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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協議書

關於委託協議書集錦十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委託協議書 篇1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下面的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 顏色: 產地: 型號: 發動機號碼: (拓印貼上) 底盤 號碼: (拓印貼上)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 元,剩餘車款於 年 月 日之前交齊。

  第三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四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五條: 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 乙方(授權簽字人)

  住址: 住址: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年 月 日

委託協議書 篇2

  委託人: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我 與受託人 系 關係。

  因個人日常工作繁忙原因,特全權委託人 為合法代理人;代表委託人 辦理“”房屋出租事宜。房屋所有權人為“ ”;建築面積 平 方米,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產證號“ 號”(房屋買賣合同編號: )。

  具體委託辦理“”房產事項如下:

  一、代為辦理上述房產的租賃手續;

  二、代收上述房產出租的全額價款;

  三、凡與上述房產轉讓有關的一切事務等等均全部委託受託人全權代辦;

  五、受託人 代表委託人 簽署的一切有關檔案,委託人 均予以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責任一概由委託人 承擔; 本委託為不可撤消之委託。

  本委託無論委託人 發生婚變或其他意外等等情況,均長期有效;

  本委託經委託人 簽字並按手印後生效; 本委託自上述所有事項全部辦理完畢後自行失效。

  委託人: 委託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協議書 篇3

  甲方:xx

  乙方:xx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託給乙方完成的xx申報中文材料翻譯成英文材料事項簽訂如下合同。

  一、翻譯稿件名稱:xx材料。

  具體包括:1、擬建xx考察報告(含建設發展規劃及規劃圖冊);2、xx申報書;3、xx申報自評報告;4、xx風光片解說詞。

  二、工作時間:甲方於x年x月日前將需翻譯的中文定稿材料交付乙方。乙方應於x年x月x日前將翻譯好的英文成稿交付甲方。

  三、交稿方式: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英文成稿列印件及電子文字(檔案格式:coredraw9.0排版)各一份。

  四、合同總金額:合同全部工作任務總費用為xx元,大寫人民幣xx元整。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日起向乙方支付x萬元,餘款在乙方交付成稿並經甲方驗收後一次性結清。

  五、翻譯質量:乙方保證翻譯成稿質量,做到忠實原文、翻譯準確、語句通順、行文流暢,達到甲方提供給乙方的《xx綜合報告》(英文版)的翻譯水平。如雙方對譯文水平發生爭議,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進行評判。

  六、其它事項:乙方負責為甲方在xx申報國際評審會上作英文陳述,陳述費用不再另付。乙方在申報材料的英文翻譯稿進行電腦排版時,需就排版格式等有關問題與甲方提供的印刷廠技術員進行聯絡溝通,以保證英文成稿的電子文字符合甲方印刷要求。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守,否則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稱甲方)和委託單位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就委託人事代理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為其代理人員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綜合服務。作為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門。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1.為乙方辦理接收畢業生手續和人員調入手續;

  2.負責被代理人的檔案接收和報到手續;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檔案和人事關係,併為其辦理落戶手續,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

  4.負責乙方與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後辦理檔案和人事關係轉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續;

  5.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調整檔案工資、計算工齡;

  6.辦理有關資格考試、職稱申報等手續;

  7.負責乙方與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鑑證。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負責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資、勞動保護費用;

  3.為被代理人建立社會保險,並支付單位所承擔的費用;

  4.與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滿後,如雙方協商同意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到甲方辦理續簽合同的有關手續。如合同期滿雙方不辦理續簽手續,視為合同終止。

  5.與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後,應將解除合同手續交到甲方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協議書 篇5

  協議編號:

  簽定地點: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加工的產品

  本協議中所指產品為甲方委託乙方生產的__MP3播放器。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名及蓋章後生效,至_年__月__日為止。

  第三條 加工生產形式、加工生產的期限

  3.1甲方以委託加工形式委託乙方生產上述產品,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授權書》。

  3.2產品詳細內容《產品詳細清單確認單》。

  3.3甲方委託乙方生產的產品,乙方應在生產料件備齊後14天的時間內完成,具體交貨時間見訂單。

  乙方應在確認的時間內準時交貨。

  第四條 甲乙雙方交易的程式

  4.1 甲乙雙方指定以下人員負責處理雙方有關業務往來:

  甲方授權代表姓名: 乙方授權代表人:

  電話: 電話:

  4.2訂貨:甲方正式訂貨,應在乙方確認樣機後,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下達《產品訂貨單》,

  續訂貨需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下達訂貨單。甲方應填寫由乙方提供的《產品訂貨單》,簽名蓋章傳真至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訂單的第二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答覆。乙方應在書面答覆之日起 天內交貨。

  4.3 乙方應按訂單約定的時間交貨。

  第五條 產品的價格和貨款的支付

  5.1 貨物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產品訂貨單》中的價格為準。

  5.2 甲方在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後,甲方二個工作日內按照乙方書面指示支付訂貨約定的訂金,乙方開始生產備貨,發貨前乙方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付款。(這次以現金付)

  第六條 貨物的交付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6.1 交貨目的地:

  6。 2 產品至甲方倉庫的運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產品的檢驗,驗收

  7.1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將貨物交到雙方約定的地點,並在發貨的同時提供該批次產品的出廠測試記錄。甲方自收到貨物後二個工作日內(節假日順延)完成檢驗,如與訂單數量、規格不符或包裝嚴重損壞,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最遲在下批交貨時解決問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2 如若不合格比例超過雙方協議的比例而造成甲方無法使用,甲方在收貨後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甲方產銷脫鉤的現象,甲方保留由此造成的損失的索賠權力。

  第八條 產品品質條款

  8.1品質標準: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檢測軟體和規格書所承諾的標準進行本產品的生產和向甲方批次供貨,甲方按此標準對訂單產品進行驗收。

  8.2 乙方保證為甲方代購物料的品質達到規格書所承諾的標準。 如有問題乙方在5日之內替換每一個有故障的材料。

  8.3 乙方承諾所提供之產品的開箱合格率不得低於所訂貨物的98%。

  8。 4 原則上不合格產品的判定以雙方共同確認《MP3成品檢驗規範》為準。如出現《MP3成品檢驗規範》之外的質量問題,雙方應本著合作態度協商處理

  第九條 售後服務條款

  9.1 乙方承諾銷售給甲方的產品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在交貨後13個月內提供免費保修,並在十五個工作日之內完成相應工作。因甲方供應的材料引起的質量因素和人為因素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

