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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協議書

業務協議書模板十篇

  在生活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業務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業務協議書 篇1

  _________網上查詢業務是透過_________網路中心為客戶提供的一項服務。客戶須完全同意此服務條款並完成業務受理程式,才能正式成為_________網使用者。為維護客戶及_________網路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權利,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使用者的權利和義務

  (1)客戶在交納相應費用後,可享受服務;

  (2)客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資訊保安保密;

  (3)客戶不得利用為其提供的服務釋出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損害國家利益和榮譽;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散佈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中傷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資訊。

  (4)有權對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2.本中心的權利及義務

  (1)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颱風,洪水,政府行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預見或避免的因素)外,保證系統的安全,可靠,穩定執行;

  (2)對於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其它缺陷,包括由於線路問題導致的虛擬主機無法正常使用,本中心將盡力減少因此而給客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但不承擔相應責任;

  (3)一經發現客戶利用其網站,信箱傳播違反憲法和法律,妨礙社會治安,破壞國家統一,破壞民族團結,色情等資訊的,本公司將立即停止其網站的使用。

  二、服務費用及期限

  1.本服務為收費服務,客戶必須為其使用的服務支付相應費用;

  2.本中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整費用標準或服務內容,無須對任何人或第三方負責;

  3._________網上查詢業務受理費為年費用;

  4.本業務適合單位及個人,單位辦理需蓋單位公章;個人辦理需本人執身份證前來,並留下影印件一份。

  三、業務續費

  1.客戶必須在服務期滿前一個月內續交費用。若客戶在服務期滿後30日內仍未續費,則暫停對其服務;_________日內仍未續費的,將進行銷戶,並有權刪除客戶儲存在伺服器上的所有資料;

  2.本中心有權判定客戶的行為是否符合此服務條款的要求,如果客戶違背了此服務條款的規定,本中心有權中斷對客戶提供服務,或者採取其他合適的措施。

  四、違約責任

  1.客戶違反本服務條款規定的行為給本中心造成損失,客戶必須負責相應的賠償;

  2.客戶在其主頁上釋出的任何資訊如發生糾紛,後果均由客戶自己負責,本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客戶透過其網站進行商務活動所引起的經濟糾紛與本中心無關;

  4.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颱風,洪水,政府行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預見或避免的因素)外,本中心須保證伺服器正常執行。因停止執行而給客戶造成損失,本中向客戶按本協議規定的年服務費折算出的每天的數額給予賠償。

  五、協議的完善和修改

  本中心有權隨時根據網際網路的發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變化,不斷地修改,完善此服務條款。客戶有必要對最新的_________業務服務條款進行仔細閱讀和重新確認,當發生有關爭議時,以最新的服務條款為準。

  六、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規定發生爭議時,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採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爭議:

  1.請求本協議簽定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依照仲裁規則對所爭議事項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必須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對所爭議的事項作出裁決。

  七、其他

  1.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_________網路中心所有;

  2.本協議一式兩份,客戶與本中心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網路中心(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使用者(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業務協議書 篇2

  協議編號:

  甲 方:翼支付

  地 址:

  負 責 人:

  乙 方:(商戶)

  地 址:

  負 責 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誠實守信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中國電信特約聯盟商家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事項

  1.1中國電信會員回饋服務和翼支付業務是由中國電信集團(以下簡稱甲方)聯合有實力、有影響力的眾多商家(以下簡稱聯盟商家乙方)共同開展,旨在充分發揮電信集團和聯盟商家雙方在各自領域的資源優勢,為客戶提供優質優惠服務,達到雙方互利互惠、共同拓展市場的目標。

  1.2甲方確定乙方為電信聯盟商家,為電信天翼客戶進行翼支付業務消費的合作商家。乙方承諾按本協議約定在 範圍內分店為甲方指定的會員客戶及翼支付業務客戶提供消費商品或服務。

  1.3甲方負責跟乙方進行合作洽談和後續乙方的諮詢和投訴的處理,並負責合作專案中的相應監督和管理。

  1.4按結算週期甲乙雙方根據會員使用翼支付業務消費情況進行結算。

  1.5甲方會員使用翼支付消費乙方商品或服務時,翼支付個人賬戶按實際消費進行扣減。

  1.6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策劃和組織活動,共同進行雙方產品和服務的推廣,各項活動的開展以正式函告的方式確認。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負責會員及翼支付使用者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甲方負責翼支付管理系統的建立、管理和維護。

  2.3 甲方負責根據本協議附件中確定的優惠服務內容以及其他乙方提供的資訊資料製作消費指南,並負責通知、發放至各會員,引導會員到乙方進行消費。

  2.4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隨意變更乙方提供的相關企業資訊資料。

  2.5 甲方應在每月30日前與乙方進行翼支付業務消費的結算,並根據對帳憑證支付相應款項。

  2.6 甲方願利用自身優勢和資源,透過報紙、電視、網站、黃頁、簡訊等各種廣告宣傳和媒體推介的機會,積極為乙方進行宣傳,協助乙方進行產品和服務的推廣,引導會員到乙方進行翼支付業務消費。

