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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詩經》婚戀詩看我國古代婚俗

從《詩經》婚戀詩看我國古代婚俗

  【導讀】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注重禮樂制度的國家,無論是婚喪嫁娶,都有一套自己的體制,這樣的體制的根源或許可以在詩經中尋找。

  《詩經》是我國古代第一部文學詩歌總集,收集了周代前半段五百多年間的詩歌三百零五篇。《詩經》作為文學作品,作為生動優美的詩歌創作,無疑是我國古典文學輝煌的開始,同時,它廣闊而豐富的內容,也是我國古文化和古文明的載體,是我們瞭解古代社會和我國民族古老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典籍。

  開闢中國文學抒情詩先河的《詩經》,其愛情詩燦若星,令人賞心悅目,正所謂“無郎無姊不成歌”。在十五“國風”中,約有三分之一的詩歌是以愛情生活為題材的,最集中的是關於戀愛和婚姻的詩,或歌唱男女相悅之情、相思之意,或讚揚對方的風采容貌,或描述幽會的情景,或表達女子的微妙心理的情歌,也有反映婚嫁場面,家庭生活等婚姻家庭詩,還有表現不幸婚姻給婦女帶來痛苦的棄婦詩。這些作品內容豐富,感情真實,是《詩經》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最精彩動人、成就最高的篇章。

  《詩經》中內容明確規定與婚戀有關的詩,共計77篇,下列篇名。

  周南:7《關睢》《卷耳》《木》《桃夭》《》《漢廣》《汝墳》

  召南:8《鵲巢》《草蟲》《行露》《殷其雷》《有梅》《江有》

  《野有死》《何彼矣》

  邶風:10《柏舟》《綠衣》《日月》《終風》《雄雉》《有苦葉》《穀風》

  《簡兮》《靜女》《新臺》

  風:5《柏舟》《牆有》《君子偕老》《桑中》《》

  衛風:4《氓》《伯兮》《有狐》《木瓜》

  王風:5《君子于役》《中谷有》《采葛》《大車》《丘中有麻》

  鄭風:15《將仲子》《遵大路》《女曰雞鳴》《有女同車》《山有扶蘇》

  《兮》《狡童》《裳》《豐》《東門之》《風雨》《子衿》

  《出其東門》《野有草》《》

  齊風:7《雞鳴》《著》《東方之日》《東方未明》《南山》《敝》

  《載驅》

  唐風:4《綢繆》《有之杜》《葛生》《聊》

  秦風:3《小戎》《蒹葭》《晨風》

  陳風:7《東門之扮》《東門之池》《東門之揚》《防的鵲巢》《月出》

  《株林澤陂》

  檜風:1《素冠》

  風:1《伐柯》

  愛情往往是跟婚姻聯絡在一起的。婚制、婚俗是一個時代特有的一面鏡子,從中可以折射出當時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情況。透過《詩經》中的婚戀詩,我們可以瞭解到我國古代許多文化背景,從而對當時的婚制與婚俗有更加全面的認識。從《詩經》中我們可以發現,上古先民們的婚姻大事往往經過這樣一個過程:野外集會的狂歡中求偶→結下盟約→一段時間的交往→成婚→同居。分這個過程的方方面面,可以看到《詩經》時代的先民的婚姻生活和習俗。

  1、“仲春會男女”的風俗

  我國夏代開始就形成了婚姻禮俗形式,《論語·為政》說“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夏商因襲,周因於商,婚姻禮俗,大致固定。《通典》雲:“人皇氏始於在夫婦之道,伏氏制嫁取,以儷皮為禮;五帝時,娶妻必告父母;夏時親迎於庭;殷時親迎於堂;周制,限男女之年,定婚姻之時,六禮民之儀始備。”我國的傳世文獻《儀禮·士昏禮》、《禮記·昏義》、《白虎通·嫁娶》等對進入文明時代的婚姻制度作了具體而詳細的記錄。

  周代社會現實是《詩經》反映最為直接、最為豐富的一部分內容。《周官》記載:“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取判妻入子者皆書之。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司男女之無夫家者會之。”這種活動很可能是從群婚制到對偶婚制的過渡形態的遺留。至今苗族仍有“遊方”等類似的社交活動。初民的所謂男女盛會的活動是伴隨著整個社會的一些祭祀祈活動,主要在春分前後,農曆二月到三月間,古代人類在戶外生活開始的階段,人們要舉行一些儀式活動以示祈和吉慶。這種從國家禮制規定到民間盛行的規模盛大的社會活動,無疑給青年男女提供了更多可以娛樂歡會的機會。自仲夫二月的桃花水到三月三的上巳節,直至春末夏初的採桑季節,都是延續簡狄三人行浴的高媒宗教風俗,是男女聚會相歡的良辰佳日。在播種糧食的春天,也為他們愛情的萌發提供了一片生機盎然的樂土。

  《詩經》中的婚戀詩對“仲春會男女”的婚戀風俗給予了充分的反映,如“召南”的《鵲巢》、“邶風”的《燕燕》、“鄭風”的《野有草》等都是對這方面內容的反映。“衛風”中的《淇奧》和《有狐》兩首詩表現的是在衛地之淇水河畔男女聚會的詩篇。《衛風·淇奧》“彼淇奧,綠竹。有匪君子,如切如,如琢如磨。…彼淇奧,綠竹青青。有匪君子,充耳繡瑩,會棄如星。…彼淇奧,綠竹如貴。有匪君子,如金如錫,如圭如璧。寬兮綽兮,戲謔兮”。《衛風·有狐》“有狐綏綏,在彼淇厲。心之憂矣,之子無裳。有狐綏綏,在彼淇厲。心之憂矣,之子無帶。有狐綏綏,在彼淇側。心之憂矣,之子無服。”《東門之扮》的愛情情故事也是發生在祭舞盛會的時候,“東門之扮,宛丘之。子仲之子,婆娑其下”。在陳國東門附近的宛丘,白樹、木樹挺拔茂盛,子仲家漂亮的姑娘在翩翩起舞。這樣的原始鏡頭回放,詩人心中的原始意緒朦朧愛意亦隨之喚醒。姑娘那翩若驚鴻、宛若游龍的美麗身姿激起詩人諸多遐想。

