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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子徐志摩與陸小曼婚禮

才子徐志摩與陸小曼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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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6年8月14日(農曆七月初七),在北京北海公園,徐志摩與他的靈魂之伴侶陸小曼結為伉儷。

  婚禮排場不算太大,前來道賀的賓客主要是北京文化界、教育界、新聞界的名流。證婚人理所當然選擇了徐志摩的恩師梁啟超,梁任公答應做證婚人,但他提出一個硬邦邦的先決條件:必須允許他自由發揮,當眾教訓一下這對離經叛道的新人。

  屆時,證婚人梁啟超身穿一襲藏青色長衫,翩然登臺,他指著弟子徐志摩聲色俱厲地訶責道:“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學問方面沒有成就;你這個人用情不專,以至於離婚再娶……以後務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莫非真是響鼓還得重槌敲?小曼的臉色乍紅乍白,志摩勾著頭,也是且慚且愧,他趕緊上前,向老師服罪討饒:“請老師不要再講下去了,顧全弟子一點面子吧!”梁任公逞足了師道尊嚴,這才收起功架,赦免了這對十分窘迫的新人。婚禮後,梁啟超寫信給女兒梁令嫻,竟然視陸小曼為“禍水”、“妖婦”,稱她離婚再嫁為“不道德之極”。他寫道:“我看他(指徐志摩)找得這樣一個人做伴侶,怕他將來痛苦更無限,所以對於那個人(指陸小曼),當頭給了一棒,免得將來把志摩弄死。”

  徐志摩與陸小曼的婚禮變成了一場證婚人的罵訓。

  知識擴充套件:從梁啟超在徐志摩陸小曼婚禮上的證婚詞說起

  從文藝青年到文藝大叔,被文藝了二三十年,其實只有我自己知道自己不怎麼文藝的,一個硬指標就是我從未粉過林徽因徐志摩陸小曼,十幾歲二十幾歲時候沒粉過,到現在四十幾歲更沒粉過。倒是經常搜林徽因照片來看,就是當美女看的,對其他事沒興趣。昨天晚上在李毅吧瞎逛,有人貼了一張陸小曼的老照片,覺得很美,就拿來發朋友圈了。今天早晨照例醒得早,突然來了興趣,上網搜徐志摩陸小曼那些事,前邊還好,看到徐陸結婚典禮上樑啟超的證婚詞,當場笑翻。摘錄如下:

  “我來是為了講幾句不中聽的話,好讓社會上知道這樣的惡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勵。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以至於學無所成,做學問不成,做人更是失敗。你離婚再娶就是用情不專的證明。陸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過來人,我希望從今以後你能恪尊婦道,檢討自己的.個性和行為,離婚再婚都是你們的性格的過失所造成的,希望你們不要一誤再誤,自誤誤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以為高興可以結,不高興可以離,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讓……(此處徐志摩打斷梁啟超說:恩師,請為學生和高堂留點面子。梁繼續說)總之我這是希望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後一次結婚。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

  梁啟超這麼不顧場合聲色俱厲,很難說不是因為徐志摩糾纏他兒媳婦林徽因好多年,心中鬱悶已久。遙想當時婚禮現場,我猜來賓肚裡笑翻的不在少數。這麼一些爛事,日後居然被炒成佳話,反覆出現在每個男女文青的愁夢裡。

  徐志摩就是死纏爛打這麼一個人。據說他是金庸的表哥,而查家實在對這個親戚沒有好感,所以金庸在小說裡寫了不少表哥,沒有一個好人,最典型的是《天龍八部》裡的慕容復。這個慕容復志大才疏,最後瘋掉。不過我覺得金庸並沒有拿慕容復影射徐志摩,真正被他拿來影射表哥的是段譽。段譽對王語嫣的死纏爛打,只有徐志摩前對林徽因後對陸小曼可以相比。《天龍八部》裡講,段譽幾次被慕容家的人用言語擠兌走,但不久又不請自來,“賊兮兮”地出現在王語嫣身邊。而徐志摩陸小曼的戀愛中,徐志摩被從北京勸去歐洲,被從上海逐回北京,又從歐洲追回北京,從北京追到上海,臉皮之厚,陰魂之不散,金庸若非受表哥行狀啟發,我怎麼也不相信他能構思出段譽這樣一個純戀愛物種,為戀愛生,隨時可以為戀愛死,都跟徐志摩一模一樣。

  當然金庸是很喜歡段譽的,是那種無奈地搖搖頭的喜歡,借大理段氏家臣之口,“小王爺由著性子胡鬧”。我猜金庸寫段譽的時候非常享受也非常放鬆,一方面表哥和林陸二女的影子在眼前晃,一方面再添上自己設計的諸般充滿違和感的場景,達到一種荒誕的境界。作家最過癮的事莫過於此。

  梁啟超在婚禮上痛斥徐志摩,金庸在小說裡也設計了一個痛斥的橋段。慕容氏家臣包不同逐走外敵,與王語嫣等人一起吃飯,見段譽還不肯走,開口說:“你老是在旁聽著,我說話可有多不痛快。姓段的,你這就請便吧。我們談自己的事,似乎不必要你來加上一雙耳朵、一張嘴巴。我們去和人家比武,也不必要你觀戰喝彩。”金庸對此的評價是“這時包不同更公然逐客”,段譽臉皮再厚,也只好起身告辭。

  徐志摩陸小曼放在今天本來應該是演藝圈發生的事,但是當年演藝圈讓人瞧不起,就在文人圈上演了,變成了文藝青年的傳奇。我一直不喜歡,可能跟我對演藝圈沒半點興趣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