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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協議書

有關股份合作協議書範文六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各種協議頻頻出現,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股份合作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1

  在投資人平等、自願、誠實、信任的基礎上,經投資人協商一致,現達成以下投資合作協議: 一、

  訂立協議各方當事人: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二、 投資

  1、 投資總額人民幣萬元(大寫2、 投資狀況:

  (1)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2)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3)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4)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三、 採用共同協商的經營形式

  股東分別負責不一樣的工作資料,共同負責公司的一切經營事物,並享用充分的知情權、監督權和檢查權。公司的盈虧共同按照比例分擔職責。真正做到相互監督,相互檢查,相互信任,透明辦事,共同把公司經營好,把公司業務做大、做強。

  五、 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一) 權利

  1、股東會出席權。股東會原則上是、、四人共同參加,如果其本人實在不能到會能夠書面委託他人參加,但會議決議務必經全體股東一致透過方可執行。

  2、表決權。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

  6、查閱權。為確保公司的健康發展,實現共同的經營目標,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狀況下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7、紅利發取權。股東有權按出資比例分取經營所產生的紅利。

  8、優先認繳出資權。公司新增資本或投資新專案,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狀況下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9、股東有臨時會議的提議召開權。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如有要求,能夠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10、股份轉讓權。股東之間能夠相互轉讓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東要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股份時,務必經得全體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一樣意其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股份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其轉讓。

  11、股份的優先購買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份,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轉讓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

  12、剩餘財產的分配請求權。公司清算完結後,公司財產在按照法定清償後,如有剩餘財產,股東有權按照其股份比例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13、其他權利。如公司章程賦予的權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規賦予股東的權利規定。

  (二)義務

  1、足額繳納出資的義務。成立後,發現作為出資實物,其它產權功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所定價額的,應由該出資的股東交補其差額。

  2、壹年內不得抽回出資的義務。股東在協議簽訂後,壹年內不得退股或轉讓股份,壹年期滿後,股東有意要退股或轉讓股份的須得到其他原始股東同意,但股東要向原始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務必經得全體原始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一樣意其轉讓的原始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出資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其轉讓。如轉讓或退股原始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 新投資人入股,經全體合夥人透過方可加入持股成為股東。在入股的第一年內不得退股及轉讓;

  3、遵守公司章程和義務。公司章程是由股東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組織和行為的基本準則,也是股東行為的準則,因此,公司章程對每個股東都具有約束力。

  4、以其所交納的出資為限承擔公司職責的義務。

  5、對公司其他股東的誠信義務。

  6、保守公司經營相關核心資料的義務。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 股東會職責

  公司的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最高權利機構,有權行使以下職權:

  1、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政策和投資計劃。

  2、 選舉和更換投資專案,職務任免、薪酬待遇等相關事項。

  3、 審議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4、 修改公司的章程。

  5、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八、 股東會的表決方式:

  股東大會表決採用一人一票和多數透過相結合的協商表決方式,有效表決按優先順序依次為:

  在所佔股份等同的狀況下,以人數佔多的股東一方透過為準。在對下列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務必經全體股東一致透過才能構成決議:

  1、改變公司的名稱和經營專案。

  2、處分公司的不動產。

  3、轉讓或處分公司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公司名義為他人帶給擔保。

  6、增加新股東。

  九、 稅後利潤的分配

  按照下列順序先後進行分配:

  1、 按規定所交的滯納金和罰款。

  2、 彌補上年的虧損。

  3、 發放員工獎金後按個人投資股份比例進行分紅。

  十、 退股要求

  1、聲名退股。即自願退股,要求是投資人在入股一年後如出現退股事由,應當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東,在客觀上不會給公司經營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經得全體股東同意後能夠退股。

  2、當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資人因某種客觀狀況並非基於投資人自願而退夥。如投資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無民事潛力人;個人喪賠償潛力;被法院強制執行沒收在公司的全部個人財產份額。當然退股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將某一投資人從公司當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

  其全部(或部分)股資,使其退夥的法律行為。將投資人除名的事由為: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執行公司經營事務時不正當行為;以公司經營事務的便利謀取私利;其個人行為給公司經營帶來很壞的聲譽影響;缺乏誠信並惡意詆譭和損害其他股東的正當利益。造成的損失由其全部負責賠償,並且視情節輕重經股東會討論,扣除其股資的50%(或全部股資)。

  公司經股東大會討論決定除名的,務必以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還(或不退還)其股資後完成被除名人退夥形式。如被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可在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司法保護。 退股(退夥)的結果是退股人脫離由原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一切權利義務關係,不再參與分紅經營事宜,其他股東應當與退股人進行退股結算,根據退股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退還其財產份額(能夠退還貨幣,也能夠退還實物),如退股人退股時,公司財產少於公司債務的,退股人應當按照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比例分擔虧損部分。