  最典型的是“鄭風”中的一些作品,都寫在春天時節,水、水邊上的男女聚歡戀愛。《鄭風·》:“與,方兮,士與女,方秉蘭兮。與,瀏其清矣。士與女,殷其盈矣。”詩寫鄭國陰曆三月上旬巳日男女聚會之景,陽春三月,大地回暖,豔陽高照,鮮花遍地。眾多男女齊集水邊,臨水,祈求美滿的婚姻。一對情侶手持香草,穿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感受著春天的氣息,享受著愛情的甜蜜。他們邊走邊互相調笑,並互贈芍藥以定情。這首詩如一首歡暢流動的樂曲,天真純樸,燦漫自由,也從一個側面也反映出當時社會制度的自由。

  與《》同一背景的詩還有《鄭風·裳》:“子不惠我,裳涉。子不我思,豈無他人?狂童之狂也且。子惠思我,裳涉。子不我思,豈無他士?狂童之狂也且”。此當是一首女子戲謔情人的歌曲。在水畔男女聚會之日,一個姑娘看中了對岸的小夥兒,她向他用其它方式表示過愛情,可是小夥兒太老實,不能理解姑娘的心意。於是她唱歌來挑逗他。淡淡的數筆,將姑娘爽朗活潑、天真浪漫的性格特徵以及男女青年的燕暱之情、音容笑貌都生動形象地描繪了出來,通篇洋溢著歡快的氣氛。

  2.自由樸素的戀愛

  《詩經》中大量的愛情詩再現了那個時代青年男女的相思與相戀,廣泛地反映了那個時代男女愛情生活的幸福歡樂和挫折痛苦,充滿了坦誠、真摯的情感,其風格簡明而樸素,大都描寫男女從愛慕一直到幽會以及互贈信物的故事。這時的感情是純潔的,充滿幻想的,甚至是無拘無束的,這從一個側面也反映出當時社會制度的自由以及人們樸素的愛情觀。如《邶風·擊鼓》“死生契闊,與子成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以及《鄭風·出其東門》“出其東門,有女如雲。雖則如雲,匪我思存。衣巾,聊樂我員”,《唐風·羔裘》“豈無他人?維子之故”,無疑是一種與現代極為接近的專一愛情觀。《風·柏舟》、《鄭風·將仲子》等都是表現少女的純樸專一的愛戀之情而又受到禮法束縛的悲歌。在《柏舟》中。“彼兩,實維我儀。之死矢他。母也天只,不諒人只。”表現出詩中主人公勇敢反抗父母的干涉;但在《將仲子》中卻表現了少女情感很深,但很軟弱的性格。

  關關睢鳩,在河之洲,(鳩關關在歌唱,在那河中小島上。)

  窈窕淑女,君子好。(善良美麗的少女,小夥理想的物件)

  參差菜,左右流之;(長長短短鮮菜,順流兩邊去採收。)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善良美麗的少女,朝朝暮暮想追求。)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追求沒能如心願,日夜心頭在掛牽。)

  悠哉悠哉,輾轉反側。(長夜漫漫不到頭,來覆去難成眠。)

  參差菜,左右采之;(長長短短鮮菜,兩手左右去採摘。)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善良美麗的少女,彈琴鼓瑟表愛慕。)

  參差菜,左右芒之,(長長短短鮮菜,兩邊仔細來挑選。)

  窈窕淑女,鐘鼓樂之。(善良美麗的少女,鐘聲換來她笑顏。)

  這是《詩經》的第一篇《周南·關》。描繪的是一個美麗、善良的姑娘在河邊採擇藥菜,引起了一個男子的深深愛慕。“關關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作者採用了比興的手法:在清淺的河上,看到水鳥雌雄依偎,希望有位佳偶,由水鳥興起求淑女的願望。“參差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參差菜,左右芒之,窈窕淑女,鐘鼓樂之。”詩中設想男子找到了夢寐以求的理想物件,用琴瑟和她聯絡感情,用鐘鼓使她快樂,而不是金錢和物質的享樂,體現了淳樸而又高尚的情操。

  《鄭風·出其東門》由男子直接表達了“人世間縱有百媚千紅,我獨愛你那一種”的情感。儘管在東門之外,有眾多的美女,詩人卻並不動心,只情有獨鍾,想到的仍是自己所愛的那個素衣女子。

  還有一首《秦風·蒹葭》,也是一首男慕於女的情歌。

  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河邊蘆葦青蒼蒼,秋深露水結成霜。)

  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意中人兒在何處?就在河水那一方。)

  溯從之,道阻且長;(逆著流水去找她,道路險阻又太長。)

  溯游從之,宛在水中央。(順著流水去找她,彷彿在那水中央。)

  蒹葭悽悽,白露未。(河邊蘆葦密又,清晨露水未曾幹。)

  所謂伊人,在水之湄。(意中人兒在何處?就在河岸那一邊。)

  溯從之,道阻且躋。(逆著流水去找她,道路險阻攀登難。)

  溯游從之,宛在水中。(順著流水去找她,彷彿就在水中灘。)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河邊蘆葦密稠稠,早晨露水未全收。)

  所謂伊人,在水之。(意中人兒在何處?就在水邊那一頭。)

  溯從之,道阻且右。(逆著流水去找她,道路險阻曲難求。)

  溯游從之,宛在水中。(順著流水去找她,彷彿就在水中洲。)

  這首詩給我們呈現出一對多情、矜持的情人形象。“以手去接之,以身融之,”“惆悵距離”,營造了一個可望而不可及卻又令人心往馳之的精神境界,該詩意境明麗清幽,具有朦朧美,瀰漫著淡淡的悵惘。可設想伊人所在地方是一條清澈的河流。另一邊,一名男子“溯從之”,逆流而上,順流而下去追尋,期待可以到達其身邊。可是道路太長,三面環水,伊人宛在水中央,隔水相望,不能促膝談心。從而產生了幻像,一幅水面美人圖:在波平如鏡的水面上,美人在思戀者幻覺中,好象披上了一層鏡花水月的輕紗,又彷彿一亭亭玉立的新荷含苞欲放。面對這樣一幅圖,你別無他想,只為詩中那位多情而又矜持,執著堅貞的愛情所感動,發出由衷的讚賞之情。

