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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合同

(通用版)勞務派遣合同範本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通用版)勞務派遣合同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通用版)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

  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固定期限形式確定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為乙方配置保安人員 名,從事保安門衛工作。

  第三條:甲方保安員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嚴守相應的法規制度,以崗位質量標準要求完成工作。

  三、保安費的計算,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付甲方保安服務費按每人每月計人民幣 元,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預付全年(含保安人員保險等一切費用)。

  第五條:甲方隊員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甲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乙方應依法支付甲方相應工資報酬。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六條: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甲方派駐保安員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及住宿。

  第七條:甲方保安員有權拒絕乙方的違章指揮。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甲方保安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甲方保安員依法享受同本單位員工標準一致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辭退甲方保安人員的;甲方無正當理由撤回保安人員的,均按合同剩餘履行時間的30%保安費支付對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版)勞務派遣合同範本2

  派遣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轉移派遣(以下簡稱派遣),到________崗位工作。

  派遣期限為24個月,從xx年 12月 1日起至 xx年11月31 日止。

  第二條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 二 年,從生效之日起計算。

  試用期為 三 個月,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決定。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制內人員的工資標準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單位當月劃撥的款項後 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後一天)、透過郵局以工資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並代繳個人所得稅。試用期的工資為正常工資的 %。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為乙方依法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四險一金”費用由用工單位支付)。

  乙方工傷、患職業病等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在確定工傷殘疾等級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工傷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相關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意外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吉勞險字(91)6號檔案等有關規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因患職業病或工傷導致無法履行崗位職責、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所發生的賠償、補償、工資及其它費用均由用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承擔。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由用工單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用工單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時,由甲方向用工單位交涉,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單位對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按照工作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 保密和競業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洩露、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將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返還,不得保留。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萬元,同時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當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適當變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經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無故連續曠工15天或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8、在甲方依《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進行裁員時。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由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 日書面通知(在試用期內提前 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派遣單位(甲方): 被派遣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用版)勞務派遣合同範本3

  一、專題界定

  勞務派遣業務是一種新的使用勞動力方式,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發展需要,透過正規勞務服務公司,獲得所需要的各類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組織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務協議》,雙方之間只有使用關係,沒有聘用合同關係。專題針對勞務派遣組織主體資格的確認,勞務派遣三方的權利義務,結合相關法規和案例做了解釋和說明。

  二、名詞解釋

  1. 勞務派遣 是由具有合法勞務派遣資質的專業勞務服務公司根據用人單位自身工作和發展需要,組織社會勞動力從事各種合法勞動,並幫助其獲得勞務報酬和基本社會保障。勞動者是勞務派遣企業的職工,與派遣機構是僱傭關係,但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並接受相關的管理。

  2. 勞務派遣企業 是為下崗失業人員從事靈活多樣形式就業提供服務和幫助的專門從事勞務派遣活動的新型勞動就業服務企業。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勞務派遣組織應該有合法主體資格

  【案例】楊先生由於不滿公司在勞務派遣中的超強度、超長時間勞動,將勞務派遣方也就是與他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訴諸法庭。楊先生原本是北京市某商貿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員工,該公司在20xx年後出現了大量的富餘人員。20xx年5月底,楊先生被派遣到北京市某電器連鎖公司工作。原公司仍保留著被派遣人員的勞動關係,繼續為他們繳納社會保險費。 在為期兩年多的勞務派遣過程中,楊先生的工作並不順利。該公司在勞動用工方面存在較多問題,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先後與該公司發生了多次爭議,但勞動環境沒有絲毫改觀。在這種情況下,楊先生申請原公司解決接收公司的這些違法行為,甚至提出回到原公司工作。對於連鎖公司的違法行為,原公司並沒有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20xx年8月,楊先生不xx遣接收公司上班,原公司又不予另行安排。僵持之下原公司做出除名的決定。

  【評析】據查,原公司根本沒有勞務派遣資格。在勞務輸出過程中,員工都沒有與原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北京20xx年就將勞務派遣機構的資格與申請過程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如,職業介紹機構開展勞務派遣業務實行專項管理,取得《北京市職業介紹(勞務派遣機構)許可證》的,方可從事勞務派遣業務活動。申請開展勞務派遣活動的機構應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的企業法人資格。

  而為了保護勞動者,對於三方的權、責做出了相應的規定,勞務派遣機構應按有關規定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開展勞務派遣活動的機構應與接受派遣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明確勞務派遣機構、員工和接受派遣的用人單位三方的權利和義務等等。本案中,原企業在沒有派遣資格的情況下派遣員工,並且沒有簽訂派遣協議,是主體不合法,程式不合法,必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案例2 派遣單位雙方各應對員工承擔什麼義務?