  2.7 甲方負責製作統一的“聯盟商家” 銘牌、桌牌以及其他宣傳資料或物品提供乙方使用。

  2.8 甲方負責在乙方營業點安裝POS機,用於翼支付業務消費和結算;如有需要,甲方負責在乙方營業點安裝二維碼終端,用於會員資訊及消費驗證。

  2.9 甲方負責POS機和二維碼終端的維護、修障工作,確保商家POS機和二維碼終端的正常運作。

  2.10 甲方負責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如何使用POS機和二維碼終端的培訓。

  2.11 甲方應本著客觀原則,依據雙方確定的協議條款,有權對乙方的履約情況進行監督,並通知乙方及時調整。同時,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甲方可以將檢查情況及時透過報紙、網站等方式進行公佈。

  2.12 甲方銀行賬戶資訊:

  公司名稱: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開戶帳號:2201 0201 2922 1188 753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望海樓支行

  開戶行聯行號:102641000090

  注:應按甲方的要求填寫轉賬單“備註欄”的資訊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客戶或會員,提供翼支付業務消費服務,確保甲方客戶或會員在乙方正常進行翼支付業務消費。

  3.2 乙方應具有相對公開和穩定的價格體系,所有價格須明碼標價;乙方應保證其產品和服務質量,並對其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質量負責,如因乙方產品或服務質量問題以及價格爭議引起使用者不滿或投訴,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3 在合作期內,乙方應遵守本協議的相關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監督和管理,若出現問題應及時進行整改。

  3.4 乙方應妥善保管POS機、操作卡和二維碼終端,並按照《pos終端使用

  規範文件》要求使用POS機、操作卡及二維碼終端,POS機、操作卡和二維碼終端僅限在本商家使用,如果POS機、操作卡和二維碼終端丟失或損壞,乙方應立即撥打專線電話掛失或報障,因保管不善或未及時掛失或報障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若出現人為損壞,乙方應賠償損失。在合約到期或本協議解除時,乙方應將POS機、操作卡和二維碼終端及所有甲方提供的宣傳物料完整歸還甲方。

  3.5 乙方可登陸網站查詢翼支付業務消費明細,並進行結算操作。乙方應妥善保管帳號和密碼,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6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或甲方委託的公司,在商家營業場所內宣傳翼支付業務以及相關優惠活動,並保證對甲方使用者提供優先、優質和優惠服務。

  3.7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橫幅、展架等宣傳物料三天內在營業場所明顯位臵安裝放臵並妥善保管。

  3.8 乙方在協議簽訂一週內向甲方提供本企業相關宣傳資訊,以便甲方對乙方進行公開宣傳。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宣傳資訊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準確性,如因該宣傳資訊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準確性引發法律糾紛,則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9 乙方有義務將自己的營業場所向甲方客戶開放,遇到甲方客戶的諮詢和投訴時需要耐心講解。

  3.10 在合作期內,甲方客戶憑翼支付業務消費乙方相應的商品或服務,並透過甲方提供的專用POS機扣除相應的金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金額款項。 翼支付業務結算週期為 每個自然月 。

  3.11 乙方相關銀行資訊: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 號:

  開戶行聯行號:

  (如果是法人代表的個人帳戶,則需要附上單位的委託證明、營業執照復件蓋章、法人身份證復件蓋章)

  第四條甲乙雙方結算方式

  4.1甲方會員透過翼支付賬戶在乙方進行優惠消費,乙方承諾根據約定結算價、結算週期與甲方進行結算。具體價格體系如下:

  4.3 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押金,金額為1萬元(¥10000.00元)。乙方為甲方開具押金收據,協議到期後甲方憑該押金收據,由乙方在5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電影票款押金至甲方指定賬戶。

  4.4 甲乙雙方應在每月30日前進行翼支付業務的結算。甲方將翼支付業務結算的款項透過銀行轉賬支付給乙方。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需按應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20日的,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前述違約責任外,同時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五條保密條款

  本協議甲乙雙方向對方保證:合作的任何一方及其相關合作夥伴因本協議履行而獲得或知悉的對方的任何資料和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推廣計劃、銷售額、產品成本、客戶和供應商資料等)均視為保密資訊,應當承擔嚴格保密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可將上述保密資訊以任何方式透露給第三方或用於本協議以外的其他事項和目的。若違反該保密義務,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給守約方帶來的一切直接及間接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為獲得該項賠償而支付參與訴訟程式所引起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智慧財產權

  6.1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將各自負責製作和提供活動宣傳資料。所有宣傳資料的所有權和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歸屬提供方,未經提供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使用方)不得將其該宣傳資料用於本協議以外的其他事項,上述宣傳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電視廣告、平面廣告、戶外廣告、廣播廣告、海報、傳單、店內宣傳品、網路廣告、網站內容、簡訊廣告等。