  十一、 其他

  本協議書共 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備查外,各投資人自持一份,經全體投資人簽名(按手印)後生效,至公司破產、解散或個人退股後失效,其他未盡事宜經全體股東討論透過並簽字後生效。如有爭議,能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現有甲、乙兩方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兩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學校。經兩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合夥學校(企業)基本情況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圓整)。

  4、型別:民辦非企業經營。

  5、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期限

  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滿時如學校正常經營,合夥人均無意退出,需繼續簽訂合夥協議。

  三、各合夥人出資、股份佔比及虧損分擔辦法

  1、出資的數額

  (1)甲方出資:

  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2)乙方出資

  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2、股權份額兩方約定,分別以雙方出資比例佔有學校股權。甲方佔有股份學校股份_______%;乙方佔有股份學校股份_______%;(另_______%作為員工股權分配)。

  3、股利分配: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學校若產生利潤後,雙方可以將學校利潤的_______%作為可分紅利潤(學校利潤的其餘_______%作為資本填充)。甲方可分得可分紅利潤的_______%,乙方可分得可分紅利潤的_______%。

  4、除去教學之外的工作擁有勞動報酬之外,其他各項工作均屬於分內之事,不享受額外報酬待遇。

  5、虧損分擔辦法:如若專案虧損,甲、乙雙方不得互相追討經濟和責任,甲、乙雙方無條件的以各自出資額比例承擔責任。

  四、退夥、股份轉讓

  1、退夥:

  (1)不論何種方式出資,退夥時均以現金結算。

  (2)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將退夥人股份的_______%作為賠償,以現金結算。

  2、股份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且必須公開轉讓,不得私自交易,必須所有股東簽字,方可生效。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3、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4、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五、合夥事務的執行

  雙方務必堅持“真誠合作,相互信任,發揮優勢,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分工合作。由_______方出任校長;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培訓學校的`事務。

  1、經甲乙雙方商量方可決定:

  (1)有關學校發展需要增設的課程;

  (2)學校出現不良事件時的處理辦法;

  (3)學校舉辦大型活動時的活動方案;

  (4)招生/宣傳方案的確定;

  (5)教師和工作人員的招聘與培訓。

  2、學校法人以及許可權確定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方作為學校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學校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減免學生費用;

  (5)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6)改變合夥企業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7)處理分配合夥企業不動產;

  (8)轉讓或處理分配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9)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10)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學校的經營管理人員。

  六、增資

  學校今後發展如需增資,擴充市場份額,則必須經兩方同意,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

  七、違約責任、糾紛的解決

  1、甲乙任何一方不可以將股份學校視為私人財產,必須共同維護學校利益,為學校創造最大利潤嚴格遵守學校規則,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2、雙方就專案情況不得隱瞞、欺騙對方,不得做有損於對方權益的任何事。如有違背,過錯方需賠付損失。

  3、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

  八、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傳真/電話:

  乙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傳真/電話: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宜(賓)——慶(符)一級公路bot專案聯合開發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新建宜賓至高縣慶符一級公路

  2、專案概況:高縣對外交通運輸主要依靠公路,現有的宜高路是省道s206的一段,技術標準為二級,路面為水泥路面,現有交通量已達到8000輛/日,目前該公路的技術狀況已不能滿足高縣、筠連兩縣的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隨著儲量達30億噸的筠連煤田的開發,每年新增運輸量近1000萬噸,新建宜慶路的要求十分緊迫。

  3、建設性質:新建

  4、建設內容:新建宜慶路全長41.52公里,公路等級為一級,路面寬度為20-22.5米,中型橋樑2座,中型隧道2處。

  5、建設工期:全部建設工期預計為2年

  6、投資估算:總投資6.72億元(高縣交通局XX年核定)

  7、市場效益分析:估算公路建成後年過路收費收入達0.9億元,投資回收期為9年。國民經濟內部效益率19.37%,大於社會折現率12%.(據測算XX年通行量達8674輛/日)

  二、合作事宜

  1、合作性質:股份合作,甲方以現金(匯票)2億人民幣、乙方以現金(匯票)400萬人民幣注入作為前期啟動資金。

  2、成立專案公司:待雙方資金(匯票)同時到位宜賓指定銀行時,待取得高縣政府相關人員授予業主權書面承諾後,立即成立專案公司,雙方所佔股份比例為甲方60%,乙方40%,董事會成員派出為甲3乙2,董事長由甲方代表出任,總經理由乙方人員出任。

  3、分工協作:

  甲方

  乙方

  政府關係協調

  專案財務管理

  建設工程管理

  建成專案管理

  日雜事務管理

  4、 人員管理:專案公司聘用人員實行公開招聘或雙方推薦,原則上推薦人為被推薦人的工作情況負責。乙方負責本專案公司所有聘用人員的人事管理工作。

  5、 利益分配:專案收益按專案公司股份比例分配。

  三、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保證落實本專案前期資金2億人民幣(匯票)的合法、真實,監控專案建設資金使用,監督專案公司各項工作的開展,有權利按照本協議項下條款的股份比例享受專案收益。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乙方保證在前期資金到達宜賓指定銀行之日起一個月內取得本專案的業主權,負責組織專案建設及管理,同時負責本專案建成後的管理工作。有權利按照本協議項下條款的股份比例享受專案收益。