  【案例】20xx年2月,明子經上海某勞務派遣公司w的推薦,到某美國公司上海代表處(以下簡稱代表處)擔任部門主管,與w公司簽訂了期限三年的勞動合同,約定明子每月工資5000元,由代表處按月支付。如代表處通知w公司解聘明子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同時明子又與代表處簽訂了期限相同的工作合同,約定每月稅前工資2萬元。

  20xx年11月11日代表處因結構調整,通知明子自即日起解除工作關係。明子在解除工作同時領取了替代通知期的一個月工資和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他要求代表處按季度考核辦

  法支付考核獎16700元時,遭到了代表處的拒絕。20xx年12月底明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w公司支付季度考核獎金。w公司認為,雙方的勞動合同中對勞動報酬已經進行了明確約定,代表處也按約履行了合同,明子再要求w公司支付該獎金沒有依據。

  【評析】 派遣單位、受遣單位是勞務派遣關係,派遣公司與員工之間是標準的勞動關係,而受遣單位與員工之間上海認定為特殊勞動關係。法律規定特殊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對員工承擔的義務中,有三個方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最低工資、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其他的權利義務可以由雙方來約定,比如工資報酬、保密義務。

  至於考核獎,員工與派遣公司沒有約定,而代表處有個考核辦法,該辦法適用於代表處所有員工,如果按該辦法規定明子應該得到,那代表處不發是不對的。就考核獎發生爭議的,員工應該向代表處要。雙方發生爭議的也是按勞動爭議處理,先去申請仲裁。最後,派遣公司與員工約定如果代表處辭退員工了,派遣公司的勞動合同也終止,該條款是不合法的,否則可能導致受遣單位和派遣公司隨意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根據我國法律用人單位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只是該案例中員工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

  案例3 員工應對哪個單位承擔相應義務?

  【案例】勞務派遣公司a按實際用人單位b的要求招聘勞動者甲,並與甲簽訂了五年期的服務期協議,約定將甲派往實際用人單位b公司培訓半年,培訓合格的直接留在b公司工作。工作一年後,甲認為b公司不適合自己發展,向a公司提出換家公司。a公司非常為難,因為甲是特殊技術工人,除了b公司以外,沒有哪家公司需要甲。而甲又不願意在b公司工作,並提出自己的服務期協議是與a簽訂的而不是與b簽訂的,他對b公司沒有服務期的義務。a公司要求甲履行服務期協議,到b公司去上班,甲執意不從,並且天天到a公司上班,並稱自己在履行服務期協議,弄得a公司哭笑不得。甲應向哪個單位履行服務期的義務?遇到這類糾紛,a公司和b公司應該如何解決?

  【評析】專家認為:甲應向a公司履行服務期的義務,因為他是與a公司簽訂的服務期協議。但具體如何履行時並不一定非到a公司去上班,而應該到b公司去上班,因為他的崗位已經約定在b公司。他現在不去b公司就是擅離工作崗位,是曠工的行為。a、b兩公司應該與甲進行溝通,協商不成的,應該這樣處理:a和b根據雙方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b公司向a公司要求賠償損失或支付違約金,因為約定的員工不來了當然會給b公司造成一定的損失;而a公司可以向勞動仲裁提出申訴,要求甲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比如法院判決a公司賠償了b公司5萬元,a公司有權就此向甲進行追償。

  案例4 派遣工、正式工的工資應該不同嗎?

  【案例】王女士被自己所在勞務公司派遣到a公司擔任文書職務,她很快就適應了崗位要求。但工作後不久,王女士就產生了鬱悶感,在a公司她總是“低人一頭”,工作再出色,她的工資、獎金水平一直是公司最低的,不到相同工種的正式員工薪水的一半,而且a公司平時的職工福利,如旅遊、休假等也從來沒有她的份。由於她是勞務派遣工,還常常受到上司和同事不同程度的歧視。

  王女士認為自己是一名正常就業的勞動者,不應當受到勞動待遇和精神上的歧視,以此為據,王女士將a公司告上仲裁庭,仲裁庭經過審理,裁決不支援其申訴請求。王女士不服,又將a公司告入法院,要求“同工同等待遇”。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王女士和a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雙方之間是一般民事關係,王女士要求實現“同工同待遇”的勞動權利沒有法律依據,所以判決駁回王女士的訴訟請求。【評析】本案中,派遣“身份”成關鍵。雙方對申訴事實均無異議。王女士認為儘管自己是勞務公司派遣到a公司工作的,但是她在法律上是一名正常就業的勞動者,理應受到《勞動法》的保障,在a公司的工作是自己履行勞動義務的事實行為,而自己相對地也應當享受勞動權利。仲裁庭和人民法院對於王女士的遭遇也很同情,但是認為按照勞務派遣的法律關係,王女士與勞務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而與a公司僅是

  依據一份“勞務協議”的一般民事合同關係,這不是《勞動法》可以調整的,故仲裁庭與人民法院據此做出不利於王女士的裁決和判決。

  勞務派遣中同等勞動不同等待遇是比較常見的問題,現行《勞動法》對此卻無相應的規定,但《蘇州市勞務派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卻做了規定,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一般由勞務派遣企業按月足額髮放。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實際用人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標準,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除依法代扣代繳勞務派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稅費外,不得以收取管理費、勞務稅和其他經營稅費等名義剋扣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勞務派遣企業應當按規定給予勞務派遣人員享受相應的保險福利待遇。