  6.2 甲乙雙方保證其所提供的宣傳資料內容合法,未侵犯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因宣傳資料侵犯第三方合法權利造成使用方的任何損失,將由

  提供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包括參與訴訟程式所引起的一切費用費)。

  第七條不可抗力

  7.1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7.2 本協議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義務時,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的5日內通知另一方,並向另一方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7.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協議終止履行30日或30日以上時,一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協議,並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9.1本協議的解除,應由一方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本協議解除。

  9.2甲方有權對違反協議或被投訴並經消費者協會認定為違反法律法規或違背商業道德的商家單方終止本協議。

  9.3協議解除前,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款項支付義務,同時,甲方收回POS機和其他宣傳物料等。

  9.4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從協議解除前一週開始,甲方有權透過報紙、網站、簡訊等任一種或多種方式通知所有會員解除協議的商家名稱和解除原因。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個條款均被視為違約。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的書面通知後,如確認違約行為的實際存在,則應在15日內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並書面通知對方,如認為違約行為不存在,則應在15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異議或說明,在此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賠償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2由於任何一方違約引起的一切糾紛,均由該方承擔一切責任。若對方因該方(指違約方)違約向第三方承擔責任的,對方有權要求該方(指違約方)賠償其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業務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平等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經營甲方所指定的業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業務委託甲方委託乙方在 地區開展代理甲方經營的以下業務:

  第二條代理資格確認 甲乙雙方簽署業務代理協議書,乙方代理提供乙方個人詳細資料,甲方認可乙方代理資格後,通知乙方代理,代理資格關係即確定建立。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甲方對乙方所代理的業務擁有最終解釋權。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代理業務的條款、細則及執行進行調整或修改。3、甲方在同一個地區只設一個代理,如果乙方代理在代理期內沒有完成約定業務(50萬交易營業額),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代理權。4、甲方負責提供各項服務給顧客。5、甲方有權在代理期內修改代理價格表。6、在完成每宗客戶業務後,甲方在收到客戶全部費用後,須在24小時內支付客戶費用的10%給乙方,作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服務費。2 7、乙方代理如在代理期內完成50萬或50萬以上交易營業額,甲方須在代理期結束後一個月內支付總營業額的10%給乙方,作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年度服務費;乙方代理如在代理期內完成100萬或100萬以上交易營業額,甲方須在代理期結束後一個月內支付總營業額的20%給乙方,作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年度服務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只代理甲方所指定的業務。2、乙方負責在委託地區推廣業務。3、乙方在開展有關業務時所發生的宣傳費、通訊及所有業務費用自理。4、乙方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代理價格表執行,執行價格不得低於代理價格表上所標明價格。

  第五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經營方面的商業秘密,無論在合同期限內或合同終止後,均應予以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另一方及其下屬分支機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同行業、其他組織或個人洩露、轉讓、交換、使用對方資訊。

  第六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具體合作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本著平等互利、互諒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3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之日起生效,代理合作期限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後,雙方可根據合作情況商定是否續簽。2、如一方未履行協議約定,另一方可終止本協議,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八條 附則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部分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2、未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或以附件的形式對本協議中的有關問題做出補充。

  本協議的補充協議和附件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單位代表: 單位代表:

  日 期: 日 期

業務協議書 篇4

  委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目的和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_________。

  第二條 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甲方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乙方檢視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為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___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秘密保密。

  第五條 審計收費

  1、根據北京市物價局最新規定和委託專案的工作量、難易及風險程度確定審計費用。

  2、經協商,雙方確定本專案的審計費用及付款時間如下:審計費用:_________;付款時間: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由乙方墊付的費用,如差旅費等,由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或拒絕出具審計報告,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專案中途停止,乙方所收費用不再退還甲方;

  3、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甲方可以拒絕支付服務費用;

  4、如合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都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業務協議書 篇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通訊地址:聯絡方式: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通訊地址:聯絡方式:

  在委託合同中,應對委託事務的基本資訊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託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託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託事務,同時受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託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為便於有效開展業務,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訂以下協議書:

  委託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委託事務,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約定。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若委託合同是有償的,因受託人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託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託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託人自行承擔;若委託合同是無償的,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一、委託事項

  1、雙方商定,甲方委託乙方的業務為:________。

  2、雙方確定,委託費用總計人民幣____元,活動結束後甲方一次性付清。

  3、委託期限:________。

  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利於受委託人在權利範圍內完全履行義務,順利完成委託事項,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為得失,便於爭議的解決。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約定期限內要求乙方提交有關____的策劃方案,從市場調查依據確認後再由甲方協助組織實施。

  2、有權要求乙方在委託範圍內從策劃角度提供書面意見和建議。

  3、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策劃方案及調整策略和建議。

  4、批准乙方制訂的整體____策略。

  5、按協議約定與乙方結算策劃費並按時支付。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協議要求甲方支付策劃費。

