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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升本行政管理畢業論文

專升本行政管理畢業論文範文

  導語:對於行政管理,各位可以分享自己的觀點與論述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專升本行政管理畢業論文範文,供各位閱讀與借鑑。

  一、高校行政管理執行力的影響因素

  [摘要]

  高校行政執行力的提高,有助於高校在落實上級相關部門政策的基礎上,不斷提高高校的整體管理效果,促進科學化、合理化的行政管理體系的建立。因而加強高校行政管理執行力的影響因素分析滿足高校的實際發展需求,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

  高校行政管理;執行力;影響因素

  1高校行政管理執行力的內涵

  執行力最早應用於企業管理領域,是有效利用資源,並引導企業內部員工實現其戰略目標的綜合能力。隨著社會不斷髮展,執行力延伸到高校行政管理中,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針對高校決策而言,主要內含高校嚴格遵循國家教育方針開展管理教育工作,綜合評估高校落實戰略決策的能力;二是針對管理者而言,執行力代表各個級別的管理者根據公共目標落實高校各項管理制度的綜合實踐能力與操作能力。由此可見,執行力可以有效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水平,高校要將執行力融入實際行政管理活動中,以實現快速且內涵式的發展目標。所謂“執行力”,就是完成任務的能力。所謂“行政執行力”,就是相關行政部門在落實上級戰略決策、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方面的實際工作能力,是完成任務、達到目標的實際能力。“執行力”一詞,起初是應用於企業中,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執行力”一詞也逐漸應用到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中。

  2提升高校行政管理執行力的客觀要求

   2.1實現戰略目標

  為實現高校行政管理目標,除制定合理有效的高校發展戰略外,還應具備強有力的行政管理執行力。在當前教育現代化背景下,高校要實現轉型發展、擴大規模的目標,就要根據現有條件和水平,制定科學發展戰略,做好行政管理過程中的監控工作,及時發現管理漏洞,並採取相應措施,實現高校執行能力和綜合實力的全面提升。同時,將發展戰略與執行力有機融合,實現二者的辯證統一,才能促進高校行政管理綜合水平提升。

  2.2提高工作效能

  行政效能的增強,可創新高校行政管理理念與管理制度體系,並將其轉化為內在發展動力,突破傳統行政管理瓶頸,促進高校的行政建設。從另一個角度上看,過低的執行力難以落實高校上級管理層的決策,使得戰略目標與實際管理工作脫離,且難以最終實現高校的經營管理目的。

  3提升高校行政管理執行力的有效途徑

  3.1建立決策機制,保證執行效果

  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建立科學決策機制具有其客觀必要性。為實現行政管理執行力的提升,必須建立科學有效的決策機制,對高校發展起到至關重要的指導作用。首先,要制定合理的管理目標,提高決策機制的科學性,瞭解教育市場發展走勢,在外部環境的視角下客觀審視自身優勢和不足,以提升管理目標和發展戰略目標的有效性。其次,堅持人本化管理原則。更新高校行政管理理念,引入民主管理理念,並且將其貫穿於整個行政管理活動中;鼓勵和引導廣大師生員工積極參與到高校行政管理中;強化被管理者的意見和反饋,最佳化決策議題和決策方案,進而實現高校行政管理執行力的提升。最後,要建立完善的問責制度。對過失管理人員進行責任追究,提供高校決策機制的規範性和有序性,有效防止濫用決策權力的情況發生。

  3.2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執行效率

  高校管理措施為以下幾方面。

  第一,最佳化管理流程。在進行高校行政管理的過程中,高校要強化人員流程、執行流程以及戰略流程。在人員流程方面,一方面,要結合績效指標對管理人員進行綜合評估,將管理人員和高校發展戰略有效結合在一起,使其建立合理的運營聯絡和依附關係;另一方面,要不斷完善高校人員培訓體系,建立領導層培養機制,實現高素質高校管理隊伍的組建。對此,高校要明確流程目標與主題,將相關制度融入其中,進而建立一套與執行力匹配的行政管理體系。在此過程中,要重視管理人員間的個體差異,完善激勵制度、獎懲制度評價制度,將定量考察與定向考察有效地結合在一起,進而體現出評價制度的公正性。

