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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數學試題

蘇教版初一數學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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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教版初一數學試題

  數軸

  ⒈數軸的概念

  規定了原點,正方向,單位長度的直線叫做數軸。

  注意:⑴數軸是一條向兩端無限延伸的直線;⑵原點、正方向、單位長度是數軸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⑶同一數軸上的單位長度要統一;⑷數軸的三要素都是根據實際需要規定的。

  2.數軸上的點與有理數的關係

  ⑴所有的有理數都可以用數軸上的點來表示,正有理數可用原點右邊的點表示,負有理數可用原點左邊的點表示,0用原點表示。

  ⑵所有的有理數都可以用數軸上的點表示出來,但數軸上的點不都表示有理數,也就是說,有理數與數軸上的點不是一一對應關係。(如,數軸上的點π不是有理數)

  3.利用數軸表示兩數大小

  ⑴在數軸上數的大小比較,右邊的數總比左邊的數大;

  ⑵正數都大於0,負數都小於0,正數大於負數;

  ⑶兩個負數比較,距離原點遠的數比距離原點近的數小。

  4.數軸上特殊的最大(小)數

  ⑴最小的自然數是0,無最大的自然數;

  ⑵最小的正整數是1,無最大的正整數;

  ⑶最大的負整數是-1,無最小的負整數

  5.a可以表示什麼數

  ⑴a>0表示a是正數;反之,a是正數,則a>0;

  ⑵a<0表示a是負數;反之,a是負數,則a<0

  ⑶a=0表示a是0;反之,a是0,,則a=0

  6.數軸上點的移動規律

  根據點的移動,向左移動幾個單位長度則減去幾,向右移動幾個單位長度則加上幾,從而得到所需的點的位置。

  相反數

  ⒈相反數

  只有符號不同的兩個數叫做互為相反數,其中一個是另一個的相反數,0的相反數是0。

  注意:⑴相反數是成對出現的;⑵相反數只有符號不同,若一個為正,則另一個為負;

  ⑶0的相反數是它本身;相反數為本身的數是0。

  2.相反數的性質與判定

  ⑴任何數都有相反數,且只有一個;

  ⑵0的相反數是0;

  ⑶互為相反數的兩數和為0,和為0的兩數互為相反數,即a,b互為相反數,則a+b=0

  3.相反數的幾何意義

  在數軸上與原點距離相等的兩點表示的兩個數,是互為相反數;互為相反數的兩個數,在數軸上的.對應點(0除外)在原點兩旁,並且與原點的距離相等。0的相反數對應原點;原點表示0的相反數。

  說明:在數軸上,表示互為相反數的兩個點關於原點對稱。

  4.相反數的求法

  ⑴求一個數的相反數,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負號“-”即可求得(如:5的相反數是-5);

  ⑵求多個數的和或差的相反數是,要用括號括起來再添“-”,然後化簡(如;5a+b的相反數是-(5a+b)。化簡得-5a-b);

  ⑶求前面帶“-”的單個數,也應先用括號括起來再添“-”,然後化簡(如:-5的相反數是-(-5),化簡得5)

  5.相反數的表示方法

  ⑴一般地,數a 的相反數是-a ,其中a是任意有理數,可以是正數、負數或0。

  當a>0時,-a<0(正數的相反數是負數)

  當a<0時,-a>0(負數的相反數是正數)

  當a=0時,-a=0,(0的相反數是0)

  6.多重符號的化簡

  多重符號的化簡規律:“+”號的個數不影響化簡的結果,可以直接省略;“-”號的個數決定最後化簡結果;即:“-”的個數是奇數時,結果為負,“-”的個數是偶數時,結果為正。

  絕對值

  ⒈絕對值的幾何定義

  一般地,數軸上表示數a的點與原點的距離叫做a的絕對值,記作|a|。

  2.絕對值的代數定義

  ⑴一個正數的絕對值是它本身; ⑵一個負數的絕對值是它的相反數; ⑶0的絕對值是0.