  2、負責根據甲方要求和專案進度的不同階段,提報____計劃,經甲方認可後組織實施。

  3、乙方提供:________。

  4、承擔因乙方過錯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

  委託人須按委託合同的約定預付費用,如果受託人為處理委託事務墊付了必要的費用,委託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如委託人違反上述義務而給受託人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受託人不履行委託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也應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對於受託人在處理委託事務時是否按約定履行了義務,應根據具體的情形做出判斷。

  四、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提供有關資料、活動政策而造成損失的,則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時提供策劃方案,甲方可追究責任或終止協議。

  3、甲方如未按照雙方約定支付給乙方策劃費,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4、在合作過程中任何一方洩露商業秘密或將有關資料提供給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相關經濟損失並追究相關責任。

  5、任何一方單方擅自中止協議或解除協議均屬違約行為,需由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相關損失和違約責任。

  6、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應由雙方協商,妥善解決,在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而中止協議或改變協議的有關條款的不視為違約。

  五、其它

  1、爭議的解決: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各執____份,待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業務協議書 篇6

  業務代表協議書

  為維護公司與業務代表相互之間的權益,特此立下協議書。

  以下協議內容中“公司”指_______公司

  “業務代表”指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代表需要同意以下事項:

  1.在_____________地區代表公司去銷售_____________產品。

  2.對所有現有客戶與潛在客戶都能代表公司去銷售產品並且秉持公司的政策原則。

  3.隨時與公司保持密切聯絡並告知最新進展,並迅速將訂單透過電子郵件或任何方式通知公司。

  4.在業務所及的區域範圍之內,若碰到任何有關公司顧客的問題則需要通知公司。

  5.無論是否在業務所及的區域範圍之內,如果尚有擔任其它廠商之業務代表,則需要通知公司的業務經理,以避免業務代表同時代理公司與其它競爭廠商的產品

  6.業務代表若想終止此協議,則需要在終止協議的30天前告知公司。

  7.一旦終止此協議,則必須迅速歸還所有公司所提供之產品相關資料。

  公司需要同意下列事項:

  1.支付業務代表以下之業務佣金:

  (a)除了第5項所列之專案之外,百分之__________的已付款業務金額。

  (b)除了第5項所列之專案之外,百分之__________的未付款業務金額。

  2.若業務代表與顧客在產品價格與數量上協議特別的折扣時,則未來此份交易的業務佣金百分比例需要重新與公司協議。

  3.當公司已與客戶完成交易,且公司亦完成付款給業務代表之後,若其客戶進行退貨或索償成立,則此部份佣金應在下一次的佣金額度中予已扣除。

  4.當公司已收到客戶全額的帳款,則公司應將所應付之業務佣金存入業務代表之銀行賬戶。

  5.除非雙方另有協議, 否則在以下狀況成立的時候,公司不需支付任何佣金給業務代表: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公司需要提供適當數量的銷售檔案給業務代表,包括有關公司與產品的相關資訊以利業務代表進行產品銷售。

  7.公司若想終止此協議,則需要在終止協議的30天前告知業務代表。

  8.______________有更動產品訂價、規格、促銷方式與產品政策的權利。

  9.經雙方正式同意與簽名之後,此協議書的有效期間為____年___個月。

  公司:______________

  業務代表:__________

  簽訂於______________

  保險業務居間合約

  合約編號:________

  立合約書人:____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稱乙方)

  茲因乙方同意為甲方報告訂立保險契約之機會,雙方依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居間合約如下:

  第一條 合意事項 雙方依本合約之約定成立居間關係,不適用其它勞務關係相關約定或規定,乙方同意為甲方尋覓及指示可與其簽訂保險契約之相對人,而提供簽約之機會。

  第二條 居間報酬 保險契約因乙方之居間而成立生效,並逾契約撤銷期限確定生效後,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關報酬標準支領報酬。

  第三條 合約期間 本合約自甲方完成相關程式並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無異議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為準。本合約以個_______月為一期,每期屆滿後一個月內如乙方無異議則視同續約。

  第四條 權利義務 雙方同意遵守本合約之規定,乙方倘有違反本合約及其它相關辦法之約定,或為本合約約定範圍外之行為,致損及甲方或第三人權益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條 合意管轄 甲乙雙方同意如因本合約而發生訴訟時,以_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六條 其它約定 本合約之條款及甲方所訂其它相關辦法均為本居間合約之構成部份。 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章辦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業務居間人)身份證字號: _______________戶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地區業務代理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鑑於國內網際網路使用者群體日趨龐大,為開拓__________的使用者市場,給更多使用者提供服務,完善會員制度,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決定在乙方所在地區建立航空機票網路銷售相關服務的戰略合作關係。為保護甲乙雙方的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的法律法規,就乙方對“__________會員發展業務”在指定地區進行代理並作市場推廣的一系列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基本條件

