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機械租賃合同(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建築機械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建築機械租賃合同1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裝置特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裝置概況。
二、裝置使用地點及工程專案:
本租賃裝置僅限於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
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乙方擁有對租賃裝置的所有權。
2、甲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租賃裝置的使用權。
四、乙方為該裝置配備操作手有xxxxxxxxxxxx人,由xx方負責工資,工資每人每月xxxxxxxxxxxxxxxxxxxx元。方負責操作手的勞動保險費用和工作時間內的人身傷害事故,操作手在工作中因過失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賠償責任由方負擔。
五、租賃期限及租金結算按以下第xxxxxx方式:
1、裝置租賃按臺班計費。自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xxxxxx月xxxxxxxxxxxxxxxx日至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xxxxxx月xxxxxxxxxxxxxxxx日止,租賃期滿,甲方將裝置完好交給乙方辦理退場手續,若甲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如在租賃期限內在施工地甲方已完成了生產任務,或甲方與建設方終止了施工合同,甲方按使用時間向乙方交付租金。
2、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摺合一個臺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xxxxxxxx小時,確因工作所需超出xxxxxxxxxx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
裝置的租賃費按月結算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元/月/臺,xxxxxxxxxxxxxxxxxx元/天/臺,如裝置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乘以8小時的租賃單價結算,超出工作小時加班部分,另計收加班費。每月按月租金的%向乙方交付一次租金,剩餘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3.裝置的租賃費按工作量結算,工程量單價xxxxxx,(一次性包死價xxxxxxxxxx元大寫xxxxxxxxxx整)
六、租賃裝置的運輸、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裝置的進場費由xxxxxxxxxxxxxx方負擔,退場費由xxxxxxxxxxxx方負擔,甲方應在裝置退場前天通知乙方。
2、裝置在租賃期間所需的各種油料由負擔。
3、在租賃過程中,承擔裝置易損件(如刀頭、刀庫等)的所有更換費用。
4、裝置在租賃期間內由甲方使用,甲方應協助乙方機手做好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維修和配料費用在xxxxxxxx元以下的由負擔,維修費用在xxxxxxxxxxxxxx元以上的由負擔,所付費用以乙方機手簽字為準,由乙方負擔的部分從乙方收取裝置租賃費中扣除。
5、在工作過程中,裝置出現故障,乙方應及時進行維修,裝置因故障造成停工的部分乙方應扣除甲方相應天數的租賃費,如不能在甲方要求的合理的時間內修復,乙方應更換同質裝置替代,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裝置故障及零部件損壞,費用由甲方負擔。
6、在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提供效能良好的裝置。
2、裝置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後,乙方機手應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並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管理要求和規章制度,違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全責,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3、乙方機手應按裝置操作規程施工,在正常施工條件下,乙方機手不得拒絕甲方要求的連續施工。
4、乙方機手應嚴格、真實填寫甲方單位派發的租賃機械施工表,每天將此表交甲方單位簽字蓋章,並以此表計算租金,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甲方如發現乙方機手虛報工作時間,除扣除虛報的租賃費用外,處以虛報費用3倍罰款,從結算中扣除。
5.乙方機手消極怠工或工作效率低於平均水平的,甲方可以停付或折扣支付期間的相關費用。
八、甲方的基本責任:
1、甲方不得強迫乙方機手違章或超負荷作業。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交納租金。
3、甲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裝置,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裝置的驗收收據交給乙方。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賃裝置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裝置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甲方全部負責。
3、若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乙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裝置或停機。
十、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訴訟。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壹式xxxxxxxxxxxx份,甲乙雙方各執xxxxxxxxxx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簽定日期:年月日簽定日期:年月日
建築機械租賃合同2
工程機械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工程機械租賃合同。雙方務必自覺遵照本合同執行。
一、 施工地點:由乙方指定施工作業現場。
二、 機械型別及價格:
三、 租賃方式及條款:
1、 乙方以月租的形式租賃甲方機械,機械預熱、修理和移動都由甲方負責,每月工作27天,3天為維修機械時間,每天工作9小時,如機械工作時間不能正常工作,扣除修理時間。
2、 因下雨條件不利於施工,或施工過程中不需要機械作業,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預知的情況下機械停機,甲方不負責任何費用。租用期間,如下雨達到50mm以上按實際時間計算;因自然天氣、氣候(如北方的冷空氣、沙塵暴、下雪結冰)等情況,期間按實際時間計算;在後期收尾階段,機械工作不到15天(含15天,9小時/天)的按實際時間計算工作時間,達到15天的(9小時/天)按包月計算。
3、 付款方式:每月一結
4、 進場費:一臺共計3000元。
5、 機械的看護、維修、保養由甲方負責。
6、 由乙方提供機械作業所需的柴油,其它油料由甲方負責。機械進場時需由甲乙雙方確認機械記憶體柴油量。退場時需甲乙雙方重新確認機械記憶體柴油量,以確保機械進場、退場時機械記憶體柴油量一致。
7、 甲方應提供效能良好的機械,並配備合格的機械操作人員,甲方的機械操作人員應聽從乙方現場人員的指揮。按時按線路到達指定地點,按乙方現場人員的要求作業,乙方的機械操作人員可隨時調運和操作機械。如甲方的機械效能不好和操作人員不聽從乙方人員指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操作人員或機械退場,中止合同,並從臺班中扣除甲方的機械進場費。
8、 甲乙雙方以機械具體工作時間的形式確定機械實際作業時間,雙方都必須掌握和記錄,併到月底核對。乙方付甲方的機械租賃費,若有拖欠,甲方有權停機停工。
9、 機械的進場費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由甲方承擔,若乙方的租賃期小於二個月(含二個月),則進場費和退場費均由乙方負責。
10、甲方所派的機械操方作人員的吃住由甲負方責。
11、以上租賃價格為不含稅價格。如乙方需要發票,則多租賃價格在現有價格基礎上上浮百分之五。
四、安全要求
1、甲方(包括機械操作人員及其他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工作施
工技術規程進行作業,機械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機械的操作和維修保養規程安全作業,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工地。
