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借款協議書> 有關借款協議協議書模板合集十篇

借款協議協議書

有關借款協議協議書模板合集十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借款協議協議書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1

  甲方(出借人):身份證號:電話: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電話:

  丙方(擔保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元整)用於(用途),乙方保證該筆借款專款專用,所借款項必須而且只能用作(用途)。

  第二條、付款方式及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2年,自全部款項匯入乙方帳戶之日起開始計算。(或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借款利率及利息支付

  乙方按每月1.5%的利率標準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自款項匯入乙方帳戶之日起開始計算(或自約定日期開始計算)。利息採用按月支付的方式,乙方須於每月25日之前支付當月利息。

  第四條、借款本金的償還

  1、乙方應於年月日前償還借款本金¥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2、乙方應於年月日前償還借款本金¥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3、借款期間,乙方可提前償還甲方借款,利息據實結算至實際還款之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借款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支付利息總金額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償還借款本金的,除按第三條規定的利率標準向甲方支付利息外,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每日按逾期還款總金額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在借款期限內,如果出現影響乙方債務償還能力的事實(如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捲入、可能捲入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或乙方的經營、經濟狀況惡化等情形)或者甲方認為乙方的行為可能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借款本息。

  第六條、保證條款

  1、乙方自願以其名下全部財產及家庭共有財產為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擔保,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交通費、律師費等。保證期間為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期限屆滿後兩年之日止。

  2、丙方自願為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交通費、律師費等。保證期間為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期限屆滿後兩年之日止。

  第七條、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簽訂、履行地:鄭州市區。

  第九條、甲、乙、丙三方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影印件及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作為本協議附件。

  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年月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2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雙方是在平等、自願、友好地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了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 元整。

  二、借款期限為 _____年,從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馬上返還全部借款,否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後二日內將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時將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時還款,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並加蓋公章(是單位的加蓋公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 方: 乙方:

  簽訂∶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模板二

  合同編號: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

  (借款合同中應否有保證方,應視借款方是否具有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和適銷適用的物資、財產,或者根據借貸一方或雙方是否提出擔保要求來確定。)

  借款方為進行_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借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___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年零__個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 │ 貸 款 金 額│

  ├┼┼┤

  │第一期 │ 年月底前 │元 │

  ├┼┼┤

  │第二期 │ 年月底前 │元 │

  ├┼┼┤

  │第三期 │ 年月底前 │元 │

  └┴┴┘

  2.還款分期如下:

  ┌┬┬┬┐

  │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 還款金額│還款時的利率 │

  ├┼┼┼┤

  │第一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二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三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格式範本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借款合同格式範本

  第九條 其它(爭議解決方式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

  地 址: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

  地 址: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

  一、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起算

  對於因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而生的債權,其訴訟時效應按每一期的期限屆滿日分別起算還是從最後一期屆滿後起算,存在爭議、

  一種意見認為,根據《民法通則》第137條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應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故對於約定分期償還的借款合同,應從每一次的償還期限屆滿之日分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另一種意見認為,對於同一筆完整的借款,雖然規定了不同的償還日期,但訴訟時效期間仍應從最後的償還日期開始計算,否則將一個完整的法律關係割裂開來,不利於保護債權人的權利。

  從理論上講,分期履行的債權,分為定期給付債權與分期給付債權,前者為數個各自獨立的債權,在一定期間內反覆繼續的發生而為給付,如租賃合同中按期收取租金的債權;後者為一個獨立的債權,分數期而為給付,如按期還款的借款合同、分期付款的買賣合同。對於定期給付債權,由於其是因租賃、承包等連續性合同而產生的債權,債權是一再發生的,經過每一確定期間即產生一新的債權,數個債權之間是獨立的,所以對該債權的請求權的時效期間,自各該債權履行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分別計算。合同未到期而終止的,僅發生對已經過的期間的費用的請求權,違約人可能會承擔違約責任,但不必支付未經過期間的費用:而對於分期給付的債權,在約定分期付款的借款、買賣等繼續性合同中,儘管合同約定的是分期履行,但債權是確定不變的,其義務內容是作為一個整體構成了相對人的權利內容,權利人基於該合同所享有的權利同樣也是一個整體的合同權利,其主張合同權利也是對整體權利的主張,每一確定時間的經過即發生債權數額的減少,所以,對該債權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應自債務履行期限全部屆滿後次日起起算。