  勞務派遣工從法律上說是完全意義上的勞動者,應當依法享有一切勞動權利,受到《勞動法》的保障。勞動者在付出同等勞動後,不應當受到任何待遇歧視和精神歧視。法律對此一定要有特殊規定,否則勞動者難以採用司法途徑得以救濟。

  案例5 勞務工也該有加班費

  【案例】林先生作為勞務派遣工被派到本市一家從事物業管理的b公司擔任辦公大樓的保安。半年後,林先生向b公司要求節假日期間的加班工資,但被拒絕,理由是《勞動法》上的加班工資應當由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單位支付,b公司只依照雙方的《勞務合同》的約定,沒有按照《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的法律義務。無奈中的林先生只得將自己所在的勞務派遣公司和b公司告上仲裁庭,要求兩被告共同支付加班工資和經濟賠償金。

  經過仲裁庭調查,查明林先生確有在節假日加班而未獲加班工資的事實存在。勞務派遣公司以自己履行為林先生繳付社會保險金等義務並且從未安排其在節假日加班為由進行答辯,b公司則抗辯稱:無論是其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還是其與林先生簽訂的勞務合同,均沒有約定自己有支付加班工資的義務,並且自己與林先生和勞務派遣公司建立的都是一般的民事合同關係,所以不應當成為勞動爭議訴訟的主體,且不受《勞動法》的調整。仲裁庭多次調解不成,最終裁決由勞務派遣公司向林先生支付加班工資和經濟賠償金。【評析】本案林先生作為正常就業的勞動者,依法應當獲得《勞

  動法》規定的加班工資,但是究竟應當由勞務派遣公司還是b公司履行支付的法定義務呢?仲裁庭依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五條“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和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不一致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約定,由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承擔或者部分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未按照約定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的規定,裁決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法律責任。

  類似於勞務派遣加班費事先沒有約定而產生的爭議,在現實生活裡還是不少。由於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和實際用人單位三方的法律關係不明確,往往造成責任主體不明確,也造成勞動者維權難度高,處理結果爭議大的不利後果。實際上勞務派遣單位和實際用人單位合二為一的時候和勞動者之間就形成完全意義上的勞動關係了。因此,將勞務派遣單位和實際用人單位作為共同的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是有法理根據的,同時,這樣做也有利於實踐操作。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法律對勞務派遣單位和實際用人單位之間的責任進行合理的規定,也不利於責任分擔的公平與公正,所以完善相關法律規定是必要的。

  案例6 他與實際工作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嗎

  【案例】小張自20xx年1月開始在a公司工作,擔任司爐工,但從未與a公司訂立過勞動合同。a公司為規範企業管理,與河北省b縣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一份《勞務派遣協議》,由該派遣公司提供人員。20xx年11月1日b縣勞務派遣公司與小張簽訂了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該合同系小張本人簽字和b縣勞務派遣公司加蓋印章。小張仍被派遣到a公司工作,今年2月20日小張在工作中受傷,被送往北京醫院,經診斷為右橈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右肘關節脫位,右橈神經損傷,於今年2月20日至3月22日入院治療,出院後在家休養,傷愈

  後,今年7月3日a公司安排小張負責看門。b縣勞務派遣公司承認小張在今年2月20日受傷時雙方存在勞動關係,並同意為小張辦理工傷申報手續。但小張認為本人一直為a公司提供勞動,於今年6月9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要求a公司承擔其工傷保險待遇,因a公司否認與小張存在勞動關係,雙方就此產生爭議,小張於同年8月15日向本委提出仲裁申訴,訴請確認其與a公司存在勞動關係。仲裁結果:依法駁回小張的申訴請求。

  【評析】依據《勞動法》第十六、十七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小張在勞動合同上的簽字,可以確定與b縣勞務派遣公司訂立勞動合同系小張本人真實意思表示,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鑑於小張與a公司從未訂立過勞動合同,故本委確認小張在今年2月20日受傷時與a公司沒有勞動關係,對其請求不予支援。篇二:勞務派遣合作協議通用版(與勞務公司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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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______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自願加入甲方登記性靈活就業員工隊伍成為甲方合同制員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簡稱服務單位)工作等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個日。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由服務單位確定。服務單位因工作需要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時,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乙方的工作時間服從服務單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務單位的規定執行。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服務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3。乙方發現服務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時,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糾正。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由服務單位交給甲方代為給付。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試用期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為 _______元。甲方根據服務單位提供的乙方工資清單及金額,在次月日前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為乙方辦理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手續。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服務單位支付,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服務單位未能按照國家規定落實乙方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補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服務單位的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或服務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甲方和服務單位的聲譽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職或從事任何與服務單位經營業務相關的活動,保守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協商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徵得服務單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務單位無正當理由退回,或服務單位基於下列情形l之一而違約退回乙方的,過錯在於服務單位,乙方同意與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1)患職業病或因工風傳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不論任何原因,只要乙方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的,甲乙雙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向過錯方追償損失。

  (二)甲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基於下列情形之一,或基於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對其過錯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商業秘密,對服務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有侵佔財產、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等行為之一的。

