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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協議書

關於交易協議書範文錦集9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交易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易協議書 篇1

  甲乙雙方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試行辦法》及其有關規定,經過自願協商,就指定交易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選擇乙方為證券指定交易的代理商,並以乙方所屬____________證券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為指定交易點。乙方經稽核同意接受甲方委託.甲方指定交易的股東帳號為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若甲方為機構投資者,則寫明指定經辦人的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指定交易的證券品種範圍,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記名證券為限。

  第三條本協議書籤訂當日乙方應為甲方完成指定交易帳戶的申報指令。如因故延遲,乙方應告知甲方,並最遲於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下一個交易日完成該指定交易帳戶的申報指令。指定交易生效日為乙方完成指定程式之日起下一交易日。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處指定交易生效後,其證券帳戶內的記名證券即同時在乙方處託管。乙方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登記結算公司傳送的指定交易證券帳戶的證券餘額,為甲方建立明細帳,用於進行相關證券的結算過戶。

  第五條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間的證券買賣均需透過乙方代理,並有權享有乙方提供的交易查詢,代領記名證券紅利,證券餘額對帳等服務。甲方需要其他服務專案,應與乙方另訂協議。

  第六條甲方證券帳戶內的記名證券餘額一經託管在乙方處,必須遵守乙方有關嚴禁證券帳戶“賣空”的規定。

  第七條甲方證券帳戶一旦遺失,應持有效證件先行向乙方掛失,乙方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該帳戶再被他人使用。甲方持乙方掛失證明到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及其代理機構申請補辦證券帳戶。帳戶一經補辦,甲方應持補辦帳戶在乙方辦理證券餘額的過戶手續。

  第八條甲方選擇指定交易後,有權撤銷在乙方處的指定交易(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等違約責任情況的除外),乙方應在甲方申請日為其辦理撤消指定交易申報,並經上交所確認後即生效。

  第九條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間辦理證券帳號的掛失、補領或非交易過戶等手續,應先取得乙方證明檔案。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出具證明檔案.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指定交易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登記結算公司的各項業務規則。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乙方:______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協議書 篇2

  甲方姓名(名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機構戶開戶代辦人姓名:_________

  機構戶開戶代辦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

  上海a股帳號:_________

  上海b股帳號:_________

  深圳a股帳號:_________

  深圳b股帳號: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網上證券委託暫行管理辦法》、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就甲方在乙方進行網上證券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規定、條例。

  第二條 網上證券委託是指甲方在乙方固定的經營場地之外,利用計算機透過登入網際網路,透過使用乙方提供的交易系統下達證券委託指令,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獲得成交回報資訊;甲方還可以透過該系統查詢本人的資金及股票餘額、明細,修改本人的通訊密碼及交易密碼,並可以獲得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實時股票行情等公開資訊及乙方提供的相關參考資訊。

  第三條 甲方已認真閱讀並理解乙方的《網上證券委託風險揭示書》,甲方清楚地認識到使用網上證券委託交易系統可能遭受的風險,並明確承擔全部所示風險。

  第四條 甲方承諾單獨使用乙方提供的網上證券委託交易交易系統,不利用該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並從中收取費用。

  第五條 甲方應具備網上證券委託所必須的裝置以及登入網際網路的能力。甲方進行網上證券交易所須的軟體必須是由乙方提供的或是從乙方指定的網站下載的。

  第六條 甲方必須親自到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處簽署本協議並辦理網上證券委託開戶手續。甲方保證所填寫的開戶資料,以及以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均屬實、準確、完整、有效,並對所提供資料形成的後果負責。

  第七條 甲方辦理網上委託開通手續時,必須自行設定並掌握交易密碼和通訊密碼。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交易密碼和通訊密碼的保密,並建議甲方定期更換密碼,不要使用與個人資料有關的密碼。凡是透過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甲方親自操作,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交易結果承擔責任。

  第八條 甲方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有效營業時間內下達交易委託指令。如因甲方下達交易委託指令時超過交易所規定的營業時間,致使甲方的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甲方應放棄提出異議和請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第九條 乙方按甲方預留的聯絡地址,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對帳單。甲方聯絡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與乙方聯絡。

  第十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證券實時行情及相關的證券資訊參考資料。乙方應明確標識行情的釋出時間或滯後時間,並說明資訊來源。甲方應對行情資訊及證券資訊進行核實,並不得以任何方式擴散。

  第十一條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網上證券委託暫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乙方不直接向甲方提供計算機網路形式的資金轉帳服務,並且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業務。

