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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規章制度

請假規章制度14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請假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請假規章制度1

  一、假期補充規定:

  (一)管理人員全年無休假,每人給予6000元/年滿勤獎;在雲南省內請假4天(含4天),接送家屬、看病(需提供醫院證明)不做為休假考核。

  (二)本制度規定管理人員每年探親假30天(探親假不帶薪),請假在30天內的人員公司只給予3000元/年獎金;超出30天假期取消3000元/年獎金。特殊情況如直系親屬(爺爺奶奶、父母、兄弟姐妹、兒女)生病,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病情相關資料經公司核實後,另加20天內假期並不予罰款,不享受3000元/年獎金;除以上規定假期以外,每人每天均罰款200元,以此類推。屬假期請假天數在年終獎中均扣除該天數。

  (三)因身體原因需回福建看病,按請假天數計入假期考核,不計假期超日罰款,但取消3000元/年獎金,並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病情相關資料及病歷經公司領導和部門領導稽核,病情未達到住縣級以上醫院將計為請假期考核,如有弄虛做假被查出每人每次罰款1000-3000元,均按超假期條款處理。

  (四)春節前後原則上不予請假,如確須請假經部門領導同意批准後,將按:3天內每天罰款200元、4—10天每天罰款300元、11天以上每天罰款500元,本次假期按最多天數計算標準進行罰款,請假天數計入年終獎考核,扣除該假期天數。

  (五)春節期間留廠管理人員每年補10天探親假期,若在當年只請假10天以內,不計入請假考核,可享受年滿勤獎6000元,留廠人員暫定每人補貼20xx元。

  (六)請假人員原則上提前一個月向部門領導申請請假並說明實際請假理

  由,在不影響工作前提下部門領導給予審批,若部門領導內部無法自行安排人員,部門領導向公司申請公司調人員到該部門代替工作,若領導不同意或公司無法安排人員,該部門領導不予批准請假,超出請假審批許可權將對該部門領導罰款1000元/次。

  (七)請假人沒寫請假條、請假條不及時提交辦公室和收假後不及時到辦公室報到,公司不做該請假人當月工資;如請假時間和報到時間弄虛作假,查實後將處罰1000元/次。在外工作的管理人員如須請假和延期請假,必須委託本部門人員代辦理請假條交給辦公室人員,收假後用電話告知辦公室人員,否則視為無請假處理。

  (八)請假時限最低按半天起計算,請假半天之內部門領導不予審批。

  二、考勤補充規定

  (一)在原有考勤制度上對缺勤罰款和補勤單作調整。

  (二)現有缺勤將按50元/次罰款,補勤單在5天內上交辦公室人員(出差人員和公務人員回廠當天開始計算),不屬公事人員不允許補勤,如發現補勤單弄虛做假每人每次罰款500-1000元,部門領導負連帶責任罰款200元。

  (三)當月補勤人員提交補勤單時限規定次月3日,超過3日後提交辦公室將不再受理,後果自負。特殊情況例外。

  三、中層領導人員崗位調整規定:

  (一)部門領導對中層領導崗位調整須經董總同意後方可調整。

  (二)一般管理人員,部門領導有權自行調整本部門人員崗位,如在該部門原有崗位工作長期表現不好,經部門領導多次警告無效,可交給公司領導處理,原則上公司規定所有交給公司領導的人員,將安排到門衛工作,個別工作表現不好月薪降到1800元,待表現好後恢復原有工資。

  (三)各部門領導組織本部門人員每月開會不低於2次,否則對部門領導

  罰款每次500元,特殊情況例外。

  本制度執行之日起,一般管理人員和中層領導請假經本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公司,不須向董總審批請假。

  本制度即日起生效,與其他制度若有衝突,以本制度規定為準,公司保留最終解釋權。

請假規章制度2

  1、學生在校期間,需離校外出,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2、學生要請假離校時,需家長來校(或打電話)向班主任請假,學生如實一式兩份填寫請假條,經班主任批准簽字方可離校外出。