  9.2 乙方需在收到維修的產品15個工作日內將其修復或更換合格部件返還甲方。

  9.3 乙方提供的更換後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順延。

  9.4 甲方承擔甲方售後服務部至乙方的維修部運費,乙方承擔乙方的維修部至甲方售後服務部的運費。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相關的運輸保險。

  9.5 甲方應對不合格品標明詳細故障現象,利於乙方順利維修。為了瞭解產品的修復狀況,乙方應向甲

  方提交每一次由甲方返回不良品維修報告或故障分析報告,並詳細說明故障原因,乙方在返還維修品時應隨貨將此報告提交給甲方;

  9.6 乙方保證維修品效能達到新品出廠標準。

  9.7 如果乙方合同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甲方技術部門不能解決的問題,甲方以書面形式將故障現象、工作環境、發生的過程等資料等通知乙方,乙方技術工程師接到通知後須迅速反應,對一般性問題要求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予以解決。

  9.8 維修期限以本協議規定為準,不受本協議終止約束,在本協議終止後包括協議期滿終止或執行中途因故終止,也無論是否續簽訂新協議,都不影響乙方對所銷售的產品保修承諾;

  9.9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尊重本協議產品的智慧財產權,防止發生任何侵害乙方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10.2 在簽訂本協議前,乙方應對提供的樣品進行相容性測試,並提供測試報告。

  10.3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對第三方侵犯乙方產品智慧財產權的行為進行阻止。

  10。 4 甲方委託乙方生產的有商標產品,如有侵權問題,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1.1 保證本協議產品為質量合格品,如確係乙方產品本身質量發生問題,乙方有責任予以免費更換。 11.2 正常情況(質量無問題),乙方對甲方訂購的產品不承擔退貨、調貨、換版本升級的義務。 11.3 有義務保護甲方的商業與技術秘密,如乙方洩密,甲方有權追索經濟賠償。

  11.4 尊重本協議產品的智慧財產權,防止發生任何侵害甲方商標權的行為。

  11.5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委託加工的產品與甲方測試的產品內容完全一致。

  第十二條 違約事項及違約責任

  12.1違約:下述情況屬違約行為

  (1) 乙方直接或間接(在不透過甲方的情況下)向第三方銷售甲方授權生產的產品。

  (2)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合格產品以及售後服務。

  (3) 乙方在接到甲方《產品訂貨單》,同時乙方收到訂貨單總金額30%的貨款後的二十一個工作日內

  不能正常交貨,不可抗力除外。

  (4)甲方超過約定時間取消訂單。

  (5)甲方超過約定時間支付相應的貨款。

  12.2 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有前項(3)款所規定的違約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違約金。

  (2)甲方如有前項(4)、(5)款所規定的違約行為,乙方有權沒收訂金。並且,甲方應承擔違約金(每天按乙方應收賬款的0。05%計算)。

  第十三條 責任和權利的轉移

  本協議只對甲、乙雙方有效,對甲乙雙方的合作單位、子公司等無效。本合同的責任、權利不可轉移。任何一方的關聯單位,都不能成為本合同的自然承接者。

  第十四條 智慧財產權

  甲方保證授權予乙方生產的商標為甲方合法取得,並有權授予乙方製造產品(注MP3系列)之用,絕無侵犯他人商標權。如因侵犯他人商標權而發生的糾紛甲方應負責解決,乙方因此受到損害的,甲方應賠償一切損失(含律師費)。

  第十五條 保密條款

  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本合同的內容及在合作期所獲得的另一方的商業秘密。

  第十六條 協議的終止

  協議一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之規定或有其它違法行為時,經對方限期催告而未改正。另一方可以終止本協議,並請求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協議的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提請深圳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本協議的附件是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全稱:乙方全稱: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傳 真: 傳 真:

  日 期:日 期:

委託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養老機構)

  乙方:入院人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號:

  丙方:擔保人姓名:電話:

  家庭住址:郵編:

  身份證號:與被擔保人關係:

  工作單位:電話:

  通訊地址:

  其他子女姓名:電話:

  其他子女姓名:電話:

  因乙方年老生活困難,需生活護理照顧,自願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進入甲方院內住養,甲方經家訪後同意乙方入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經甲,乙,丙三方自願協商明確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系自費入住甲方院內的養老人員,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的擔保並承擔付費義務。丙方保證按時支付乙方在甲方住養院內期間所需要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入院住養生活護理區,確定護理等級為護理。

  三、乙方入院按照崑山市物價局批覆的收費標準承擔如下費用:

  1、月床位費元。

  2、月護理費(生活護理)元。

  3、月伙食費元。

  4、預收醫藥費元。(出院結賬時多退少補,不計利息)

  5、乙方接到入院通知後,兩日內辦理入院手續,並交入院費用。

  6、凡當月入住或離院結算者所交生活護理費,床位費入院時間不足半月的(即不超過15天)應以半月計算,超過半月的(即超過15天),按全月計算。(計算方式:以當月一日至十五日為前半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為後半月)

  7、以上各類費用均按先付後用原則由甲方收取。

  8、甲方是非贏利性福利機構,乙方(或丙方)應按時交費。乙方若不按時交費的,則甲方按3%以天計算加收滯納金。

  9、甲方的收費標準今後如經崑山市物價局批覆調整的,則在批覆生效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或丙方,自動調整本協議第三條款的相關數額。

  四、甲,乙,丙三方責任:

  1、甲方按約定向乙方提供相應的護理服務,不承擔監護人之法定義務。

  2、甲方根據乙方的身體狀況和自理能力確定和變更護理等級並按規定向乙方(或丙方)收取費用。

  3、甲方根據乙方剛入院時的身體狀況,處理能力等情況確定護理等級。若乙方(或丙方)提出異議,甲方可在一至三個月內,由醫務人員觀察測定後,再確定其護理級別。在觀察期內,如甲方發現乙方不適宜,或隱瞞疾病[例精神分裂,老年痴呆(影響他人),心臟病(如不穩定性心絞痛,腫痛,嚴重皮膚病等)]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4、變更護理等級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或丙方。