  合同未到期而終止的,債務人應清償所有未支付的債務。也有學者對此提出質疑,認為由於分期給付債權的標的雖然是一個,但標的物是可分的,所以分期給付債權雖然基於同一合同所約定的債權是一個整體,但在合同約定分期履行的情況下,實際是將整體的債權分為若於個數額、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後果互不相同的、相對獨立的債權。債務人應當在各相對獨立的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時履行義務,否則構成違約,亦即構成對債權人相對獨立的這部分合同權利的侵犯。根據《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的規定,應按每筆相對獨立的債權履行期限屆滿時分別起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4月6日,針對雲南高院的批覆法函〔20xx〕22號《關於分期履行合同訴訟時效期間應如何計算問題的答覆》:對於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債務發生爭議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筆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此,應當認定在借款合同約定分期履行的情況下,實際是將整體的債權分為若干個數額、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後果互不相同的、相對獨立的債權。根據《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的規定,應從每筆相對獨立的債權履行期限屆滿時分別起算。儘管該批覆是針對雲南高院《關於繼續性租金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如何計算的請示》作出的,但對於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訴訟時效的起算仍然適用。

  另外,在對訴訟時效的起算存在分歧的情況下,還應當從保護債權人權利的角度考慮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問題,尤其對金融債權的保護更應如此。

  二、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起算

  根據《合同法》第62條第(四)項的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因此,沒有約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借款合同,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訴訟時效從債權人催告後、必要的債務履行準備期屆滿之次日起起算,但自債的關係成立時起超過20年,不予保護。因此,對於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起算應從債權人主張權利而債務人拒不履行義務時開始計算,或者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結束的次日開始計算。

  也有的觀點採用了國際上通行的權利能夠行使說,認為無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訴訟時效應從權利能夠行使時開始計算,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債權成立的時間同時也就是債權可以行使且應當行使的開始時間。持權利能夠行使說觀點者還認為從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更能體現時效制度的價值,防止債權人長期不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因為按照我們現行的起算方法,只要債權人一直未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訴訟時效就一直不起算,在20年的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內,債權人起訴的,都將得到保護;但如果債權人主張曾給債務人以催告,債務人收到催告的,時效期間從催告的履行準備期屆滿時起起算兩年的普通訴訟時效期間。也就是說,行使催告權的債權人,只能在兩年的時效期間內受保護。而對權利放任自流、不管不顧的`人,卻要在20年的時效期間內受保護。這一結果與時效制度關於權利上的睡眠者,不值得保護的立法理由相悖。

  雖然訴訟時效的設立目的在於督促權利人積極行使權利,但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訴訟時效的起算還是應當從債務人拒絕履行債務或在寬限期滿未履行時起算,因為只有此時債權人才有理由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也更有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三、無效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起算

  關於申請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時效問題,一般認為,合同無效是法律對合同效力所作的強制性、否定性的評價,無論當事人是否實際履行合同,只要具備無效情形,合同便是自始、當然、確定的無效,該無效並不因時間的經過而變為有效。因此,申請確認合同無效應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當事人均可以於任何時間申請確認合同無效。

  合同無效,其法律後果是恢復到合同簽訂前的狀態,接受給付的一方當事人佔有財產因合同無效而失去了繼續佔有財產的權利基礎,所以基於合同無效產生的返還財產請求權屬於物權請求權,賠償損失的請求權屬於不當得利之債範疇的債權請求權,對於物權請求權是否適用訴訟時效存在爭議,但賠償損失請求權無疑應受訴訟時效的約束。關於無效合同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問題,現行法律、司法解釋尚沒有相應的規定,理論界爭議很大,審判實踐中各地法院掌握的標準也不盡相同。大致有三種觀點:

  (一)訴訟時效應從受領給付之時的次日開始計算

  因為當事人接受給付之時,合同就是無效的(儘管這尚未得到法院的確認),也就是說,當事人接受給付無法律根據,構成不當得利,合同無效的賠償損失請求權於此時便已成立,訴訟時效自應從此時計算。

  (二)訴訟時效應從合同被確認無效之日起算

  此種觀點認為,合同無效是自始無效,但這僅僅是就合同的實質效果而言的。合同只有被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無效,其在法律效果上才被視為從訂立時即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其次,有些場合,當事人一方乃至雙方確實不知道合同存在著無效的原因,自然也就不知道不當得利返還義務的產生,給付的當事人不知道也不應當知道其債權受到侵害。於此場合,訴訟時效期間起算的事由不出現,自然談不上時效期間的起算問題。再次,有的情況下,為給付的當事人即使馬上知道合同存有無效原因,但他仍然願意履行,表示將來也不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自然也就無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問題。正是基於以上原因,許多學者認為無效合同的訴訟時效期間應從合同被確認無效之日起計算。該觀點的不足之處在於,如果合同在履行期間屆滿後很長時間才被確認無效,履行合同一方當事人將受到更多損害,其要求賠償的損失(消極利益)將可能大於合同有效時取得的利益(積極利益)。

  (三)無效合同的訴訟時效應從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算

  當事人在其自認為合同有效的情況下基於真實、自願的意思表示而簽訂和履行合同,無論合同是否有效,合同當事人對其合同約定權利的實現期限均有其明確、合理的預期。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到期義務時,另一方當事人應當知道其權利(不論該權利是基於有效合同而產生的債權還是基於無效合同而產生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受到侵害,當事人所享有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應當開始計算。如果以合同簽訂之日或接受給付之日作為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則會導致合同履行期屆滿,而訴訟時效已超過的局面,顯然不利於保護當事人對合同的合理預期。另一方面,以合同履行期屆滿作為賠償損失請求權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可以與合同有效情形下合同之債的訴訟時效相銜接,並且符合當事人合同無效時所得利益不得大於合同有效時的原則。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終字第38號民事判決採納了該種觀點。筆者傾向於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確定的指導原則進行處理。

  同時,在處理無效合同訴訟時效起算點問題時應當注意以下兩個問題:(1)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終字第38號民事判決適用的前提是,無效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而這種情況下,基於合同無效產生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和合同有效時的合同權利在實體上有利益重合之處,也就是說,合同履行期間屆滿之時,無論合同是否有效,債權人都已享有債權請求權,且該請求權已經具備了行使的條件。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無效合同的訴訟時效期間應當從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其理由在於保護當事人對合同的合理預期,合同雖然無效,但在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情況下,債權人應當積極行使權利,使訴訟時效制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由於該案不涉及合同履行後當事人又請求確認合同無效並請求返還財產等其他情形,所以,本案的判決理由僅對於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情況下,無效合同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具有重要的借鑑意義。(2)如果當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間屆滿前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合同無效,並未提出賠償損失的請求,那麼訴訟時效是否還應當從合同履行期間屆滿時起算呢?筆者認為,合同已經被確認無效時,當事人請求賠償損失的權利的訴訟時效應當從合同被確認無效時起算。因為合同的效力由法院或仲裁機構來界定,所以在合同尚未被確認無效之前,當事人往往不能預期到合同無效的後果,從而對合同的履行有合理的預期。但是,一旦合同被確認無效,債權人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就具備了行使條件,債權人再以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間未屆滿為由提出訴訟時效期間未超過的,不予支援。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乙方擁有房產一套,該房產位於房產證號,房產四至:(東至西至南至北至)。該房產已向(原借款行)辦理按揭(抵押)借款,該房產抵押權人為 他項權利證明號為:深房 他字第 號。乙方為償還原借款行剩餘借款,現自願將上述房產抵押給甲方並向其借

  款。現甲乙雙方達成贖樓借款協議如下:

  第一條 贖樓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第二條 贖樓借款期限自借款期不足該借款期限的,按該借款期限計算。