  __________執行單位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雙方透過合作,同意由乙方發揮地域優勢,為甲方的電子客票使用者、網上使用者,提供民航機票(國內、國際)航班諮詢、預訂、出票、確認與更改、當地配送等服務以及相關的其他旅遊、酒店訂房服務。

  乙方確認具有上網條件、具有送票上門能力、具備BSP代理人資格、具備國際航協ITAT認證資格。並熟悉或透過培訓後熟悉__________網會員地區代理制度、會員業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資訊。

  甲方提供依託中國民航GDS系統建立的電子商務旅遊網站,線上提供預訂機票、預訂酒店、預訂行程等服務,可供使用者線上實時查詢國內所有航空公司的實時、多艙位、明折明釦等機票資訊功能,同時為乙方提供拓展銷售渠道、提高企業知名度、降低經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增長銷售額的強有力的途徑。

  二、代理授權形式、期限及費用

  甲方授權乙方作為_______年度__________網在______的普通/獨家代理,承擔__________網在該地區的網站會員發展工作和網站機票銷售業務。授權期限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內能正常運營並完成甲方銷售指標的,可以續簽代理權。

  乙方要求成為普通代理的,不需交納加盟費用;乙方要求成為獨家代理的,簽訂本協議後,乙方應按_____元/月的標準向甲方交納加盟費。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制定__________網會員發展業務的各項條款;

  2.對乙方的市場推廣進行支援並作相關的業務指導,對乙方的市場推廣活動的具體實施具有監督權;

  3.對乙方的從業人員進行相關的技術和業務培訓;

  4.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和代理的業績調整代理制度、會員價格等等,並將透過電子郵件、傳真或其它方式通知乙方變更後的資訊並請乙方確認。更新後的各種資訊自通知之時起生效;

  5.甲方向乙方介紹訂票客戶的,乙方應按照網站公佈政策及返利約定支付甲方返利,如無約定政策及返利的,按照 %支付,該部分返利每週支付一次;

  6.獨家代理在協議有效期內,在乙方代理區域中,甲方不再在該區域中另行徵召代理人;

  7.甲方將協助獨家代理商在該地區進行市場推廣活動。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維護__________網形象的條件下,乙方可以根據甲方制訂的__________網會員收費標準等(詳見附件)自行負責對該區域的市場開拓和會員發展;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壞甲方的價格政策,不得有任何破壞甲方商譽及品牌的行為;

  3.乙方在運作本協議指定業務時如有任何疑問,應及時與甲方聯絡,如有因不明確而造成的失誤甚至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甚至賠償;

  4.乙方應在協議規定的區域下經營,不得跨區擾亂區域秩序。同時,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反映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和可行性計劃;

  5.乙方保證在合作期間不做其他與__________網會員發展類似的業務。若經甲方發現有此類類似業務,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取消乙方在指定區域的代理許可權,並向乙方追究因此導致的經營等損失,獨家代理的並不再返還加盟費;

  6.乙方有義務對所發展的會員信譽進行考察,如果會員發生損害甲方行為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解決糾紛、賠償等事宜;

  7.乙方向甲方介紹訂票客戶的,甲方應按照網站公佈政策及返利約定支付乙方返利,如無約定政策及返利的,按照_____%支付,該部分返利每週支付一次;

  8.甲方推出的其他相關業務,乙方有權優先獲得代理資格。

  五、有關加盟費及其他費用結算

  1.簽訂本協議的同時,獨家代理商應向甲方交納不少於_____個月的加盟費;

  2.乙方和VIP會員簽訂協議後,應在 日內將收取的會員費的_____%匯予甲方帳號,如果乙方未能及時上繳該費用,將視作乙方違反協議,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權,並不再返還加盟費;

  3.如甲方收到乙方地域內會員的匯款,開具發票後,應於 日內返還乙方所得部分,乙方所得部分為發票總金額的_____%;

  4.當乙方全年發展的VIP收費會員個數超過_____個,甲方另行給於獎勵,獎勵比例為:

  1)超過_____不足_____(含)部分的,獎勵該部分會員費的_____%;

  2)超過_____不足_____(含)部分的`,獎勵該部分會員費的_____%;

  3)超過_____以上的,獎勵該部分會員費的_____%。

  5.乙方在訂票過程中,如對外收取服務費的,對貴賓會員不應收取;

  6.當網站開通網上電子支付後,以網上支付方式付款的客戶,其票款劃撥到甲方的銀行賬戶的,甲方應該在每月的30號前轉付給乙方。

  六、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本協議所涉及之雙方中任何一方的各種形式的任何技術或商業資訊保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未經所有方授權,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所有方提供的資訊出售、轉讓、複製給任何第三方。否則雙方均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

  3.本協議部分條款的效力依本協議之規定而被終止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保密條款及其他條款的效力。

  七、違約責任及代理終止程式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協議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3.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或違反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經未違約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未違約方依據本協議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協議繼續履行沒有必要,未違約方有權解除協議;