  3、學生需臨時外出時,要向班主任請假,如實一式兩份填寫請假條,經班主任批准簽字方可離校外出。

  4、兩份請假條,一份由請假學生交門房作為外出憑證,一份班主任留存。

  5、學生星期天在家因事不能按時返校,需家長用電話向班主任請假,並說明返校時間。

  6、學生不得用電話請假、或託別人捎假條,否則視為無效請假。

  7、學生請假後不能按時返校,需家長用電話向班主任續假。

  8、學生未經請假私自離校,班主任要及時與其家長電話聯絡,核實學生去向。

  9、星期天學生未能按時返校,又沒有請假,班主任須及時與其家長電話聯絡,瞭解學生情況。

  10、學生請假期滿未能按時返校,班主任也須及時與其家長電話聯絡,詢問學生情況。

  11、上課教師發現學生不在教室,要及時弄清學生去向。

  12、班幹部、其他同學發現有學生私自外出,要及時向班主任彙報。

  13、門房須憑班主任簽字的假條方可放行住宿生離校外出。

請假規章制度3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駕校所有員工。

  三、請假程式:

  1、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總教練遞交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交後勤部門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後,須及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或總教練,教練員還需告知本班其他教練員,安排好學員的學習,返崗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審批許可權:

  1、內勤員工因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本人填寫《請假單》後由後勤負責人批准。教練員請假填寫請假單後由本組教練員同意並簽字後,由總教練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報校長批准。

  2、教練員因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本人填寫《請假單》後由本組教練員同意並簽字後,再由總教練批准;1天以上的由本組教練和總教練簽字同意後,報校長批准。

  3、總教練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後報校長批准。

  4、請假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後,請假員工須在休假前將《請假單》及時交到後勤部門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五、請假類別

  1、病假

  員工請病假應持區級以上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放工資。休病假3個月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

  2、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式和審批許可權經批准後方可離崗。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按事假實際天數全額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評選先進個人的待遇;員工連續請事假滿30天者,駕校將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3、婚假

  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駕校入職後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並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男女雙方若符合晚婚條件(男25週歲,女23週歲),除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3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包括雙休日)。

  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後半年內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6、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六、其它規定

  1、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後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向相關負責人請示並得到批准,事後立即補辦手續。如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2、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並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3、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後調休的原則,在當月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除外)。對於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評選先進的主要考核依據。

  七、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試行,由駕校後勤部門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請假規章制度4

  第一條 請假程式

  1、員工到酒店辦公室領取並填寫請假單,根據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時候等,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辦公室備案(當月請假除公休外,請假一天扣除一天公休;請假2天,扣除公休兩天;請假超過3天,則當月不享受公休,月工資按出勤幾天數結算工資)。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3、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4、假滿回酒店銷假,通報辦公室,並交接工作。

  5、備案制度

  酒店管理層無論因公私請假,均報酒店辦公室備案;個管理層無論因公或私請假,獲批准後,均需備案。

  第二條 各種假別及規定

  1、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2)、事假不發放事假期間基本工資和當月酒店全勤獎和績效獎金。

  2、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一天(含一天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酌情處理。一天以上應到市、區級以上醫院確診、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

  (2)、員工病休假由員工持《診斷證明》,填寫《員工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由各級領導按審批許可權逐級審批後,交辦公室備案。

  (3)、員工班前患急症,應委託他人及時向所在部門領導代請假,並於就診之日起3天內持急診病假證明補辦請假手續,超過送交期限按事假處理。無病假條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不發放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和當月酒店全勤獎和績效獎金。

  (5)、對在酒店長期病休或事假,在外從事其他有工資性收入勞動的員工,酒店要求其限期復工,對拒絕復工者,企業將與其解除僱用關係。

  3、曠工

  凡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曠工者,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

  4、婚假

  凡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均獎勵三天婚假,休婚假前需辦理婚假手續。

  第三條 酒店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級領導報知,並於事後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按曠工規定處理。

  3、假期的核準許可權如下:

  (1)、經理級以下人員,假期3天內由部門副總核准,並送辦公室備案,3天以上由部門副總審批,並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2)、副總級管理人員請假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4、請假以天數為最小單位計算。