  可用字母表示為:

  ①如果a>0,那麼|a|=a;   ②如果a<0,那麼|a|=-a;   ③如果a=0,那麼|a|=0。

  可歸納為①:a≥0,<═> |a|=a (非負數的絕對值等於本身;絕對值等於本身的數是非負數。)

  ②a≤0,<═> |a|=-a (非正數的絕對值等於其相反數;絕對值等於其相反數的數是非正數。)

  3.絕對值的性質

  任何一個有理數的絕對值都是非負數,也就是說絕對值具有非負性。所以,a取任何有理數,都有|a|≥0。即⑴0的絕對值是0;絕對值是0的數是0.即:a=0 <═> |a|=0;

  ⑵一個數的絕對值是非負數,絕對值最小的數是0.即:|a|≥0;

  ⑶任何數的絕對值都不小於原數。即:|a|≥a;

  ⑷絕對值是相同正數的數有兩個,它們互為相反數。即:若|x|=a(a>0),則x=±a;

  ⑸互為相反數的兩數的絕對值相等。即:|-a|=|a|或若a+b=0,則|a|=|b|;

  ⑹絕對值相等的兩數相等或互為相反數。即:|a|=|b|,則a=b或a=-b;

  ⑺若幾個數的絕對值的和等於0,則這幾個數就同時為0。即|a|+|b|=0,則a=0且b=0。

  (非負數的常用性質:若幾個非負數的和為0,則有且只有這幾個非負數同時為0)

  4.有理數大小的比較

  ⑴利用數軸比較兩個數的大小:數軸上的兩個數相比較,左邊的總比右邊的小;

  ⑵利用絕對值比較兩個負數的大小:兩個負數比較大小,絕對值大的反而小;異號兩數比較大小,正數大於負數。

  5.絕對值的化簡

  ①當a≥0時, |a|=a ;     ②當a≤0時, |a|=-a

  6.已知一個數的絕對值,求這個數

  一個數a的絕對值就是數軸上表示數a的點到原點的距離,一般地,絕對值為同一個正數的有理數有兩個,它們互為相反數,絕對值為0的數是0,沒有絕對值為負數的數。

  有理數的加減法

  1.有理數的加法法則

  ⑴同號兩數相加,取相同的符號,並把絕對值相加;

  ⑵絕對值不相等的異號兩數相加,取絕對值較大的加數的符號,並用較大的絕對值減去較小的絕對值;

  ⑶互為相反數的兩數相加,和為零;

  ⑷一個數與零相加,仍得這個數。

  2.有理數加法的運算律

  ⑴加法交換律:a+b=b+a

  ⑵加法結合律:(a+b)+c=a+(b+c)

  在運用運算律時,一定要根據需要靈活運用,以達到化簡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規律:

  ①互為相反數的兩個數先相加——“相反數結合法”;

  ②符號相同的兩個數先相加——“同號結合法”;

  ③分母相同的數先相加——“同分母結合法”;

  ④幾個數相加得到整數,先相加——“湊整法”;

  ⑤整數與整數、小數與小數相加——“同形結合法”。

  3.加法性質

  一個數加正數後的和比原數大;加負數後的和比原數小;加0後的和等於原數。即:

  ⑴當b>0時,a+b>a           ⑵當b<0時,a+b<a             ⑶當b=0時,a+b=a

  4.有理數減法法則

  減去一個數,等於加上這個數的相反數。用字母表示為:a-b=a+(-b)。

  5.有理數加減法統一成加法的意義

  在有理數加減法混合運算中,根據有理數減法法則,可以將減法轉化成加法後,再按照加法法則進行計算。

  在和式裡,通常把各個加數的括號和它前面的加號省略不寫,寫成省略加號的和的形式。如:

  (-8)+(-7)+(-6)+(+5)=-8-7-6+5.

  和式的讀法:①按這個式子表示的意義讀作“負8、負7、負6、正5的和”

  ②按運算意義讀作“負8減7減6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