多可以填報四個志願,第三批:錄取學校最多可以填報兩個志願。錄取時嚴格按考生填報志願順序進行。

  3.第一批學校錄取時,東莞中學、東莞中學松山湖學校、東莞市第一中學、東莞實驗中學、東莞高階中學、東莞外國語學校的正取生及東華高階中學、光明中學的公費生只錄取第一、二志願。上述學校錄取第二志願的分數線比錄取第一志願的分數線提高30分。除上述外的普通高中及中高職三二分段班、中職出國留學班,錄取時按考生填報的志願順序進行,劃線時第二、三、四志願要比前一志願的分數提高5分,第五、六志願不設志願分差,與第四志願相同。第二、三批學校錄取時,志願之間不設志願分差,與第一志願相同。

  4.今年繼續取消考試前統一體檢的做法。考生入學時,由錄取學校組織體檢,考生要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及錄取學校對身體條件的要求合理地填報志願。

  (三)招生計劃與範圍

  1.普通高中

  (1)公辦普通高中:全市公辦普通高中共計劃招收18522人,其中招收符合報考普通高中認定條件的隨遷子女3850人。這些學生按學校等級的收費標準收費。

  (2)民辦普通高中:全市民辦普通高中共計劃招收9898人,其中公費生招生人數為1370人,除國際課程班外的自費生招生人數為8078人,國際課程班招生人數為450人。公費生參照省一級普通高中正取生的收費標準收費,除國際課程班外的自費生和國際課程班的收費標準見《東莞市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宣傳手冊》。

  2.中等職業學校

  所有中等職業學校均面向全市招生。

  (四)填報志願辦法

  1.全市統一實行網上填報志願,實現檔案電子化。

  2.考生可自行上網填報志願,也可在學校有關人員的指導下集中進行網上填報志願。

  (五)填報志願工作流程

  1.考生填報志願資訊

  考生使用准考證號及密碼登入東莞教育網中的中考欄目(網址:dgzk.dgjy.net)進行填報志願。登入成功後必須先確認本人的姓名,確認後,考生填報個人的志願資訊。

  填報志願期間,考生可憑準考證號和密碼,重新登入指定網站,修改志願資訊。填報志願截止後,考生只能查詢志願結果而不能修改。此外,考生必須保護密碼不得外洩,若密碼外洩而導致報考志願被他人更改及其他後果的,均由考生本人承擔。

  2.網上填報志願的稽核和確認

  考生填報志願結束後,各中學要及時對考生所填報的志願資料進行校對,如有錯漏,須立即在網上進行修改。校對完畢後,由報名單位統一列印《志願表》。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須認真核實報名點列印的《志願表》,考生校對無誤後,由家長及考生本人簽名確認。《志願表》一經簽名確認,有關志願資訊不得更改。凡不按時間和要求完成,影響志願資訊資料錄入、上交的由考生本人負責。《志願表》由各中學負責儲存,並作為考生紙介檔案,各中學要核對本校學生有無漏報,若有此情況,必須及時上報市中招辦處理。

  各報名單位要經常透過報名系統的統計模組,檢視本單位未填報志願資訊考生人數及名單,瞭解工作進度,防止出現工作失誤。

  (六)其他工作

  1.填報志願前,學校應根據相關的招生檔案做好招生政策、招生學校資訊的宣傳及解釋工作,及時將《宣傳手冊》發給考生,做到人手一冊。

  2.考生應認真閱讀《宣傳手冊》,全面瞭解各種招生政策、規定,根據自己的戶籍、志向和學習成績進行綜合考慮,認真填報志願。

  3.各學校要對參與填報志願工作的教師進行培訓,使其熟悉中招填報志願工作的各項政策規定,並掌握網上填報志願的操作流程和準確填寫方法,以便對考生進行正確的指導。

  4.考生的個人志願資訊原則上由考生本人錄入,考生應認真填寫志願資訊,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各中學要組織專人做好考生電子檔案管理,做好考生的填報志願確認工作,並確保電子檔案准確無誤。如有錯漏,應及時通知考生進行更改,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確認後的資料。

  5.各學校要把好填報志願關,嚴格按照填報志願的有關規定和程式辦理填報志願手續。

  6.各學校要做好填報志願裝置的檢查工作,檢查本校計算機裝置是否滿足基本要求。如不能滿足,應添置裝置,確保填報志願工作無誤。

  7.各中學要抽調足夠的人力按時完成填報志願確認手續,在填報志願結束後,要儘早完成資料的校驗、修改工作,並及時進行有關資料統計。

  8.填報志願工作關係到參加學業考試考生的切身利益,關係到今年學業考試、評卷、錄取等工作能否順利進行,各園區、鎮(街)宣教文體局(教育局)、各中學必須加強對填報志願工作的領導,做好宣傳工作,精心組織,加強管理,確保填報志願工作順利進行。