  5、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本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本酒店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9、本酒店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10、員工辦理續假手續並需報請部門負責人同意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續假;員工假滿當天需到人事部銷假。

  11、請假條應在休假前交於人事部備案,作為考勤附件、計算工資依據。若請假條各級審批不符要求,人事部有權做無效處理;緊急請病假事假必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30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人事部。該員工應於病假事假銷假後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條。

  12、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13、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請假規章制度5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貫徹“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預防方針,認真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則。

  第二條 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所使用的機械裝置效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訂出安全操作規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條 學徒應在師傅、新工應在組長的指導下,依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機電裝置和危險工種。

  第四條 作業員應嚴格學習、遵守本部門有關安全細則,並做好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機械安全效能正常穩定。

  第五條 非機電操作人員,不準私自使用機電裝置;非專業機電維修人員,嚴禁私自拆卸、安裝機電裝置。

  第六條 危險機電裝置或工種,必須經培訓熟悉本崗位機電裝置效能和本工種安全規程後,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七條 各機電操作者在作業前,要檢查機電裝置運轉是否正常,各種保險設施是否齊整牢固,確認正常方可作業。

  第八條 機電裝置出現故障時,應立即關閉電源,並報部門負責人及時維修,禁止使用帶故障的機械裝置。

  第九條 嚴禁安排帶有妨礙安全性疾病的人員從事機電操作作業、酒後人員及過度疲勞者、精力不集中的狀況下操作機電裝置。

  第十條 嚴禁任何人或單位私自拆卸、破壞各種安全標識和其它安全設施。

  第十一條 各部門機電裝置應制訂安全檢查制度,指定安全維護人員和實行安全監護責任人制度。

  第十二條 安全監護人有權依章監督作業,對本安全區域內的違章作業人員不聽勸告者,監護人應向人事部申報執罰和當即中止違章者作業。

  第十三條 安全監護責任人發現員工違章作業應及時制止,安全監護責任人失職者,應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員工違犯本章有關條款,造成他人傷殘的視情節《人事制度》第十三節有關程式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如發現有遺失情況,必須立即上報部門主管及經理部作處理措施:對所生產產品進行嚴格檢查及金屬檢測並對場地進行清理。

  一、總則

  為確定生產秩序正常運作,加強公司的質量管理工作,規範全體職工的質量工作行為,使

  員工儘快熟悉工作環境,能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凡公司人員都應遵守本規章之各項規定,對錶現優良者給予嘉獎,小功,大功(100-500)獎勵,對違規亂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小過,大過(100-1000),降職或記過開除處理。

  二、管理要求

  1、員工應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嚴謹務實的作風做好本職工作,辦公講求效率;

  2、工作期間,不幹私活,不打鬧嬉戲、高聲喧譁和爭吵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3、公司員工應按時上下班,親自打卡,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4、公司員工因事需請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書面手續,允許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5、講究禮貌,注重儀容儀表,員工服裝整潔、大方;

  6、聽從主管人員的合理指揮監督,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對於工作安排若有單方

  面不公正意識時,須先服從後報備;

  7、工藝管理人員應經常對車間工藝裝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在產品設計中,由於結構、尺寸、技術引數等不合理,造成產品質量不可靠,滿足不

  了顧客的要求,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給予一定的處罰;

  8、凡嚴重違反廠規廠紀而被公司開除者一律先記大過, 當天辦理離廠手續, 並結算工資,

  不得停留在廠, 若有損壞物品或材料浪費需照價賠償;

  9、員工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

  三、月、年度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範。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四、考勤管理

  1、我司的薪資制度為計時,請假事宜: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病假並附上相關證明,在特殊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告知總經理,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員工入廠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2.1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未請假而擅自離崗者;

  2.2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

  2.3不服從工作安排及調動,不按規定時間到新崗位報到者;

  2.4遲到或早退達到曠工程度者。

  3、曠工的處罰標準:

  3.1曠工1天,扣罰當月平均日的三倍工資;

  3.2曠工2天,扣罰本人月工資標準的50%,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一次,該年度績效考評結果下調一檔;