2、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現場人員的指揮和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機械必須停方在乙方指定的位置,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移動和操作機械。
3、甲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凡是違反上述條款所造成的不良後果和損失,乙方概不負責,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機械操作人員或機械退場,中止合同,並從臺班費中扣除甲方的機械進場費。
五、 仲裁與調解
如發生合同爭議或經濟糾紛,雙方本著合作、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由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進行仲裁裁決。
六、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到工程款結清後自動終止,本合同
一式兩份(每份三頁),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帳號: 帳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日期:
建築機械租賃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使用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內容及價格:
1.甲方出租給乙方塔吊機臺、型號安裝高度為(需要增加標準節節、附著,標塔為40米(標準節15節)。
2.塔吊租金單機,按XXXX裝置租賃指導價格執行330天。
3.超高標準節每節按天計費,附著按目前焊接式每道按元天計費,附著為鉸接式每道按22元天計費。
4.塔機由甲方負責運輸安、拆取證,費用由乙方承擔,塔機(標塔)一次性進、出場和地腳螺栓及辦理取證等費用為壹萬捌仟元整(18000)元臺。
5.塔吊超高標準節及附著一次性進、退場按節進、退場運輸費,安裝、拆出人工費)。
6.建築物附著預埋件由乙方負責製作安裝,如因乙方所埋預埋件出現問題乙方負責,需要甲方重新加工製作,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附著杆件斜長度超過5米,需要另外加工超長附著杆件,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杆件歸乙方所有。
7.本合同暫估價為:萬元(標塔部分),最終以雙方認可的實際結算金額為準。
二、租金的結算和收取:
1.租金的支付方式為現金或現金轉賬或支票或銀行轉賬支票。
2.租金計取時間的確定:塔機從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現場啟用之日開始計算租金,按天(日曆天數)計算租金(手續的完善由甲方辦理專案部配合)。租金的收取不能因使用現場停電、停水、停工、節假日等各種原因終止。塔機使用結束報停,乙方做好塔機拆除的準備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派人及時核實(若甲方延遲核實,以乙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經雙方簽字認可確定最終的塔機租賃費。
3.甲方配備滿足標塔使用的新鋼絲繩一付和電纜線,鋼絲繩保證使用3個月,3個月內出現正常使用磨損報廢由甲方負責更換並承擔費用;超過3個月以後鋼絲繩出現問題由乙方負責購買甲方更換。超高塔吊只保證標塔部分鋼絲繩和電纜線的使用,超高部分的長鋼絲繩和電纜線由乙方自行解決,中途更換乙方購買的鋼絲繩因質量問題所產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4.甲方每月日前對上月臺班進行結算,乙方並於次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塔機租金80%。
5.塔吊在春節期間扣除停止臺班10天
三、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收到基礎圖紙後,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塔機基礎技術資料自行負責塔機定點、基礎開挖及混凝土澆灌,防雷接地必須按圖按要求乙方負責施工完善,否則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及時收集好基礎隱蔽資料、強度試壓報告、校平資料、防雷接地等基礎資料,配合甲方及時完善現場簽章及相關的合法使用手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手續滯後與甲方無關。塔XX、拆前,若受場地條件的限制,由乙方向城管、交通、環衛、電力、街道等有關部門辦理手續,並負責其相關費用。安、拆時乙方必須保證道路暢通,因道路不暢通而造成的一切增加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安、拆塔機應編寫施工方案,安、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安、拆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現場提供電源到塔機下,配置專用塔機配電箱,並確保電壓3805%且三相平衡,否則因用電問題或電壓過低造成的裝置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塔機的基礎定位和安裝方向由乙方負責,塔機在安、拆(維修)過程中,乙方應在現場派人員配合甲方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甲方負責設定地面安全警戒線,並負責安全警戒,禁止與塔XX、拆(維修)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
3.若因現場場地侷限、現場塔機定點失誤、塔XX裝方向指定錯誤、或塔XX裝在建築物結構中而造成不能按照正常要求,安裝或拆出塔吊所造成的損失按臺班50%計費,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塔吊不能拆出注:(常規安、拆是指吊車能一次性到位,並限用25汽車吊安、拆,工作時間為兩天,超出25汽車吊才能安、拆為增加的費用)。
4.塔XX裝完畢後,由甲、乙雙方有關人員在現場進行安裝驗收並填寫安裝驗收表,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在現場使用時,相關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未經驗收(檢測)合格,乙方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塔機操作指揮人員:為便於乙方現場管理,由乙方委派持證專業人員擔任操作工和指揮工,乙方承擔操作工和指揮工管理責任。操作工和指揮工的工作安排、安全管理、薪金報酬均由乙方負責。
6.塔機在施工現場使用過程中,因現場施工原因或其他方面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塔機不能使用或停機,收取塔機臺班50%費用,現場每月塔機處於零星使用狀態,應收取正常臺辦費用
建築機械租賃合同4
出租方: (下稱甲方)
承租方: (下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租賃協議,甲方出租下列裝置,乙方承擔下列費用。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標的:
四、超高部分
超高部分、運輸、安裝費如由乙方負責,租金按13元/天/節計算,如由甲方負責,運輸、安裝費等按15元/天/節計算(1套附著租金按1個標節的租金計算)。
五、租用時間:
從20××年 月 日起至20××年 月 日止。乙方需提前歸還或延期使用,必須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結構質量:
甲方對所提供的裝置結構質量負責,若因結構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但因操作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操作工、指揮工:
由乙方安排,費用由乙方承擔,由乙方進行現場管理。但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堅持“十不弔”原則作好交接班記錄。
八、保養:
由乙方和操作工緊固裝置標準節螺栓,對需潤滑部分定期加油,經常不定期檢查。有安全隱患立即通知甲方處理。特別是鋼絲繩一定要按報廢標準執行。
九、檢查:
甲方安裝完後調好安全裝臵,交給乙方。乙方和操作工、指揮工、等任何人員不能以任何理由調整安全裝臵,否則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即使還未造成損失,甲方檢查到有隨意調整安全裝臵行為每次罰款20xx元,若乙方不交罰款,甲方有權停機處理,租金照收,造成停機損失乙方自行承擔。若安全裝臵經過一段時間使用後確有問題,通知甲方解決。
十、責任:
1、乙方負責維修。
2、維修費用:單個配件及材料費一次在500元以內(含500元)由乙方負責;500元以上由甲方承擔。甲方指派維修人員一名配合,其人工工資由乙方承擔;中途鋼絲繩磨損需要更換時,由乙方負責。
十一、賠償:
裝置租用期間到出場為止,裝置及主要部件因乙方原因損壞或丟失,乙方按原值100%賠償。
十二、結算:
合同簽訂,甲方把基礎圖和地盤運到乙方現場後,乙方一次性付清進出場費及押金。裝置安裝除錯完畢,甲、乙雙方自檢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租金。租賃費用按季度結算支付一次,到乙方書面報停為止。(但乙方必須保證電源、拆出道路暢通,付清所有款項。否則甲方不予以拆出裝置,且租金照收) 。乙方不能因為停水、停電、停工、和節假日不計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甲方有權停機,且租金照收,同時按欠租額的2%(月息)收取利息。
十三、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裝置只有使用權,裝置產權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轉讓、抵押,且轉讓抵押無效。
十四、其他:
1、此租金不含稅金,若含稅金由乙方負責。
2、因乙方的相關報建手續不齊,導致甲方無法完善塔機安裝前的報批手續的情況下,被有關部門查處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負責。
3、進出場由甲方負責安裝,拆卸,乙方支付15000元(壹萬伍仟元)進出費,進出安裝時,乙方首先支付10000元(壹萬元)的安裝費;出場時另外支付5000元的拆卸費用。
4、春節扣除10天租金。
十五、違約裁決:
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裁決。(法院裁決後,若違約方以物抵債,物值按無底價拍賣方式確認)。
十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蓋章簽字生效,租賃期滿,結清一切手續後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機械租賃合同5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50T汽車起重機壹臺(為五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縣________鎮________熱電廠內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餘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後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五、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六、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訊號,確保施工安全。
七、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執行狀態,裝置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裝置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裝置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九、其他約定:
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專案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專案部管理。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築機械租賃合同6
出租方(甲方):貴州鑫驛源建築裝置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貴州建工集團第六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出租方、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公平和誠信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建築機械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時光俊園
2、工程地點:貴陽市高新區
3、工程型別:
民用建築土建施工 □ 民用建築鋼結構施工 □ 工業廠房 □ 路橋建高 □ 其他
二、租賃裝置及技術要求
1租賃裝置表
三、租期與租金計算方法
1、根據乙方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方法計算租賃費;自裝置進場安裝完畢自檢合格起算租金,至裝置接到乙方報停通知拆除出場,按月計價。
2、裝置租金及其他費用:
3、裝置基本租期:自20xx年 月 日開始啟用,最低保證半年;裝置租期不足約定基本租期,租金總價款按基本租期計算,超過基本租賃期按實際天數計算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
4、裝置進場日期:雙方約定裝置最遲進場啟用時間為20xx年 月 日。若乙方在上述時間內未具務安裝條件,所造成的裝置租金損失將按雙方約定的最遲進場啟用日期起算租賃費。
建築機械租賃合同7
出租方(甲方):
委託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租用施工升降機的相關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租賃裝置的基本情況
三、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
2、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本合同屆滿前,續簽合同。
3、租賃期滿,乙方繼續使用塔機,甲方沒有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四、租金、定金計算及支付方式
1、裝置租金按月計算支付,每日每節租金元,臺共計月租 。不足整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2、租金自裝置領取之日起即為裝置啟用日,以後每月____日辦理當月租金結算(本租金不含稅金,甲方只出具普通收款收據)。
3、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定金在租賃期限結束且裝置退場後無息返還,如有拖欠租金、裝置損毀等情形,相關費用可在定金返還時一併扣除。
五、進、退場費用
塔吊裝置場外運輸、安拆工作由甲方負責聯絡,乙方確認,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機械交接與驗收
1、乙方需要機械進場,應當提前天以書面方式向甲方發出進場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應當按照乙方通知的進場日期將裝置備好,向乙方進行移交,塔機移交時雙方應當簽署《交接清單》。
2、乙方應自收到起12小時內在移交地點完成對裝置的驗收,同時簽署《進場檢驗合格單》。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則視為已透過乙方的驗收,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況,應在收到時起12小時內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透過乙方的驗收。
3、雙方簽署機械使用確認書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行業主管部門申報正常工作檢測,相關費用由 乙方 承擔。
4、機械及附件(包括但不限於地腳螺栓、附牆拉桿、附牆預埋件)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賃費的前提下,擁有機械及附件使用權;任何情況下,乙方無權對機械進行抵押、轉讓或轉租。
七、操作、維護、修理及費用承擔
1、租賃期間,機械的操作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負責配備持操作證或上崗證的塔機操作司機兩名。
2、司機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安全操作,做好維修、保養、執行記錄工作,並認真填寫維修、保養及執行檢查記錄。
3、租賃期間,塔機正常損耗下的維護工作由乙方負責。
4、租賃期間,出現的故障修理工作由甲方負責,但如果因為乙方責任導致故障,甲方可採取以下修理措施,相關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更換認為需要更換的部件;
(2)對於修理後能滿足各項指標的部件進行修理;
(3)將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5、因甲方原因導致停工的,期間不計租金。(正常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
八、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租賃期間,雙方簽署《交接清單》前,機械的所有風險由甲方承擔,簽署《交接清單》後,機械的所有風險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間,機械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以及可能發生上述風險時,乙方必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知曉險情後必須立即組織修復或制定應對方案。處理上述情形所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保證金、進退場費用。