  5、甲方按不同的等級提供不同的服務內容,負責做好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護理工作。但由於護理範圍之外所發生的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6、乙方身體不適時應主動向護理人員陳述,按醫囑接受治療。甲方根據乙方的病情急需送醫院治療時可直接打120救護(120救護費用由乙方或丙方承擔)將其送往有關醫院治療,並及時通知丙方。

  7、乙方住醫院治療期間所需辦理手續與費用均由丙方按該醫院的規定辦理,住院費用由乙方或丙方承擔。

  8、乙方在醫院治療時病未痊癒前不得私自回xxxx敬老院。如需回敬老院療養,須經所住醫院醫生出具准予出院證明,並經甲方同意方能回敬老院,否則敬老院不接受乙方。

  9、乙方在住院治療期間,甲方可保留乙方的床位一個月(特殊情況例外),床位費照收。乙方要求不保留的,則以書面申請為準。

  10、乙方因故請假外出或其他原因暫時中斷住養的,中斷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中斷時間連續在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乙方或丙方應全額支付床位費,護理費;中斷時間在十五天以上一個月以內的,超過天數只支付床位費,不支付護理費;無特殊原因,中斷時間超過二個月的作自動出院處置,甲方就此有權解除本協議。

  11、乙方入院住養期間如發現有以下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應無條件立即出院:(1)患有腫瘤;(2)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穩定;(3)患有傳染疾病;(4)心血疾病,如急性心肌梗塞,腦血管意外危險期,心力衰竭等;(5)老年性痴呆影響他人者;(6)嚴重皮膚病;(7)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8)不適應集體生活的;(9)其他原因不宜繼續住院的;(10)發現隱瞞病史的。

  12、乙方在住養期間,凡不服從甲方管理或違反院內相關管理規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3、乙方或丙方應按月交付乙方住養期內的各項費用。如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逾期天數收3%的滯納金。若乙方或丙方拖欠乙方住養費用超過30天的,則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協議。丙方應無條件接納乙方出院。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或丙方立即提起訴訟;甲方也可將乙方送至丙方家中。

  14、乙方住院期間內的衣服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必須自理,同時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如有違規屢勸不改者,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丙方應將乙方領回家中。

  15、隨著乙方的年齡增大,年事已高,自理能力減退,或身體狀況不佳,按院規定,護理級別作適當調整。乙方應服從規定,交納級差費用。

  16、乙方及丙方收到甲方變更護理級別的通知後,如有異議,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乙方及丙方應按變更後的護理等級相應的費用支付給甲方。

  17、乙方在院住養期間,應聽從管理人員及護理人員的管理,如擅自行動造成的後果,概由乙方自負。

  18、乙方在住養期間不得攜帶貴重物品入院,如有遺失責任自負。

  19、乙方不得擅自外出,如確有需要外出,必須向甲方辦理請假手續,說明外出時間,去向並按時返回,或由丙方向甲方書面申請,可讓乙方自行外出,並擔保乙方安全。乙方外出期間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

  20、乙方在住養院內期間如患病,所發生的一切醫藥費均由乙方自理,或由丙方支付。

  21、乙方,丙方原則上不得自帶藥品,凡要自帶藥品,須有醫院證明(或門診病歷,出院證明,醫院處方),併到醫務科辦理登記手續,否則造成後果由乙方,丙方自負。

  22、乙方在住養期間,如發生突發性病情或病情加重,甲方除及時採取緊急措施外,其責任由丙方承擔,不得節外生枝。

  23、乙方在住養期間發生意外,因乙方年事已高或病情突發,經搶救無效去世的,丙方(或乙方親屬)應尊重臨床醫囑,並承擔善後事宜一切費用。

  24、甲方認為乙方應去醫院治療時,丙方應負責將乙方送往醫院治療並承擔乙方在醫院治療的一切費用。

  25、丙方應關心乙方,經常來院探望,並有責任不斷地向乙方進行遵紀守法,防火,禁止爬高,擅自外出和不得擅自使用電源等安全教育和宣傳,同時要時常提供乙方所需的衣物,日常用品和進行精神慰藉。

  26、乙方和丙方對甲方人員的服務質量,服務態度有權提出批評,建議。

  27、乙方應愛護公物,遵守院內規章制度,講究衛生,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打人不罵人,否則後果由丙方負責。

  28、甲方按規定解除協議時,乙方應自覺出院,丙方必須接回乙方。

  29、乙方在住養期間,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時,應及時趕到甲方,共同協商,配合甲方解決有關事宜,對甲方通知不予理睬的,視為丙方同意甲方的處理方案,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和相應的責任。

  30、乙方因生理原因產生不安全因素,甲方可採取安全保護措施,丙方應積極配合。

  31、甲方的其它有關規章制度視為本協議的補充條款。乙方也知曉了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五、乙方在住養期間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以下管理條件:

  (1)乙方在寄養期間一律以入院時確定的房號,姓名,床位為準,不得私自轉讓或者私自互換,更不能自作主張留他人住宿。如果因特殊原因確實需要變動,須由甲方同意並主持調換。

  (2)臥室內各種裝置及用具,按編號由各自床位的人保管使用,不能隨意改變其用途,如有造成人為損壞的,須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3)保持院內的安靜,整潔,不得在室內大聲喧譁,不得隨地吐痰和亂丟食物皮,殼,廢紙等雜物,嚴禁酗酒,賭博。

  (4)不得私自帶入電器,嚴禁使用電爐,電水壺,熱得快,電飯煲,電燒鍋,電熱毯等電器。

  (5)嚴禁使用酒精爐,煤油爐,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臥室內不得私自生火或用其它灶具煮食物。

  (6)不得將易燃物品及腐爛變質物品帶入院內。

  (7)不得坐,臥在床上吸菸,菸蒂必須入缸,以防發生火災事故。

  (8)乙方必須節約用水,用電,室內無人時關閉燈,電風扇及取暖器等電器。

  (9)不要攜帶貴重物品入院,錢款及證件各自妥善保管。

  (10)對來歷不明的外來人員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帶入院內和房內。

  (11)離開房間時必須隨手關門並鎖好,以防發生盜竊事故。

  (12)因需要外出,必須向甲方辦理請假手續,外出期間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13)團結友愛,不打人,不罵人,尊重他人,遵紀守法。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

  七、協議及擔保期限

  1、本協議的期限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丙方為乙方的擔保期限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三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九、如有爭議,可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規定辦理。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簽名蓋章並由乙方支付第一期費用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丙方(擔保人)

