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安全事故彙報管理的探究論文
一、引言
隨著城市化程序的不斷深入,城市建設不斷髮展,高層建築也越來越多。作為現代服務業的象徵,樓宇經濟已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支柱,其產業聚能和輻射效應日益凸顯。但是與此同時,樓宇安全管理問題也日益凸顯,越來越被各級部門和廣大民眾所關注。
二、樓宇安全管理的特徵
隱瞞安全隱患,在當今的樓宇管理中更為普遍。究其原因,一方面,在個體組織內部,多目標的平衡往往更為容易;而和傳統組織不同,樓宇管理是一個跨組織的、基於利益相關者理論視角下的產物。其不僅涉及樓宇監督部門,還包括業主和獨立物業管理公司,由於不同組織的目標存在較大的差異,其安全管理和協調變得更為困難;另一方面,不同的組織,傳統的基於單個組織層面的安全氛圍,溢位較為困難。因而,在樓宇的安全管理過程中,安全形勢更為嚴峻,其管理也對管理實踐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樓宇安全事故彙報
傳統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實踐,主要聚焦於個體組織對於組織內部衝突的多目標之間的協調,如安全目標和生產目標。研究發現,由於組織分工的不同,一線員工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會經歷較多的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然而基於個體和組織層面的原因,一線員工發現問題並沒有積極上報、甚至隱瞞安全隱患或安全小事故的情況屢見不鮮。
在當今的樓宇管理中,一線的人員隱瞞安全隱患和安全小事故具有更高的動機,究其原因可以分為個體和組織兩個層次,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從個體層面來看,主要有個體自尊、控制幻覺以及認知偏見。第一,個體自尊的影響。在安全管理中,基於安全事故是可以控制和防範的思想,出現小事故或者安全隱患,是對員工自身能力和工作責任心不足的佐證。因而,由於個體自尊的影響,個體發現安全隱患或出現安全小事故時會刻意隱瞞而非上報;第二、控制幻覺。由於人格特質的差異,不同的個體對於同一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的風險感知程度不同。風險感知程度低的個體,對於觀察到的安全隱患或安全事故,會從主觀上降低此類事故或隱患發生的頻率,甚至認為此類事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第三、認知偏見。由於安全小事故或者安全隱患,其與安全管理的目標之間的變異程度較小,小錯誤難以引起人們的注意。而根據海恩法則,此類安全隱患和安全小事故在一定條件下會演變為重大安全事故。
其次,從團隊層面來看,主要有心理安全感和安全資訊溝通:第一,心理安全感缺乏。理論和實踐表明:缺乏心理安全感會導致員工對於安全事件產生的.消極防禦態度,究其原因在於組織內部信任的缺失。由於害怕對安全隱患或安全小事故的報告會破壞個體在組織內部同事之間的關係,甚至遭到報復,因而對安全隱患和安全小事故緘默不語;第二,組織間的傳播分享困難。由於組織管理者對自身合法性地位的考慮,其安全成功經驗往往會得到積極的傳播,而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的經驗難以衝破組織的壁壘,進而難以實現在組織之間的學習。
最後,從組織層面來看,主要是公司政策、工作設定特徵等因素。第一,研究表明,積極的公司政策對員工的彙報能產生積極的正向影響,從而使員工主動的彙報事故,而消極的公司政策(強調懲罰)在很大程度上會導致事故隱瞞;第二,工作設定。也有研究表明,進行一定程度的輪崗,可以使員工接觸到不同工作環節,從而對事故的潛在影響有更為深刻的認識,從而增加彙報的動機,促發彙報行為。
四、樓宇安全彙報管理的對策
如何避免樓宇管理中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小事故轉化為重大安全事故,自然就成為管理實踐者的需要回答的重要問題。
首先,在安全隱患的識別以及安全小事故的認知上,要鼓勵和培養員工進行居安思危的思考方式,一旦發現問題,理解彙報問題、解決問題,並進行樓宇安全管理經驗的分享。
其次,在組織層面,建立具有高度心理安全感的組織安全氛圍,並積極拓展組織安全氛圍的組織邊界。讓樓宇安全管理鏈中的每個環節的組織和部門的安全意識和心理安全問題得到加強,使員工從不能說到能說、直至我想說的轉變。
最後,從利益相關者的角度構建組織間的信任,加強多部門、多組織之間的溝通交流,積極地進行經驗分享,從而在良性的互動中達到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