2、負責機械進場的運輸、進場後的安裝、退場時拆卸及塔機運離工地現場的運輸。
3、負責提供安裝所需的預埋件,指導乙方進行基礎及附著預埋施工。
4、配合乙方檢測資料的收集、整理、報送,做到檢測合格,並知會乙方做好特種裝置檢測部門的檢測合格報告報送工作,辦理使用備案手續。
5、拒絕乙方違章指揮,並責令停機。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2、向甲方提供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條件和便利。若乙方提供的作業條件不能滿足甲方進出場作業要求時,乙方應承擔因此增加的費用。
3、按時接收、交還甲方交付的機械和簽署相關書面檔案。
4、提供安全作業環境,負責在施工現場的看護,安全,因乙方工地現場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塔機部件、配件被盜丟失、損毀的,乙方應按市場價格照價賠償。
5、根據生產廠方提供的圖紙完成基礎施工。
6、按照國家特種裝置使用管理要求,及時辦理塔機使用登記備案手續。
7、按操作規程或機械使用規定或合同約定管理和使用塔機,不違章或超負荷作業。
十、違約責任及合同的解除權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每逾期____日應按照的標準向甲方承擔遲延履行責任。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的,每逾期____日應按照 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遲延履行責任。
3、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經甲方書面催告仍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
(2)乙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致使機械受到嚴重損失且後果不可挽回;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擅自轉租的;
(4)乙方嚴重違約導致甲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
4、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甲方無法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升降機或提供的升降機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經乙方書面催告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塔機達不到合同要求;
(2)合同履行期間因甲方原因導致停工累計超過____日的;
(3)甲方其他嚴重違約導致乙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裝置退場租金付清後自然終止。
2、本合同一式
3、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說明外,以檔案生成時間在後的為準。
4、合同簽訂地:
出租方: (甲方簽章) 承租方: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機械租賃合同8
建築裝置租賃合同(外租)
出租方:重慶渝長風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重慶建工第三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裝置的名稱、型號和數量
注:裝置租金不含電器材料費。不含水電費、人工費、鐵件加工費等。安拆費含25T吊車
費用和標準節與圍架的來回運費,不含因乙方其它原因而增加的費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20xx 年 4 月 日至 年月 日。(以乙方裝置驗收合格使用後的次日起至乙方向甲方書面報停時間為準)
第四條 工程名稱:樹新雅苑工程 第五條 租金的結算和收取
5.1 結算幣種 人民幣 ;支付方式 銀行轉帳支票 。
5.2 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 元,保證金不作租金,不計息,裝置退還時如無損壞,如數退還;如有損壞,扣出賠償金後歸還;賠償金大於保證金時,乙方應另行支付超支賠償金。
5.3 乙方收到底盤後 7天內不能保證裝置安裝驗收,則向甲方支付超出天數的裝置租金。
5.4 計費時間從安裝驗收合格後的次日開始,按日曆日計算租金。乙方最終停止使用書面通知書送達甲方日為計費終止時間,甲方派人核實已停止使用後,可按通知送達當日終止收費。若 2 日內因乙方原因不能拆除裝置的,則裝置租金的終止時間延至到裝置開始拆除日。
5.5 超高標準節、圍架租金以日曆日計算,從發貨之日起至拆除之日止。
5.6 裝置安裝時,由甲方配備標塔高度的鋼絲繩、電纜線,超出部份或中途更換的由乙方承擔費用。
5.7 每月的 20日為租金結算日,雙方辦清結算。次月5日內由乙方支付上月租金;安拆運輸費在塔機安裝、拆除收取租金時各支付50%。如乙方拖欠租金,甲方有權停機,租金照收。裝置報停後,乙方須向甲方付清所有租金尾款。如乙方拖欠租金,甲方則按所欠款額 %(年息)向乙方收取利息,並另按日收取欠款額 %的違約金。
5.8因乙方現場設計變更、停電、停水、停工及節假日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機,租金照付;(若遇春節扣除15天不計算租金)。
第六條 其他責任和義務
6.1 乙方在租期內對裝置只有使用權,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轉讓和抵押,且轉讓抵押無效。
6.2 乙方在收到底盤和地腳螺栓後,必須按甲方提供的裝置基礎技術資料負責裝置定點、基礎開挖、鋼筋綁紮和混凝土澆築,乙方要對裝置基礎的質量和安全負責,若發生問題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裝置安裝前,乙方應將基礎隱蔽資料、砼試壓報告交給甲方。裝置安拆如受場地條件的限制,由乙方到城管、交通、衛生、電力、街道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並承擔其費用。安拆時乙方必須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因現場道路不暢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若因現場場地侷限或現場裝置定點失誤、建築物結構更改而造成不能按要求正常安裝或拆除,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裝置租賃、安拆、維修單位必須取得裝置租賃、安拆、維修資質,相關資料影印件蓋上單位鮮章送乙方存檔。乙方負責辦理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書面告知書、使用登記申報表等手續和承擔所發生的費用。裝置安拆前,應編寫裝置安拆施工方案,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拆裝置及標節過程中,乙方負責設定地面安全警界線,並負責安全警戒,確保安拆現場的安全,並派 2名工人及另派指揮工和操作工各一名配合安拆作業直至安拆工作完成(乙方承擔費用)。
6.4 乙方提供電源供所租用的裝置使用,並配置專用電箱,確保電壓380V±5%和三相平衡,如不能保證上述條件,裝置在執行過程中造成的電動機、配電板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
6.5 裝置安裝完畢後,由安拆單位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填寫安裝驗收表格。驗收合格後,才准許使用。未經驗收合格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6 為保證裝置超高後的安全使用,裝置超高標準節、附著裝置只能由具有裝置安拆資質的單位提供並負責安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7 指揮工、操作工由乙方安排管理。指揮工、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要求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經驗,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堅持“十不弔”原則,做好交接班記錄。裝置租用期間因違規操作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操作工指揮工工資及食宿由甲方負責。
6.8 安全:乙方負責裝置使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裝置安全操作規程,每週必須組織操作指揮人員對裝置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整改。嚴禁無證操
作和違章作業。
6.9 裝置使用期間由乙方組織操作工按裝置保養規程進行保養維護,並不定期檢查維修,填寫相關記錄。
6.10 裝置維護單位(必須取得裝置維護資質)應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並作好記錄,由現場裝置管理員、操作工簽字證實。