  第十二條 為了控制風險,乙方設定網上委託的單筆委託限額為_________元及交易日成交限額為_________元。甲方超過該委託限制的委託均認為無效。

  第十三條 甲方應辦理電話委託等其他委託交易方式,以便在網路中斷、高峰擁擠或網上證券交易方式暫時失效等情況下替代使用。

  第十四條 乙方免費維護客戶端系統軟體,乙方保證營業部端通訊介面的暢通,保證客戶委託資料的正常傳送、回報及清算的正常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的上海帳戶必須在乙方辦理指定交易。

  第十六條 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交易資料、委託內容及密碼負有保密義務。除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洩露甲方的開戶資料及委託內容。乙方未經甲方明確同意而洩露甲方的委託內容和開戶資料,致使甲方蒙受經濟上的損失時,甲方的索償權僅限於真實損失範圍之內。

  第十七條 甲方的網上證券委託內容以乙方電腦記錄資料為準。甲方對其委託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八條 對因通訊、自然災害、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故而造成乙方系統無法接受甲方指令,從而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由於政策發生重大變化而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經簽署,甲方即被視作對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規定及對本協議的內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認可。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書籤署後,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幾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辦理。但本協議的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第二十二條 甲方一切涉及本協議對所屬帳戶下的證券、資金及其他利益或權益的爭議,乙方均按國家司法機關、仲裁機關及證券管理機關的法規、裁決或有關指令辦理。

  第二十三條 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十四條 乙方具有本協議的解釋權。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乙雙方的證券代理買賣委託關係終止或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或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交易協議書 篇3

  買受人(買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賣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名稱(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根據福建省建設廳與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聯合制定釋出的《福建省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買方將存量房成交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存入居間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設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專用賬號:_______________)下的子賬戶,買方、賣方、居間方現將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權屬轉移登記業務辦理完畢後,賣方到居間方處辦理資金劃轉手續。經買方和居間方共同簽章,開戶銀行透過轉賬的方式將子賬戶資金劃入賣方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二、買賣雙方交易未達成或在辦理轉移登記手續過程中終止登記的,買方到居間方處辦理資金退還手續。開戶銀行透過轉賬的方式將資金劃入買方的原轉入賬戶。

  三、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交易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銀行

  乙方:_________公司

  為貫徹銀行業、證券業分業管理的原則,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整頓金融秩序,保證國民經濟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國發[_________]_________號檔案的精神要求,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所屬_________證券交易營業部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同意其對_________證券部的全部投資及其投資所形成之所有權和經營權一併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為_________元。轉讓價格在_________省人民銀行對該次轉讓予以批准確認後_________日之內一次性付清,甲方證券部資產清單見附件。

  二、證券部自營業證券(即國債部分)由甲方自行辦理轉託管手續,不在轉讓範圍內。

  三、經省人行批准轉讓後,由乙方進行鑑定、經營,甲方負責監督。

  四、證券部的更名、換牌工作,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辦理。正式更名,換牌前,該證券部仍以原有證券部名義進行經營,有關印鑑及公章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按證券部正常業務需要掌握使用,待人民銀行正式批准更名時即換成乙方印章。

  五、在正式辦理更名、換牌手續後當月月末甲乙雙方辦理交換手續,甲方的財務、電腦和業務主管人員可繼續留下工作_________個月,協助乙方人員做好接管後業務執行工作,做到平衡交接。所發生的工資、差旅費與生活補貼,根據原標準由乙方負責。

  六、債權、債務、費用及風險承擔,_________證券交易營業部的債權、債務包括本協議生效之前,_________證券交易營業部對外形成的尚未消滅的債權、債務,以及由此產生的預期收益和費用。

  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證券營業部的債權、債務由轉讓後的證券營業部繼續享有或承擔。

  七、甲方於附表中所列_________證券營業部的資產應為完整的資產,如有欠付的稅費和價款,應由甲方付清。

  八、證券部屬甲方派出的人員,原則上由甲方根據乙方意見與其本人的意願,進行妥善安置。招聘的合同制職工、臨時工,乙方應按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重新簽訂新的勞動合同,無條件按原合同規定進行接收並妥善安置。

  九、為證券部轉讓之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負責一半。

  十、甲方盡力協助乙方將全部股民轉入乙方證券部。

  十一、本合同簽訂後,如因一方原因造成轉讓無法進行的,由過錯方向對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轉讓價格的_________%計。如因不可抗力及國家法規政策或規章之規定不予轉讓的因素造成達無法轉讓的,雙方可不負違約責任。

  十二、有關轉讓過程中的具體事宜,甲乙雙方授權其所屬機構聯絡辦理。

  十三、乙方未按第一款如期支付轉讓價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計算公式為:未付轉讓價款×_________‰×天數。

