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七大禁忌
簡歷七大禁忌
(1)簡歷內容不精練、表達不切題意。
(2)過於簡單。簡歷太短或過於粗略,就不會對求職者的資歷和能力進行完整、充分的評價,必要資訊的缺乏,使得對方對你的認識不明確或者不清楚,從而影響面試機會的獲得。
(3)條理不清。簡歷的佈局不合理,前後結構層次混亂、邏輯重複。
(4)字跡不清楚,列印或影印不規範、質量差。
(5)稀奇怪異。簡歷中用的詞彙稀奇古怪,排版或引用材料生僻、花哨。
(6)工作意向不明確。求職者沒有表明自己喜歡什麼工作,也沒有說明自己的愛好、興趣及能力,以及對工作的要求、工資待遇等。
(7)簡歷拒絕“槍手”。
說到這些,也許你會認為要將簡歷寫好,最好請專業人員或者有關職業服務部代寫。實際上也不盡然。專業人員在簡歷的格式上、要求上以及排版上都能夠合乎規範,但須注意的是人的.心理中都有定勢的作用。因此,專業人員寫的難免會墨守成規或者千篇一律,創新不夠,特色方面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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