6.11裝置若出現故障,乙方應及時通知裝置維護單位派修理工(必須持有上崗證)到現場修理。小故障應在4小時內維修完成,大故障應在24小時內維修完成。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甲乙雙方應會同有關各方分析事故原因明確責任,並由責任方自行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若出現裝置自身質量原因由甲方負責.若出現指揮失誤或違章操作等相關原因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賠償
7.1裝置及部件或隨機附件如有損壞、遺失,由乙方按現行市場價賠償。 第八條 爭議
8.1雙方發生爭議時,應本著平等互利、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決,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貳 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結清一切手續付清租金後自動失效。
第十條補充條款
無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電話: 電話: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年月 日 年 月日
建築機械租賃合同9
甲方(出租單位):_____
乙方(承租單位):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宗旨,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裝置名稱,型號規格,引數,數量:
裝置名稱:塔式起重機
規格型號:_____
產品引數:裝置按甲方提收購租賃產品生產廠家說明書上標準配置,塔式起重機地面以上高度為_____米,甲方提供的裝置必須是_____年以後出廠。
數量:甲方向乙方提供型號為_____塔式起重機壹臺,型號為_____塔式起重機貳臺,包括附牆,升節,並提供裝置配件。
二、地點:乙方承建專案“現代森林小鎮”施工現場(以乙方負責人_____,_____指定地點為準)。
三、租賃時間:
以實際租賃時間為準(每臺塔機租賃時間按實際分別記取),租賃期不足5個月按5個月記取;時間記取從甲方安裝除錯完,經乙方驗收合格,交付乙方正常使用之日起至接到乙方通知拆除之日止。春節期間停工按15日計算,不計租賃費。如因乙方原因包括:
1、腳手架等物件阻礙塔吊降節。
2、場地道路使甲方車輛不能進出正常運輸。
3、按合同未付清租賃費又不能達成新協議。)使裝置無法出場,則視為乙方按合同繼續使用甲方裝置,租金連續計算至甲方裝置滿足出場條件之日止。
四、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進出場費:_____型為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元/臺);_____型為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____元/臺);以上價格含運輸費,裝卸費,安裝拆除費,附牆費,增高費及檢測費和其他塔吊相關費用。塔吊安裝完畢後,由甲方負責報檢合格並領取準用證後三天內支付(單臺塔吊準用證領取後支付單臺進出場費);
2、裝置租賃費:_____型每臺每月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元/臺);_____型每臺每月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元/臺);租賃期間租金按月結算,不足月按天計算,乙方負責在下個月30日前支付當月塔吊租金(以單臺塔吊為單位分別記取租賃費)。
3、甲方暫按每臺塔吊裝置配備兩名持證上崗人員,工資按_____/人(含伙食費)。乙方根據實際到場人員數(2人以下)在下月_____日支付上月工資(不足一月的,按天計算)。
4、裝置進出場、安裝、檢測和拆除均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責任:
1、裝置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裝置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件。
2、負責裝置的維護、保養;當裝置出現故障時4小時內派人修理完畢,一般故障當天內解決,排故時間超過24小時則按實際天數扣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扣除;嚴重故障不超過3天,否則按實際耽誤時間扣除租賃天數並賠償乙方施工人員的停工損失。主體施工期間,大修只允許一次。
3、他塔吊租賃期間,甲方應派專人組織協調塔吊起重工作和維修工作,以便塔機正常執行,並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及時安排升節和附牆,以此來保證乙方24小時正常使用(每星期進行24小時不間斷施工不能超過2次),隨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及加蓋甲方公章的上崗證
4、根據乙方的電話通知,負責安排進場計劃。在乙方通知安裝塔吊72小時內安裝完畢(除雨、雪、大風天氣外),並除錯合格。
5、確保塔吊使用期間的安全,承擔因裝置本身質量問題和塔吊安裝及操作不當造成的事故和損失。
6、甲方每臺塔吊提供一個砼料斗、地腳螺栓、附牆佳預埋件等配件。
7、塔吊鋼筋混凝土基礎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提供裝置基礎施工圖紙、施工方案及相關資料,參與裝置基礎定位、機腳預埋以及基礎完成之後的驗收工作,平衡塊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進場前應該提供裝置各種技術資料引數、出場合格證、安拆資質證書、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8、塔吊安裝完畢後,在15天內需向乙方提供自檢報告、主管機關檢測報告並向當地部門辦理驗收合格準用證,費用由甲方自理。
9、塔吊進場前,保證整機的外觀及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若整機外觀達不到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應在塔吊安裝完畢後5天內完成,否則乙方不予以驗收,同時要滿足現場施工要求,否則按每延誤一天處罰_____元,從甲方的進出場費中直接扣除。
六、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享有裝置的使用權,甲方操作人員不聽指揮,違反操作規則,有權要求換人。
2、負責租賃裝置基礎設施(甲方提供圖紙),必須按圖施工,做好隱蔽記錄,配合甲方做好安裝及檢測所需材料,保證基礎滿足施工要求。
3、有權要求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做好升節,附牆服務,滿足工程進度要求,附牆,升節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如需附牆,負責預埋件的埋設和附牆安全走臺的搭建與拆除。
4、維護施工現場正常秩序,維護甲方裝置不受外來侵害,未經甲方許可,不能以任何理由轉移使用地點或轉租、轉借給第三者,更不能作自有財產轉賣或進行抵押。
5、遵守裝置安全操作規程,不強令司機違章作業,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作業。允許司機每天抽少量時間對裝置進行檢查保養(甲方保證不影響乙方專案正常施工)。
6、負責甲方派出的隨機人員的住宿。
7、裝置安裝、拆除時指派一名現場施工人員協調有關事項,提前5天通知甲方退場時間。
8、將裝置所需電源(380V±5V)送至裝置底部,配置單獨的標準配電箱。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租賃裝置,每延誤一天處罰_____元。
2、未按時完成報裝、報檢,應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同時處以_____元/天的罰款。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不能按時交納租金,需及時與甲方協商;如協商無效,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2、有意拖欠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止裝置執行直至拆回租賃裝置。
3、如有轉讓、轉租或租賃裝置變賣、抵押等行為,除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裝置外,乙方還應向甲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向乙方辦理租金和進出場費結款手續時提供甲方公司正規稅控發票,塔吊司機工資由甲方提供加蓋甲方公章的人員工資表;
2、裝置租賃期間,乙方如遇特殊情況而需停工超過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停工期間,甲方按租賃單價的_____%收取租金;如報停超過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後,拆除裝置出場。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了時,雙方同意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以及法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叄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至價款結清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機械租賃合同10
甲方(出租單位):