  十四、甲乙雙方對在交往過程中所商業秘密保密;若有違反本條約定,由須向對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十五、本轉讓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視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轉讓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簽定補充條款。

  十七、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銀行 乙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交易協議書 篇5

  甲方: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資人):

  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採用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傳真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傳真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國家法律法規、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規定的機構投資人。

  三、甲方收到乙方傳真的認購、申購申請後,應在驗證資金到賬後受理申請。申購基金的價格計算以資金到達日或申請提交日中較晚日期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為依據。

  四、甲方收到乙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餘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甲方可不予執行乙方贖回申請。

  五、乙方單筆贖回不得少於1000份基金單位,贖回後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於1000份基金單位。若贖回後交易賬戶餘額不足1000份基金單位,甲方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餘額,並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餘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六、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基金開放日9:00-14:00將申請資料傳真至甲方。甲方的傳真、地址、電話等聯絡方式見附件,如有變化,甲方將提前予以公告,並以公告的新聯絡方式為準。

  七、乙方辦理認購、申購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鑑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基金賬戶卡影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影印件。

  八、乙方辦理贖回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鑑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基金賬戶卡影印件。

  九、乙方發出傳真後,應打電話向甲方受理業務的直銷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由於傳真裝置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傳真申請,乙方又未進行電話確認,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十、甲方根據且僅根據持有甲方認為有效的乙方開戶檔案或身份證明檔案的指示人所發出的傳真處理乙方的交易申請。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傳真資訊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契約或甲方業務規則等使甲方無法執行的,甲方可不執行並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乙方應在傳真申請發出後的十日內,將傳真原件,包括申請表原件、基金賬戶卡影印件、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影印件郵寄到甲方受理業務的直銷中心,時間以郵戳為準。甲方在受理業務三十日內收不到乙方郵寄的申請資料原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傳真申請的權利。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甲方: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簽章: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交易協議書 篇6

  簽約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

  一、雙方責任

  二、雙方保證

  三、交易方式

  3.1 甲方同意由乙方根據掛牌公告產生的購買方情況選擇確定適當的產權交易方式。如果僅產生一個購買方,採取協議轉讓方式進行;如果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購買方,採取拍賣、競投或招標方式進行。

  3.2 交易方式確定後,由乙方負責組織交易,產生受讓方,乙方組織指導甲方與受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四、交易費用

  4.1 登記掛牌手續費;

  4.2 交易佣金;

  4.3 競投(拍賣、招標)佣金;

  4.4 諮詢服務費。

  五、費用支付

  甲乙雙方約定

  六、交易價款的結算及劃轉

  6.1 (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後,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透過乙方指定的專用交易資金結算賬戶辦理本次轉讓價款的結算手續。

  6.2 受讓方應按照(產權交易合同)約定,把受讓 全部購買價款或首期付款一次性足額匯入乙方指定的專用交易資金結算帳戶;乙方在確認受讓方的購買價款入帳後,向甲方發出書面的交易價款入帳通知。

  6.3 甲方與受讓方繳納全部交易費用後,乙方向甲方出具產權交易憑證。

  6.4 乙方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後,甲方應協助購買方及時辦理有關產權變更手續。

  6.5 與本次國有出資轉讓有關的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後,乙方依據國資監管部門或受讓方的支付指令將轉讓價款劃轉給甲方。

  七、宣告及保證

  甲方保證自評估基準日到權證變更日期間,負責監督出讓標的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出讓標的企業除維持正常生產經營外,不得有隨意借款,放棄債權,提前清償債務,對外提供擔保,隱匿、私分、無償轉讓或低價轉讓本企業財產行為。同時把可能發生對該出資轉讓專案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立即報告乙方,並公開披露,說明事件的實質。重大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

  1、出讓標的企業的經營政策、經營專案或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2、出讓標的企業訂立重要合同,發生投資、擔保、訴訟、借款等事項;

  3、出讓標的企業發生重大債務、未能歸還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發生重大經營性虧損,資產遭受重大損失等情況。

  八、稅費責任

  九、保密條款

  十、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十一、生效、變更

  11.1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11.2 本協議生效後,若任何一方提前終止或解除本協議,應徵得對方同意,對方同意後,本協議可提前終止和解除。

  11.3 本協議的變更須經簽約雙方協商一致,且只能採取書面形式修改或簽署補充協議。

  11.4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同意依據國家和山東省頒佈的有關產權交易的政策法規及(山東省產權交易規則(試行))實施。