  3.3全年累積曠工5天者,按規定扣罰本人當月工資,給予記過處分一次,該年度績效考評結果下調一檔;

  3.4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積曠工6天者,視作自動離職,公司予以辭退。

  各崗位工作職責

  廠長的工作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公司的生產運營,負責指揮、協調公司的整體運作;

  2、組織各項產品的生產、監督、控制及執行,負責對公司各種夾具的設計與製作,對新產品的開發研製及試樣;

  3、密切配合公司的業務訂單,確保訂,定產品合同交貨期與相關條例的履行,負責制定車間生產計劃、材料採購計劃;

  4、負責抓好生產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生產的控制,實施,嚴格執行安全法規,生產操作規程,即時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5、負責組織生產現場管理工作,乾淨整齊有序,重視環境保護工作;

  6、督導工廠各部門的日常生產活動,定期召開有關會議,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生產線正常運轉;

  7、組織公司員工共同參與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廣泛聽取員工意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8、處理、協調員工的內部矛盾,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提高工人的工作積極性;

  9、完成總經理交給的其它任務。

  崗位要求:

  1、8年以上機械五金行業或生產製造企業的高層管理經驗;

  2、熟悉工廠生產運作和管理,擁有豐富的和平管理,成本控制,質量管理方面的經驗;

  3、瞭解ISO9001質量體系和5S現場管理;

  4、有較好的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高度的責任心,分析判斷能力強,執行能力強;

  質量經理的工作職責:

  1、在總經理與廠長的領導下,負責主持質量部的全面工作,組織並督促各相關人員全面完成本部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

  2、負責組織質量檢驗標準,參與內部質量體系稽核、過程質量稽核、產品質量稽核;

  3、負責統籌糾正、預防和改進措施的實施及組織實施後的跟蹤和驗證;

  5、負責建立和完善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組織對不合格品的判定和處理,並跟蹤記錄處理結果;

  6、組織供應商生產過程的質量指導和監督;

  7、組織測量和監控裝置的校準及偏離校準狀態時的追蹤處理,組織編制內部校準規程;

  8、組織和指導檢驗裝置和器具、計量裝置和器具,協助廠長對新產品的開發及試樣並協助各種夾具的設計及製作,協助安排生產及監督生產;

  9、負責組織公司質量事故的處理,參與由於產品出廠引起質量異議、退貨、索賠等質量事件的調查處理,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向領導彙報;

  10、負責組織建立和健全質量崗位責任制。明確各崗位職責、權力和義務;

  11、按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崗位要求:

  1、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機械五金行業產品質量管理實踐經驗;

  2、熱愛公司,有較強的綜合協調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

  3、堅持原則,廉潔奉公,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

  4、熟悉本公司產品工藝流程,瞭解和掌握質量檢驗和管理知識。

  保管員職責制度:

  1、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

  2、物質入庫親自同交貨人交接手續,核清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

  3、送貨人與領貨人必須在交接本上簽字,保證數量、質量無誤。

  4、驗收貨物發現商品、貨物價格變動、貨款少收等,立即向廠長彙報,並與經辦人核實後發貨。

  5、倉庫貨物排列整齊、檢點方便、過目見數。

  6、所保管物質未經廠長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經同意借出必須有借貨人簽字。

  7、倉庫嚴格保衛制度,未經保管員許可不可擅自進入。

  8、發料必須與領料人和出條人辦理交接,當面點清,防止差錯。

  9、發料憑證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10、保管帳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月報及時。

  11、保管如調動,辦理好交接手續,帳目清晰,列出清單,雙方簽字,領導見證,雙方各執一份,報檔案室存檔一份。

  12、完成好廠長安排的其它有關工作。

請假規章制度6

  一、請假制度

  1、全體教師要以學校工作為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請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到校長室寫請假條並由校長簽字。無特殊情況不得捎假或電話請假。

  3、請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過1天。

  4、請病假連續超過2天的(含兩天),需由醫院出具證明,併到中心小學請假。

  5、凡如婚假、喪假、產假等有上級規定的,按有關檔案執行。

  6、教師請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調好課務,並將調課安排報校長室。

  7、工作時間內,凡因私事沒有請假外出的,視為曠工,學校視情節另行處理。

  8、外出教師必須進行外出、返校登記,並交請假條以備存檔。

  二、獎懲辦法:

  1、每月設全勤獎40元。

  (1)一個工作日為6節課,請假一節為1個小假,3個小假為0.5天,6個小假為1天。

  (2)請假累計0.5天以內扣5元;累計1天以內扣15元;累計2天以內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3)曠工1節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2、期末設學期全勤獎100元。

  (1)請假累計1天以內扣20元;累計3天以內扣50元;累計3天以上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2)全學期累計曠工1節扣50元,累計曠工半天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5、請假規章制度

  酒店為完善請、休、銷假制度,統一審批手續,特制定本制度:

  1、員工請假和休假,必須履行當事人書面報批的.手續,特殊情況,可事先口頭請假或來電電話請假,或託人請假,經批准後休假,但必須在休假後立即補辦請假手續;

  2、下列日期為假日,但因需要可制定正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1)元旦、春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

  (2)假日若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3、員工請假分下列幾種:

  (1)病假:因病假治療休養或住院治療者,應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並申請病假,每年積計15天為限;

  (2)婚嫁:員工結婚可請婚嫁3天,晚婚假加3天(含假期路途);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含假期路途);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3)產假:員工生育可請假75天,小產7天,晚婚晚育加15天,配偶生育可請假1天

  (4)喪假: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3天;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3天;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一天;

  4、假期薪金

  (1)病假:喪家三天超時扣薪金;

  (2)婚假:婚假三天超時不計薪金,產假按工資標準計發50%薪金;

  5、請假及核准許可權

  (1)休假一天以內,所在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總經理批准,交辦公室備案;

  (2)部門經理請假,一天以內報總經理批准;

  (3)產假、婚假、喪假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辦公室核准;全年事假、病假、小產假不得超過15天,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曠工三天以上予以辭退;

  (4)輪休完後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合理安排

  6、酒店員工因執行職務發生的危險導致傷病不能工作者,按醫療期規定以公假論,公假期間發基本工資;

  7、凡未按規定請假和未辦妥書面請假手續的,均不得先行離職,除確因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情外,皆以曠工論處;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延期請假;

  9、請假者和核準者,必須將休假者離職期間的相關工作和經辦事務妥善安排和處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10、員工因病住院,必須到縣級以上的醫院治療並出具住院證明報酒店批准,病休需出具所治療醫院的病假證明和病歷本,否則作曠工處理;

  11、休假完後及時到所在部門機辦公室銷假,如繼續休假,應按上述規定重新辦理休假批准手續,經批准後再行休假;

  12、酒店員工依本制度所請假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可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直至辭退。

  13、受到批准的請假均不計工資,扣發全勤獎。

請假規章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一、 目的:為規範公司考勤度,統一由公司請假行政辦公室,特制定本辦法。

  二、 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請假程式

  一、 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辦公室備案。

  二、 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三、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四、 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並交接工作。

  第三章 請假標準

  公司請假標準見下:

  (一)事假:除規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資扣除;

  (二)病假:按鎮級以上醫院證明休假為宜,並取消實際假期天數、工資及各種補貼、全勤獎。

  (三)婚假:憑結婚證明,假期7天(含節假日),全額髮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四)喪假3天(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含節假日,全額髮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第四章 請假規定

  一、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並於事後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未辦理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

  三、假期的核準許可權如下:

  1、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一天內由部門主管核准,一天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並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2、主管人員,假期一天內由經理核准,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3、高階管理人員請假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四、員工的病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公司主管級職員請假,均需在辦公室備案。並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公司員工請假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期滿在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八、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九、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物交代其他員工代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十、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要求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均以曠工論處外,並以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十一、本規則經公司所有人員同意並簽字,同時加蓋公司公章後生效執行。

請假規章制度8

  一、目的

  為了加強考勤管理,規範員工請休假程式,確保生產順利進行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員工請假程式、假別、請假準核許可權、請假的記錄等內容,本制度適用於所有本公司員工。

  三、請休假管理制度:

  1、請假手續:員工請假,必須由本人於假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如確因急病、急事且居住地離單位較遠,確實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時,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主管領導請假,事後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和交驗有關證明,否則無請假單而未出勤者均視為曠工;員工請假期滿,因特殊情況需要續假時,應於假期期滿前按規定向相關主管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未準應按時上班。

  2、請假類別:請假分為公假、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停薪留職9種,分為有薪假和無薪假兩種婚喪假,探親假為有薪假,其它除特殊情況規定外均執行無薪假別。

  3、請休假程式按照下列程式執行。

  4、為了保證制度的可查性,要求各部門請假單除交綜合部一份外,在本部門留存存根一份。

請假規章制度9

  一、在學校規定的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必須請假

  1、半小時以內的短假教師口頭向年級組長請假,行政人員口頭向辦公室主任請假,後勤人員口頭向總務主任請假,作記錄備查不記考勤;半小時以上但不足兩小時的短假,由年級組長填寫《教職工請假記錄》;短假原則上不能影響課務。如突發緊急事件需要影響課務時,一般應由教師本人自行調課解決,並由年級組長告知教務處,由請假者承擔代課費。短假累計三次或累計時間達2小時算半天事假。

  2、請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必須由本人事先寫好請假條,因病請假除急診外必須附上醫院診斷書或病假證明。急診憑單位領導簽字和急診診斷證明在3—5天內辦理補假手續。

  請假批准後,持請假條到教務處或總務處備案,由教務處統一安排課務。除特殊情況(如突然身體不適、發生意外情況)外,凡用電話請假、請人代辦請假以及事後請假一律無效,也不得私自請人代課或代班而擅離職守,否則作曠工處理。

  每學期第一週和最後一週及“五一”、“十一”長假前後、學校重大集體活動期間原則上不批准事假。

  3、請假期滿必須立即銷假,按時上班,如果需要續假,必須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4、婚假、產假、喪假等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公傷假要有市級醫院的公傷證明,並也都要辦理請假手續。

  5、教師在上班時間要離校參加函授進修、學習培訓與考試等,必須事先憑學習、考試通知單在學校請假,待批准後方可參加,不算事假,但本人有課需別人代上的,本人要承擔相應的代課費。主管部門和學校統一安排的學習、培訓除外。

  6、批准假期許可權:

  年級組:兩小時以內的短假。

  教務處、總務處:事假1天,病假3天。

  分管校長:事假2天,病假5天。

  校長: 事假3天—7天,病假6天—2個月。

  事假7天以上,病假2個月以上需經市教育局研究批准。

  病假6個月以上需經市人事局研究批准。

  學校中層以上領導請假,由校長批准;校長、書記請假,一天以內向校級領導說明,一天以上向市教育局請假。

  教務處、總務處負責將員工請假情況在學校公告欄中予以公示,行政值日依據公示如實記載並有義務有權利到教務處、總務處查證核實。年級組長批准的短假務必及時記錄在冊,否則學校不予認可,全部責任由年級組長自負。請短假出校園者務必在門衛室詳細登記(時間一欄由門衛填寫),否則按制度追究請假者和門衛責任。

  附:有關各種假期的規定。

  (1)國家法定假日:元旦、五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春節等。

  (2)寒暑假(限教師享受)(3)結婚假三天。晚婚假(男25週歲,女23週歲)十五天。

  (考慮到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和教師享有寒暑假,教師的婚假、探親假應儘量安排在寒暑假,以保證教學秩序的正常)(4)產假3個月,難產假3個半月,晚育兼難產假4個月。因醫院節育手術事故造成的計劃外孕流作公假,計20天。

  (5)喪假:喪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假期3~5天;婿、媳、兄弟姐妹及配偶兄弟姐妹假期1~2天。

  7、教職工一學期事假累計不得超過七天,其中工作年限不到五年的,假期不得超過4天。

  二、關於遲到、早退、缺席、中離、曠工的規定:

  1、上班時間已到而無故未到崗(10分鐘內)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無故提前離校(10分鐘內)即為早退;在上班時間內未請假而中途離校(10分鐘內)即為中離。