  代表人:簽名(按手印)簽名(按手印)

  日期:日期:日期:

委託協議書 篇7

  委託人(拆遷人):

  受委託人(拆遷單位):

  委託人(下稱甲方)就其一期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拆遷事宜,與受委託人(下稱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其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一期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拆遷工作委託乙方辦理。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後,應當按照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准的拆遷方案和拆遷計劃完成拆遷工作。

  二、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完成拆遷調查工作,查明建設用地範圍內的被拆遷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還應當協助甲方制定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併為甲方制定的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提供諮詢意見。

  三、該拆遷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拆遷許可證由甲方申領。乙方在甲方取得拆遷許可證後即派工作人員在甲方指定的辦公場所開始拆遷工作。

  乙方的工作範圍包括:

  1.向被拆遷人送達有關拆遷工作的通知等事宜,將拆遷事宜告知被拆遷人;

  2.與被拆遷人洽商有關安置和補償事宜;

  3.向被拆遷人宣傳解釋拆遷法律規定和政策,並執行這些法律規定和政策;

  4.經與被拆遷人協商達成拆遷協議的,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協議書,包括拆遷安置和補償協議書,並安排被拆遷人在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准的週轉房內過渡;

  5.向被拆遷人發放拆遷補償款及拆遷補助費等;

  6.被拆遷人要求產權調換的,應當負責要求被拆遷人繳納產權調換差價款及其他費用;

  7.拆除拆遷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

  8.安排有關工程人員清除拆遷範圍內的渣土及其他廢物;

  9.其他由甲方委託的工作。

  四、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拆遷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在雙方訂立本協議書之日起三日內付××××元,餘款在拆遷範圍內的廢物及其附屬物拆除完畢後,經雙方驗收後四日內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應當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在拆遷期間,甲方不負責乙方工作人員的午餐及其他費用。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對雙方發生約束力。

  本合同由甲方報請房管局簽證。

  七、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他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該損失。

  甲方:某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某建設拆遷事務所

  二×××年××月××日

委託協議書 篇8

  甲方(委託旅行社):廈門 旅行社有限公司

  (經營範圍:國內旅遊、入境旅遊 許可證號:L-FJ- )

  乙方(受委託旅行社): 旅行社有限公司

  (經營範圍:國內旅遊、入境旅遊 許可證號:L- )

  甲方委託乙方承辦在 一地的旅遊團隊接待(即地接接待)。為保證團隊接待質量,共同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和旅行社的信譽,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就接待旅遊團中的有關事項及權利、義務關係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協議目的

  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保證甲方團隊在委託乙方接待範圍內的旅行安全、順利,甲方委託乙方安排交通、住宿、遊覽、餐飲、購物、娛樂等旅行服務專案,乙方根據甲方委託的內容迅速、準確地實施安排。雙方特此以甲乙雙方間的業務委託合同的方式,正式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合作主體的認定

  甲乙雙方應為在各自屬地旅遊主管部門註冊並獲得經營許可的合法經營旅行社,其中一方以任何方式欺詐或隱瞞對方自己的真實資質的則視為其違約,對方有權視合同無效,停業、歇業、被旅遊主管部門取消經營資格的旅行社將視為無旅行社業務經營資質。負責具體操作的人員必須是各自公司的正式員工並有公司負責人的授權證明。

  第三條:適用範圍

  (1) 本協議適用於甲、乙雙方簽訂的業務委託合同。但在本協議若另有補充協議時,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2) 對本協議中未作規定,並且在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中亦無特別規定的事項,則遵循行業慣例。

  (3) 本合同適用於合作期間內的多批次散客及團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為各批次散客及團隊的委託接待合同。

  第四條:委託的內容

  甲方委託給乙方的業務,以委託行程內的安全、順利執行為目的,其內容如下(但甲方可以根據個別要求限制或擴大下述安排業務範圍):

  (1) 提供有益於甲方業務開展的有關交通、住宿、旅遊設施、名勝古蹟等的資訊和實施方案。

  (2) 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同具有相關經營資質的交通部門簽訂客運合同並落實各項交通的安排、承運。

  (3) 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同具有相關經營資質的並符合甲方團隊所需標準的飯店簽訂住宿合同並落實住宿安排.

  (4) 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安排用餐、旅遊及觀看文藝節目、購物等。

  (5) 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配備導遊、翻譯等。

  (6) 對計劃外發生的事情采取應急措施並向甲方報告。

  (7) 其它為保證甲方團隊旅遊活動安全執行所採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條:相關證明檔案

  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時,各自向對方提供一份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旅行社責任保險協議及發票、開戶銀行、帳號、通訊地址、組織機構和部門負責人名單(含聯絡電話、傳真一覽表)等相關資料.

  第二章:委託接待合同的簽訂

  第六條:委託接待合同的簽訂辦法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辦旅遊服務時,應將行程接待計劃(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計劃包括散客和團隊)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將這些通訊方式的通知統稱為“送達”)乙方,行程接待計劃內容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 旅遊線路名稱;

  (2) 旅遊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

  (3) 旅遊行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車次、旅遊汽車標準)安排及其標準和報價;

  (4) 旅遊行程中住宿酒店的、房型、間數、陪同房型別等及其報價;

  (5) 旅遊行程中餐飲服務安排及其標準和報價;

  (6) 旅遊行程中12歲以下兒童的接待標準及報價;

  (7) 旅行社統一安排的遊覽專案的具體內容及時間;

  (8) 旅遊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9) 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

  (10) 需要旅遊者另行付費的遊覽專案及價格;

  (11) 當團操作人員的聯絡電話、旅遊服務監督、投訴電話;

  (12) 雙方確認的參團成員人數及名單(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證件號碼等)

  (13) 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二、乙方在接到前項團隊接待計劃書後,應迅速(最晚在6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給予確認是否受理該申請。

  第七條:委託接待合同的生效

  (1) 根據前條第二項,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計劃確認書時,則甲乙間業務委託合同成立。

  (2) 乙方若對甲方前條第一項計劃中的一部分不能受理,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若同意刪除不能受理部分後仍委託乙方安排時,則應再次履行第六條第一項所定程式對甲乙雙方的委託接待協議進行重新約定;如果甲方不同意刪除則視為協議解除;

  (3) 行程接待合同一經生效,甲乙雙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則被視為違約,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對其進行賠償,可投訴到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部門。