  四、違約責任

  雙方在本專案前期合作中,甲方保證相關票據的真實、有效;乙方保證在前期資金到達宜賓指定銀行一個月內取得本專案的業主權。各方如在本協議項下條款發生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200萬元整,同時撤出投入資金,終止本協議。違約金從雙方前期注入資金中扣除。

  五、其它

  1、乙方承擔甲方前期資金貼息款,以月息2%進行日計,直至該專案取得首筆資金收入為止(含施工保證金),貼息款歸甲方所有,由乙方從前期投入的400萬資金中支付。

  2、在取得該專案業主權後,雙方投入的前期資金作為專案資本金不得撤出,僅用於支付專案相關費用。

  3、本專案正式開工後,雙方均可落實專案後續建設資金,原則上選取成本最優之後續資金。

  4、雙方所簽署之後續詳細協議及成立專案公司章程均按本協議項下條款為準,各方不得隨意擅自修改。

  5、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如因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經協商後無法解決,可上訴至各自管轄地法院解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代表: 簽字代表: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簽署地點: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王 輝 身份證號:231124199002101034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 **************公司、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公司註冊資金 ****萬元 甲方出資佔股65%;乙方出技術,佔股35%。

  二.合作專案:

  一種帶有透明液晶顯示裝置的汽車前風擋玻璃 專利證號:200920244194.4

  三.合作時間

  合作時間為永久,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

  四.合作分工:

  1. 乙方負責該專案技術開發,生產培訓,生產監控,產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負責(包括裝置投資,物料採購,產品銷售,產品配送,財務管理等)。

  2. 各方保留每月稽核該專案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帳目。帳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專案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專案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帳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雙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帳。

  五.技術,市場保密:

  合作期內未經專案合作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市場內容轉讓,不得與專案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為他人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洩密。違者專案合作方有權沒收責任方相關收益,並追究責任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六.收益分配:

  1. 該專案所得利潤按合作方所佔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佔股權分成65%,乙方佔股權分成35%。在保證專案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元月對上一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業務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雙方認可,該提留按雙

  方所佔股權比例計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 考慮到乙方的個體情況,乙方有權預支薪酬,但該薪酬從乙方年終分紅中予以扣除。

  七.合作保障措施

  1. 在合作期內,專案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專案,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責任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合同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並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專案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市場內容。否則專案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 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專案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專案技術所有人經雙方協商確定。

  八.其他事項:

  1:生產前期的及時開發及樣品製作由甲方出資,在做出合格的樣品時,甲方付乙方伍拾萬元生活補助。

  2:在做出合格樣品後如甲方未履行承諾拒絕支付乙方伍拾萬元生活補助乙方有權終止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乙方: (簽字)

  日期: 日期: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兩方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四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四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雙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 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雙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

  潤後,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甲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按公司的利潤20%分紅),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雙方方同意,並由甲乙雙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雙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雙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5、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25%。

  六、公司正常運營後,生產所需原材料必須由____方單獨供應。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5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雙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6

  合夥人甲方(法人): 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方: 身份證號:

  合夥人丙方: 身份證號:

  合夥人丁方: 身份證號:

  為維護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合法利益,順利開展合夥事務,經合夥人四方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第一條 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名 稱:瑞丁語言學校

  地 址:博興縣樂安大街與博城五路十字路口南100米路西第三戶

  出資總額:1,000,000.00(壹百萬整)元

  類 型:民辦非企業

  經營範圍:中小學生英語、作文培訓 素質拓展訓練

  第二條 合夥期限4年,自教育部門、民政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開始計算。如公司正常經營,合夥人均無義退出,需繼續簽訂合夥協議。

  第三條 各合夥人出資及股份佔比

  甲方出資 萬元,佔公司股份 % ;乙方出資 萬元,佔公司股份 %;

  丙方出資 萬元,佔公司股份 % ;丁方出資 萬元,佔公司股份 %。

  合夥企業,法人具有不可推卸的民事和刑事責任,因此給予法人2%的股份。

  第四條 退夥、股份轉讓

  (一)不論何種方式出資,退夥時均以現金結算。

  (二)股份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且必須公開轉讓,不得私自交易,必須所有股東簽字,方可生效。

  第五條 合夥人對學校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股份佔比分決策制,依據股份傾向意見確定決議取向。

  第六條 盈利與虧損

  企業合夥人應當於每一年會計年度結束後計算該年度企業利潤,利潤分配依照佔股比例進行分配;同時企業負債及虧損,由合夥人按照佔股比例分擔。

  第七條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理分配合夥企業不動產;

  (四)轉讓或處理分配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學校的經營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