  2、凡遲到、早退或中離超過10分鐘不足一小時則算一次缺席;事先未經學校同意而無故不上班達 1 小時以上即為曠工;兩次缺席算曠工半天。

  三、開會出勤:

  教職工政治學習、開會等集體活動以事先通知的時間為準,除因公和事先請假以外,點名時未到現場即為遲到,10分鐘後才到算缺席,整個集會一直未到算曠工半天,提前離會算早退,提前離會時間超過10分鐘算缺席。

  四、上課出勤:

  上課鈴聲已響時,該上課的教師未到課堂即算遲到;上課10分鐘後才到堂算曠課;中途無故離開課堂算中離,超過10分鐘算曠課;未到下課時間提前下課算早退,超過10分鐘算曠課。

  五、教職工出勤的獎懲辦法:

  1、每月月底統計一次出勤情況:年級組彙總後(含出勤統計、請假條及相關證明)報教務處,教務處、總務處分別報學校辦公室,經辦公室審查後(凡不符合請假程式、手續不完整的一律無效視為曠工,並對批假者進行批評)送財務室一份,並張榜公示。

  2、期末量化考核時按全期出勤情況進行累計:事假、病假、遲到、早退、中離、缺席、曠課、曠工均要按相關規定扣除相應考核分。

請假規章制度10

  一、曠工

  按下列情況之一曠工

  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

  不服從調配而不上班者。

  打架、鬥毆至傷不上班者。

  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上者。

  其它應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另加罰款100元;曠工予以開除。

  二、病假

  員工因病休假,填寫病假申請表,出示區級以上醫院病假通知書,經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批准後,交到人事部方可生效。

  急診:員工如遇到緊急病情,可在自己居住的附近醫院就診,急診在三小時內通知部門經理,24小時內病假請明交到部門,填寫病假申請表。

  病假證明不得由他人代交或郵寄(病假證明中註明發燒和不能行走的病例除外)。

  如無開病假證明者,將按曠工處理,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

  病假一天扣當天工資。

  病假超過五天(含五天)自動離職。

  三、事假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須提前二天向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來不及到公司請假時,應用電話通知部門,經同意後方可休假,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四、其它假

  如喪假、婚假等等,根據本人情況領導研究酌情處理。申請方法:向部門申報及主管總經理審批。

  五、請假及請假天數審批許可權

  請假:各種假期不論時間長短(病假除外)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按規定的批准許可權批准後效。

  請假天數審批許可權

  部門經理有權批假一天,二天以上報總監批准。

  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表”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休假。

  休假有關規定

  員工休假須填寫“請假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報辦公室(人事部)備案,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休假,報主管總經理審批後生效,報辦公室備案。

  休有薪假一律一次提取使用,不允許零星提取。

  員工休假期滿後,須主動到本部門和辦公室(人事部)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以曠工論處。

  所有請假方式必須以書面材料於第一時間內報人事部。

  每人每月一天假,無請半天假的說法。

請假規章制度11

  酒店為完善請、休、銷假制度,統一審批手續,特制定本制度:

  1、員工請假和休假,必須履行當事人書面報批的手續,特殊情況,可事先口頭請假或來電電話請假,或委託人請假,經批准後休假,但必須在休假後立即補辦請假手續;

  2、下列日期為假日,但因需要可制定正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1)元旦、春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

  (2)假日若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3、員工請假分下列幾種:

  (1)病假:因病假治療休養或住院治療者,應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並申請病假,每年積計15天為限;

  (2)婚嫁:員工結婚可請婚嫁3天,晚婚假加3天(含假期路途);

  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含假期路途);

  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3)產假:員工生育可請假75天,小產7天,晚婚晚育加15天

  配偶生育可請假1天

  (4)喪假: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3天;

  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3天;

  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一天;

  4、假期薪金

  (1)病假:喪家三天超時扣薪金;

  (2)婚假:婚假三天超時不計薪金,產假按工資標準計發50%薪金;

  5、請假及核准許可權

  (1)休假一天以內,所在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總經理批准,交辦公室備案;

  (2)部門經理請假,一天以內報總經理批准;

