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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吃魚的民間習俗

春節吃魚的民間習俗

  “無魚不成席”。我國八大菜系,都離不開魚菜名饌。尤其是大年三十晚吃年飯,老百姓更離不開魚。“魚”與“餘”同音,又象徵吉祥物,如鯉魚,寓“得利有餘”;魚,寓“連年有餘”;鱖魚,寓“富貴有餘”。這是我國千百年來的情結。

  春節吃魚的民間習俗

  起源於原始崇拜魚。在除夕年飯中,魚除了象徵年年憂鬱的吉祥意義外,還有隱秘的鎮邪意義。早在漢代畫師所繪門上的扣環,多有魚作鎮邪物。唐代的屋門、櫃門、箱門等,都盛行魚形拉手,以示鎮邪的功能。這影響了後世除夕年飯的'魚俗。看來,除夕的魚,在餐桌上是招財,餐桌外是鎮邪,只是後一種功能其隱義,逐漸為人們所淡忘了。

  過年食魚的習俗,大江以南的不少區域,似乎有一個潛規則。魚是宴席上最後一道菜,端上桌基本上是不吃留下它,作為吉祥物,意味著“年年有餘”。有的地方,年飯時吃魚,要留頭留尾到明年(即年初),表達新年“有頭有尾”的祈願。

  擺魚也有講究:魚頭要對著貴賓或長輩,體現尊敬;來客是文人,將魚肚對著他,贊他肚裡有墨水,滿腹文章;來客是武將,講魚脊對著他,誇他剛武豪放,可作脊樑。還有魚端上桌時的擺放,魚頭對著誰、尾對誰,擺下後不可再端動。魚頭所對的人“剪綵“,魚尾所對的人“贊助”;先由二位對飲一杯酒,再由魚頭的人首動筷夾魚吃(所謂“剪綵”),隨後大家才可以動筷,熱鬧氣氛,歡語一片。

  祖國地域廣闊,民族風俗各異,過年食魚美饌紛呈。朝鮮族人春節家宴,愛食“明太魚”,祭祀林明太(古時,他發現一種魚,幫同胞度饑荒之災)。傣族人食竹燒魚,從江裡撈鮮魚,開膛破肚,把豬肉和佐料塞入魚肚內;砍來一節毛竹,劈開縫夾住魚,放火堂裡慢烤,待魚香、肉香、竹香飄逸出來,用手撕著吃,意味著來年“紅紅火火,有好運”。

  侗族人大年初一,從魚塘裡撈數條鮮魚,煎、炸、燒、燉擺滿一桌,香氣四溢,預祝新年吉慶有餘。苗族人過年吃五香魚,把魚去腸臟後切成小塊,用醬油、鹽浸泡,晾乾入鍋油炸;趁熱又浸泡在白糖、米酒、生薑汁的湯水裡,晾乾入鍋不防水,再放白糖、芥末、火燎鍋生眼,魚出焦香味,食之口齒生津。這道魚菜,甜、鹹、焦、香五味俱全。