  11.5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簽署於____

交易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現受【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zz資本”)委託為其投資/併購【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X”或“投資標的”)提供居間服務,乙方依靠自身資源在該過程中提供相應的唇間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尋找有忘向投資/收購“投資標的”全部/部分股權的主體;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其引薦忘向投資/收購方。“投資標的”經甲、乙雙方引薦與惑向投資/收購方正式達成投資/收購協議的,根據甲方與“zz”資本的協議及乙方提供的屆間服務,甲方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作為乙方的居間報酬。

  二、費用及支付

  2.1、如果沒有引薦成功,則乙方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若甲方未收取到“投資標的”相關費用,則無義務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務費用。如果甲方經乙方引薦與意向投資/

  收購方正式簽訂投資/收購協議的,甲方應當支付居間服務報酬。

  2.2、甲乙雙方確認,居間服務報酬的收費方式為:甲方以“投資標的”股東方實際轉讓/出讓“投資標的”股權獲得的總收入(交易總額)的佰分之伍(5%)向乙方支付唇間報酬,發票、稅費甲乙雙方自理。

  2.3、“投資標的”實際出讓股權獲得的總收入包括:1、現金收入;2、上市公司股權;3、其他甲方股東及乙方認可的對價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乙雙方應根據投資/收購專案的業務及工作日程安排,分期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報酬。

  2.4、“投資標的”基於本合同而支付給乙方的相關費用,應當支付到乙方以下

  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三、權利及義務

  3.1、甲方應當向乙方充分披露與委託事項有關的背景資訊,並向乙方提供必要協助,提交乙方辦理相關事務所耐要的檔案、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3.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理要求及時處理委託之事項,遵守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範,勤勉盡責地為甲方提供高效、優質的唇間服務。

  3.3、乙方違反法律、職業道德或者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或投資標的經濟損失的,應在甲乙雙方已支付的費用範圍內予以賠償。

  3.4、甲方私自與乙方引薦的忘向投資/收購方(包括但不限於其關聯方)簽訂投資/收購協議的,乙方仍有權獲得本合同列示的唇間報酬。

  3.5、若甲方(“投資標的”逾期未付或部分支付等原因除外)逾期金拾(30)且不支付唇間服務費,乙方有權中止或者解除本合同、並追索應付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甲方應付乙方唇間服務費用的佰分之貳拾(20%)。

  四、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在法律事務合作中互負保密義務,對於合作過程中知悉、瞭解的任何資訊均應當承擔保密責任,非經對方同意或者法定機構、人員依法要求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附則

  5.1、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載明的聯絡人、聯絡方式、聯絡地址保持聯絡。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辛之目起生效。

  5.2、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採用簡易程式審理,相關法律檔案(合仲裁文書)以郵件快遞寄送本合同記載的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及仲裁委員會),即視為送達。雙方仲裁產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評估費、鑑定費、費調查費、差旅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5.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4、甲方與“XX基金”所簽訂的所有唇間服務協議及補充協議,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和依據,且其若有變更,甲方皆須依此與乙方變更籤訂並送達。

  (以下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蓋草):

  授權代表(簽字):

  聯絡方式:

  電子郵件:

  聯絡地址:

  乙方(蓋草):

  授權代表(籤寧):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電子郵件:

  聯絡地址:

交易協議書 篇8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

  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

  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

  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

  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

  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於____(地點)。

交易協議書 篇9

  1、 基本原則

  甲乙雙方間的交易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對方利益的理念的前提下,遵照守信誠實 的原則來執行的。

  2、 甲方及乙方的業務內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由乙方來生產後銷售給甲方的車用輪轂(包括巴士,卡車用的 大型輪轂)產品(以下稱“產品”)的式樣要求。

  乙方按照要求的樣式進行模具的開發,設計和製作,並用該模具生產向甲方銷 售的產品。

  3、 個別交易協議

  3.1 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是以本協議為基礎的適用於甲乙雙方的個別交易協議 (以下稱“個別協議”)所決定的基本條件。

  3.2 個別協議是指甲方向乙方發出訂單後,乙方向甲方送達訂單請求來構成交易

  成立的條件。甲方的訂單發出後 2 周(14 天)內,乙方表示收到,並沒有其他疑義 的情況下,該個協議既成立。

  3.3 個別協議的條項與本協議的條項發生牴觸的時候,以個別協議的條項為優 生。

  3.4 個別協議將要對:發行日期、產品名稱、數量、價格、出貨日期、交貨期、 交貨場所等交貨條件進記記載,明示。

  4、 有效期限

  4.1 本協議的生效日為從 20xx 年 1 月 1 日。

  4.2 本協議的有效期限從締結日開始起算以一年為期,在到有效期滿了 2 個月之

  前為止,如果甲乙雙方沒有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要解除本協議的話,將自動延長 一年,以後同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