  4.因乙方連續三個月新入會會員總數未達到_____個,該協議自動終止;

  5.因提供服務方的服務原因造成客戶投訴並要求賠償,其全部責任由提供服務方承擔;

  6.因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飛機停飛、航班取消或變更情況,均按航空公司有關規定妥善辦理,甲乙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提供服務方應負責辦理退票、改期等事宜;

業務協議書 篇7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目的和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甲方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第三條甲方義務

  1.按協議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乙方檢視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協議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為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第四條乙方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秘密保密。

  第五條審計收費

  1.根據北京市物價局最新規定和委託專案的工作量、難易

  易及風險程度確定審計費用。

  2.經協商,雙方確定本專案的審計費用及付款時間如下:審計費用:_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由乙方墊付的費用,如差旅費等,由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或拒絕出具審計報告,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專案中途停止,乙方所收費用不再退還甲方;

  3.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甲方可以拒絕支付服務費用;

  4.如合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都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業務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第一章服務範圍

  第一條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訊框傳送業務。

  第二條乙方申請訊框傳送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依本協議條款辦理。

  第三條本規章所稱之(訊框傳送業務),係指甲方所提供高速資料交換網路,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資料通訊、視訊會議及多媒體等資訊應用之業務。

  第四條本業務系利用資料電路連線網路,提供訊框傳送方式之固定通訊(pvc)服務。

  第五條每一固定通訊可依乙方兩端之實際需求設定發信及收信之約定資訊速率(cir)。

  第六條每一固定通訊之約定資訊速率(cir)最小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過通訊埠之速率,以每秒16k為增加之累計單位。每一通訊埠之發信或收信約定資訊速率總和不得大於通訊埠速率之二倍。

  第七條每一路固定通訊每秒傳送資訊量不超過約定資訊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時間每秒送收資訊量總和不大於其通訊埠速率時,資訊均可傳送至收信端,如每秒傳送資訊量超過約定資訊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時間每秒收信資訊量總和大於通訊埠速率時,則部分資訊將因溢流而無法傳送至收信端,乙方須重送該無法傳送完成之資訊。

  第八條本業務通訊埠之速率分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二章申請程式

  第九條乙方租用本業務時,應依本規章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第十條乙方租用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至少為二個月,未滿二個月者,以二個月計。

  第十一條申請填表人應就其於申請書中所填載之相關資料及所檢附或出示之檔案、資料或證明等之真實性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裝設於乙方端之資料通訊裝置,其裝設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認為指定之位置或環境易致裝置障礙或未具備接地電阻一百奧姆以下接地線者,得請乙方另行指定適宜位置或改善指定處所之環境條件後方予接裝使用。

  第十三條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應檢具下列資料向甲方申請:

  一、訊框傳送業務申請書。

  二、訊框傳送業務固定通訊需求表。

  三、乙方端裝置(cpe)介面效能調查表。

  四、自然人應檢附其國民身分證影印件;法人、非法人團體及商號應檢附其營業證照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照及代表人之國民身分證等之影印件。但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異動程式

  第十四條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應依本規章之各項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乙方申請辦理移機、更名、變更通訊埠速率、變更通訊物件、變更約定資訊速率、變更裝置、無線暫拆及終止租用等異動事項時,應填具(訊框傳送業務異動申請書),加蓋印章,並依下列約定向甲方申請:

  一、移機

  (一)移設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內電話營業區域內為限。

  (二)經甲方確認可以移機者,應將預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於預定日期起二個月內配合施工。

  (三)乙方於預定施工日期前遷離原址者,應於遷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將資料通訊裝置拆回。

  (四)乙方申請遷移之新址缺乏機線裝置時,致無法移設者,得申請暫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稱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單位異動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檔案。

  三、變更通訊物件或變更約定資訊速率每一固定通訊兩端之乙方可分別向甲方申請,並檢附(訊框傳送業務固定通訊需求表)。

  四、變更裝置:乙方應檢附(客戶端裝置(cpe)介面效能調查表)。

  五、終止租用:乙方申請終止租用時,應於預定拆機日十日前申請,以便按時拆除機線裝置。

  第四章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乙方租用本業務應收之費用如下:

  一、接線費及移設費:租用本業務,應繳付接線費;申請移設者,應繳付移設費。裝設或移設地點在甲方於當地之市內電話基本營業區以外者,其區外部分應比照市內電話之規定另加收工料費。

  二、客戶端裝置保證金:租用本客戶端裝置者,應預繳保證金。

  三、更名費:乙方申請更名應繳納更名費,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個fr訊框傳送號碼每次計數。

  四、系統設定費:固定通訊及約定資訊速率之建檔案及變更均應繳付系統設定費,按每一通訊埠每次設定計收。

  五、月租費:乙方租用本業務,每月應繳費用如下:

  (一)乙方終端裝置(訊框傳送接取裝置或路由器)月租費_________;

  (二)通訊埠月租費_________;