  二、錄取

  (一)錄取原則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從考生德智體全面衡量,保障考生合法權益。錄取時,根據考生志願、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考查科目等級和學業考試成績總分分批擇優錄取。凡是志願填報不合理的考生自行承擔落選的責任;凡是錄取後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註冊的考生,視為自願放棄被錄取學校當年的錄取資格。

  (二)按計劃招生原則

  除東莞高階中學按每班48人、東莞外國語學校按每班45人編制計劃招生外,其餘公辦普通高中一律按每班50人編制計劃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按核定計劃招生。嚴禁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掛讀生”和變相招收“借讀生”。

  (三)高中招生戶籍限制

  各類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應從參加今年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中擇優錄取。公辦普通高中再劃出一定的招生名額專門用於招收符合報考普通高中認定條件的隨遷子女。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時,可招收本市戶籍考生和符合報考普通高中認定條件的隨遷子女。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時,不受戶籍限制。

  (四)錄取批次

  錄取按志願批次分四個階段依次進行。每批均嚴格按志願順序投檔。

  (五)名額分配招生辦法

  今年繼續實行部分優質公辦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招生辦法,名額分配比例保持為50%。即將東莞中學、東莞中學松山湖學校、東莞市第一中學、東莞實驗中學、東莞高階中學這5所學校招生計劃數(除招收隨遷子女人數和招收本市戶籍的特長生人數外)的50%作為名額分配計劃數,按各初中學校本市戶籍考生數佔全市本市戶籍考生數的比例進行分配。(具體計算方法為:用上述5所學校各自的名額分配計劃數除以參加學業考試的本市戶籍考生總數,計算出上述5所學校各自的分配比例,某初中學校以本校參加學業考試的本市戶籍考生數分別與上述5所學校各校的分配比例相乘,即得出該初中學校分配得到的'上述5所學校各校的名額數)。錄取時,在各初中學校第一志願填報上述5所學校志願的考生中,根據其報考志願和學業考試成績總分擇優錄取。名額分配設最低錄取分數線。

  (六)隨遷子女錄取辦法

  符合我市報考普通高中認定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報考我市有隨遷子女招生計劃的公辦普通高中,也可報考我市民辦普通高中。公辦普通高中錄取時,按照各校的招生名額,按考生志願、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考查科目等級和學業考試成績總分擇優錄取,與本市戶籍考生分別劃定錄取分數線。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錄取時,與本市戶籍考生一併劃定錄取分數線。

  (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使用

  東莞中學、東莞中學松山湖學校、東莞市第一中學、東莞實驗中學、東莞高階中學、東莞外國語學校

  等6所學校只錄取綜合素質評價被評為“A”、“B”等級的初中畢業生。

  (八)華南師範大學附屬中學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招生辦法

  華南師範大學附屬中學的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今年在我市招收6名特優生。市中招辦將根據招生名額及考生的學業考試成績確定選送考生名單。在我市完成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後,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將推薦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的考生志願表、學業考試成績單、綜合素質以及獲獎證書影印件等相關材料送到華師附中,由華師附中按規定程式擇優錄取併發出錄取通知書,並張榜公佈。錄取的學生名單在原校和所錄取的學校分別張榜公佈。未被錄取的選送學生回原錄取學校就讀,原錄取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被錄取的學生在高中學習期間參加省級和國家級競賽活動以及取得的其他成績,均作為招生學校和原錄取學校共同培養的結果。

  (九)照顧錄取政策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檔案的規定,下列各類考生可給予照顧錄取,每位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項照顧政策。

  1.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的優待辦法按《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軍區關於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政幹〔2013〕138號)、《東莞市軍優屬實施辦法》(東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15號)執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的優待辦法按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執行。

  3.臺灣學生的照顧政策按市教育局關於《關於對臺灣學生在我市就讀有關規定進行修訂的通知》(東教基〔2017〕2號)檔案執行。

  4.具有本市戶籍的少數民族考生,可在學業考試成績中增加10分。

  (十)普通高中補錄工作

  為提高考生的報到率及普通高中的生源質量,確保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錄取計劃的完成。今年繼續實行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分階段註冊及錄取的做法,即在普通高中正常錄取完畢後視具體情況安排補填志願及錄取。具體做法是:在普通高中正常錄取結束後,立即由市中招辦公佈錄取結果及通知考生註冊。考生在指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註冊結束後,錄取學校將註冊人數上報市中招辦(沒有註冊的考生作自動放棄就讀普通高中處理,不得補填其他普通高中志願)。註冊後未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由市中招辦統一公佈補錄招生計劃,未被第一批學校錄取並符合補錄條件的考生在網上填報補錄學校的志願。補填志願完畢後,市中招辦根據考生的學業考試成績及志願再次進行劃線錄取。公辦普通高中補彔彔取的考生作為正取生收費;民辦普通高中補彔彔取的考生作為民辦生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