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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調解工作培訓會議總結

區調解工作培訓會議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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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調解工作培訓會議總結一

  4月10日,眉山市彭山區江口司法所組織召開2017年度調解主任業務培訓會,著力三個方面貫徹落實全區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確保2017年司法行政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以維護社會穩定為基本目標,進一步完善“大調解”機制。重點加強各村調解主任學習培訓,充分發揮調委會紮根基層的作用,力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當地事當地解決,把矛盾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是重點做好特殊人群矯正教育工作。積極協調、推動刑滿釋放人員、社群矯正物件、社群戒毒(康復)人員等各類特殊人群服務管理工作,有針對性地落實教育管理措施,規範矯正人員資訊系統採集、錄入。

  三是全面貫徹落實“七五”普法規劃,不斷推進以憲法為核心、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統領的法律知識宣傳活動。深入開展“法律七進”活動,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機制,把法律真正送到群眾手中,形成全民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

  區調解工作培訓會議總結二

  為進一步加強村(社群)幹部及人民調解員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4月12日,安州區桑棗司法所組織召開人民調解工作培訓會,桑棗鎮各村(社群)幹部及人民調解員參加培訓。

  會上,桑棗司法所工作人員組織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與廣大群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透過大量典型案例詳細講解了人民調解工作的技巧和方法,並就人民調解工作中容易出現的問題進行了特別強調:一是不能強制調解,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二是堅決抵制借用調解之名向當事人索取賄賂;三是調解過程中應有詳細的記錄,調解後形成卷宗;四是對調解的案例進行回訪,瞭解當事人的履行情況;五是對於經典的調解案例進行總結,相關部門組織區域內或跨區域進行學習交流。

  區調解工作培訓會議總結三

  為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規範化建設,提高全區調解員在維護穩定、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業務水平,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的職能作用,切實維護全區社會穩定,增強基層人民調解員綜合業務知識和能力,為今後更好的貫徹實施依法調解打好基礎,使人民調解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2017年4月7日,高新區司法局在高新司法所召開了人民調解工作培訓會,高新區轄區內社群、公安、交警、駐區高校及各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調解員參加本次培訓 。

  當前,因各級工作人員調整,致使我區人民調解隊伍出現較大變動,許多新接手的.對人民調解工作處於一個青黃不接的階段,為及時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司法局就當前工作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需注意的事項進行了培訓。首先、就人民調解組織構建設、制度建設,調解工作程式、基本方法、調解技巧、《人民調解法》及人民調解卷宗的製作、人民調解員職業道德和工作紀律,調解工作中常見、多發或疑難民間糾紛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知識等方面進行培訓;並重點就《雲南省司法行政綜合業務管理系統》上人民調解工作板塊中案件錄入情況進行詳細講解。其次、對經考核合格的調解員核發調解員證,實現全員持證上崗的原則; 最後、對在今後的人民調解工作中提出相應的指導意見。一是要盡職盡責地開展好本職工作,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力量;二是要注重把人民調解工作和法制宣傳教育有機結合,把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以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宣傳好,矛盾糾紛調處好,達到調處好一個矛盾糾紛,教育好一片群眾的目的;三是要結合人民調解工作的特點,處理好公平與公正,合法與合理之間的關係;四是要始終發揮好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作用”,調處好各類矛盾糾紛,做到小事不出社群,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五是調解員要當好群眾信訪代辦員,幫助群眾透過正常渠道解決反映問題難、合理訴求難的問題。

  透過培訓,大家一致認為,不但學到了一些新的知識,而且開闊了視野,對於今後開展人民調解工作有很大的幫助,同時也深切體會到,作為一名基層人民調解員,如果不加強學習,努力拓寬知識面,進行知識更新,就難以承擔起化解社會矛盾,維護一方穩定的重任,並紛紛表示,將以此培訓為契機,學以致用,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努力做好全區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為構建“平安高新、法制高新”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