  第二,最佳化執行流程。在進行高校行政管理的過程中,相關管理人員要進一步明確行政管理執行流程,在執行制度的基礎上,明確各個行政工作的操作流程,並要求相關工作人員必須依照執行流程開展相關管理工作,提高工作的規範性和有序性,進而實現高校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三,最佳化戰略流程。戰略是高校長久穩定發展的主要依據,為了在現時代教育市場中謀求更好的發展,高校要進一步最佳化戰略流程。要根據高校現有行政管理模式和發展水平進行發展戰略的制定,同時要對當前教育市場進行一系列調研工作,瞭解和掌握市場需求和市場發展走勢,使得高校發展戰略與市場執行情況緊緊貼合,提高發展戰略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實現高校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

  3.3完善監督機制,加大監督力度

  為保障高校行政管理、教學科研等各項工作的正常高效執行,高校亟須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加大對行政管理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與考察,提高高校與國家政策制度的溝通程度,營造良好的上下級關係,進而有效提高高校綜合管理執行力。首先,要在每一項任務完成過程中,確定每項提升高校行政管理執行力的策略,加強對任務完成進度的控制,根據預期計劃對各個管理工作和管理任務進行跟蹤考察,以尋求計劃與實際執行之間的差距,並採取相應對策減少差距。其次,做好行政檔案的管理工作。利用書面方式或電子方式對高校行政管理和評價進行記錄,做好相關資料的儲存工作,使得高校行政管理評價過程可進行驗證,進而實現高校行政管理執行力的監督作用。最後,高校要拓展監督途徑,在發揮紀律檢查機關的監管作用的同時,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並將民主理念融入監督管理中,實現高校行政管理各個措施和方針的落實。同時,高校高層管理者要公開聽取教職工對高校管理各方面的意見建議,促進實現高校行政管理執行力的全方位提升。

  3.4提高人員素質,促進高校發展

  高校要從以下兩方面入手:一是提高管理者引入門檻,考察管理人員語言表達能力、公文寫作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等綜合能力,為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的創新創造有利的發展條件。二是做好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多元化培訓活動,培養管理人員職業責任感與敬業精神,提高管理人員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進而實現高校行政管理執行力的提升。

  3.5加強對高校教職人員的思維引導,建立良好的文化氛圍

  加強對高校教職人員的思維引領,與高校的發展特點和自身特性相符合,有助於促進高校教職人員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的調動,促進行政管理執行力得到有效的提升。人的思想支配著人的行為,只有加強思維上的引領和思想上的教育,才能夠有效地改變人的行為,從而促使人們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促進教職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促進高校實際教學效果的提升。與此同時,透過思想上的引領和指導,促使人們積極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工作狀態,對自身進行合理的定位,明確自身所肩負的責任,意識到高校執行力的提升與國家繁榮、社會進步之間的密切聯絡,充分實現自身價值,不斷在高校工作中積極發揮創造性思維,主動認真地參與到高校工作中,促進高校行政管理執行得到整體的提升。應當積極營造專屬的文化氛圍和高校文化,在潛移默化中對高校教職人員進行影響,建立一個文化氛圍濃厚的高校教職隊伍,促進積極做事、積極創新的狀態形成,促使高校教職人員自發地投入積極工作中,進而促進高校行政管理執行力的提高,促進高校的文化發展,從而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謀取一席之地。

  參考文獻

  [1]黎晶婷.提升高校行政管理執行力的策略研究[J].牡丹江教育學院學報,2016(6).

  [2]周梅芳.淺談影響高校行政管理執行力的因素與對策[J].教育教學論壇,2017(2).

  二、環境行政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探討

  摘要:

  環境行政管理在我國曆來是以地方為單位進行的,科學有效的管理是當下環境管理的需要,但是現狀總是不太盡如人意,本文從我國現實情況出發,探究環境行政管理的實際情況,以及未來可以改善和發展的途徑。

  關鍵詞:

  環境行政管理;現狀;對策

  環境行政管理指的是我國相關的環境行政管理機構,在中央相關部門的部署下,對地方、部門、企業等組織機構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管理範圍、管理職責、相互利益和關係協調。因為牽涉的主體較多,所以,各個部門的關係協調成為核心部分,因為不同的組織代表的是不同的利益。