  2。乙方基於下列情形之一,或基於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服務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服務單位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及服務單位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新合同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告知甲方及服務單位,並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於服務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勞動條件而不願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與服務單位。經甲方核實後,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3。服務單位一旦沒有按照相關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給付乙方工資、社會保險費等各種費用時,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權選擇不在服務單位工作並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選擇的,則視為願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因乙方願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而造成的進一步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甲乙雙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4。乙方因上述列舉事由外的原因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並提出與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事先徵得服務單位的書面同意。否則,服務單位因此向甲方主張賠償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離職手續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應與甲方和服務單位及時辦妥離職手續,交還從甲方或服務單位領用的工具、勞保用品等,理清與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債權、債務。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2。任何一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的,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少履行一年合同期,向對方支付相當於乙方2個月工資的標準計付。

  3。乙方參加甲方或服務單位組織的培訓,並取得結業證、職業資格證等,卻拒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應賠償全部的培訓費用。

  第十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工傷、事故,除由保險機構承擔部分的保險待遇外,其餘應由甲方向乙方給付,因第三人承擔的工傷、事故保險待遇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或服務單位承擔;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損害服務單位的利益或其他糾紛,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鑑證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勞務派遣服務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通用版)勞務派遣合同範本5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工作需要,委託甲方提供勞務人員(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總則

  乙方根據用人需要,確定招收人員的條件,經乙方面方試、考試,確認合格的人員,由乙方委託甲方職工派遣到乙方工作,崗位為。甲方負責辦理用工手續。

  乙方與勞務人員的勞務期限為一年(勞務人員在勞務用工單位的試用期為15日)。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後,如乙方需要,甲乙雙方應於勞務派遣合同期滿前30日內續訂勞務派遣合同。

  第二條勞動關係

  甲方與勞務人員依法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乙方應當按照《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的規定,向甲方提供能夠滿足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約定的內容的相關資訊資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例和勞動紀律

  (一)乙方安排勞務人員執行的工時制度和安排勞務人員加班,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安排勞務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安排勞務人員公休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以及安排勞務人員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二)乙方為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三)乙方負責對勞務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乙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服從乙方管理,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對勞務人員的勞動紀律、教育培訓、考核等與乙方在職員工實施統一管理。

  (五)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一式四份《勞動合同書》,乙方應監督勞務人員對勞務合同的履行,並將勞務人員履行情況及時反饋甲方。乙方應當為甲方勞動合同的嚴格履行提供切實的保證。

  (六)乙方必須確保勞務人員在崗履行工作職責,若乙方事後為勞務人員虛掛崗位,勞務人員假借其崗位長期不上班,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指派專人負責協調與甲方的工作,以密切雙方合作,切實建立長期有效的回訪機制,甲方應定期回訪,共同管好、用好勞務人員。

  第四條工資

  (一)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的月工資標準由乙方確定。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乙方單位具體規定執行,但不得低於合肥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應當於次月日前按實發工資元/人將勞務人員工資透過銀行轉賬給甲方,並提供給甲方勞務人員當月支付工資明細表。

  (三)乙方負責勞務人員的考勤,並於每月日前將上月勞務人員考勤情況和休假證明提供給甲方。扣減缺勤工資按乙方規定執行。

  (四)勞務人員的工資於次月日由甲方支付給勞務人員本人,甲方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勞務人員工資。

  (五)如發生剋扣或無故拖欠勞務人員工資的情況,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用人單位解除聘用

  (一)勞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將勞務人員退交甲方,由甲方為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乙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傷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勞務人員,並將該勞務人員退還甲方,由甲方為其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手續:

  1、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勞務人員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乙方使用勞務人員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提請甲方與勞務人員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與勞務人員協商一致,解除勞務關係的;

  5、乙方的生產經營條件符合國家裁減人員規定的。

  本款所列上述被乙方解聘的勞務人員,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三)勞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據本條(二)款規定解除勞務關係:

  1、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作,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不能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第六條勞務人員解除聘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務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甲方可以辦理解除勞務合同手續;

  1、在試用期內的;

  2、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未按照約定委託甲方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未按約定提供勞動條件。

  (二)勞務人員除上述(一)款式1、2、3條處解除勞務關係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並通知甲方,但勞務人員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聘用中止

  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勞務合同期限屆滿,乙方不再繼續使用的,乙方應將勞務人員退交甲方,由甲方為其辦理中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八條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切實保障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共同做好勞動爭議預防工作。

  (二)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由乙方和勞務人員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與勞務人員依照法定程式申請爭議仲裁。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本協議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利益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二)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如因違章違紀、翫忽職守等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勞務人員自行負責,甲方不負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協議與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通用版)勞務派遣合同範本6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東莞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

  如下協議:

  一、派遣協議期限:

  協議有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協議期限屆滿,因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存續的,本協議隨之順延至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的情形全部消失而終止。

  二、勞務派遣崗位及人數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及人數以雙方簽字或蓋章的附件為準。

  三、勞動合同的制定和執行

  甲乙雙方應共同制定《勞動合同》,乙方應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明確甲方、乙方以及乙方派遣人員三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四、勞務人員招聘

