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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協議協議書

精選借款協議協議書模板彙總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借款協議協議書5篇,歡迎大家分享。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1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解決完成學業所需資金,經甲方所在學校批准,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 分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用途借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 其中:學費每年:_____________元; 生活費每月: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乙方將借款劃入本合同規定賬戶之日起計算,即(或)從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支用

  (一)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第一筆貸款支用。

  (二)以後各筆貸款,甲方委託乙方按下列時間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1.用於支付學雜費的貸款於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提前至節假日的前一天)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2.用於支付生活費的貸款於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節假日提前)劃入甲方指定賬戶,二、八月份除外。

  (三)甲方同意乙方將貸款劃入下述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提供的賬戶因掛失、銷戶等原因無法入賬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新的賬戶。

  (四)甲方停止支用貸款時,需經所在學校批准,並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經乙方同意。

  第五條 借款利率

  (一)雙方約定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實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相應檔次的利率確定借款利率;但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含一年),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影響。

  第六條 還本付息

  (一)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甲方在讀期間,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按月歸還借款利息;自甲方畢業次月起至貸款合同到期日止,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甲方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法歸還借款本息。

  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含一年),甲方則在借款到期時一次性償還借款本息。

  (二)甲方委託銀行自動從甲方在________銀行開立的儲蓄(卡)賬戶________________中扣除每月本息額,因該賬戶存款餘額不足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還款日未受足額清償的,未受清償的貸款視為逾期貸款。

  如甲方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掛失,凍結等情況而造成無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還款賬戶用於扣收貸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歸還貸款本息,需經所在學校批准,並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經乙方同意。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已計收的利息,不隨還款期限、國家法定利率的變化而調整。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當乙方認為申請人的信用狀況發生變化,足以影響其償還貸款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如不能提供,乙方可以提前收回貸款。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它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二)甲方應對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甲方自願接受乙方對其收入情況進行檢查。

  (四)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髮放貸款。

  (五)乙方可以定期在學校或其他媒體上公佈借款人違約情況。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還款計劃償還借款的,乙方按逾期金額和天數以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計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對挪用部分的貸款按挪用天數以萬分之________計收利息。

  (三)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的本息並提前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借款資料的;

  3.甲方拒絕按受乙方對其行為表現及收入情況進行檢查的;

  4.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6.甲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

  電話:

  乙方:

  身份證:

  電話:

  保證方:

  身份證:

  電話: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元整,乙方用於建房投資,甲方於xx年4月23日將現金壹拾萬元整交付於乙方(乙方以出據為準)。

  二、借款利息:按月息 %(即壹拾萬元每月利息壹千元)計算。

  三、借款期限:xx年4月23日xx年4月23日。

  四、還款日期及違約責任、有關事項:

  ①乙方需在xx年4月23日將到期借款壹拾萬元和資金利息壹萬貳千元共計壹拾壹萬貳千元按時交付給甲方(甲方以出據為準)。

  ②如遇特殊情況在該合同到期後乙方不能還清時,該合同即順延,但在順延期間的借款利息按月息2%計算(每半年結息一次)至本息結清、還清後,該合同即終止。

  ③乙方承諾用家庭財產及住房(實物)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申請)處理抵押品家庭財產及房產;乙方到期如數歸還甲方的本金及利息,抵押權終止。

  五、保證條款:

  ①乙方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得用於違法活動。

  ②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③甲方有向保證人追償的權利,保證人有履行連帶責任的義務。

  ④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六、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地址:

  乙方(簽字):

  地址:

  保證方(簽字):

  地址: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3

  甲 方(委託方、賣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乙 方(委託方、買 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丙方(受託方):深 圳 市 諾 信 融 資 擔 保 有 限 公 司 電話:82949786 傳真:82949901

  地址:深 圳 市 福 田 區 新 聞 路 深 茂 商 業 中 心 15 樓

  甲乙雙方因買賣房產,為確保本次房產交易順利進行,特委託丙方提供現金贖樓、過戶、抵押等服務,經三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各方均對合同條款的文意及法律意義完全理解一致。