乙方(承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宗旨,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裝置名稱,型號規格,引數,數量:
裝置名稱:塔式起重機
規格型號:QTZ40(4509),QTZ63(5103)
產品引數:裝置按甲方提收購租賃產品生產廠家說明書上標準配置,塔式起重機地面以上高度為50米,甲方提供的裝置必須是20xx年以後出廠。
數量:甲方向乙方提供型號為QTZ40塔式起重機壹臺,型號為QTZ63塔式起重機貳臺,包括附牆,升節,並提供裝置配件。
二.地點: 乙方承建專案“現代森林小鎮”施工現場(以乙方負責人郭祥林,王軍道指定地點為準)。
三.租賃時間:
以實際租賃時間為準(每臺塔機租賃時間按實際分別記取),租賃期不足5個月按5個月記取;時間記取從甲方安裝除錯完,經乙方驗收合格,交付乙方正常使用之日起至接到乙方通知拆除之日止。春節期間停工按15日計算,不計租賃費。如因乙方原因(包括:1.腳手架等物件阻礙塔吊降節。2.場地道路使甲方車輛不能進出正常運輸。3.按合同未付清租賃費又不能達成新協議。)使裝置無法出場,則視為乙方按合同繼續使用甲方裝置,租金連續計算至甲方裝置滿足出場條件之日止。
四.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進出場費:QTZ40型為人民幣壹萬玖仟元整(¥19000元/臺);QTZ63型為人民幣貳萬貳仟元整(¥220xx元/臺);以上價格含運輸費,裝卸費,安裝拆除費,附牆費,增高費及檢測費和其他塔吊相關費用。塔吊安裝完畢後,由甲方負責報檢合格並領取準用證後三天內支付(單臺塔吊準用證領取後支付單臺進出場費);
2.裝置租賃費:QTZ40型每臺每月人民幣壹萬零伍佰元整(¥10500元/臺);QTZ63型每臺每月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15000元/臺);租賃期間租金按月結算,不足月按天計算,乙方負責在下個月30日前支付當月塔吊租金(以單臺塔吊為單位分別記取租賃費)。
3.甲方暫按每臺塔吊裝置配備兩名持證上崗人員,工資按20xx/人(含伙食費)。乙方根據實際到場人員數(2人以下)在下月20日支付上月工資(不足一月的,按天計算)。
4.裝置進出場、安裝、檢測和拆除均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責任:
1.裝置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裝置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件。
2.負責裝置的維護、保養;當裝置出現故障時4小時內派人修理完畢,一般故障當天內解決,排故時間超過24小時則按實際天數扣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扣除;嚴重故障不超過3天,否則按實際耽誤時間扣除租賃天數並賠償乙方施工人員的停工損失。主體施工期間,大修只允許一次。
3.他塔吊租賃期間,甲方應派專人組織協調塔吊起重工作和維修工作,以便塔機正常執行,並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及時安排升節和附牆,以此來保證乙方24小時正常使用(每星期進行24小時不間斷施工不能超過2次),隨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及加蓋甲方公章的上崗證
4.根據乙方的電話通知,負責安排進場計劃。在乙方通知安裝塔吊72小時內安裝完畢(除雨、雪、大風天氣外),並除錯合格。
5.確保塔吊使用期間的安全,承擔因裝置本身質量問題和塔吊安裝及操作不當造成的事故和損失。
6.甲方每臺塔吊提供一個砼料斗、地腳螺栓、附牆佳預埋件等配件。
7.塔吊鋼筋混凝土基礎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提供裝置基礎施工圖紙、施工方案及相關資料,參與裝置基礎定位、機腳預埋以及基礎完成之後的驗收工作,平衡塊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進場前應該提供裝置各種技術資料引數、出場合格證、安拆資質證書、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8.塔吊安裝完畢後,在15天內需向乙方提供自檢報告、主管機關檢測報告並向當地部門辦理驗收合格準用證,費用由甲方自理。
9.塔吊進場前,保證整機的外觀及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若整機外觀達不到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應在塔吊安裝完畢後5天內完成,否則乙方不予以驗收,同時要滿足現場施工要求,否則按每延誤一天處罰1000元,從甲方的進出場費中直接扣除。
六.乙方責任:
1. 租賃期間,享有裝置的使用權,甲方操作人員不聽指揮,違反操作規則,有權要求換人。
2.負責租賃裝置基礎設施(甲方提供圖紙),必須按圖施工,做好隱蔽記錄,配合甲方做好安裝及檢測所需材料,保證基礎滿足施工要求。
3.有權要求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做好升節,附牆服務,滿足工程進度要求,附牆,升節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如需附牆,負責預埋件的埋設和附牆安全走臺的搭建與拆除。
4. 維護施工現場正常秩序,維護甲方裝置不受外來侵害,未經甲方許可,不能以任何理由轉移使用地點或轉租、轉借給第三者,更不能作自有財產轉賣或進行抵押。
5.遵守裝置安全操作規程,不強令司機違章作業,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作業。允許司機每天抽少量時間對裝置進行檢查保養(甲方保證不影響乙方專案正常施工)。
6.負責甲方派出的隨機人員的住宿。
7.裝置安裝、拆除時指派一名現場施工人員協調有關事項,提前5天通知甲方退場時間。
8.將裝置所需電源(380V±5V)送至裝置底部,配置單獨的標準配電箱。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租賃裝置,每延誤一天處罰1000元。
2.未按時完成報裝、報檢,應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同時處以1000元/天的罰款。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不能按時交納租金,需及時與甲方協商;如協商無效,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2.有意拖欠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止裝置執行直至拆回租賃裝置。
3.如有轉讓、轉租或租賃裝置變賣、抵押等行為,除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裝置外,乙方還應向甲方償付違約期租金5%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向乙方辦理租金和進出場費結款手續時提供甲方公司正規稅控發票,塔吊司機工資由甲方提供加蓋甲方公章的人員工資表;
2.裝置租賃期間,乙方如遇特殊情況而需停工超過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停工期間,甲方按租賃單價的50%收取租金;如報停超過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後,拆除裝置出場。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了時,雙方同意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以及法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叄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至價款結清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機械租賃合同11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機械(裝置)概況。
第二條、機械(裝置)使用地點及工程專案:
本租賃機械(裝置)僅限於在 ,用於工程。
第三條、租賃機械(裝置)的所有權、出租權:
乙方應擁有出租機械(裝置)的所有權或依法享有出租權,因機械(裝置)的所有權、出租權爭議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租賃機械(裝置)的約定條件
1、機械(裝置)操作:乙方為租賃的機械(裝置)配備操作人員一名,操作人員根據甲方的指揮安排完成工作任務。操作人員的工資由乙方負責支付,該工資數額包含在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租金中。
機械(裝置)執行:租賃裝置的提供由乙方負責,乙方需保證機械(裝置)配、構件齊全,在甲方要求的使用時間段內,應確保機械(裝置)正常安全執行。
第五條、租賃期限及租金結算方式: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特別約定為: 工程完工]止。租賃期滿,合同終止。
租賃期滿後 天內,甲方將機械(裝置)交給乙方辦理退場手續。若甲方需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 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2、租賃費的計算辦法:甲方根據租賃裝置的建築施工面積支付乙方租賃費,具體為 元/平方。
3、乙方操作人員或乙方每日與甲方核對當日完成的建築施工面積,雙方簽字確認。