  1.甲方應提前三天向乙方提供招工資訊和要求,招用勞務人員條件、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工資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條件。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試的勞務人員須攜帶有效證件、照片、影印件。

  3.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同時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本企業內部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

  4.在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況下,甲方可根據業務需要,代乙方招用勞務人員,並在七天內告知乙方,由乙方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併到勞動部門辦理招工手續。

  5.甲方應與勞務人員簽訂崗位協議並明確崗位職責

  五、勞動保護

  1.乙方派遣前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的職業道德、交通安全法規等教育。

  2.甲方負責入職後的勞動紀律和安全教育,並將甲方有關的規章度和工作行為規範及違規處理辦法,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務人員。

  3.甲方應向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防用品。

  六、勞動報酬

  1.由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2.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根據經濟效益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3.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用工制度。

  5.乙方每月按甲方對勞務人員考核的依據結算勞務工資,不得剋扣勞務人員的勞動報酬,並在約定的時間委託銀行代發,並負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且及時將工資簽收單提供給甲方。

  七、工傷處理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首先採取急救措施,同時通知乙方到場共同處理。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工傷相關的證據資料,以便乙方向勞動及有關部門申報。

  3.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八、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的應承擔法律責任或支付賠償金。

  九、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還給乙方:

  1.甲乙雙方派遣協議期滿的;

  2.甲方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原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的;

  3.被派遣人員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終止使用關係或勞動關係的;

  4.試用期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勞動紀律或者規章

  制度中應有明確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勞務關係的條款,並以書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員)

  6.如發現冒名頂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證和假的證明或發現簡歷和個人資料與事實不符合的;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工單位造成損害的;

  8.被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翫忽職守,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11.不能勝任工作,透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2.甲方與乙方訂立派遣協議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派遣人員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

  13.除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外,還與其他用人單位建有勞動關係,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15.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十、費用計算

  1.若派遣人員在100名以下,則甲方按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工管理費;若派遣人員在100-200名之間,則甲方按每人每月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勞務工管理費;200名以上,則按每人每月_______元支付

  2.甲方應在每月15日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社保費、管理費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帳戶名:

  帳號:

  以發票作甲方付款憑證。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協議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東莞市法律法規有悖的,按國家和東莞市法律法規執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再商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乙方有義務對已經(或將要)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進行保密,商業秘密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技術資訊;經營計劃和經營狀況;雙方共同簽署的檔案資料;商業操作手段;業務經辦流程;

  收費標準和財務資料;其他依法受到保護的事項,否則甲方可無條件解除本協議,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蓋章)代表人:(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通用版)勞務派遣合同範本7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透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並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範本(北京新勞動合同範本)

  勞動合同書

  (勞務派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通用版)勞務派遣合同範本8

  甲方:

  乙方:

  為加快 專案工程施工進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 省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物件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及範圍:

  勞務分包內容:

  3 、履約保證金: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匯現金 元(大寫)(合同價的5%或甲乙方協商的絕對額度)到甲方帳戶,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全部合格後,視乙方履約情況決定是否退付及退付的具體額定(不計息)。

  4、工期:

  4.1 進場施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2 除下列原因經甲方書面同意,工期方可順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罰款(可根據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確定罰款額) 元,乙方每提前一天獎勵(可根據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確定罰款額)元。

  4.2.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誤;

  4.2.2 業主同意的工期順延;

  4.2.3 因重大變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或減少。如業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縮短時,施工工期由雙方另行約定。

  5、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勞務報酬

  6.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 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6.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6.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6.3 採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元。

  6.4 採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6.5 採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6.6 本合同單價中不含建築業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由甲方統一繳納。其他稅費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繳納。

  6.7 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工程數量為名義數量,不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最終以乙方實際完成的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工程數量,結合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單價確定結算總價。

  7、專案經理

  7.1 甲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專案經理為 ,職務: 。

  7.2 乙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專案經理為,

  8、雙方權利與義務

  8.1 甲方

  8.1.1 全面負責與設計單位、業主、監理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8.1.2 負責該工程專案控制測量、複測、試驗工作,及時提供設計圖紙、工程地質及地下管線等有關資料(變更原因影響的除外),負責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協助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技術難題。

  8.1.3 負責按合同約定供應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裝置。

  8.1.4 負責土地徵用、青苗補償、建築物拆遷及臨時用地租用事宜。(相關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8.1.5 負責依據業主、監理及上級管理單位和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各項管理辦法並送達乙方。(必須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及企業現狀,專案各部

  門要根據各自工作要求以及便於現場管理制定各自部門的各項管理辦法,專案部在討論合同文字時,一些細節無法在合同中規定的,可在各項管理辦法中另行規定,作為合同附件。)

  8.1.6監督乙方施工質量、現場管理、原材料使用。對不符合技術規範及質量要求的行為,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或依據甲方的管理規定進行罰款。

  8.1.7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及施工圖設計(含變更設計)、該專案規定使用的《技術規範》、甲方有關技術檔案要求對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進行檢查、驗收、評比、兌現獎罰。