  第八條:委託報價

  甲方接到客戶請求之後,整理出初步方案,向乙方進行詢價,乙方有義務給予及時回覆,甲乙雙方均應按照以下條款進行操作。

  一、對甲方的操作規定

  (1) 甲方操作人員必須以書面(包括傳真、QQ、MSN、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乙方提出詢價要求,條件不允許或者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用電話口頭的方式。

  (2) 儘可能詳細地表述客戶的具體要求:時間、地點、人數、等級、是否安排購物店等其它具體要求。

  (3) 特殊情況應註明最晚答覆時間。

  二、對乙方的操作規定

  (1) 乙方必須以書面方式回覆(包括傳真、QQ、MSN、電子郵件等)。

  (2) 甲方需要分項報價時,乙方的報價必須與甲方的詢價要求逐條對應。乙方報價應註明所含與不含內容,特別應註明:航班資訊;酒店、位置、房型、是否含早餐;早餐及正餐標準、種類、地點、餐頓、酒水;旅行社統一安排的遊覽專案的具體內容及時間;導遊、司機的小費、超時費,是否安排購物店,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旅遊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旅遊行程中12歲以下兒童的接待標準等。

  (3) 乙方的報價必須準確,不允許提供模糊的數字或概念,並明確告知甲方報價的幣種,甲方收到的乙方報價單,即刻構成甲乙雙方合同的一部分。因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價格上漲的或甲方已經與客戶簽訂協議的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按原先的報價執行,遇特殊情況雙方可協商解決。

  (4) 一般團隊的報價,應在12小時內回覆;特殊要求較多的團隊,可在24小時內回覆;甲方規定最晚答覆時間的,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回覆。

  (5) 對於行程中不合理之處或由於交通等問題需更改之處,乙方在報價時,應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提供替代方案。

  三、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初或在每年度之初,為甲方提供儘可能完整的當地旅遊資訊,其中的價格僅供甲方臨時參考,不作為結算依據。旅遊資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 乙方人員名單、崗位及聯絡方式,包括常用的導遊、司機等。

  (2) 乙方建議在當地使用的酒店名錄及價格。

  (3) 常用的接待價格:每人天綜合服務費、門票費、餐費、車費(超公里費)、導遊服務費等。

  第三章:委託接待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委託業務的開始甲乙雙方的委託業務合同一旦成立,乙方應立即著手安排業務。

  第十條:報告經過的義務

  (1) 乙方應適時或經甲方要求向甲方以口頭或書面形勢報告委託業務的進展狀態。

  (2) 對甲方的委託內容,乙方在安排完畢或判定不能達到安排目的,應及時用書面形式逐次向甲方報告。

  (3) 甲方在接到乙方根據前項所做的部分委託專案不能安排的報告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變更該部分內容、或解除全部委託業務合同。

  第十一條:委託業務確認期限

  (1) 乙方原則上在甲方團隊旅行開始一週前,履行前條各項所定手續,完成全部被委託的旅遊業務。

  (2) 除前項正文中所規定的事項,如甲、乙間另有補充協議時,按補充協議辦理。

  第十二條:費用的結算

  (1) 由於甲乙雙方團隊合作頻繁,雙方協商一致,團隊出發前甲方支付乙方不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費用,餘款月結,具體每團付款金額於協議附件的委託接待合同雙方約定為準。

  (2) 團隊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將團隊結算單加蓋公章(或合同章)連同甲方遊客反饋表傳真至甲方計調部門,並核對清楚結算金額。

  (3) 每月的1日-10日乙方將上月1日至31日之間接待的甲方的團隊或散客的結算清單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結算專管員,乙方根據雙方確認的結算單金額開具發票給甲方,甲方財務收到發票稽核無誤後當月將結算款匯入乙方銀行賬戶。

  (4) 如果因為行程變更而造成甲方預付費用超過實際產生的費用時,乙方應在團隊結束三個工作日內與甲方計調部門核對清楚結算金額,差額應於次日退還至甲方所指定的帳號上。

  (5) 對於前幾項的規定,若甲、乙雙方以補充協議制定特別條款時,則以後者為準。

  第四章:委託接待合同的變更

  第十三條:甲方變更

  一、因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或無法協調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團隊未能按照團隊行程計劃到達旅遊目的地的,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 造成航班、車次、船班等交通方式提前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相關接待單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達期間的住宿、用餐、住宿、導遊陪同、交通承運、景點遊覽等,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有權利向遊客或者造成變更的第三方索要相應的費用;

  (2) 造成航班、車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延遲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及其所委派的導遊人員應及時聯絡甲方或承運的交通工具公司,儘快落實準確的抵達時間,與甲方協商對於可能錯過的餐飲、住宿、景點遊覽等應提前做好與接待單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視為全計劃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導遊員及旅遊客運車輛應在交通工具抵達的接站地點等候旅遊團隊,團隊抵達後應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遲抵達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延遲抵達而造成的損失費用;

  (3) 造成航班、車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取消而未能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應立即聯絡行程計劃的相關接待單位,告知其實際情況,取消相關的接待工作,因交通方式取消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計劃取消而造成的損失。

  二、因為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團隊未能按照行程計劃到達旅遊目的地的,甲方也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乙方按照以下流程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 造成團隊提前抵達旅遊目的地的, 乙方應立即通知相關接待單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達期間的住宿、用餐、住宿、導遊陪同、交通承運、景點遊覽等,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 造成團隊延遲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應及時根據新的甲方所提供的行程計劃,與甲方協商對於可能錯過的餐飲、住宿、景點遊覽等應提前做好與接待單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視為全計劃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導遊員及旅遊客運車輛應在交通工具抵達的接站地點等候旅遊團隊,團隊抵達後應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遲抵達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延遲抵達而造成的損失費用;因團隊延遲抵達而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 造成團隊取消的,在接到甲方的文字取消件或總經理口頭確認後乙方立即聯絡行程計劃的相關接待單位,取消相關的接待工作,並努力正確降低各項因團隊取消而造成的損失費用;因團隊取消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乙方變更

  一、因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需要對生效的旅遊接待合同進行變更的,乙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 因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點遊覽、用餐等需要做變更時,乙方可以提出變更甲方所委託的業務內容;