4、租賃費每月結算一次,本月租金在下月 日前支付。
第六條、租賃機械(裝置)的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機械(裝置)在租賃期內由甲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的維修保養工作,做好裝置故障排除、維修工作,使機械(裝置)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2、機械(裝置)的進場費用、退場費用、運輸費用、意外損壞滅失的風險由乙方負擔。
3、機械租賃期間所需的各種油料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事故問題的處理
1、因機械(裝置)效能問題或質量問題造成操作人員、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因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失誤,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由操作工作的管理、指揮方承擔賠償責任;
3、因機械(裝置)執行造成事故,如甲方需承擔責任的。
第八條、甲方的義務:
1、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損壞、丟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但甲方的責任範圍為保險理賠後的餘額。
2、甲方不得強迫乙方操作人員違章或超負荷作業。
3、甲方對入場的乙方機械(裝置)進行確認。甲方對機械(裝置)的入場確認並不影響乙方對出租機械(裝置)正常使用和安全效能所負的保證責任。
4、甲方應按時支付租金。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租金的,以遲延支付的租金為計算基數,按每日萬分之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提供效能良好的機械(裝置)。如提供的機械(裝置)不能達到使用要求的,乙方應予以更換。
2、裝置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後,乙方操作人員應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並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3、乙方操作人員應按機械(裝置)操作規程操作。
4、在租賃期間,乙方將機械(裝置)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正式書面通知甲方,機械(裝置)新所有權人即當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除一方依法律或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賃機械(裝置)上隨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賃機械(裝置)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四十八小時內通知對方,在取得有關證明以後,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租賃裝置使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且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承租單位(甲方):
出租單位:(乙方):
日期:
建築機械租賃合同12
甲 方(出租方):
行業確認書編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經 營 範 圍:
乙 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租用建築施工機械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機械(可另附表格)
序號
機械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生產廠商
出廠
日期
統一編號
技術要求
第二條 使用地點,專案名稱和工作內容
使用地點: .
專案名稱: .
工作內容: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機械租賃期限: .
1.如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前 日內,續簽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機械,甲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第四條 租金計算及支付
1.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租金:
(1)按月計算:機械名稱: ,每臺租金人民幣 元/月,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可另列附件).
(2)按臺班計算:機械每天工作 小時,按一個機械臺班計算,每臺班租金為 元,每月 日前由雙方確認上月實際工作臺班數量(可另列附件).
(3)其他方式 .
2.預計租金總額: 元,大寫: .
3.支付期限: .
4.結算方式: .
5.租金計算起止時間: .
第五條 進出場費用
租賃機械進場由甲方負責,費用(含運輸費 元,吊裝費 元,安裝費 元,拆卸費 元,其他費 元)共計人民幣 元,由 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機械交接與驗收
1.甲方依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乙方移交租賃機械,雙方就交付機械的型號,規格,數量等共同進行驗收並簽署交接清單.
2.法律法規規定須安裝除錯並檢測合格方能投入使用的或者合同約定由甲方現場安裝後才能投入使用的機械,安裝除錯合格之日為移交日.
第七條 雙方關於保證金的約定
.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租賃機械由 方負責操作與維護.操作維護方應按機械運營,操作的規定,並需配備符合國家或地方相關規定上崗條件的操作,維護人員.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機械裝置,並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供出租機械的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或產品合格證等檔案.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出租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及其他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說明.
(3)因故障造成租賃機械無法正常執行,甲方自接到通知時起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甲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日內未能修復的,自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恢復運營日止.
(4)甲方派出隨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服從乙方管理,遵守乙方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承租機械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
(2)乙方應負責承租機械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並保證裝置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裝置毀損滅失的,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按操作規程與機械使用規定管理使用承租機械,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
(4)乙方擅自改變承租機械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5)乙方應安排必要的維修時間,由甲方對機械進行正常維修保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規格和質量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乙方書面催告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機械達不到乙方要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 元/臺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可另列附件).逾期滿 日的,視為根本性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因甲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並就造成的損失要求甲方賠償.