  8.1.8 負責按本合同約定辦理結算、支付。

  8.1.9 甲方有權根據業主對工期的要求及乙方合同履行情況,調整工程內容和工程數量,乙方不得因工程內容和工程數量調整而可能導致的任何損失要求甲方賠償。

  8.2 乙方

  8.2.1 複核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技術交底等有關技術檔案和資料,按照圖紙、交底、規範要求組織施工。完成安全應急預案的準備和實施,嚴格執行甲方的施工計劃和現場安排,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記錄。

  8.2.2 對甲方供應材料和裝置進行復檢並辦理籤認手續。

  8.2.3 自行解決承包內容中規定的由乙方完成的“三通一平”、臨時設施的施工、管理和維修,以及完工後拆除和復耕工作。

  8.2.4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規定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將勞動合同向甲方上報備案。

  8.2.5 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自行制定勞務人員的工資待遇,按時支付勞務人員工資,並按甲方要求將發放的工資表上報甲方備案。

  8.2.6 自主解決勞務人員居住和生活設施,臨時房屋、工棚、場地的修建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按規定為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或費用。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的規定為勞務人員辦理保險。

  8.2.7 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自行安排勞務人員節假日休息,承擔相應的費用支出。

  8.2.8 按乙方承諾條件及施工計劃需要,組織自備施工機具裝置和週轉材料準時進場;機具裝置和週轉材料進場後,沒有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調離,且效能滿足施工需要。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8.2.9 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夜間或非夜間施工照明、看守、維護和警衛。

  8.2.10 負責工程交工前的保護和看管。

  8.2.11 作好臨近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遵守國家、地方、業主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承擔實施環保措施而發生的費用。

  8.2.12 及時通知甲方對隱蔽工程進行檢查。

  8.2.13 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8.2.14 承擔因乙方原因導致業主對甲方的罰款以及甲方對乙方的罰款,罰款在乙方月度計量款中扣除。

  8.2.15 遵照甲方各項管理辦法的要求及規定,安排組織施工管理並上報資料。

  8.2.16 遵照甲方相關管理體系執行要求及規定,加強相應的質量、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8.2.17 負責對甲方提供圖紙、資料進行復核。

  8.2.18 乙方撤離現場時,應清除並運出裝備、剩餘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設施,做到現場和工程整潔,達到甲方認可的使用狀態。若甲方清理,則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從應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

  8.2.19 乙方機械裝置、人員進出場時,乙方均應向甲方提交清單,並經雙方簽字確認。

  9、材料、裝置供應

  9.1 乙方應在接到圖紙後 天內,向甲方提交材料、裝置、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後,甲方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需要乙方運輸、卸車的,乙方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乙方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9.2 乙方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或業主供應的材料、裝置。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9.3 甲方委託乙方採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乙方憑採購憑證,從結算費用中扣除。

  9.4 施工用水、施工用電

  9.4.1 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費用,水費及管路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若甲方統一供應,則水費按照乙方實際用量和約定的供水單價在月度計量中扣除)

  9.4.2電費按照乙方實際用量和約定的供電單價在月度計量中扣除;乙方應自備

  發電機,以備停電使用;電費、自備發電機及低壓線路費用已包含在相應合同單價中。

  9.4.3因天氣、便道等原因致使車輛無法正常進入工地,乙方應積極配合,保證材料到場,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損失和費用乙方自負。

  9.4.5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統一安排,按工程數量有計劃的從甲方料庫提取甲供材料。

  9.4.6 乙方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上報下月甲供材料的書面材料計劃,若不及時上報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乙方自負。

  10、工程質量

  10.1 乙方必須按照 專案施工設計圖及配套圖紙、《技術規範》、技術交底書等有關規定組織施工,執行甲方制定的專案質量計劃規定,工程質量等級為 。

  10.2乙方應保證自己的資質和經驗適合本工程,並提供合法的資質證書等證明檔案;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和工作指令負有複核的責任和義務,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或未達到上款約定的質量等級,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

  10.3 乙方對未達到上款約定的質量等級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進行無償返工或修補,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如返工或修補後仍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乙方應按工程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他人對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進行返工或修補,其返工或修補費用由乙方承擔。

  10.4因工程質量原因返工,造成工期超過本合同約定者,按本合同違約條款辦理。

  11、施工機具裝置及週轉材料的供應及結算

  11.1 本工程甲方提供的機具裝置及週轉材料詳見附件三《甲方供應機具裝置及週轉材料一覽表》。機具裝置及週轉材料使用費根據乙方使用的臺班和週轉材料數量,按照合同附件三約定單價,從乙方月度計量款中扣除。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機具裝置及週轉材料妥善保管、保養,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丟失負責賠償。乙方指定 為本工程機具裝置及週轉材料領用人,負責領用、籤認及退還工作。

  11.2 除9.1條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機具裝置及週轉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施工機具裝置及週轉材料均有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費用。

  11.3 乙方承諾投入本工程的機具裝置及週轉材料詳見附件四《乙方投入裝置及

(通用版)勞務派遣合同範本9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XX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派遣人員(名單附後)共計_______名;以實際派遣人員數量為準。

  3、本合同期限不少於____年,甲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導致初始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不滿____年,由甲方給予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員工可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本合同。如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則視為該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