  一、我國環境行政管理現狀

  在環境行政的管理上,我國採取的是地方轄區對當地環境質量全權負責的管理體制。這種體制對政府在其中發揮的作用是最為看重的。政府需要積極地發揮組織、協調和監督的作用。從我國的國情來看,這樣的管理模式非常有利於調動地方政府的自主性,積極參與環境管理。從中央到地方的層層部署,可以將我國相對薄弱的管理手段與貧乏的自然資源進行一個有效的整合。所以在環境行政管理建設的工作中,這樣的模式一直被沿用下來。但是,環境行政管理的地方模式,也容易造成部門鬆散、區域保護、條塊分割的現象加重。這樣就為實際的管理帶了了較大的阻力。

  1.區域為主,中央地方兩差異

  中央政府對環境行政管理工作非常重視,從國家和法律層面制定了一系列的相關法律法規。環境保護因而成為基本國策。從中央政府的角度來看,任何一個地區的環境得到改善與提高都是國家環境的改善與提高。所以並不存在地方保護主義。但是,從地方政府的角度出發,則立場完全不同。例如當地環境治理的效果並不一定是在當地發生作用,很可能是鄰近區域獲得的效益比當地還要大。這種為他人做嫁衣的情況直接導致地區環境的保護陷入停滯狀態,對於經濟效益的追求遠超過對於環境的保護。這就是因為治理的立場不同帶來的具體行為實施上的差異。再有,地方政府在執行中央的法律法規時,常常會出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情況,所有應對行為以不傷害地方經濟利益為核心,地方可以接受中央的指導,而不是領導,這就使得政策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懸而未決”,流於形式。

  2.機構設定,不能滿足實際需要

  目前,我國的環境保護部門並沒有被獨立出來,大多是城市建設系統下的一個部門,這就給實際的執法工作帶來了障礙。環境保護工作的不獨立性使其不具備因為經濟建設帶來的環境問題的管轄權,另外機構的設立、人員的編制和經費的使用也不能單獨劃撥,造成物質基礎的難以保障。進一步的細化,當下的環境行政管理應該分為環境保護和監督監管兩個部分,有一個部分不完善不健全,都會出現“一瘸一拐”的現象。有的省市地區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機構的不設定或設定的不作為也是一個屢見不鮮的現象,在這些部門是不會設定專人進行工作與管理的。

  3.行政區劃,造成跨區域協調障礙

  環境問題的區域性越強,環境汙染影響的範圍就越大。在環境汙染的類別中,有許多是不可控制的因素,比如自然災害、大氣汙染和生物多樣的問題,這些類別在發生時,是不會受到區域的控制的,更不會受到行政區劃的影響。這為地方政府在實行管理的過程中互相推諉埋下了隱患,擦了很多政策法規的擦邊球,損害的卻是國家整體的利益。所以要想完成這一方面的管理,是必須要在立法上落實的,然而我國在這方面的建設還很不夠。以水資源為例,國內的幾大江河流域雖然建立了聯合水資源保護委員會,但是就部門屬性、部門職責和法律地位來看,其並不具有強制性,他們除了聯合成一個部門組織,在實際的管理上還是以當地政府為主,這種條塊化的分割會使聯合保護委員會的功能形同虛設,加重了各地的區域保護傾向,再加上協調機制的不健全與不完善,又進一步為實際工作帶來了難度。

  4.監督乏力,從中央到地方缺乏機制

  在《環境保護法》中明確的規定了,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對本轄區內的環境質量全權負責。環境質量的好壞,地方人民政府是第一責任人。但是就如何進一步履行責任,以及具體的細則實施,《環境保護法》卻沒有做出進一步的規定。所以,在實際工作中,辦事得力不會得到獎賞,同時,辦事不力也不會造成懲罰。所以,各地仍然將經濟建設當作第一要義進行發展,在關鍵時刻,以環境質量換取經濟效益屢見不鮮。官員的政績考核是以GDP為第一指標,各種經濟指標被當作是第一要義,而在法制建設、黨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上,指標的設定就靈活的多了,責任。在經濟增長水平仍然是衡量和反映各級政府和領導政績的主要標準的情況下,這樣一來,執行不執行沒區別,怎麼執行也不強制,身處環境保護公共服務部門的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就會被嚴重挫傷。無論是經濟發達地區還是欠發達地區,招商引資搞建設的力量是轟轟烈烈。而在環境保護上則缺乏責任意識和使命感。過去改革開放的經驗也為政府的經濟建設形成了一個錯誤的印象,那就是,要想發展經濟,就必須要犧牲環境。這種把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對立起來的現狀,暴露出我國長久以來就缺乏的有效的管理手段和監督機制。