  這種表現男女相互愛慕的詩,《詩經》中還有不少,如《召南•有梅》,何其直率、大膽而浪漫:

  ??有梅,其實七兮,求我庶士,其吉兮。(梅子落地紛紛,樹上還留七成。有心求我的小夥子,請不要耽誤良辰。)

  ??有梅,其實三兮,求我庶士,其今兮。(梅子落地紛紛,枝頭只剩三成。有心求我的小夥子,到今兒切莫再等。)

  ??有梅,傾筐之,求我庶士,其謂之。(梅子紛紛落地,收要用簸箕。有心求我的小夥子,快開口莫再遲疑。)

  ??詩中女子待嫁求愛,她望見梅子落地,引起青春易逝、年時不再的傷感,迫切希望有意中人前來求婚的心情。梅從七分到三分,再到傾筐取;她從良辰吉日到今天,再到開口就答應,淋漓盡致地表現了急不可待的愁緒,頗有幾分“老女不嫁,呼天搶地”的意味兒,清人牛運震《詩志》認為本詩“開後世閨怨之祖。”

  另一首《邶風·靜女》也有異曲同工之妙:“靜女其妹,我城隅。愛而不見,搔首踟。靜女其孌,貽我彤管。彤管有,說怡女美。自牧歸荑,美且異。匪女之為美,美人之貽。”一共三章,描寫了一對男女青年約期幽會的生動場景。第一章寫小夥子等待對方時的急切心情。第二章寫情人相見後饋贈信物,以加深感情。第三章寫靜女贈送嫩草,和男青年內心的喜悅。該詩雖短,但格調明朗歡快,靜女的頑皮、活潑,男青年的忠厚純樸,他對靜女所持的熾熱情感,在這首優美的詩歌中表現得淋漓盡致。

  《鄭風•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縱我不往,子寧不來?挑兮達兮,在城闕兮。一日不見,如三月兮。”(譯文:青青的是你的衣領,悠悠的是我的心境。縱然我不曾去會你,難道你就此斷音信?青青的是你的佩帶,悠悠的是我的情懷。縱然我不曾去會你,難道你不能主動來?來來往往張眼望啊,在這高高城樓上啊。一天不見你的面呵,好像已有三月長啊!)詩歌寫女子對男子的思念,這個女子在城闕等待情人,終未見來,便獨自踟躇徘徊,“一日不見,如三秋兮”的詠歎,把相思之苦表現得如怨如訴,深摯纏綿。

  3.瑣的婚嫁儀式

  ⑴周代婚姻制度

  中國古代婚姻制度曾經經歷原始群婚、血族群婚、亞血族婚、對偶婚等形態,後來才正式確立了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由父系氏族社會開始實行,女子離開自己氏族到男方家,從夫居住,所生子女由父系計算世系。《詩經》時代,一夫一妻制已確立下來。《周南·桃夭》中“之子于歸,宜其室家”的句子,明顯是女子出嫁到男家。《衛風·氓》“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從中可看出對愛情的專一已是一種通行的道德觀念,並有信誓來堅定專一的愛情。至於《邶風·柏舟》中“之死矢它”的激烈誓言,就更加動人心魄了。

  周代的婚姻制度以專偶制婚姻制度為主體,但原始的`婚姻制度仍有殘留,“群婚制”,“內婚制”,等婚姻制度在《詩經》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如在《詩·商頌·玄鳥》:“天命玄鳥,降而生商”;《詩·大雅·生民》:“履帝武敏,介止,載愛載風,載生載育,時維后稷”,契和后稷都是隻知其母不知其父,都是亞血緣婚姻的產兒。內婚制,就是群婚中的血緣婚,指同胞兄弟姊妹之間的婚姻。《齊風·南山》、《齊風·敝》都有所反映。收繼制也叫“報收繼婚”,指寡居的婦女可由其亡夫的親屬娶為妻。“”是兒子娶除生母之外亡夫的妻妾,“報”是侄子娶伯母或嬸孃為妻。這種婚姻制度在“衛風”中有反映。如《牆有》、《君子偕老》。

  《詩經》中有不少反映貴族婚姻的詩篇,大都反覆強調了具有“三重”特色的婚制準則,並大都具有鮮明的聘娶和嫁色彩。貴族階層婚俗的主要形式是“妾制”。“妾制”是一種陪嫁制度,即同姓女陪嫁。這種特權婚姻經過商朝的持續發展與演變,到周朝更趨於成熟和完備。《詩經》時代,按統治者給自己的規定特權,諸侯要嫁女給另一諸侯時,除嫁自己的女兒之外,還要請鄰近或關係較好的其他兩個諸侯國的女兒陪嫁。正嫁的女子稱妻或夫人,陪嫁的女子稱。分左右,左尊右卑,主要由母國的政治地位決定。妻子和左右出嫁時還必須各帶兩位本家的少女隨嫁,選自兄長的女兒叫“”,選自兄弟的女兒叫“娣”。此外,貴族階級的婚姻中,還有一種特殊的形式,即“血族的內婚制”,是指一血族的同胞兄弟姐妹之間的婚姻。《齊風》中的《南山》、《敝》、《載驅》所反映的就是這種貴族階層的特殊婚俗,從詩中可以看出齊公與其同父異母妹魯桓公夫人文姜間的婚外戀情。隨著中國禮文化的發展與完善,這種奇特婚姻制度逐漸為世俗所不容,產生了同血緣內部的禁婚制度,這種禁婚制度,是禮起源的根本原因之一。

  “群婚制”、“內婚制”、“收繼制”是一些特殊的形式,周代婚姻制度的主流還是一夫一妻制與妾制。

  當時,無論是聘娶婚制還是嫁婚制,都主要是針對貴族階級的。對於庶民百姓的婚姻,統治者則著重從衍人口和增強國力的角度來制定相關的婚配製度和政策。中國古代婚姻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繼嗣,即生育、衍後代,傳宗接代。相傳周制每年二月,天子與後帥賓御,祭高媒以求子。

  ⑵周代婚姻之禮

  周之前,盛行搶婚制度。“婚”這個字通“昏”,就來源於黃昏或者夜晚的搶婚。搶婚風俗,《詩經》中已有記載。周公制定了男女婚嫁須經過媒的婚禮制度,從而終結了搶婚的野蠻風俗,把男女婚姻大事納入了文明規範,這對中國社會走向文明起了巨大作用。