  二、勞務派遣崗位及人數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及人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附件為準。

  三、勞動合同的制訂和執行:

  甲乙雙方應共同制訂《勞動合同》,明確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員三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四、勞務人員招聘

  1.甲方應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資訊和要求,招用勞務人員的條件、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工資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條件。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試的勞務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歷文憑、技能證書等證件,人數應多於甲方招用人數(視勞動力市場而定)。

  3.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同時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本企業內部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

  4.在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況下,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與其他勞務派遣公司合作。如甲方自行招員工,須以勞務用工的方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併到勞動部門辦理用工手續。

  5.甲方應與勞務人員簽訂上崗合同並明確崗位職責。

  五、勞動保護

  1.乙方在派遣前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的職業道德、交通安全法規等教育。

  2.甲方負責入職後的勞動紀律和安全教育,並將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行為規範及違規處理辦法,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務人員。

  3.甲方應向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防用品。

  六、勞動報酬

  1.由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2.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根據經濟效益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調整勞務人員的工資水平,不得低於XX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用工制度。

  5.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派遣給甲方的勞務人員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為簽訂當年的最低收入。

  6.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收入由甲方按規定核算並由甲方按約定時間委託銀行及時轉入乙方企業銀行賬戶,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足額將勞務工資發放給勞務人員,甲方應負責代扣代繳勞務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本市戶籍的勞務人員城鎮社會保險、小城鎮社會保險、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及其他應繳納的保險金費用。

  2.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到區社保中心申報繳費手續。

  3.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外省市勞務工的綜合保險及社保費用。

  4.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來從業人員到區外勞所申報繳費手續。

  5.乙方每月按時向甲方報送加蓋公章的《派遣人員參保繳費清冊》(社保、綜保等)。

  6.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可享受法定的節假日及婚、喪、產、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7.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加班、節假日上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8.在新三險實施時,乙方按合同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繳費,若甲乙雙方在繳費發生爭議時作為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八、工傷處理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首先採取急救措施,同時通知乙方到場共同處理。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工傷相關的證據資料,以便乙方向勞動及有關部門申報。

  3.甲方應積極配合協

  助乙方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4.乙方按《XX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和《XX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配合處理,工傷的醫療費由甲方墊資處理。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生賠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據的相關合理費用(包括醫療、救護、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與派遣人員除本合同中第十二條中規定以外的將派遣人員退還乙方及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律按《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執行。

  十、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的應承擔法律責任或支付賠償金。

  十一、甲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八條之規定

  十二、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還給乙方:

  1.甲乙雙方派遣合同期滿的;

  2.甲方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原派遣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

  3.被派遣人員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終止使用關係或勞動關係的;

  4.試用期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中應有明確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勞務關係的條款,並以書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員);

  6. 如發現冒名頂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證和假的證明或發現簡歷和個人資料與事實不符合的;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工單位造成損害的;

  8.被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違反計劃生育的;

  11.不能勝任工作,透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2.甲方與乙方訂立派遣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派遣人員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

  13.除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外,還與其他用人單位建有勞動關係,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14.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甲方依法承擔用工期內的經濟補償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責任;需要乙方提供相應證據的,乙方應提供證據。

  十三、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1.勞務人員在合同期間由於甲方原因停工,根據本市有關規定向其支付報酬。

  2.乙方應以甲方要求辦妥派遣人員錄用手續,因甲方情況變化取消與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終止與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支付給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由甲方承擔。

  3.因甲方未及時將勞務人員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以及管理費透過銀行等方式劃入乙方指定賬戶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綜保)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每月1日至24日雙休日提前)將退工名單書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四、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退工的名單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時辦理退保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勞務人員在務工派遣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社保費或綜保費和管理費透過銀行劃入乙方指定帳戶,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應與派遣人員訂立勞動合同,且未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的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五、費用結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人民幣)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工管理費。

  2.本市城保及鎮保員工,甲方還須支付每人每年內檔案管理費100元;及支付社保員工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每人每月實際社保繳費基數的1.6%繳納,由乙方代繳。

  3.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社保費、管理費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開戶行:

  帳號:

  戶名:

  甲方付費後及時向甲方提供付款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規勞務發票。勞務人員入職後滿 日即產生管理費用,未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十六、管理責任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由雙方共同處理,乙方做好善後工作(工傷認定、傷殘鑑定、工傷理賠等)和家屬工作及外來人員住院理賠工作。

  2.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人員的思想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安全意識、遵守用工方的廠紀廠規,並做好對勞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跟蹤服務工作。

  3.乙方應協調甲方與勞務人員之間的關係,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爭議。

  4.乙方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務工期間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5.若乙方有員工離職未提前通知時,由甲方提供相關證明並協助乙方對該員工作相應的處罰,乙方應及時補充甲方空缺崗位上的勞務人員。

  十七、合同的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要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若一方違反約定未提前通知另一方,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該數額為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的月平均管理費用)的違約金,。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終止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約,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八、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XX市法律法規有悖的,按國家和XX市法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未盡事宜再商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認為需要另選約定的條件:員工合同簽訂時,身份真偽、簽字真偽以及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偽的稽核,由乙方負責的,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的,甲方承擔相關責任。(具體名單由雙方簽字蓋章的人員明細附件為準)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用版)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就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具體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書約定如下:

  第一條 用工單位

  因工作需要,乙方到[ ](以下簡稱"用工單位")工作。

  第二條 派遣期限

  根據工作需要,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單位的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工作崗位

  乙方在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為[ ]。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單位期間的月工資執行用工單位薪資管理辦法,由甲方以人民幣支付,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每月月工資待遇不低於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用工單位按照國家和陝西省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費用應由用工單位和乙方承擔,甲方代為繳納。

  第六條 乙方承諾

  乙方理解並承諾:其已經在本協議簽署前仔細閱讀了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其理解並完全同意前述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並且願意在派遣期限內遵守用工單位的前述各項規章制度,並應誠信地履行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任何協議或約定,包括但不限於培訓服務期協議、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等。

  乙方理解並同意:無論因何原因,一旦被用工單位退回,乙方應在接到退回或撤回的通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到甲方報到;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並且完全理解並同意甲方的規章制度,願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逾期未報到的,甲方有權另行通知乙方的最後報到期限,在乙方實際報到前屬於曠工;甲、乙雙方完全理解並同意特此約定,乙方在最後報到期限仍未報到的,屬於嚴重違紀、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即行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退工手續。

  第七條 乙方宣告

  乙方理解並同意,派遣期限內,所有用人單位的義務應由且已經由用工單位履行,包括但不限於告知義務等;乙方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知曉甲方和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中應被告知的內容;並且已經知曉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第八條 其他

  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合同專用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通用版)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1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勞務派遣)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地方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通用版)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經濟型別註冊地址經營地址聯絡電話

  乙方:姓名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家庭住址郵政編碼在秦居住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經濟型別註冊地址經營地址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於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從事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區域或地點為。

  第四條甲方與用工單位的勞務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並協商變更勞動合同。

  第五條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乙方嚴格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對於符合國家規定的崗位(工種),需要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的,經甲方同意,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一致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

  第七條甲方應保證用工單位確定、調整的勞動定額標準派遣人員與用工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用工單位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方應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婚喪、計劃生育等休假權利。甲方根據用工單位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乙方意願,安排乙方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的勞動報酬為元/月或按。乙方在同一用工單位連續工作,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實行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低於用工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且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乙方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月。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婚假、年休假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四條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工資,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等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六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和補充保險: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八條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九條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二十一條用工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工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本合同期滿時,甲方不得終止,應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止。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違法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約定以下條款: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河北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通用版)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3

  編號:

  xx市勞務派遣協議書

  (20xx版)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人,為(常白班、 班 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 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並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推薦合同樣本·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外包合同·勞務承包合同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通用版)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4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由派遣勞工向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給付勞務,勞動合同關係存在於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

  合同工(contractworker),企業、事業單位透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1986年中國用工制度改革以後招收的各類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1986年7月12日,國務院釋出《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和《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指出企業在國家勞動工資計劃指標內招用常年性工作崗位上的工人,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者外,統一實行勞動合同制。企業招用合同工採取公開招收、自願報名、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合同工與所在單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勞動、工作、學習、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等權利。國家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養老實行社會保險制度。退休養老基金由企業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繳納,退休養老金不敷使用時,國家給予適當補助。實行合同工制的根本目的在於,打破鐵飯碗、大鍋飯,真正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充分調動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提高企業勞動者的素質。

(通用版)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5

  甲方(勞動力派遣單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人員):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並派遣乙方到____________(被派遣單位)崗位從事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聘用合同期為____個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個月。

  第二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核發聘用制工資、代收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並有償提供保管人事檔案。

  第三條 甲方根據被派遣單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標準,在收到被派遣單位支付的款項後____日內發放給乙方。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當地統一的標準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 在派遣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領導,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提高職業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忠於職守、履行職責、誠實可靠、作風正派、服從管理、積極完成被派遣單位分配的各項任務,維護企業利益。

  第五條 乙方在被派遣單位工作期間,按崗位(工種)享受勞動保護用品待遇。

  第六條 在合同期間乙方違反被派遣單位管理規章或操作規程給被派遣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聲譽的,按被派遣單位的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在合同期內中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與替崗人員妥善辦理交接手續並及時向被派遣單位交回裝置、工具等物品後方可離崗,否則造成的有關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洩露被派遣單位的商業秘密,保障被派遣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被派遣單位的利益和社會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乙方如因工緻傷、殘、亡,乙方或其家屬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會同被派遣單位協助乙方或其家屬,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滿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企業秘密等,在經濟或企業形象等方面給被派遣單位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

  5.乙方因主觀原因,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被派遣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單位生產經營等情況發生變化,業務範圍縮小或取消時,被派遣單位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精簡等原因乙方不能繼續工作的;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被派遣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需要並願意續簽合同時,應在合同到期當月辦妥續簽手續。

  第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或損害對方聲譽的,均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責任在乙方,除經濟賠償外,還要賠償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 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被派遣單位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 簽證人(簽章)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