  第三條 上述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

  第四條 借款日利率為

  第五條 上述借款由甲方打入乙方在開立的還貸專用賬戶。(專用賬戶號:)或乙方指定賬戶。(開戶行:賬號為: )

  第六條 乙方在請求甲方借款前,須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資料:

  1,乙方在申請抵押貸款時辦理的房產抵押登記證明原件(即抵押貸款合同);

  2,供款存摺及密碼;

  3,乙方的工作單位及家庭詳細住址;

  4,房產證影印件;

  5,乙方全權委託甲方辦理上述物業贖樓,領證等相關事宜的公證書。

  第七條 若乙方未能及時準確將上述資料全部交予甲方,甲方有權拒絕履行該協議,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締約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與本合同相關之糾紛,雙方同意由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乙方應保證該抵押房產的所有權及處分權毫無瑕疵,無法院查封或其他抵押權債務糾紛,由此引起的產權糾紛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4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狀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潛力等狀況。然後借款方應如實帶給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然後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務必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務必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理解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狀況,然後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狀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職責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然後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為了充分利用閒置資金,願在互惠互利、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原則下,制定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 甲方願將本人 萬元美金借給乙方,乙方在確信借款入帳後,為甲方開出收據。借款期限定為 月,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借款年利率為 %。

  二、 借款到期時,甲方須憑本協議和由乙方開出的收據方能提取。

  三、 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將所借款項在規定的日期內交給乙方,如延遲付款,則乙方有權每日按所借金額的萬分之 收取罰息。

  四、 乙方保證在委託期限終止日,將甲方款項及其利息付給甲方,乙方如不能按期將到期款項付給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未交餘額的萬分之 的罰息。

  五、 如甲方提前收回借款,須提前 天通知乙方。

  (1) 乙方有權降低其利率,但不應低於活期存款利率。

  (2) 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

  六、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 本協議書從簽發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後自行失效。

  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6

  甲方(借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由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民間借款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數額:出借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借給借款方人民幣元整(大寫:)。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條 借款利息:雙方約定借款利息為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借款方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本息,借款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本息,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按日加付本息的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五條 本協議自出借方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7

  第一條 本協議為(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借款合同(下稱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償還協議書。

  第二條 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貸款到期不能如期歸還時,可簽訂本協議。

  第三條 展期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原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第五條 展期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第六條 展期借款利率:月息________‰。 第七條 原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 展期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 在展期內,借款方應主歸還借款。到期不還,不再重新展期,按逾

  期貸款處理。

  第九條 原合同為保證借款合同時,保證人必須提供認可證明。

  第十條 其他約定

  借款方:(公章)貸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共同還款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8

  合同編號:

  借款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中國銀行分(支)行

  保證人:

  身份證件號碼:

  抵押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尤其是用黑體字表明的條款,對於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貸款人徵詢,貸款人將進行解釋。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已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於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 ‰,利息從貸款放款之日起開始計算並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無論法定利率是否調整,均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貸款利率一年一定,於每一年度的貸款發放日根據當天的法定利率確定應執行的利率,貸款人將在營業場所對法定貸款利率調整情況進行公告。

  第四條貸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後,以借款人名義將貸款以轉帳形式劃入 在銀行開立的帳戶(開戶行: ;帳號: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用途之款項。上述行為視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本付息除外),還款日為每月 日。借款人自願按下列第 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如放款日與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歸還本息之和元;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首期歸還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遞減;

  (三)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條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 帳戶,戶名 ,帳號,並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貸款人於每月還款日從該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果該帳戶內資金不足償還當期款項,貸款人即可將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帳戶內的資金與貸款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佈的匯率折算。貸款人為上述扣收行為時,應通知借款人。

  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借款人以長城信用卡歸還貸款本息發生透支,應立即無條件歸還透支本金,並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貸款人有權按追償信用卡透支款辦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條借款人需提前還款的,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確認後即不可撤銷。同時,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計收損失補償金。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佈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前到期,並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出《提前還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足以使貸款人認為借款人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歸還貸款本息的義務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據本合同擔保條款約定,因擔保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擔保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貸款人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八)根據合同法第68條規定,貸款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貸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條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借貸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有關費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抵押條款