  中國傳統婚姻大事大致要經歷說媒、相親、過禮、擇期、迎親、拜堂、婚宴、鬧房、回門等諸多步驟儀式。而《詩經》時代則表現為歡會、相戀、幽會、婚嫁儀式上。表面看似簡略些,但實際上,上古的禮儀比今天還要講究,而且更為瑣。這裡重點闡述婚嫁之禮儀。

  我國夏代開始就形成了婚姻禮俗形式,在演變過程中,據《儀禮·士婚禮》規定,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迎親六禮是主要禮制。

  ①納采。男家請媒人到女家說親,得到女方應允後派使者送上雁為禮物,向女家正式提出締婚要求。《儀禮.士昏禮》:“納其採擇之禮。”二姓欲為婚姻,夫家或介者必先請於女家,詢問女家是否同意,或得請,則“納采”。“ 納采,採擇女也。”請婚得準,再有納采之禮,男家才可以向女家送採禮。

  ②問名。男方使者問女子生母之名,以分庶,並問女子名字、排行、出生年月,以用占卜。“問名,問女之姓氏歸以卜其吉凶。”(《春儀秋左傳注》.楊伯峻)《儀禮·士昏禮》:“問名曰:‘某既受命,將加諸卜,敢請女為誰氏’?對曰:‘吾子有命,且以備數而擇之。某不敢辭’”

  ③納吉。男方占卜,獲吉兆後派人帶著雁到女家報喜,行納吉禮後,婚約正式確定。凶兆則無須納吉。“納吉,卜於廟而吉,使使者告往” (《春儀秋左傳注》.楊伯峻)使者問名回去後,男家主人在廟中對女名進行貞卜,得吉兆,又遣使告女家。即使納采、問名之後,如果男方卜問不吉,男女雙方的婚禮也不能成立。因此,納吉是婚姻禮俗中的重要環節,它決定著婚姻的成立與否。

  ④納徵。亦稱納成,男家遣使者去女家贈送聘禮。“納徵,使使者幣以訂婚。”(《春儀秋左傳注》.楊伯峻)這是婚姻關係成立的標誌,也是婚姻禮俗中較為隆重的禮制。納徵之禮如納吉,“徵”者,取其“成”意,以成婚禮。

  ⑤請期。男方占卜選好結婚吉日後,徵求女方同意。“請期,告婚期。”(《春秋左傳注》.楊伯峻)《儀禮·士昏禮》:“請期,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徵禮。”請期所用之禮也是雁。男家派人到女家去請示婚期,實是男方家庭確立了婚期後告訴女方家庭。

  ⑥親迎。親迎俗稱迎親,是婿到女家去迎親,新郎乘黑漆車親往女家迎娶。《儀禮·士昏禮》下賈《疏》引鄭玄《目錄》雲:“士取妻之禮以昏為期,因而名焉。”親迎是在黃昏的時候進行的,所以“昏禮”用昏。這是古代婚姻禮俗中的主要程式,也是婚姻禮儀中的最重要、最實質的禮儀程式,親迎的儀式亦很重要。

  可見,聘婚的儀式是相當瑣的。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婚姻的重要性,故此,《禮記·婚義》曰:“禮之大體,而所以成男女之大別,而立夫婦之義也。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婚禮者,禮之本也。”又曰:“昏禮者,禮之體也。”《禮記·中庸》也說:“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這是儒家從血緣倫理道德觀念出發,把婚禮看成是整個禮制的基礎。以上六禮是為貴族規定的。

  這種制度在《詩經》中有所反映,如《邶風·有苦葉》、《召南·江有泗》、《衛風·氓》、《大雅·大明》、《召南·雀巢》、《小雅·鴛鴦》、《召南·有梅》、《齊風·著》等等。《衛風·氓》“爾卜爾笙,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即體現了占卜和迎娶。《鄭風·將仲子》“父母之言。亦可畏也”,描寫了情人訂婚後,女子仍怕人言可畏。《幽風·東山》“之子于歸,皇駁其馬。親結其,九十其儀。”這幾句是回憶當年同妻子結婚時的情景。皇,毛色黃白的馬。駁,毛色紅白的馬。親,指妻子的母親。,女子的佩巾;古代風俗,母親親自給出嫁的女兒結佩巾。九十,形容結婚時禮節多。這句話從側面反映了古代婚禮儀式中迎娶方面的習俗。

  在婚禮的諸多步驟中,以親迎中所進行的一系列活動最為熱烈,有車馬的喧騰、親友的祝賀與戲謔以及歌舞和宴會等等,一切狂歡性質的活動都製造了婚禮的氣氛,使兩性的世俗結合帶有幾分浪漫色彩。如《周南•桃夭》一派的幸福美滿:

  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其實。之子于歸,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葉。之子于歸,宜其家人。

  有女靜好,宜家宜室宜人,怎不叫人心馳神往?詩人由柔嫩的桃枝、鮮豔耀眼的桃花,聯想到新娘的年輕美貌,祝願她出嫁後要善於處理與家人的關係。

  周代的六禮與男女雙方家族的關係密切,要有雙方父母、媒人等一系列手續。但這並不等同於後世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六禮中的“納徵”和“親迎”最為重要。除納徵用幣帛外,其它五禮都用“雁”。古代農民冬則居邑,春則居野。田牧之世,分散尤甚。故嫁娶必始秋末,迄春初,雁來而以為禮,燕來則祀高媒,皆可見嫁娶之時節。《文淵閣四庫全書·經部·詩類·陸氏詩疏廣要》卷下之上:“雁為陽鳥,冬則南翔,夏則北。時當春夏,則育於北與燕相反。燕來則雁往,燕往則雁來,故禮雲:秋鴻雁來,春燕鳥至衍。義曰:雁,人多不食者,謂其知陰陽之升降,分長少之行序。世或謂之天厭,亦道家之一說爾。唐注云:雁為陽鳥,其義未盡,茲蓋得中和之氣,熱則即北,寒則即南,以就和氣。所以為禮幣者一取其信一取其和。昏禮雲:下達、納采用雁,執雁請問名、納吉用雁,請期用雁,又云:摯不用死。故詩曰:鳴雁,言用生者也。”《媒氏》“仲春奔者不禁,蓋以時過而猶不克昏,則必乏於財,故許其殺禮。”《氓》中詩句“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為期。”女主人公提出的婚期正是秋天。在六禮中,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都要以雁為禮物,就是為了限制婚禮的季節。