  二、實現環境行政管理的發展對策

  1.政企分開,職能確立

  要想真正的實現環境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就必須把環境保護的執法監督工作落實到具體的職能部門中。在環境行政管理的過程中,一改微觀管理造成的區域條塊化和地方保護主義,改由從宏觀經濟層面進行調控、指導與服務。政府職能的轉變來自於觀念意識的動力,政府站在一個宏觀的層面為公眾進行服務,需要和各個組織機構進行工作上的接觸,他們的意識理念直接決定了工作的質量。擁有了先進的意識理念,才有可能實現決策權的擴大化,並在實現的'過程中,不至於產生權利異化。從而真正達到由上自下的環境行政改革。其次,涉及的主體越多,就越要把中央和地方的關係理順了,這個關係是建立在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的,是符合我國國情社情需要的一種理順。以中央統攝管理的同時,還要善於調動和發揮地方政府的積極性與自主性。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制定權毋庸置疑是屬於中央的,但是各個地區的具體情況要真實的報送上來,有助於制定並執行不同的政策。上文所提到的,嚴重的跨區域環境汙染問題,首先應該集中到中央地區,然後對環境治理的各個區域再做出進一步的詳細規定,例如,涉及到國際合作的環境保護,中央擁有統攝權,環境保護的具體合作則需要依靠各地政府的力量,環境的主管部門應該起到指導和調控的作用。

  2.人員機構,加強建設

  在這裡所說的人員機構的加強建設,指的是對涉及到的機構和人員要進行精簡。在人員形式上的精簡是以加強各個人員的實際職能職責為依據的。為了避免機構冗餘帶來的人浮於事,人員的精簡還是必要的。精簡機構主要針對的是非政府職能部門,而政府職能部門則不能精簡,反而要加強建設。從長期的經濟建設中我們發現,地方政府對於環境的重視總是屈從於經濟建設之下,從而使環境汙染的狀況越來越嚴重,環境欠賬越來越多。所以,未來的治理方向中,仍然需要沿著資金投入和問題治理的方向前進。政府部門要清醒的認識到,環境的惡化並不是朝夕之功,當然,環境的治理也不會透過短期的治理得以改變,可能需要經過幾十年的環境治理,才能使我國的環境汙染治理問題稍稍有些改善,所以,要想實現可持續化的發展,必須不遺餘力、堅持一貫的進行環境保護。

  3.多地協調,健全機制

  環境保護政策上需依靠國家政策的強制保證,下需進行經濟上的宏觀調整。全社會都要深刻的認識到環境保護是每一個人的責任,僅僅依靠某一個部門去完成,這樣是不科學也不合理的。環境要想真正的治理好,一些重要的指標必須要納入到硬性規定中,例如容量指標、能耗指標、生態指標、經濟指標等,這些指標不僅僅體現的是國家內部治理的質量,也體現了我國在國際上的形象。最好的方法是把環境管理指標和經濟發展的指標統一在一起,兩股指標共同作為當地幹部治理髮展的測評依據,既要公平合理,又要有強制保障,體現出政府在環境治理上的決心。把環境治理從計劃到實行,從個體到整體的推進。在涉及到多部門共同合作的內容上,每一個部門都要不遺餘力的全力配合,將區域性利益服從於國家利益,使協調發展變成一件緊迫的事情,不能因為協調造成效率的下降,反而要增強凝聚力。

  三、結語

  環境的管理不應該是經濟管理下的副產品,而是應該和經濟管理並行的政府重要的行政管理內容。我國當下正面臨著激烈的經濟體制改革,社會矛盾也變得尖銳起來,如何在符合國情社情的基礎上,使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成為相互輔佐,彼此借力的兩個主體,是國家和政府面臨的嚴峻課題。消除地方主義、完善規章機制、明確職能確立、加快建設步伐是解決和應對的正途,也是持續發展的源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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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張玉軍,侯根然.淺析我國的區域環境管理體制[J].環境保護,2007,(9):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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