  第一條 甲方與乙方已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甲方出售位於 的房產(房產證號:)(以下簡稱該房產)給乙方,出售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該房產交易條件完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丙方對該房產交易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用以下方式支付購買該房產的價款:

  a.()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b.()銀行按揭貸款方式,乙方首期支付人民幣(大寫)元,監管在甲乙方認可的銀行 支行元),向 (以下簡稱按揭貸款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人民幣(大寫) 元,並以過戶到乙方名下的該房產為按揭貸款銀行設定抵押。 c.()銀行按揭貸款方式,乙方首期支付人民幣(大寫)元(其中:甲方收取定金監管在甲乙方認可的公司 元,由甲方自行向監管公司提請結付。)向 (以下簡稱按揭貸款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人民幣(大寫) 元,並以過戶到乙方名下的該房產為按揭貸款銀行設定抵押。

  第三條 甲方已將該房產作為其向 銀行(以下簡稱原貸款銀行)貸款人民幣(大寫)元(以下簡稱原抵押貸款)的抵押物進行了抵押登記(以下簡稱原抵押登記)。目前尚有部分貸款本息餘額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以下簡稱原貸款餘額)未還清。

  第四條 甲方向丙方申請用現金人民幣(大寫) 元(以下簡稱贖樓款)代甲方提前還款贖樓。

  第五條 丙方有權決定在具備如下之全部或部分條件時為其提供現金贖樓服務:

  1.甲、乙雙方已向丙方提出書面的申請,並向丙方提交各種資料(詳見第六條);

  2.貸款銀行已與乙方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並出具了同意按揭貸款的承諾書;

  3.原貸款銀行已經同意甲方提前償還原抵押貸款;

  4.乙方已支付或監管達到丙方認可比例的購房首期款;

  5.該房產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被禁止或限制轉讓、抵押的任何情形;

  6.甲方、乙方已經按丙方的要求提供了反擔保;

  7.甲乙方承諾在業務辦理期間內無作為被告的財產訴訟,並向丙方出具承諾書;

  第六條 甲乙方同意按丙方的要求提供下列相關資料:

  1.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

  2.該房產原《按揭合同》、原《買賣合同》、房產證影印件,房產評估報告;

  3.該房產原抵押貸款的還款存摺記錄及銀行出具的還款清單、水電物業管理費清單;

  4.甲乙雙方簽訂的該房產《買賣合同》、購房定金收據、購房首期款監管協議;

  5.原貸款銀行同意提前還款的批文、貸款銀行同意貸款的批文/貸款合同;

  6.丙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第七條 甲乙方應當向丙方出具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用於代為辦理相關事項;

  第八條 甲乙方保證:

  1.甲乙各方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本合同是甲乙各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甲乙各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丙方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及資訊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如因虛假而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向丙方賠償損失。

  3.甲方對該房地產的任何處分行為均享有合法的處分權。若該房地產為共有,其處分行為已得到共有權人同意並授權。若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該房產的現承租人已書面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

  4.在委託事項辦理期間甲方如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情況,丙方依據本合同辦理受託事項仍然有效。

  第九條 甲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贖樓服務費在贖樓至業務辦理完成時天內按丙方提供現金贖樓金額的 %計算收取,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受理費人民幣(大寫) 元,由甲方在贖樓前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元,如超過 天每天按 (金額)加收費用。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同意丙方為貸款提供現金贖樓服務的收費按每1個月為一個收費時間單位,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九條中約定的費用每隔1個月收取一次現金贖樓服務服務費。

  第十一條 在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代為處理事務過程中發生的應由甲乙各方承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交易契稅、抵押登記費、查檔費、評估報告費用等),甲乙各方在收到丙方或相關部門、機構的繳付通知後自行及時繳付。

  第十二條 甲乙各方同意,本合同簽署後,丙方進行了(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工作之一:

  ①審查了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

  ②調查了該房地產的產權狀況;

  無論該筆貸款最終是否成立或房產買賣是否成立或本合同是否被解除,丙方有權收取全部現金贖樓服務費用,甲乙雙方均無權要求返還或減免。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同意將首期款存入丙方(戶名賬號 開戶行 )或丙方認可的賬戶。甲乙各方有違約造成丙方損失的,丙方有權主張以該筆首期款優先受償。 第十四條 丙方在贖樓後,如因乙方的購房款未被有效監管等非因丙方原因致使本房產交易不能順利進行,甲方不能收回贖樓款時,甲方、乙方同意丙方重新以該房辦理抵押貸款以償還丙方的現金贖樓款,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為確保本合同約定事項的順利進行,甲乙各方同意委託丙方代為辦理該房地產提前還款、查檔、登出原抵押登記、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申領房地產證、重新抵押等相關手續。在上述過程中,該房地產權利證書由丙方持有、保管。甲乙各方授權委託丙方後,未經丙方同意,不得取消丙方的委託授權或自行辦理委託事務或另行委託第三人辦理。否則,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甲方提前償還贖樓款或獨立處理該房地產並以所得價款提前償還贖樓款。

