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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頻發的原因及對策淺析論文

道路交通事故頻發的原因及對策淺析論文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汽車等機動車輛或非機動車輛造成的人員死、傷或物損事件。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道路交通事故頻發的原因及對策淺析論文 ,歡迎閱讀。

  摘要:道路交通發展至今,在滿足人們對交通運輸的實際需求,給人們的工作與生活帶來無限便利的同時,也引發了諸多難以迴避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雖然難以迴避,卻不是不可預防並避免的。對此,細分析導致交通事故的現實原因,併力圖從中尋求有效規避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則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

  關鍵詞:交通肇事 道路安全意識 立法與執法力度 事故緊急救援系統

  一、人的因素及法律上的不利評價

  (一)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最重要的原因。法律意識淡薄,不論是肇事者,還是被害人,因不遵守交通規則的違章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佔事故發生率的50%以上;因對法律認識不足,在事故發生後未及時報警而擅自離開現場或破壞現場,未有效保護現場並設定安全提示標識等非法或不當行為導致量刑加重。

  (二)駕駛員駕駛技能的高低、駕駛員持續駕駛時間、行駛速度等因素的影響,是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又一主因。

  2012年2月3日,付某駕駛無證無牌摩托車沿西后線行駛時與行人霍某相撞,霍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注:無視法律法規,無證駕駛無牌車輛,導致一人重傷即可構罪)

  2012年1月15日9時30分許,陶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掛車沿國道由西向東行駛時與橫過馬路的趙某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年僅7歲的小學生趙某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後陶某棄車逃逸。(注:首先,肇事者對其逃逸行為的嚴肅後果認識不足,事故發生後棄車逃離現場,雖未破壞現場,但在其應當且有機會報警的情況下而未報警,客觀上形成逃避法律追究的事實而認定逃逸,致使刑罰加重。且因其逃逸行為,投保的商業險保險公司主張對其免責,從而加重了對被害人進行經濟損失賠付的負擔。另外,被害人屬未成年,在監護人未盡職履行監護義務的情況下致使被害人脫離了監護人的控制,且違反交通規則橫穿馬路的不當行為,也是導致悲劇發生的誘因,存在一定的主觀過錯)

  由上述真實的案例我們可以清查的認識到,每一起事故的發生,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違章行為,有的是因為駕駛員引起的,有的是行人引起的。如疲勞駕駛、酒後駕駛、違章並道、盲目開快車對交通標誌、標線視而不見從而導致悲劇的發生,釀成重大事故,追悔莫及為時已晚。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可以看見行人翻越防護欄杆、橫穿馬路的違章行為,不僅擾亂正常的交通秩序,更是導致事故頻發的罪惡之源。

  二、車的因素

  車輛的適行狀態是保障行車安全的客觀條件。車輛本身的安全設計、安全效能、制動系統以及在車輛投入行駛之前對車輛進行的`必要安全保養與檢查,都與安全行駛息息相關。

  三、其他因素

  (一)道路因素。道路的通暢適行,是安全駕駛、避免交通事故發生的客觀前提。對道路進行必要的維護,利用高科技手段進行安全防護及監測,有保障安全駕駛,維護良好的交通環境,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義不容辭的義務與責任。

  (二)環境因素。環境因素包括的範圍很廣,既包括道路交通設施、通行條件的社會環境,也包括天氣、氣候、嗓音、廢氣汙染等自然環境。據統計,雨天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比晴天要多20%以上,也就是說環境的好壞可以直接影響行車的安全。

  (三)立法與執法方面。目前我國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正處於日趨完善的過程中,時常會出現有些行為由於法律的空白而無法用法律進行評價的情況。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還普遍存在。一些地區對安全影響比較大的交通違章事件仍然沒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執法警力仍然不足,偏遠以及落後地區交通活動處於乏人問津的自由狀態。警力分配不合理,出現有的路段警力過於集中,而有的路段卻疏於管理的情況。

  (四)管理手段方面。專業交通研究人員和管理人員缺乏、資訊化水平低下,對道路交通科技的投入遠不能達到普遍覆蓋所需的水平,存在許多盲點。

  一、要加強道路安全教育、提高道路安全意識

  (一)交通安全教育要從小抓起,從學校抓起,要培養廣大中小學生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

  (二)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各種媒介形式,向廣大群眾大力宣傳、普及道路安全知識,提供必要的現實案例,以案說法,使廣大群眾能夠深刻地認識到交通事故的危害後果,進而提高道路安全意識及遵守交通規則的自覺性、對違章行為進行有效地抑制,是降低甚至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率的最有效的對策。

  另外,駕駛員交通違章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所以對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對駕駛人員的安全駕駛行為進行及時的監督與約束極為重要。

  二、保障道路適行安全,例如,在道路交叉口訊號燈的設定時考慮交叉口交通量、交叉口安全度及相信路段安全度,使其設定更科學更實用更有效;定期維護及時清潔風險提示標識,使其有效發揮其安全行駛的提示作用等。此外,路面的強度穩定性、平整度和抗滑性也是影響道路安全行駛的原因。

  三、加大對道路交通科技設施的投入,有效應用各種先進的通訊裝置、影片監視系統,在各級交通警察系統建立事故資料管理系統,及相應的事故報警系統以及時、快速應對事故的處理,力圖將事故的危害後果降至最低。

  四、加大相關立法及執法力度

  (一)隨著時代的發展與進步,就相關交通法律法規漏洞及操作力較差的法律領域進行科學調研分析,儘快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規,以適應時代對法律的需求,更有利於指導司法實踐。

  (二)切實加強對車輛的管理,嚴格執行當地的報廢車輛標準,禁止不符合條件的破舊車輛上路,嚴格限制低速車進入高等級道路,加強對道路設施的管理,嚴禁違法佔用道路、破壞道路附屬設施建立駕駛員違章記分制度,對駕駛員的違章及時進行檢查和處理加大對交通違章的懲罰力度,強化 交通法規的威懾力,對嚴重違章、不接受處罰的事故責任者或者肇事者堅決予以法律制裁。

  五、加快建立事故緊急救援系統。

  有關研究表明,40%死亡人員是因為事故發生後沒有及時救助而死亡的,從美國交通安全實踐經驗中可以看出,縮短事故後時間,有利於減少交通事故過程中的傷亡以及傷害程度。在這個意義上,交通事故發生後的半小時被稱為“生命黃金半小時”,對挽救交通事故受害者的生命至關重要。我國已有少數地區建立起交通事故緊急救援通道,但是多數地區特別是偏遠地區還沒有建立起該救援通道,有關部門應儘快做好該項工作[2]。

  六、設立公益救援基金,在個人無力救助或個人能力遠遠達不到基本救助需求的情況下,為不幸遭遇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及其家屬提供必要的人道主義幫助,解決其亟待解決的實際生活問題,儘量減輕其遭受的事故創傷。

  遵守交通規則,安全出行,有效地預防、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由我做起,由不違章做起,為自己,為家人,珍愛生命,遠離事故!

  參考文獻:

  [1]劉文光. 資料探勘技術在中小城市交通事故分析中的應用研究.學士論文.道客巴巴網.2012.06.20

  [2]馮延東.道路交通安全分析與對策.呼倫貝爾學院學報.2005年10第13卷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