(4)其他 .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支付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滿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機械受到損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承租機械轉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其他
第十條 其他約定
.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共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機械租賃合同13
出租方:(簡稱甲方)
租賃方:(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從甲方租QTZ31.5C中文塔機一臺,協議如下:
一、機械進出場費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安裝拆除驗收。
二、乙方租賃前付押金 元,租賃費每天 元。
三、租賃物維修:租賃物進場安裝後試車完畢,以前維修由甲方負責,試車完畢後由乙方負責。
四、機械在使用中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付款方式:租賃費每月結算一次,如到期未結清費用,甲方有權停止機械使用。
六、自安裝之日 起到工程完工用完為止為租賃日期,結算時以收款收據為準,機械用完由甲方試機檢查,確認無損壞方可由乙方拆除送回甲方指定地點。
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轉租租賃物或抵押,由於承租方原因造成裝置扣押,無法追回,乙方按裝置原價16萬元負責賠償,如在及一切相關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物租賃日期最少不低於六個月,少於六個月按六個月結算租賃費。
九、報停:春節期間報停最多不超過30天。
十、機械在報停前十天,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為下一項工程做準備,逾期如未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在押金中扣除十天的租賃費。
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姓名:
身份證: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機械租賃合同14
甲 方(出租方):XXXXXX
乙 方(承租方):
鑑於:甲、乙雙方於20xx年 月 日簽署了《勞務分包協議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在公平、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勞務分包協議書》項下工程施工所需機械、裝置(此機械、裝置包括配套的隨機操作人員)等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名稱:具體以甲乙雙方簽署的《勞務分包協議書》中的規定為準。
第二條 租賃機械、裝置概況(參見乙方提供的`附件)
乙方租賃的機械裝置為:完成甲乙雙方簽署的《勞務分包協議書》中樁基施工所需的全部機械裝置,參見乙方提供的附件。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截止到第一條項下工程驗收合格之日為止。
第四條 租金計算及支付
本合同第二條中租賃機械、裝置(包括隨機操作人員的全部費用)的租金、操作人員工資,機械維修保養費,進出場費、油料、配件費等租賃機械裝置及其進場施工所需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甲乙雙方簽署的《勞務分包協議書》中規定的合同價款內,此費用在合同履行期間不作任何調整,乙方亦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五條 機械進出場
甲方負責租賃機械裝置的進、出場及其運輸並承擔全部費用,甲方應在乙方規定的時間內保證本合同第二條中所列機械、裝置全部進場,逾期應按 元/天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逾期滿 日的,視為根本性違約,乙方有權依據《勞務分包協議書》沒收甲方向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或者乙方也可將《勞務分包協議書》項下工程交由其他承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規定的甲方責任和義務的同時,甲方應當承擔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費用和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若甲乙雙方簽署的《勞務分包協議書》對甲方上述行為還約定有其他違約責任的,則同時適用。
第六條 租賃機械裝置交接與驗收
鑑於甲方作為本合同第一條項下專案的勞務承包人且本合同第二條項下機械、裝置將由甲方直接使用並用於該工程施工,故本合同生效後,本合同第二條項下機械裝置無需由甲方移交乙方,而由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直接將機械、裝置及隨機操作人員進場施工即可。
第七條 權利、義務 租賃機械裝置由甲方負責操作與維護並承擔費用。操作、維護方應按國家、行業對機械裝置的相關規定進行操作和維護,並需配備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相關規定上崗條件的操作、維護人員,相關費用由操作維護方承擔。
1.甲方權責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保質保量提供機械裝置,並按照乙方及其上級規定提供出租機械裝置的產品合格證等乙方所需檔案。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出租機械裝置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及其他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說明,並按照前述相關要求及技術標準安全施工,租賃機械裝置損毀滅失的法律及經濟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因故障造成租賃機械無法正常執行,甲方自行進行維修並承擔維修不及時導致的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因維修不及時導致甲方按《勞務分包協議書》向乙方承擔的違約責任及經濟損失等),前述的維修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4)甲方派出的隨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服從乙方管理和調配,遵守乙方各項規章制度。
(5)甲方應自行負責租賃機械裝置的看護工作,無論任何原因造成機械裝置毀損滅失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擔損失和相關責任。
(6)甲方自行承擔機械裝置的維修、保養及相關費用並自行承擔租賃機械裝置的保險。
(7)租賃機械裝置隨機操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的工資、保險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8)儘管甲方已按本合同約定的裝置數量進場,但若乙方認為這些施工機械裝置仍不足以滿足現場施工需要或不能保證工程進度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增派施工機械裝置,並書面通知甲方。在乙方發出上述通知後的7天內,甲方應立即按乙方要求執行、落實好乙方指示並承擔相關費用,不得無故拖延,否則將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若甲乙雙方簽署的《勞務分包協議書》對甲方上述行為還約定有其他違約責任的,則同時適用。
(9)已進場的施工機械裝置調離施工現場時必須經乙方書面批准方可退場。
2.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應按本合同及《勞務分包協議書》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若甲方沒有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甲方應在乙方規定時間內提供合格機械裝置並賠償乙方損失。經乙方書面催告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機械裝置達不到乙方要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甲方依據雙方簽署的《勞務分包協議書》向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或者乙方也可將《勞務分包協議書》項下工程中的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規定的甲方責任和義務的同時,甲方應當承擔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費用和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2)租賃機械裝置毀損滅失的,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裝置,乙方並有權就造成的一切損失要求甲方賠償。
(3)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除合同有其他明確規定外,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 萬元的違約賠償金。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承租機械裝置轉租、抵押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機械租賃合同15
甲 方(出租方):
行業確認書編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經 營 範 圍:
乙 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租用建築施工機械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機械(可另附表格)
序號
機械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生產廠商
出廠
日期
統一編號
技術要求
第二條 使用地點,專案名稱和工作內容
使用地點: 。
專案名稱: 。
工作內容: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機械租賃期限: 。
1。如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前 日內,續簽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機械,甲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第四條 租金計算及支付
1。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租金:
(1)按月計算:機械名稱: ,每臺租金人民幣 元/月,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可另列附件)。
(2)按臺班計算:機械每天工作 小時,按一個機械臺班計算,每臺班租金為 元,每 月 日前由雙方確認上月實際工作臺班數量(可另列附件)。
(3)其他方式 。
2。預計租金總額: 元,大寫: 。
3。支付期限: 。
4。結算方式: 。
5。租金計算起止時間: 。
第五條 進出場費用
租賃機械進場由甲方負責,費用(含運輸費 元,吊裝費 元,安裝費 元,拆卸費 元,其他費 元)共計人民幣 元,由 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機械交接與驗收
1。甲方依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乙方移交租賃機械,雙方就交付機械的型號,規格,數量等共同進行驗收並簽署交接清單。
2。法律法規規定須安裝除錯並檢測合格方能投入使用的或者合同約定由甲方現場安裝後才能投入使用的機械,安裝除錯合格之日為移交日。
第七條 雙方關於保證金的約定
。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租賃機械由 方負責操作與維護。操作維護方應按機械運營,操作的規定,並需配備符合國家或地方相關規定上崗條件的操作,維護人員。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機械裝置,並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供出租機械的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或產品合格證等檔案。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出租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及其他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說明。
(3)因故障造成租賃機械無法正常執行,甲方自接到通知時起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甲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日內未能修復的,自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恢復運營日止。
(4)甲方派出隨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服從乙方管理,遵守乙方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承租機械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
(2)乙方應負責承租機械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並保證裝置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裝置毀損滅失的,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按操作規程與機械使用規定管理使用承租機械,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
(4)乙方擅自改變承租機械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5)乙方應安排必要的維修時間,由甲方對機械進行正常維修保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規格和質量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乙方書面催告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機械達不到乙方要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 元/臺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可另列附件)。逾期滿 日的,視為根本性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因甲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並就造成的損失要求甲方賠償。
(4)其他 。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支付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滿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機械受到損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承租機械轉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其他
第十條 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共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