  第十三條抵押人自願將其享有處分權的財產抵押給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之借款的擔保,並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見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

  第十四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償還貸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六條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或貸款人規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人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十八條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貸款人;抵押人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徵得貸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貸款人的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與貸款人、保證人合作。

  第二十條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所述情況,貸款人宣佈提前收回貸款而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二十一條借款人須向 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並以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為防止保險中斷,貸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險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保險權益屬貸款人。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於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二條本抵押條款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抵押條款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條款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保證條款

  保證人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同意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承諾並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第二十三條保證人自願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四條保證責任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歸還貸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二十五條保證期間從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到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債務最後一期還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過兩年。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約定,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六條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追索,而且僅需通知,貸款人即可將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的資金與擔保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佈的匯率折算。

  第二十七條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並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為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第三人。保證人同意接受轉讓的債權,轉讓的價格不低於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罰金、違約金等之和。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由於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

  第三十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採用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一)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項所列人民法院起訴。

  1、 被告所在地;

  2、 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後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後生效。

  第三十三條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約定的債務並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告終止。貸款人將協助借款人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檔案退還借款人。

  第三十四條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不依本合同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貸款人享有追索權。貸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三十五條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貸款人可以採用下述第

  方式進行強制執行:

  (一)透過公證直接強制執行,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二)經司法機關裁決後進行強制執行

  第三十六條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徵信系統提供貸款資訊;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有權透過向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登記、公證機構各存檔一份。

  第三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貸款人(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章):抵押人(簽章):

  保證人(蓋章):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署日期:年 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9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甲方為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裝置進行技術改造,其專案已經由____ 批准,特向乙方申請____ 萬美元(或其他外幣)外匯貸款。按照貸款辦法和有關規定,業經乙方審查同意,為明確經濟責任,特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甲方確認向乙方借得現匯____ 萬美元(或其他外幣),買方信貸____ 萬美元(或其他外幣)

  第二條 借款期限:現匯____ 年____ 月。(從第一次用匯之日起到還清本息止);買方信貸____ 年____ 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計劃(略),乙方保證及時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計劃用款而造成乙方組織外匯資金的利息損失,甲方按乙方規定支付外匯承擔費。

  第三條 借款利息率為年息:現匯為____ %(按中國銀行總行公佈的浮動利率計息);按____ 月浮動;買方信貸為____ %,按____ 天計算。在借款期間,每半年計息期應計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甲乙方直接借記甲方借款帳戶內,實行復息計算。由於計息增加的貸款額,不佔用貸款額度。

  第四條 借款使用;在引進的技術裝置成交後,應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託乙方全權辦理進口開證,審單付款等事務。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外匯,不挪作他用,如果發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取利息。

  第五條 借款償還:甲方在借款期終止日,全部清償貸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時,由擔保單位負責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外匯額度的相應等值的人民幣(包括延期償還的罰息)對逾期未還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 %的罰息。

  第六條 本合同所附的《用匯、還匯計劃》和《還匯(款)保證書》及甲方擔保單位出具有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條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關情況、報表、資料,為乙方檢查信貸工作提供方便,雙方應積極合作,努力促成專案的早日建成投產。

  第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到期結清本項債權債務時終止。合同正式文字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 份,送____ (有關單位)備案。 甲 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 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10

  借款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立合同單位: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____,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萬元,規定用於

  2.借款期限約定為____年___個月,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3.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___‰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門罰收利息___%;超儲、積壓裝置、材料佔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瞭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

  8.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字。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並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並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甲方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 貸款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簽字)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

  或負責人:(簽字)____

  擔保單位:(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借款合同新版樣本格式(二)

  簽訂協議書各方:

  甲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方式:————

  乙方(擔保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方式:———

  甲方向————申請借款,由乙方作為擔保方。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具體合作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對主債務人————與甲方間已於————年——月——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願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 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 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