  4.其它婚姻風俗

  ⑴男婚女嫁要有“媒”

  《周禮·地官·媒氏》中記載:“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書之。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司男女之無夫家者而會之,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禁遷葬者與嫁殤者。男女之陰訟,聽之於勝國之社。其附於刑者,歸之於士。”這是中華文明史上有名的文獻。媒氏嚴格監視成年男女的婚姻狀況,為了保證人口的發展,媒氏採取多項措施:第一項,透過登記育齡男女來掌握人口生產資源的狀況,規定了男女待嫁待娶的最高年限,如果超過這個年限,就將採取強制措施,強令嫁娶。文中男子單身的最高年限是三十歲,女子單身的最高年限是二十歲,如果超出這個界限,國家就將採取懲罰措施。第二項,掌握結婚、離婚男女的情況,充分利用人口的生殖潛能。對離婚女子也採取鼓勵再嫁、甚至強行再嫁的措施,充分利用她們的生育能力。後代那種“一女不事二夫”的道德觀與此違背,是被禁止的。第三項,為大齡男女開闢約會場所,鼓勵自由結合。如有阻擾,將對阻擾者進行處罰。第四,規定彩禮的最高限額,降低結婚成本。第五,禁止冥婚,不許育齡婦女嫁給死人,防止生育能力浪費。而明清時代冥婚盛行,各地建貞節牌坊,表彰這種終身處女。第六,設立婚姻訴訟裁決所,處理婚姻糾紛。這六項措施具有進步意義,符合人性的要求,也符合當時社會對人力資源的需要。

  《媒氏》職文說有“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這個“仲春”,大致將上巳節包括在內。“令會男女”的盛況,可以在《鄭風·》中窺見一斑:與,方渙渙兮。士與女,方秉兮。女曰:“觀乎?”士曰:“既且。”“且往觀乎?之外,籲且樂!”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勺藥。這一節詩寫的是女子主動邀請男士去“觀看”河邊的盛況,

  《衛風·氓》:“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送子涉淇,至於頓丘。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為期。”從這幾句詩看,姑娘是要求有問名、納吉、請期的。此後姑娘日日盼望男方派媒人來:“乘彼垣,以望復關。不見覆關,泣涕漣漣。既見覆關,載笑載言。爾卜爾,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詩中沒有介紹媒人怎麼來定親的,因為這是詩,富於跳躍性,實際上這個“氓”派媒人來了,不然怎麼會有“爾卜爾,體無咎言”?這是男方納吉的明證,男方問名後進行了卜和,得到的都是吉兆。詩中也寫道了男方親迎的儀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雖不是六禮中的環節,卻是不可或缺。在“親迎”之前,男女雙方原則上是不允許見面的,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這些聘婚禮儀都必須透過父母或媒人,這就是所謂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齊風·南山》說:“藝麻如之何?衡從其畝。取妻為之何?必告父母”。又說:“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王風·揚之水》:“揚之水,不流束薪”,《綢繆》中,“綢繆束薪,三星在天”,新婚時提到束薪。葉舒憲先生在他的《<詩經>的文化闡釋》中提到,薪、斧都與媒有關,與男女關係有密切聯絡。古人認為只有透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才是明媒正娶,即使兩情相悅,也要按禮俗行事,自由戀愛私定終身會為人所不嗤。如《風•柏舟》即是寫一個女子要求婚姻自主遭到父母干涉時所發出的誓辭:“彼兩,實維我儀。之死矢它。母也天只,不諒人只。”這個女子如此頑強地追求婚姻愛情自由,寧肯以死殉情,呼母喊天的激烈情感,表現出她在愛情受到阻撓時的極端痛苦和要求自主婚姻的強烈願望。

  ⑵講究“門當戶對”

  周代的聘婚制有個特點,就是帶有明顯的重視門第的傾向,尤其是在貴族的婚姻中,有著顯著地政治目的和經濟意圖。《衛風·人》是衛人讚美衛莊公夫人莊姜的詩。“人其頎,衣錦衣。齊侯之子,衛侯之妻。東宮之妹,邢侯之姨,譚公維私。手如柔荑,膚如凝脂,領如,齒如犀。首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人敖敖,說於農郊。四牡有驕,朱,翟以朝。大夫夙退,無使君勞。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發發,葭揭揭。庶姜,庶士有。”(譯文:高大的人啊頭俊美,衣有錦緞但還崇尚麻紗衣。她是齊侯的子女,是衛侯的愛妻。她是太子的胞妹,還是邢侯的小姨,譚公還是她的妹夫。她的手就象柔軟的小草,她的膚色就象那凝結的玉脂。她的脖頸潔白豐潤,她的牙齒象那瓜的籽。豐滿前額彎彎的眉,迷人的笑好漂亮啊,美妙的眼睛眼波流動。高大的人兒啊很散漫,她最喜悅在農郊。四匹壯馬驕首立,馬嚼上飄著大紅,插著雜亂的雉羽去迎朝陽。大夫見她肅然而退,她也不讓君王多操勞。黃河之水浪滔滔,北流之水嘩嘩響。施設魚網水聲鬧,鯉魚魚鬧騰,疏遠的荻草很修長。希冀那姜水心憂慮,希冀那讀書郎有離去。)詩首先從她的身份說起:“人其欣,衣錦裘衣。齊侯之子,衛侯之妻,東宮之妹,邢侯之姨,譚公維私”。這是為了說明莊姜的門第顯赫,是與衛莊公相匹配的。這就是所謂的“門當戶對”。周代的這種講究門第的傾向,為後世的門閥制度開了先河。

  “衡門之下,可以棲遲。泌之洋洋,可以樂飢。豈其食魚,必河之?豈其取妻,必齊之姜?豈其食魚,必河之鯉?豈其取妻,必宋之子?”《衡門》這首詩是一個愛情中失意的貴族青年對社會的抨擊。齊之姜和宋之子都是大國貴族的女子,這裡亦可以指代大戶人家的千金,這個青年的家長需要門當戶對的婚姻,他卻不贊同,娶妻子難道一定要門當戶對,一定要大富大貴?要門當戶對,一定要大富大貴?娶妻為何不能兩情相悅,自己來選擇新娘,選對了妻子,“衡門之下,可以棲遲。泌之洋洋,可以樂飢。”再辛苦再貧窮也是快樂的。這種反問的語氣之強逐可知其渴望自由的呼聲。