  (三)約定資訊速率月租費_________。

  第十七條甲方各營業

  專案之資費由甲方擬定,並呈請電信總局備查。前項詳細收費標準,應依電信相關法規規定,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以書面通知乙方,並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八條甲方之收費標準,得因經營成本及其它相關因素之變動調整之。調整後之詳細收費資料,應於調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以書面通知乙方,並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九條如因甲方訊框傳送網路系統各項裝置發生障礙、阻斷致不能通訊時,自甲方發現或接獲乙方通知並經甲方查證屬實之時起算滿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礙部分全月月租費三十分之一,不滿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該障礙部分當月份應繳租費為限。但不能通訊之原因系可歸責於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項阻斷開始之時間,以甲方查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以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由於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斷不能通訊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

  第二十條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者,自裝置裝妥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費不計。如僅裝妥部分固定通訊,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則通訊埠月租費應予計收,固定通訊之約定資訊速率月租費則按實際竣工者計收。乙方申請停止租用時,以申請書指定之預定終止租用日期為終止租用日,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一日計算。

  第二十一條乙方申請終止租用或因欠費、違反法令而終止租用,致租用期間未滿一個月者,應一次補足未滿期間之各項月租費。

  第二十二條乙方因欠費、違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業務者,暫停使用期間仍應繳納各項費用。乙方申請移設者,於待移期間各項費用仍應照繳,但因甲方缺乏機線裝置辦理暫拆者,免收暫拆施工費及待移期間月租費。

  第二十三條乙方起租月或終止租用月之當月租費按實際租用日數計算,其每日租費以全月租費三十分之一計收。

  第二十四條若乙方採按年繳費之方式,於租期屆滿時欲終止使用者,應填寫申請表,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否則視為乙方承諾續用。

  第二十五條乙方若享有簽約年限折扣,在合約期間內欲提前解約者,除依本協議約定方式辦理終止租用手續外,需賠償甲方損失,賠償金額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或移設時應繳納之各項費用,應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一次繳納,如逾期不繳納,甲方有權終止本業務之服務。

  第二十七條甲方若已備妥機線裝置並通知乙方預定裝設或移設日期時,乙方因故申請登出,其已繳之接線費、移設費或工料費概不退還。乙方如說明原因要求延後辦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個月,逾期即予登出,所繳建設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二十八條乙方每月應繳之各項費用,應於甲方通知之繳費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納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並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者,視為終止租用,甲方得徑行拆除其機線裝置,其月租費結算至拆機日止。乙方同意各項通聯記錄及帳務紀錄均以甲方計算機記錄資料為準。

  第二十九條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須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是否繳費均以甲方帳務系統內之紀錄為準。

  第三十條乙方所繳納各項費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無息退還之:

  一、溢收之月租費。

  二、已繳納之接線費、移設費、工料費、預繳保證金,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該申請事項辦理者。

  三、預繳之保證金於租滿最短期間者。

  第五章維護與責任

  第三十一條本業務所需乙方端裝置及資料終端裝置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備與維護。

  第三十二條甲方應維持乙方租用之訊框傳送網路系統裝置正常運作,遇有障礙應在限期內儘速修復。甲方若預先計劃更動其裝置或停機,須於一周前公告於網頁上,並寄發電子郵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時遇有障礙,應即通知甲方查修處理。但乙方自備裝置部分應由乙方先自行檢驗,確認無障礙後,儘速通知甲方查修處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條乙方對租用甲方之裝置應妥為保管、使用,如有毀損或遺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乙方申請拆除、移設所租裝置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設前亦同。

  第三十四條甲方機線裝置發生障礙、阻斷或錯誤而不能通訊時,甲方除按本協議之約定扣減租費外,不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甲方基於維持訊框傳送網路系統裝置之正常運作,必要時得派員查驗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絕。

  第六章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三十六條乙方租用本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視其情節輕重於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之期間內暫停其使用或終止其租用,並由乙方負一切法律責任:

  一、乙方通訊內容有洩漏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妨害社會治安、違背公眾秩序或善良風俗等情事,經有關機關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業務,有竊取、破壞他人資訊或危害通訊者。

  三、乙方未經審查認可,利用其資料通訊裝置傳遞他人之資料或供他人作資料交換者。

  四、乙方將租用之裝置,私自轉讓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變更租用之裝置或改變其效能、業務用途或裝設地點者。

  第三十七條甲方對因提供本業務所知悉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乙方要求查閱其本身資料,或有下列符合計算機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或其它相關法令規定之情形,並以正式公文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前開資料: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者。

  三、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前項第三款情形,如情況緊急,得先為查詢,再以正式公文後補之。

  第三十八條甲方為緊急應變之需要,得徑行縮短本業務之使用時間或暫停其租用,並將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應按縮短或暫停之時間而減少或停收其租費。

  第三十九條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並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