  (2) 乙方在根據前項向甲方提出變更時,應迅速以書面形式將變更的內容、理由及變更後的安排方案送達甲方。

  (3) 甲方在接到前項變更申請後,應立即書面答覆或同意乙方變更後方案或委託新的業務內容,委託新的業務內容,將作為新的委託接待合同另行處理。

  (4) 對於更改後的新的團隊行程計劃,乙方要盡力和相關接待單位做好協調、溝通工作,儘量安撫客人,並努力做好相關的接待工作,並將團隊的具體安排及時告知甲方;

  (5) 甲方或乙方在緊急情況下,對第2項的申請及第3項的回答可以口頭形式通知,但事後必須以書面形式將申請及回答送達對方。

  (6) 視變更程度,當該團隊提出解除合同時,甲方可以全部解除與該旅行相關的委託業務合同。此時,甲方必須迅速將此內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退還已收的此團團款;

  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委託接待協議生效後產生變更的乙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 乙方自什麼原因造成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點遊覽、用餐等需要做變更時,乙方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提出新的接待方案,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時候可以做相應的變更;

  (2) 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已生效的委託接待合同進行任何更改,甲方如果不同意乙方的更改方案,乙方又確定無法按照原合同執行的時候,視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取消此團隊操作,並按照損失的程度向乙方索賠;

  (3) 甲方在徵得遊客同意後如果同意乙方所做的更改方案,甲乙雙方另立委託接待協議進行操作,因此造成的費用減少,乙方應無條件退還給甲方,增加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4) 另立委託接待協議時,乙方不得以其他藉口推託、刁難甲方,應一如既往的做好相關接待工作;

  (5) 在甲方與客人簽定協議後,乙方提出變更的,所有因協議產生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五章:旅程管理

  第十五條:宗旨

  (1) 甲方的團隊在旅行中,如認為可能得不到應提供的服務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採取必要措施提供委託業務合同規定的服務。

  (2) 在採取以上措施後,仍不得不變更委託業務合同中的內容時,如變更旅行日程,要儘量使變更後日程符合當初日程的宗旨.如變更旅行服務內容,要儘量使變更後的旅行內容與當初的一致,使委託業務合同的內容變更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六條:接待質量標準

  因甲方團隊多為同行客戶所委託團隊,團隊型別分為:散拼團、獨立團;團隊等級分別為:普通團,特別關注團,VIP團。乙方在接待過程中應針對團隊型別及團隊等級的不同特點,在確保接待質量的前提下提供符合團隊要求並符合以下甲方質量標準的服務,乙方應按照本協議和委託接待合同所確認的日程、標準、報價內容提供服務。所提供的服務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50號令《旅行社條例》的要求,選擇具有安全保障和質量保證的單位安排用餐、住宿、用車、購物等,為確保甲方團隊能安全、順利地旅行,乙方應按下列原則實施:並按以下各項的要求嚴格執行:

  一、酒店客房

  (1) 乙方不得使用模糊概念,將酒店以次充好,欺瞞甲方工作人員,乙方所提供的酒店必須符合甲方團隊所要求的標準,一經確認之後的準確酒店乙方不得隨意更改,除非經得甲方的同意,具體酒店標準以甲方操作人員要求為準.

  (2) 酒店硬體設施應符合相應的國際等級標準,所有設施應保持乾淨整潔、保養 良好、運轉正常,並配有足夠的安全設施及足夠的提醒標誌;

  (3) 酒店位置應符合交通便利、治安良好的原則,使客人的商務活動和自由活動既方便又安全。

  (4) 酒店的服務應熱情周到,隨時為客人的特殊要求提供有效的幫助。如:甲方要求乙方為VIP團、特別關注團在客房放置歡迎卡、鮮花或果籃時,酒店能積極配合。

  (5) 酒店前臺人員不得向除乙方工作人員之外的人員透露協議價格,因酒店人員向遊客或組團社領隊人員透露協議價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可向酒店追償;

  (6) 如酒店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客房時(或分為主樓、附樓),乙方應在報價時特別說明。

  (7) 乙方安排的酒店不得對中國團隊有歧視性行為,如單獨安排早餐或與其它客人隔開用早餐,服務態度差等歧視性行為。

  (8) 乙方因自身或所預定酒店原因需要更改酒店的,所提供的酒店標準不得低於已確認酒店的標準,中間的費用差額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二、餐飲

  (1) 就餐環境清潔乾淨,具有國家允許經營餐廳的各項證照要求(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擁有足夠的營業場所(大廳、包廂、停車場等)其所配備衛生間不準有汙漬、異味。

  (2) 用餐需使用到的餐桌、桌布、餐具乾淨、清潔、無毒;經營場所要有必要的防滑措施和警示標誌;

  (3) 按餐費標準訂餐,嚴禁剋扣餐費,酒水及選單按單團合同標準執行

  (4) 滿足客人特殊要求,如:素食、穆斯林餐等。

  (5) 餐食要衛生、可口、足夠足量,如遇菜量不足或口味嚴重不符,乙方陪同人員應立即現場調整、解決,並避免以後再次發生。

  (6) 每桌原則上最多安排10人,超過10人,必須分桌。(人數在12人以下不夠分桌時必須增加菜品,菜量)。

  三、城市間交通

  (1) 按照甲乙雙方確認好的行程、日期、等級、班次安排城市間的交通,包括:機票、火車票、船票等。

  (2) 由於不可抗力(如更改、延誤、取消等)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但需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3) 由於人為失誤造成的損失,如漏訂、錯訂等,由責任方賠償。

  (4) 乙方有責任協助確認全程機票(包括內陸段)。

  (5) 遇航班變更,乙方負責及時通知下一站接待社或導遊。

  四、車輛

  (1) 必須使用在交通部門註冊的合法運營旅遊車,一定要為乘客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並在每團確認單上說明具體保額.