  ⑶同姓不婚的禁忌

  在婚姻風俗方面,周時已有同姓不婚的習俗。《左傳·僖公二十三》曰:“男女同姓,其生不番”。《禮記·大傳》也說:“同姓從宗;合族屬……雖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指的就是周代形成了同姓不婚的禁忌原則。姓的起源原來是血統的一種標誌,最初,同姓的都有血統關係。所以在同姓之間禁止發生性關係。《禮記》所謂:“合二姓之好”就是這個意思。《禮記•曲禮》說:“娶妻不娶同姓,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我國古代所以規定同姓不婚,除了出於倫常的理由,還有一定的科學道理。人們認為同姓的結合對於子孫後代是有害處的,這樣的結合後代不會殖。究其原因,多出於優生的考慮。中國古代的婚姻一個重要目的就是繼嗣,即生育、衍後代,傳宗接代。長期的生產生活已經使人們部分地認識到同姓結婚的危害。同時,也表明對生育質量的高期望值。

  《邶風·燕燕》

  燕燕于飛,差池其羽。(燕子飛翔天上,參差舒展翅膀。)

  之子于歸,遠送於野。(妹子今日遠嫁,相送郊野路旁。)

  望弗及,泣涕如雨。(望不見人影,淚流紛如雨降。)

  燕燕于飛,之頏之。(燕子飛翔天上,身姿忽下忽上。)

  之子于歸,遠於將之。(妹子今日遠嫁,相送不嫌路長。)

  望弗及,佇立以泣。(望不見人影,佇立滿面淚淌。)

  燕燕于飛,下上其音。(燕子飛翔天上,鳴音呢喃低昂。)

  之子于歸,遠送於南。(妹子今日遠嫁,相送遠去南方。)

  望弗及,實勞我心。(望不見人影,實在痛心悲傷。)

  仲氏任只,其心塞淵。(二妹誠信穩當,思慮切實深長。)

  終溫且惠,淑慎其身。(溫和而又恭順,為人謹慎善良。)

  先君之思,以寡人。(常常想著父王,叮嚀響我耳旁。)

  “之子于歸,遠送於野……之子于歸,遠於將之……之子于歸,遠送於子男”,說的就是姬姓女子遠嫁的事,即衛君送其妹遠嫁南國。就是為了避免締結有血緣關係的婚姻。此類的詩還有《衛風·人》、《大雅·韓奕》、《邶風·泉水》等等。

  ⑷互相贈物定情

  周代男女定情時要互贈信物。《衛風·丘中有麻》就敘述了一對情人贈送禮物確定感情的過程。“彼留之子,貽我佩玖”(劉家小夥就是他,送我佩玉想成家)。

  《詩經》婚戀詩中用以起興的植物多起到了贈物達情的特殊作用,反映了盛行於上古的採摘習俗和投贈之風。《詩經》中有很多采摘詩,如“ 采采卷耳,不盈頃筐”“彼采葛兮”“終朝采綠”等等,且多作為起興。

  採摘在氏族公社時期曾是一項主要勞動,《詩經》時代雖已開始農耕,但採摘仍在繼續。《卷耳》中“采采卷耳,不盈頃筐。暖我懷人,賓彼周行”,應是主人公因懷念遠人,勞作變慢,才“不盈頃筐”。《采綠》也是這樣,“終朝采綠,不盈不菊。予發曲局,薄言歸沐”,都是寓情於景,寫勞動中的思念之情。從採摘中可看出當時社會生活的一面。《小雅桑》:“有阿,其葉有難。既見君子,其樂如何。”表達了少女輕鬆愉快的初戀情懷。《汾沮》:“彼汾一方,言採其桑。彼其之子,美如英,殊異乎公行”。傾訴了少女對俊美的男子的愛慕之情,在風景如畫的水畔,細嫩桑枝暗示著美好的情感。《女日雞鳴》“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知子之順之,雜佩以問之。知子之好子,雜佩以報之”;《東門之扮》”視爾如,貽我握”;《漆消》“伊其相謔,贈之以芍藥”。在《木瓜》中說得更為明白:“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據。匪報也,永以為好也。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匪報也,永以為好也。投我以木李,報之以瓊玖。匪報也,永以為好也。”可見,相互投贈是青年男女交換定情信物。這種習俗至今尚存,苗族有些地區的“姊妹節”上,小夥子向姑娘討“姊妹飯”,如果飯包的是苞谷須就要買絲線回禮;是松針要回繡花針。得到一個樹勾表示兩人勾在一起不分離;得到樹叉意即叉開,表示拒於千里之外。“高躍坡節”,姑娘向她看中的小夥子丟一張親手刺繡的花帕,小夥子掏出絲線、糖果或零錢,用帕子包好後丟給姑娘。苗族還有對歌傳統,《詩經》恰巧也有這麼一篇《兮》“兮兮,風其吹女。叔兮伯兮,倡予和女”,描寫男女唱和的情景。

  ⑸夫家可以任意休妻

  周代已有“七出”之說,即休妻的七種規定。對此,《大戴禮記·本命》記載說:“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嫉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並進一步解釋說:“不順父母者,為其逆德也;無子,為其絕世也;淫,為其亂族也;妒,為其亂家也;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盛也;口多言,為其離親也;盜竊,為其反義也”。《禮儀·喪服》“七出者,無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盜竊。五也;妒忌,六也;惡疾,七也。”當時的男子在社會和家庭中地位佔絕對優勢,在女方達不到男方某些要求的時候,夫家可以任意休妻。這種婚姻中的不平等實際上是整個社會中男尊女卑的縮影。這一特點集中反映在《衛風·氓》、《邶風·穀風》等詩中。

