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安保部工作職責
物業安保部工作職責1
1.在物業經理的領導下,全面主持消防、安保等各項工作;
2.負責指導、監督外包物業公司全面開展廣場的'安全防範工作;
3.協調公安機關、消防隊等職能部門處理相關的安全案件、火災事故等事項;
4.負責制定物業版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5.負責檢查監督物業外包公司的各項工作,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檢查落實情況;
6.負責本部門治安、消防等各類檔案管理;
7.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物業安保部工作職責2
1.負責各類事故(含防火、防盜、防治安案件、防自然災害等)的檢查和處理,以及各類安防、消防設施裝置的檢查和登記
2.在執勤過程中發生突發事件,應嚴格按照突發事件預案的處理程式處理,並報告物業主任和做好記錄
3.對於打赤膊、帶寵物、酗酒、乞討、推銷、無人照看的小孩、精神病人、攜帶寵物以及未經批准的攝影、攝像等謝絕進入寫字樓的人員如有,應視情況予以解釋、勸說,切不可出言不遜
4.制止單車、輪滑、機動車等進入寫字樓區域
5.對需下班跟進處理的事件,在交接記錄上記清楚
6.有效維護寫字樓內治安、消防、秩序安全工作,確保寫字樓內正常營業秩序,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7.對破壞公共配套設施行為進行制止、取證等
8.規範、制止不文明行為(如亂扔垃圾、吐痰行為等)
物業安保部工作職責3
1、熟悉管轄區域內物業基本情況、辦公場所、機動車基本數量、消防設施裝置的基本情況;
2、負責制定適合本轄區安保管理辦法及制度,負責轄區內安保工作;
3、定期檢查本轄區消防、安保執勤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管理日誌;
4、制定培訓計劃,負責督促部門員工的崗位培訓與績效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