  第四十條乙方租用甲方之電信裝置,應妥為保管使用,如有損毀或遺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甲方訂定賠償價格時,應考慮該裝置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七章協議之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甲方如經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時,應於收受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報紙公告,並請乙方於二個月內至甲方處辦理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其溢繳費用之手續。

  第四十二條甲方如因情事變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時得暫停或終止其全部或一部業務之經營,惟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核准,並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三個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請乙方至甲方處辦理終止租用手續,甲方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其溢繳費用。惟除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其溢繳費用外,甲方不負其它賠償責任,乙方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補償。

  第八章廣告之效力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協議之一部份。

  第九章申訴服務

  第四十四條乙方如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請求處理,甲方將視實際情形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甲方服務專線:_________。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因本協議條款涉訟時,係爭金額如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乙方同意遵守電信相關法令及甲方各項服務營業規章有關規定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業務協議書 篇9

  甲方: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聘用乙方成為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列化產品及企業文化理念傳播的正式業務人員,就聘用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謀發展的原則,友好協商共同訂立本協議。

  2、乙方須為具備法定年齡,年滿18週歲系法律允許從事銷售工作的合法公民,如境外人員必須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3、乙方須提供準確的個人資料,如實認真填寫甲方的會員申請表,並辦理甲方相關手續,經甲方核實無誤後方可成為甲方業務人員,取得會員卡一張,並獲得銷售獎勵編碼。

  4、乙方須詳細閱讀本協議並瞭解甲方的一切相關規定,對甲方的經營理念須有較高的認知度及忠誠度,並自願維護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5、甲方按乙方銷售業績的大小給予不同的獎勵,詳見《會員市場消費計劃書》,並按其規定發放獎金,甲方不承擔乙方其它任何費用。

  6、如乙方直接開拓甲方區域管理中心或服務站,甲方均給予乙方一次性獎勵,按各聯盟店在公司首次進貨pv值給予的獎勵,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自行負責。

  7、為便於乙方拓展市場,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證件及公司宣傳資料、公司系列化產品的詳細說明書,並配合乙方作好銷售服務工作。

  8、乙方可享用甲方提供的各種促銷方案、促銷品、招商政策及各項獎勵政策,並接受甲方專業化市場培訓,營銷心態、技巧、理念等課程培訓。

  9、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收集並分析當地的市場資訊,並及時準確的提供給甲方。

  10、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勞動部門及法律的相關規定,不能作違法亂紀的行為,並嚴格執行甲方的市場保護政策,嚴禁惡意降價、抬價、擾亂市場,否則甲方將取消乙方資格。

  11、如乙方個人資料有任何更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業績收入減少或未能取到獎金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2、如因不可抗拒力、不可預測因素造成公司不能正常運作時,甲方當盡力補救,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13、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而定。

  14、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後可續簽。

  15、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及當地聯盟店各執一份,自簽字後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簽章/代表人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作者:不詳來源:網路

業務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執行驗資業務約定如下:

  一、委託目的

  甲方為申請設立登記及向出資者簽發出資證明,委託乙方對甲方截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註冊資本實收情況進行審驗,並由乙方出具驗資報告。

  二、審驗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截至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出資者、出資金額、出資方式、出資比例、出資期限和出資幣種等進行審驗。

  三、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

  1.及時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驗資資料,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將所有對審驗結論產生影響的事項沒有如實告知乙方,致使乙方得出錯誤結論,從而招致第三者追究時,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為乙方開展驗資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及合作。

  3.按時足額支付驗資費用。由於甲方原因,導致驗資報告無法出具的,應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費用。

  (二)乙方

  1.依據《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1號-驗資》的要求,對甲方註冊資本的實收情況進行審驗,按時出具驗資報告,如實反映審驗情況。

  2.在執行驗資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及甲方提供的驗資資料保密。

  四、時間要求

  甲方在本約定書籤訂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驗資資料。乙方在執行驗資業務時需要補充驗資資料的,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

  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的驗資資料後的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審驗工作,向甲方出具驗資報告。

  五、驗資收費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頒發的收費標準,乙方執行本次驗資業務收取人民幣_______元。在本驗資業務約定書籤訂日後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預付驗資費用_____%,計人民幣_______元;其餘_____%,計人民幣_______元在乙方向甲方出具驗資報告時支付。

  甲方應同時承擔乙方在執行驗資業務時發生的必要支出,包括交通費、住宿費等。

  六、驗資報告的用途及使用責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驗資報告一式_______份,供甲方申請設立登記及向出資者簽發出資證明時使用。驗資報告只能合理地保證已驗證的甲方為註冊資本報實收情況符合國家相關法規的協議、合同、章程的要求,不應被視為是甲方驗資報告日後資本保全、償債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等的保證。

  甲方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驗資報告不當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業務約定書的有效期間

  本業務約定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業務約定書自雙主簽章之日起生效。

  八、約定事項的變更

  一方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本業務約定書中的審驗範圍、時間要求、驗資收費等事項,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雙方協商確定。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上述約定事項。任何一方違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