  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送子涉淇,至於頓丘。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為期。乘彼垣,以望復關。不見覆關,泣涕漣漣。既見覆關,載笑載言。爾卜爾,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桑之未落,其葉沃若。于嗟鳩兮!無食桑葚。于嗟女兮!無與士耽。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也。桑之落矣,其黃而隕。自我爾,三歲食貧。淇水湯湯,漸車帷裳。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三歲為婦,室勞矣。夙興夜寐,有朝矣。言既遂矣,至於暴矣。兄弟不知,其笑矣。靜言思之,躬自悼矣。及爾偕老,老使我怨。淇則有岸,則有。總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在《氓》詩作中,棄婦回憶了他們的初戀、婚後生活,處處充滿悔恨。初戀時分,氓以貿絲為藉口來商討婚期。雖然氓無良媒,但還是答應“秋以為期”。氓既去之時,是她思念最苦之日。既見其復關,“載笑載言”。然而婚後的操勞並沒有換來恩愛與體貼。“言既遂矣,至於暴矣”,丈夫對自己竟然粗暴有加。昔日的諾言都不復存在,留給棄婦的是無盡無邊的淇水。棄婦一再認為是自己的年老色衰而導致見棄的,以桑之潤澤與黃隕來喻其顏色之變。但,事實果真如此嗎?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他們在婚前的感情是真摯而深厚的。氓抱布貿絲的態度是“蚩蚩”,也就是“敦厚”的意思。在回憶氓之求婚,棄婦的口氣是平靜而舒緩的:“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送子涉淇,至於頓丘……”一開頭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氓當年求婚時的模樣:以貿絲為名,來與我商量婚期。她自己也很清楚的記得自己去送他,連到達什麼地方都歷歷在目。而且還尊稱氓為“子”。這一切表明:棄婦一開始並不可能就把氓斥責為“無知之人,懂之人”,因而我們也不能就將氓定性為始亂終棄、喜新厭舊。再者,“匪我愆期,子無良媒”一句表明他們商量婚期已經不止一次,只是因為當時已經有“媒妁之言”的社會壓力,才使女主人公猶豫再三。她的猶豫還表現在:“爾卜爾,體無咎言”。她在回憶時特意提及此事,悔恨之意是不言而喻的。這說明當時“媒約之言”等禮法已經比較深入人心,至少滲透到貴族階層。即使在這樣強大的壓力面前,女主人公仍然選擇了氓,能夠表明兩個人的情感之深厚、堅實。

  全詩情感抒發的轉折點出現在棄婦對婚後生活的回憶上。一言及此,棄婦的悔恨之意頓時達到高潮。她透過桑葉之潤澤與黃隕來比喻自己的年輕美貌與容顏憔悴之時。既感嘆自己年紀輕輕就陷入情感太深、太執迷不悟;又扼腕婚後操勞卻換不回丈夫的專一與忠心。在這裡,棄婦指責氓的“貳其行”、“二三其德”,認為見棄的原因在於丈夫嫌棄自己年老色衰。“淇水湯湯,漸車裳”,她正在歸家的路途中。而浸溼她裳的淇水,正是當年她送氓的地方,這曾是他們愛情的見證。物猶是而人亦非,不禁觸景生悲!此處悔恨與悲憤達到極至,積鬱的情感因宣洩而暫時得以平衡。婚後的一點一滴再次歷歷在目:“夙興夜寐”的操勞,丈夫的態度卻越來越糟糕,“言既遂矣,至於暴矣”。最令她傷心還在於,自己的處境得不到家人(兄弟)的理解,等待她的只有“笑”,唯暗自神傷。昔日的誓約:“及爾偕老”浮現於眼前,而後只有怨怒。淇水尚且有邊,地沿且有岸,自己的痛苦卻無窮無盡!曾經青梅竹馬,曾經信誓旦旦,而今俱矣!

  那麼,是什麼原因使得這位善良、勤勞的女子見棄的呢?再就是她自己言說的年老色衰而遭遺棄的嗎?棄婦在回憶氓求婚之時,反覆表現的是自己的猶豫(“匪我愆期”,“爾卜爾,體無咎言”)。這種猶豫不是她對自己的情感的懷疑,也不是對氓的真誠與愛情的懷疑(如果是的話,那她就不會違背禮儀私嫁與氓),而是在當時強大的社會輿論壓力之下的一絲顧慮與後怕。顧慮的是自己無法取得婚姻的合法性,後怕的是自己的選擇將得不到禮法的約束與保障,因而家庭是否幸福就更加無法預料和未卜。而與她相對的是氓的態度:“匪我愆期”表明他們已經商量婚期達數次之多,因此他所考慮的僅僅是婚期的及早來臨。憨厚、急切、考慮較為簡單直接,倒與他的身份比較相符。而女子的猶豫與其所處的環境有關。女子居住在城內,從其“嫁妝”可以看出她出身較為富貴。而她最終違禮而嫁,說明當時禮法的約束力還不足夠強大,或者與家人的約束力不夠有關聯,例如,季本《詩說解頤》認為:“言兄弟必無父母。前章所言‘賄遷’者乃父母所分之私財也。”所以,這種跨越門戶的感情基礎多半是很堅固而深厚的,因而氓出於謀取錢財的可能性較小。而且,與《穀風》不同的是氓在趕她出門時並沒有“宴爾新婚”!文中也沒有提及氓的“暗渡陳倉”。

  其三,詩作中竟然沒有提及子女。和《穀風》中的棄婦類似,《氓》中的那位棄婦不可謂不勤勞,和丈夫的感情不可謂不深,但在婚後的變化都是丈夫的性情暴怒無常。“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決裂之心,乾脆果斷!既是極度絕望後的冷靜,也是無牽無掛的必然結果。假如有子女,她會那麼堅決?文中悔恨悲憤充溢,然而留戀之意隻字未提!婦人在離家、出走這樣重大的關頭最為牽掛的多為兒女。但為何在《氓》中毫無體現?是不是她沒有兒女,所以走的那麼義無返顧!所以她寧願忍受丈夫的暴怒與無常,而格外留戀初戀時光和嚮往和睦美滿的家庭生活!

