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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的過去分詞

  meet的用法

  1、meet的基本意思是“遇見,碰見”,指來自不同方向的人或物彙集到一起; 也可指為了某人或某事的.到來而做好歡迎準備,即“迎接”; 還可指透過某人或某事把兩個原本不相識的人聯絡到一起,即“結識”。引申可指“集會”“答覆”“滿足”“面臨”等。

  2、meet可用作及物動詞,也可用作不及物動詞。用作及物動詞時,後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

  當meet作“遇見,碰見”解時,還可接以現在分詞充當補足語的複合賓語。可用於被動結構。

  3、meet一般不可和together搭配,但在祈禱詞或演講中常可見到。

  例句:

  The Prime Minister met other European leaders for talks.

  首相與其他歐洲首腦舉行會談。

  The hotel bus meets all incoming flights.

  酒店有車在機場迎接各航班的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