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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具獄閱讀及答案參考

一言具獄閱讀及答案參考

  一言具獄

  【原文】

  有二人約以五更乙會於甲家,乙如期往。甲至雞鳴,往乙家呼乙妻曰:既相期五更,今雞鳴尚未至,何也?其妻驚曰:去已久矣。復回甲家,乙不至。遂至曉,遍尋蹤跡,於一竹叢中獲一屍,即乙也。隨身有輕齎音基物,皆不見。妻號慟謂甲曰:汝殺吾夫也!遂以甲訴於官,獄久不成。有一吏問曰:乙與汝期,乙不至,汝過乙家,只合呼乙,汝舍不呼,乃呼其妻,是汝殺其夫也。其人遂無語。一言之間,獄遂具。

  (選自宋·施德操《北窗炙輠》)

  【註釋】1、期:約定時間 2、期:約定 3、何:為什麼4、去:離開 5、尋:尋找

  6、獄:案子 7、舍:丟下 8、具:瞭解 9、慟(tòng):極其悲痛 10、吏:舊時代的大小官員,漢以後,泛指低階官員或吏卒

  【參考譯文】

  有兩個人相約在五更時去甲家會面,乙按時到了。甲到了雞叫的時候,前往到乙家去呼叫乙的妻子說:既然互相約好五更時會面,現在雞都叫了,乙為什麼還沒有到?乙的妻子驚訝的說道:他已經離開很久了。(甲)又回到甲家,乙沒到。於是到了天亮,遍地尋找乙的蹤跡,在一個竹林叢中找到了一具屍體,就是乙。隨身有的物品,都不見了。乙的妻子極其悲痛(慟)地對甲說:你殺了我的丈夫!於是(乙的妻子)把甲告到了官府,但是這案件久久不能定案。有一個官吏問甲說:乙和你約好見面,乙不到,你到乙家,只應該叫喊乙,你丟下乙不叫喊,卻叫喊乙的妻子,是你殺了她的丈夫。於是那人(甲)沒有話好說。一句話之間,案件就了結了。

  【閱讀訓練】

  1.解釋:

  ①期:約定的時間 ②期:相約 ③何:為什麼 ④去:離開

  ⑤尋:尋找 ⑥獄:案件 ⑦舍:丟下 ⑧具:了結

  3.文中乙妻對甲說:汝殺吾夫也,一吏也說:汝殺其夫也,兩個人的依據有什麼不同?答:乙妻對甲說:汝殺吾夫也,只是自己的猜測,並沒有真正的.證據;而一吏說:汝殺其夫也,是有嚴密的推理額,因為按照常規,與某人約定見面,而這個人沒到,去找的時候,應該叫某人的名字,而只有知道某人不可能在,才有可能脫口叫他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