  其實,詩作中不直接言及子女或用隱晦的說法來暗示,最主要的還是這屬於婦女自身的難言之隱。有子無嗣,尤其是有無兒子,直接關係著一個家庭的存亡。婦女不能生育(真正原因或許還不一定在她身上),不僅不為家庭所容,而且也難以為自己所不容——這是生理本能。因此而見棄,對外人言則實在難以啟齒。

  無子出妻,實際是宗法社會的產物。在西周的宗法制度下,只有男性才有繼承權。沒有子女不僅是棄婦自己的不幸,同時也是家庭的不幸。而出於家庭生存和延續的需要,在當時實用婚姻觀的面前,婦女見棄成了唯一的選擇。《氓》中的棄婦見棄,最大的可能就是無子。實際上,“她”只是千千萬萬中的一個縮影。

  無子、年老色衰等到是棄婦見棄的直接原因;唯生育是舉的婚姻觀念、男尊女卑的婚制、鬆散的民俗等是見棄的深層原因;經濟地位上男強女弱、女性在經濟上的依附性等是見棄的根本原因。

  在男權社會里,尤其是在物質文明相當匱乏的上古時代,婚姻對於女性來說,就意味著自身的價值的葬送。她的一切皆服從服務於男性的價值獲取的需要。她的充滿悲劇色彩的吟唱,其本身的目的也許就是幻想透過直接的指責來喚醒丈夫的良知,企圖以挽救婚姻。在強大的男權社會面前,她們是弱小的,卑微的、寡不敵眾的。她們只能用眼淚來挽救自己的命運。柔弱無力的挽救形式和孤苦無依的努力,反過來倍增其悲壯色彩。

  《衛風·氓》是一篇,這首《邶風·穀風》又是一篇。同樣是用棄婦的口吻陳述被棄的痛苦,與《氓》相比,《穀風》中的女子在性格上不如前者決絕果斷,因此在回憶往事和述說情懷時怨而不怒,使人讀後有“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之感,然而在藝術風格上,則更能體現被孔子稱道的溫柔敦厚的詩教傳統。

  習習穀風,以陰以雨。勉同心,不宜有怒。

  采采菲,無以下體。德音莫違,及爾同死。

  行道遲遲,中心有違。不遠伊邇,薄送我。

  誰謂荼苦?其甘如薺。宴爾新昏,如兄如弟。

  涇以渭濁,其。宴爾新昏,不我屑以。

  毋逝我梁,毋發我!我躬不閱,恤我後!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淺矣,泳之遊之。

  何有何亡,勉求之。凡民有喪,匍匐救之。

  不我能,反以我為。既阻我德,賈用不售。

  昔育恐育,及爾顛覆。既生既育,比予於毒。

  我有旨蓄,亦以御冬。宴爾新昏,以我御窮。

  有有潰,既我。不念昔者,伊餘來。

  【譯文】

  山谷中大風颯颯作響,陰雲滿天雨水流淌。本應共同努力心心相印,不該如此發怒把人損傷。採來菁和蘿蔔,卻將根莖全拋光。不要背棄往日的誓言:“與你生死相依兩不忘。”

  踏上去路的腳步遲緩踉蹌,心中充滿了悽楚惆悵。只求近送幾步不求遠,哪知僅送我到門旁。誰說荼菜味苦難下嚥,我吃來卻像薺菜甜又香。你們快樂地新結姻緣,親密得就像兄弟一樣。

  涇水因渭水流入而變濁,水底卻清澈如故明晃晃。你們快樂地新結姻緣,不要把我來誹謗。別到我修築的魚壩去,也別碰我編織的捕魚筐。我的自身還不能見容,又怎能顧及我去後的情況。

  就像到了深深的河流,用木筏或小船過渡來往;好比到了淺淺的溪水,便浮著遊著來到岸上。往日家中有什麼沒什麼,我都為你盡心地操持奔忙。凡是鄰居有了難事,就是爬著也要前去相幫。

  你不能體憐我也就算了,反把我當作仇敵障。拒絕了我的一片好心,就像貨物無法脫手交賬。以往生活在憂慮和貧苦中,與你一起患難同當。如今家境有了好轉,你卻把我當成毒物禍殃。

  我準備好美味的菜食貯藏,為了度過冬季的匱乏時光。你們快樂地新結姻緣,卻用我的積蓄把貧窮抵擋。粗聲惡氣地拳腳相加,還把苦活狠壓在我肩上。全不顧惜當初的情意,“唯我是愛”真像空夢一場

  從全詩的敘說來看,這位女子的丈夫原來也是貧窮的農民,只是由於婚後兩人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年輕妻子的辛勞操持,才使日子慢慢好過了起來。但是這種生活狀況的改善,反倒成了丈夫遺棄她的原因。這個負心漢不但不顧念患難中的糟糠之妻,相反卻喜新厭舊,把她當作仇人,有意尋隙找岔,動輒拳腳相加,最後終於在迎親再婚之日,將她趕出了家門。詩中的棄婦就是在這種情形下,如泣如訴地傾吐了心中的滿腔冤屈。

  由此可見,這首詩在抒寫棄婦哀怨方面是很有特色的。它的出現,表明古代婦女在愛情和婚姻生活中,很早就處在弱者的地位,充當著以男子為中心的社會的犧牲品,她們的命運是值得同情的。儘管作品沒有直接對負情男子作明確的譴責,但最初的信誓旦旦和最終的棄如脫靴,仍為此作了有力的點示,具有深刻的警世作用。

  總而言之《詩經》中的愛情婚戀詩,熱烈而浪漫,清新而純淨,是心與心的交流,是情與情的碰撞。它們系統、完整的表現了我國古先民的愛情體驗和情感探索,成為我國愛情文學的濫觴。詩句字裡行間流露出男女之情是那麼純樸,率真,熱烈,健康,與與代社會某些感情作交易,追求利益金錢享樂等醜惡現象對比,更顯示了古人高尚,優美的情感。今天學習這些詩篇,更能淨化我們的心靈,提練愛情的純潔。而作為我國古先民的原始生活記載,從《詩經》中,我們還能窺測到古先民的一些原始文化觀念的形態及其形成。

  《詩經》中的愛情詩為我們記錄下了中國古代人們或美好或痛苦的婚戀生活,也為我們研究古代的風俗歷史提供了寶貴的材料。這種柏拉圖式的精神之戀的詩意美感,比起我們現代婚戀作品充斥著低俗的肉慾,總不免讓人產生無盡的追戀和精神的歸依感。在當今日趨庸常的生活裡保持一顆不死的詩心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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