  (3)產假、婚假、喪假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辦公室核准;

  全年事假、病假、小產假不得超過15天,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曠工三天以上予以辭退;

  (4)輪休完後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合理安排

  6、酒店員工因執行職務發生的危險導致傷病不能工作者,按醫療期規定以公假論,公假期間發基本工資;

  7、凡未按規定請假和未辦妥書面請假手續的,均不得先行離職,除確因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情外,皆以曠工論處;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延期請假;

  9、請假者和核準者,必須將休假者離職期間的相關工作和經辦事務妥善安排和處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10、員工因病住院,必須到縣級以上的醫院治療並出具住院證明報酒店批准,病休需出具所治療醫院的病假證明和病歷本,否則作曠工處理;

  11、休假完後及時到所在部門機辦公室銷假,如繼續休假,應按上述規定重新辦理休假批准手續,經批准後再行休假;

  12、酒店員工依本制度所請假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可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直至辭退。

  13、受到批准的請假均不計工資,扣發全勤獎。

請假規章制度12

  一、請假制度

  1、全體教師要以學校工作為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請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到校長室寫請假條並由校長簽字。無特殊情況不得捎假或電話請假。

  3、請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過1天。

  4、請病假連續超過2天的(含兩天),需由醫院出具證明,併到中心小學請假。

  5、凡如婚假、喪假、產假等有上級規定的,按有關檔案執行。

  6、教師請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調好課務,並將調課安排報校長室。

  7、工作時間內,凡因私事沒有請假外出的,視為曠工,學校視情節另行處理。

  8、外出教師必須進行外出、返校登記,並交請假條以備存檔。

  二、獎懲辦法:

  1、每月設全勤獎40元。

  (1)一個工作日為6節課,請假一節為1個小假,3個小假為0。5天,6個小假為1天。

  (2)請假累計0。5天以內扣5元;累計1天以內扣15元;累計2天以內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3)曠工1節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2、期末設學期全勤獎100元。

  (1)請假累計1天以內扣20元;累計3天以內扣50元;累計3天以上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2)全學期累計曠工1節扣50元,累計曠工半天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請假規章制度13

  為了加強對學生的管理,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細化安全工作環節,確保學生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現對學生考勤、請假做以下規定:

  1、實行課前考勤制度。每節課(正式課、自習、輔導、各類活動)教師首先必須對學生進行考勤,對無故不到學生及時報告教學處。

  2、實行出入校門登記制度。學生出校門必須持班主任(領導)簽字的請假條出校門,並進行詳細的登記,學生返校要在門房進行銷假。

  3、實行家長簽字制度。走讀生臨時請假外出,班主任要與家長取得聯絡,必須告知家長,住校生臨時請假外出,必須要安排至少一名學生陪護。學生請長期假(一天及其以上時間),必須由家長在請假條簽字並來校領人,如果學生有特殊情況需要電話請假,必須要有家長給班主任透過發信息請假。

  4、實行領導簽字制度。學生請假超過3天,必須由德育處批准簽字,學生請假超過一週7天,必須由分管校長簽字。

  5、實行跟班教師准假制度。學生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如果屬於班主任不上班時間,則由跟班、輔導教師准假,並嚴格執行相關簽字,陪護制度。

  6、實行值周領導准假制度。學生在班外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則由值周領導准假,並嚴格執行相關簽字,陪護制度。

請假規章制度14

  1、局幹部職工每年按國家的規定享受工齡假。工齡假可一次性休完,特殊情況下分段休,但當年的工齡假期不得累積到下一年度。

  2、請假一天以上的都要填表報批。幹部職工請假不超過一天的,經股室負責人同意後由局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的報局主要領導審批。

  3、凡請假者,必須講清緣由,請病假者必須有醫生出具的證明為憑。

  4、只有3人以下的股室,不得有2人同時請假或休工齡假。

  5、局領導組織不定期檢查。一年內,第一次發現不請假而又不知去向的進行批評教育;第二次發現的,該同志半年崗位目標考評不合格;第三次發現的,全年崗位目標考評不合格,進行調崗、輪崗或停職,所在股室被取消當選先進單位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