  (2) 嚴禁使用非運營車輛(黑車)以及超齡服役的車輛;

  (3) 車內外保持乾淨整潔,車內設施能正常使用,如麥克風、空調、閱讀燈、窗簾、座椅調節、衛生間設施等。

  (4) 車況良好,保證機械設施運轉正常、有效。如出現意外,導致拋錨或其它影響行程的事故,應迅速採取補救措施,更換正常車輛,不得出現反覆修車耽誤行程的現象。因此造成的投訴、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5) 不得超載,至少要預留出1-2個以上空位,司機不得同意團隊及導遊以外的人員搭車或路上收客;

  (6) 司機應證照齊全、經驗豐富、安全駕駛記錄良好、服務熱情,熟悉行程內路線、路況,如遇未知地點、路線,乙方應提前查詢,確保將客人及時、準確無誤地送達目的地。

  (7) 旅遊車輛要確保有足夠的空間供客人放置行李,能夠正常使用,並保證客人物品的安全。

  (8) 司機在車上不得抽菸、喝酒、賭博、兜售物品等違規、違法行為,並嚴格按照《中國道路交通法》《營運車輛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得有任何違法、違規的行為

  五、導遊服務

  (1) 擁有導遊執業資格的中文普通話或甲方指定的特殊語種導遊。

  (2) 經驗豐富,熟悉目的.地的情況,特別是熟悉與旅遊相關的情況,如交通、景點、酒店、餐廳、機場、車站、碼頭等;

  (3) 導遊接機(站)時,應在機(車)抵達前到達機場(車站),按甲方要求舉牌接機(站)。

  (4) 導遊為客人提供嚮導、講解及相關旅遊服務。做到熱情周到、主動到位,對經常發生或可能預見的情況要提前提醒或告知客人,確保客人安全,堅決杜絕一切安全事故隱患,避免客人投訴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某地多扒手,被盜案件時有發生,應如何預防;某地嚴禁吸菸;在某景點易掉隊;如何保證不掉隊;萬一掉隊如何返回等。

  (5) 導遊接送團和隨團出席重要活動時.必須注意儀表,著正裝.平時著裝要求整齊、簡潔、大方、得體,化妝要適度。

  (6) 遇客人參加自行安排的商務活動及用餐時,導遊應積極配合、為客人提供必要的幫助。

  (7) 導遊應向客人講解旅遊地的人文和自然情況,介紹風土人情和當地習俗;但不得迎合個別客人的低階趣味,在講解中攙雜庸俗下流的內容。

  (8) 在帶團過程中,導遊應嚴格執行接待計劃,嚴禁導遊擅自增加購物店、行程外客人需另行付費的專案;或壓縮計劃內專案遊覽的時間。

  (9) 特殊情況下如需變更行程,應以保障客人利益為原則,經甲方同意並在甲方或由甲方授權者與遊客簽訂行程變更同意書之後方可根據新的行程安排進行接待工作;

  (10) 嚴禁向客人索要小費;

  (11) 其他未提及的事項,導遊的行為必須符合《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及《旅行社法規》的相關要求,如果因為導遊違反相應要求而造成的投訴,甲方有權根據旅客的要求或者法規的許可向乙方索賠;

  六、購物

  (1) 以客人自願為原則,嚴禁強買強賣,嚴格執行甲方計劃內的購物安排,嚴禁增加購物次數及購物時間;

  (2) 每次購物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導遊應告知客人,嚴禁擅自延長購物時間;

  (3) 如客人提出退貨,乙方應無條件協助客人在離境前解決,不準將問題帶入下一站或造成投訴;

  (4) 甲方要求無購物的團隊,乙方不得安排客人進旅遊購物店;

  (5) 乙方導遊人員應告知客人購物退稅有關規定,並在團隊離境前協助客人辦理退稅手續。

  七、娛樂活動

  (1) 嚴格執行接待計劃內娛樂活動。

  (2) 嚴禁隨意增加自費專案或高價銷售自費專案,如因增加自費專案造成客人投訴,乙方應雙倍返還客人所支出的費用.

  (3) 嚴禁乙方導遊人員誘導或組織客人涉足黃、賭、毒場所。

  第十七條:領隊或全陪

  甲方或委託業務給甲方的組團社派領隊或全陪陪同旅行時,領隊有權代表甲方與乙方協調旅程有關事項。乙方及乙方選派的導遊在旅行實施過程中,應聽從領隊的合理要求。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除了以上約定的權利義務,乙方為甲方旅遊團隊所提供的接待服務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50號令《旅行社管理條例》的要求,乙方出現以下任何情況之一併造成遊客投訴、索賠的,甲方有權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的規定向乙方索賠:

  (1) 將旅遊業務委託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

  (2) 未與接受委託的旅行社就接待旅遊者的事宜簽訂委託合同;

  (3) 未經甲方的同意,將旅遊者轉交給其他旅行社組織、接待的。

  (4) 拒不履行旅遊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5) 非因不可抗力改變旅遊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6) 為接待旅遊者選擇的交通、住宿、餐飲、景區等企業,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或者接待服務能力的;

  (7) 要求旅遊者必須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需要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專案,或者對同一旅遊團隊的旅遊者提出與其他旅遊者不同合同事項的;

  (8) 未經旅遊者同意在旅遊合同約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償服務;

  (9) 地接旅行社及其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或者以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提供服務相威脅的;

  (10) 為旅遊者安排或者介紹的旅遊活動含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的;

  (11) 委派的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未持有國家規定的導遊證或者領隊證的;

  (12) 旅行社違反旅遊合同約定,造成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不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的;

  (13) 發生危及旅遊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並及時報告的;

  (14) 旅行社接待入境旅遊的旅遊者非法滯留境內,旅行社未及時報告並協助提供非法滯留者資訊的.

  第十九條:接待部門的責任

  乙方在履行委託業務合同時,由於乙方或乙方從業人員以及乙方委託的相關旅遊服務部門的故意過失,對甲方或甲方旅遊團(者)造成損害時,乙方應承擔對甲方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七章:事故對策

  第二十條:

  (1) 乙雙方事故對策責任人,要在履行本協議前,協商事故發生時的聯絡體制,另行交換事故處理備忘錄。

  (2) 乙方為在甲方的旅行實施中萬一發生事故或其它不可預見事件時能迅速聯絡,應建好通訊聯絡組織,在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迅速將通訊組織圖交給對方。

  第二十一條:

  (1) 甲乙雙方無論責任歸屬,在甲方團隊旅行中,萬一發生事故或突發事件時,乙方迅速、準確處理,並及時通報給甲方及相關的旅遊主管部門,並努力防止進一步擴大損失。

  (2) 凡因不可抗拒力(如戰爭、火災、地震、鐵路中斷、機場關閉、因機械故障、氣候等航班專列改點)或意外事故(如車禍、食物中毒、疾病)使旅遊團滯留在旅遊目的地或途經地,乙方應妥善安排旅遊者,並採取措施使旅遊團(者)儘快離開當地。意外事故所發生費用屬於《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規定》理賠範圍的,由甲乙雙方向各自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不在理賠範圍且屬於第三者責任造成的意外事故所發生的費用,在乙方負責追索第三者賠償的同時,由雙方協商處理。