  第十六條 各方明確,本合同排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關於“委託方和受託方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之規定的適用,除依本合同約定或三方協商一致得以解除外,不得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有證據證明甲方或乙方有提供虛假資料、隱瞞真實情況的情形,或甲方不符合所要求的條件,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依據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的,丙方未進行贖樓的,不再提供贖樓服務,丙方已經完成贖樓的,甲方必須向丙方償還贖樓款項並承擔相應利息,乙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丙方已經收取現金贖樓服務費和受理費的,甲乙各方不得向丙方主張返還;因合同解除造成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應當賠償。

  第十九條 甲方違約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向丙方支付相當於贖樓金額50%的違約金。如果該房產不能完成過戶或不能設定抵押,甲方應當提前償還丙方的贖樓款;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二十條 乙方違約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當於贖樓金額50%的違約金;如果該房產不能完成過戶或不能設定抵押,甲方不能提前償還丙方的贖樓款,乙方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二十一條 甲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應向丙方支付相當於贖樓金額50 %的違約金;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二十二條 在丙方持有、保管甲乙各方的房地產證等房產權屬證明檔案期間,甲乙各方不得謊報遺失或辦理掛失手續,若發生上述行為,則視為違約行為,丙方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外,還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相當於贖樓金額50%的違約金。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二十三條 擔保條款:擔保人 (身份證號: )自願為本合同項下甲方應承擔的所有相關費用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各方需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經各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由丙方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保證責任解除時終止。

  第二十六條 附加條款 甲方(賣 方) 乙方(買方) 丙 方(受 託 方)擔 保 人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有權簽字人)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4

  本借款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雙方簽訂:

  借款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目錄

  第1條 定義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條 先決條件

  第5條 提款

  第6條 保管帳戶及淨現金收入的使用

  第7條 利息存款帳戶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第9條 承擔費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第11條 保險

  第12條 稅款

  第13條 費用

  第14條 宣告及保證

  第15條 約定事項

  第16條 違約事件

  第17條 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附件

  1.提款通知書

  2.工程超支保證書

  3.繳資保證書

  4.轉讓書

  5.法律意見書

  6.還款擔保書

  7.還款計劃(略)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貸款,經借貸雙方協商,議定如下:

  第1條 定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下列詞語應具有下列含義: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規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額度”的期限;

  “銀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國銀行,3)紐約_________,和4)倫敦_________都營業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與“承包商”簽訂的關於“本專案”的承包合同(no.)

  “建設費用”指建築安裝工程費用、裝置購置費、海運費以及其他與“本專案”建設有關的費用;

  “建設期”指從“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為止的一段時間;

  “承包商”指法國n公司其總部設在法國巴黎,和中國ncc總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

  “違約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規定的任何一個事件或事實;

  “借款額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規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經提取的借款金額,包括“借款額度(1)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5

  甲方(借款人):×××

  乙方(貸款人):×××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元,於×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約定具體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公民之間也可以無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自×年×月×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簽字、蓋章)

  聯絡方式:

  乙 方:×××(簽字、蓋章)

  聯絡方式:

  ×年×月×日

  --------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住址):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則》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為 )已於 年 月 日全部還清,互不拖欠。雙方於 年 月 日所立《借款協議》(no: )作廢。

  二、甲方因 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為 )。鑑於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額借給甲方。每日利息為本金的 %。上述欠款及利息雙方約定甲方必須於 年 月 日付清給乙方。

  三、甲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欠款。逾期未還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額的 %計算罰息;逾期每超一個月,在上一個月罰息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直至還清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五、根據本協議的需要及雙方發出的通知、往來聯絡的便利,雙方在本協議確定的聯絡方式為雙方有效的聯絡方式。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七、因解決本協議糾紛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