  (3)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旅行社過失的原因造成損失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八章:特別條款

  第二十二條:

  嚴禁乙方以回扣的方式賄賂甲方員工,甲方一旦發現立即停止與乙方合作,必要時將追究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遇甲方競標大客戶或大型活動時,乙方應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細節。

  第二十四條:

  嚴禁乙方與甲方客戶直接聯絡業務、向客戶透露雙方合作中的商業機密。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外進行文字宣傳,如需使用甲方名義或涉及甲方時,應事先爭得甲方同意或授權。

  第二十六條:

  其他未提及或未約定的事項,雙方可參照20xx年版國務院550號令《旅行社條例》及中國旅遊局相關的實施細則執行

  第九章:雜則

  第二十七條:(協議期限)

  協議簽訂後,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前3個月內如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以後類推。

  本協議因期滿失效後,仍適用於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簽訂的個別業務委託合同。

  第二十八條(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地旅遊質量監督部門申訴請求調解;也可申請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二十九條(語言)

  本協議由中文撰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廈門 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電話: 傳真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簽訂協議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協議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協議書 篇9

  在我國,民間借貸市場,擔保公司、投資公司等機構對外提供融資的資金,可為自有資金、但更多透過為向第三方募集而來。這時,既可以向第三人借款而後放貸,也可以直接以該第三人名義對外提供貸款,並另行協議收益分配方式,後者不失為規避監管、降低法律風險的明智之選。

  甲方: 朱總

  乙方:XXRR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鑑於,甲方、乙方擬建立長期合作關係經常性的開展對外提供融資業務,並期以其收益,甲方、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

  (一)合作模式

  乙方拓展業務、積極促成借款交易,甲方提供借款本金並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借款,借款人提供不動產作為甲方債權的抵押擔保,最終甲乙雙方分享利息收益。

  (二)收益分配及費用負擔

  甲方、乙方分別按照70%、30%的比例分享收取的利息。

  乙方拓展業務、催討債權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合作期間

  合作期間為 年,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第二條 對外借款業務

  (一)對外借款的前提條件

  1、借款人提供了足額的甲方認可的或者經評估的不動產作為抵押擔保。

  2、乙方、XX集團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應就每個單筆借款共同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3、單筆借款的利息收益在扣除向第三方承擔的費用後應達到不低於 的月利率的水平。

  4、單筆對外借款的金額原則上不超過 萬元;甲方未受清償的借款累計不超過 萬元。

  5、單筆借款的借期原則上不超過 個月。

  6、是否對外提供借款及借款金額均由甲方單方最終決定。

  (二)對外借款交易模式

  1、以甲方名義與借款人、擔保人簽署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

  2、擔保人提供合法有效檔案併為甲方債權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手續。

  3、對外借款過程中的借款人資信及抵押物自然狀況、權屬、價值等事項的稽核,不動產抵押登記手續的辦理,均由乙方負責。

  4、不動產登記機關受理抵押登記申請後,甲方按照借款合同確定的借款提供方式出借款項;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還本付息。

  5、借款合同應授權乙方代為催討甲方債權。

  6、借款人還本付息的方式應為: 借款人將本息直接給付至甲方及甲方指定賬戶 。

  第三條 風險承擔

  (一)甲方負責簽署借款合同文字及擔保合同文字,並按照約定條件發放借款;乙方對單筆業務的借款人、擔保人的資信及抵押物的自然狀況、權屬及價值負責,對抵押擔保手續的真實、合法、有效性負責,由此發生的任何風險均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二)借款人未能按期還本付息,逾期超過 個月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等價全額受讓借款合同項下的甲方權益;乙方付清受讓對價款後甲方依法協助乙方催討債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收益分配及費用負擔的具體結算方式

  (一)結算模式

  合作期間內原則上雙方分別就單筆業務進行對賬、結算。收回的借款本息在清償第三方的費用及甲方本金後,經雙方對賬無誤甲方應在 日內將乙方應分得的利息金額支付給乙方。

  (二)特別條款

  該單筆業務對賬完畢前在合作範圍內甲方尚有未受清償的他筆到期借款本金的,待分配的利息應優先清償甲方到期借款本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其它權利義務

  (一)檔案資料管理

  1、乙方應制備合作事務處置記錄,妥善、完整地保管對外借款交易流程中發生的檔案資料,記錄因處置合作事務發生的第三方費用並留存憑證;甲方有權查閱。

  2、借款合同、擔保合同、他項權證、公證書等檔案原件均由甲方留存、保管。

  (二)合作各方應善盡保密義務。

  1、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本合作合同的內容、合作各方。

  2、雙方均不得擅自對外披露借款人、擔保人的資訊及單筆交易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合作各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一方違約的,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通知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檔案均需以書面方式傳送至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任何一方的地址如有變更,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合同其他方,否則未能送達的責任由其自行承擔。

  一切由專人送達的通知、檔案均視為當天收到,以郵件的方式送達的通知、檔案以寄出日的次日為收到日。

  第八條 附則

  1、爭端解決

  合作各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各方均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作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委託協議書 篇10

  甲方: (被委託方)

  乙方: (委託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梅賽德斯賓士 GL350 越野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按乙方要求對外定貨,代理乙方進口報關、報檢、進口關稅、海關代徵增值稅,海關代徵消費稅等由乙方匯入甲方賬號由甲方代繳;同時為了簡化程式,上述三稅在不違反國家稅收政策的前提下,乙方或乙方所委託報關,報檢單位,可以代甲方繳納。(報關費乙方自理)

  二、甲方按進口金額的1。5%向乙方收取手續費並按乙方指定的汽車銷售公司開據增值稅發票(發票金額按海關稅率金額計算,手續費按實際金額收取)。

  三、根據外匯管理規定,乙方自行開出信用證,自行憑海關報關單付匯核銷聯及相關單據等對外付款。

  四、乙方同時委託甲方協助落實終端使用者,並直接銷售,款項另行計算。

  五、乙方對進口車輛的質量問題負責,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商的索賠工作,索賠收益歸乙方(乙方承擔國內客戶相關費用)

  本協議壹式叄份,有效期同許可證有效期一致,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